第1篇 基建安全管理策劃方案加強
一、管理情況
(一)2023年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回顧
1.2023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2023年工程始終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為目標,成立了該工程安全生產委員會,明確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制定并組織實施了旬、月、季安全例會制度,跟蹤、監(jiān)督參建單位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及事故預想與防范的措施等落實情況;狠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對習慣性違章的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結合秋季安全大檢查的工作,積極開展了工程安全、質量專項及節(jié)日的安全大檢查等活動;組織施工用電、交通、文明生產等安全管理專項檢查;
2.存在的問題
2.1施工單位人員、設備更換頻繁。施工人員流動性較大,組織安全培訓流于形式,安全意識不強,部分員工安全素質較低,給施工安全與文明生產管理帶來隱患;缺乏長期系統(tǒng)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施工單位安全培訓過于籠統(tǒng),缺乏針對性,崗前安全技能培訓不夠詳細,進場人員的安全意識淡薄、自我安全保護能力低下,給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帶來隱患。
2.2安全管理工作還需要進一步細化與強化。目前施工單位內部安全管理上還比較疏松,需要業(yè)主、監(jiān)理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對施工單位內部加強監(jiān)督、檢查及處罰力度。
2.3施工現(xiàn)場習慣性違章現(xiàn)象仍有發(fā)生,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治理,要加大對習慣性違章的處罰力度。業(yè)主、監(jiān)理部門加大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豎立起從內部加強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識,從思想上、制度上杜絕習慣性違章現(xiàn)象再發(fā)生。
(二)2023年基建安全形勢
2023年是工程建設關鍵的一年,也是現(xiàn)場拆除工程量最大的一年,現(xiàn)場作業(yè)全面展開。由于工程為改造工程,受到施工場地、原有建筑物及資料等限制,加上施工任務緊、工程量大、難點多、施工交叉作業(yè)面多、作業(yè)面狹窄、危險點、危險源分布復雜、多變、安全隱患多等的特點。
二、基建安全管理思路和目標
(一)2023年安全管理思路
在2023年工程安全管理中,基建工程部繼續(xù)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嚴格做好人員、設備上崗監(jiān)督檢查工作;抓好參建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登記備案;加強對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及日常使用維護等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及時了解汛情,為安全度汛做好準備;做好“四防”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體系。
(二)安全管理目標
工程2023年安全管理目標是:
1、不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
2、不發(fā)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3、不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fā)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發(fā)生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和跨(坍)塌事故;
6、不發(fā)生中斷建設項目法人單位安全記錄的設備事故;
7、不發(fā)生中斷建設項目法人單位安全記錄的電網事故;
8、不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
9、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實現(xiàn)標準化;
10、不發(fā)生引起外事糾紛事件。
三、重大危險因素分析
工程2023年處于施工高峰期,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存在點多、面廣,工程危險點、危險源分布復雜,工作量很大,不確定因素多等特點,且工程為涉外工程,安全管理形勢十分嚴峻。
四、開展安全檢查活動提升管理檔次
有效開展春季、秋季、冬季安全大檢查及不定期安全大檢查工作和施工用電、爆破作業(yè)、交通管理、消防防火等專項檢查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反習慣性違章的檢查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性作業(yè)、安全措施審批制度和重要工序安全管理。做好施工區(qū)域綜合治理,完善安全設施標準化建設。做好安全措施落實,保證安全措施費、安全措施補助費的使用管理。加強內業(yè)管理,健全檔案,監(jiān)督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落實。加強各種安全活動,宣傳教育的開展,深入開展“百問百查”活動,強化人員安全意識。做好2023年夏季防暑、防汛工作的檢查,監(jiān)督檢查各參建單位各項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完善及演練工作。做好工程施工環(huán)境保護的管理工作。
五、重點工作計劃
基建工程部根據(jù)工程總施工進度計劃要求,為確保實現(xiàn)2023年安全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重點工作內容如下:
(一) 加強進場人員管理,強化安全培訓教育。由于施工單位普遍使用外協(xié)隊伍及外雇勞務人員,人員普遍存在安全教育不足,安全意識較差,習慣性違章較多等特點,因此將施工人員安全教育管理作為2023年安全管理的重點工作之一。在施工人員的管理上,嚴格把好進場人員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做好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二)加強施工機械管理,特別是要加強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完善起重機械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建立施工單位、監(jiān)理和業(yè)主針對起重機械檢查制度及設備專責部門認證備案制度,做好重大起重作業(yè)的旁站監(jiān)理工作,嚴格審查大型起重機械的安裝拆除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建立起重機械管理常態(tài)機制。
3.監(jiān)督檢查重大作業(yè)及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落實。做好重大危險作業(yè)、專項作業(yè)安全措施審批制度。
4.加強施工用電管理,進一步完善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根據(jù)工程建設實際情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對使用的用電設備進行普查,做到施工用電標準化,規(guī)范施工區(qū)域用電管理,做到施工用電線路布設滿足要求,洞室、廊道等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用電電壓滿足安全要求,同時加強對工程使用的安全設施的保養(yǎng)和維護工作,進一步完善安全設施標準化建設。
5.做好防汛工作。2023年工程防汛度汛壓力很大,新安裝工作閘門必須在主汛期來臨之前具備啟閉的能力。
6. 組織冬季、春季、秋季和安全大檢查,開展各專項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督促參建單位加強對工程安全管理的力度,加強工程安全設施標準化建設,提升文明施工形象。按安委會要求組織召開旬、月、季安全工作會議,完善各規(guī)章制度,做好安委會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對安全管理工作的階段性總結,及時調整安全管理思路,有效解決在工程建設中出現(xiàn)的新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難題。
六、動態(tài)管理
工程施工管理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隨著工程的進展,肯定會有我們沒有預測到的新的安全管理問題出現(xiàn)。為了保證能做好事前及事中預控,及時、有效的解決這些新的問題,基建工程部將組織監(jiān)理、設計和各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內日,及時對下季度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分析,查漏補缺,完善年度計劃中的安全管理重點內容,及時補充不足,使各項安全措施和計劃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第2篇 學校后勤管理基建處食品安全工作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要求,負責抓好食堂、超市、各食品售賣點的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民主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虛心聽取師生員工對學校各食品銷售點的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加強各銷售點食品的質量管理,保證食堂不發(fā)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一、制定學校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年度計劃并組織認真貫徹落實;
二、定期對有效資質證、大宗食品采購、食品從業(yè)人員有效健康證進行驗證備案;定期對托管食堂單位進行評價,托管到期后落實簽訂托管協(xié)議。
三、按照學校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對食堂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經常性地督促檢查,落實獎懲制度。
四、加強各銷售點的安全衛(wèi)生意識管理,督促各經營單位抓好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工作,嚴防投毒、火災和其它破壞活動。對每餐的留樣工作和消毒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五、加強各銷售點的監(jiān)督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員要經常深入現(xiàn)場了解掌握情況,檢查食品加工過程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衛(wèi)生狀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加強對各銷售點進貨渠道的檢查,監(jiān)督食品原料進貨是否按有關采購制度執(zhí)行,對庫房的食品安全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其中食堂采購的大宗物資必須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進行采購。
六、落實食品從業(yè)人員的衛(wèi)生法律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監(jiān)督各經營點是否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是否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調離相應崗位。
七、定期召開監(jiān)管工作例會,總結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并抓好落實。
八、定期或不定期邀請市衛(wèi)生監(jiān)督執(zhí)法所工作人員對各經營點進行食品監(jiān)測、檢驗和技術指導。對發(fā)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時報告衛(wèi)生行政部門和主管領導并協(xié)助調查處理,防止事態(tài)擴大。
九、作好食品安全安全管理資料工作,按照衛(wèi)生行政部門檔案管理要求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第3篇 某基建工程腳手架安全管理要點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長興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施工過程落地式扣件腳手架與毛竹腳手架的搭建、使用和拆除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參加電廠基建工程的建設、監(jiān)理、施工等各參建單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和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
本標準未完全包含懸挑式、吊籃式(手動與電動)、附著式、工具式、門式、碗扣式腳手架的搭建、使用與拆除管理。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1583-1995 鋼管腳手架扣件
gb50005-2003 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
jgj 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 128-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164-2008 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46-2000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熱力和機械部分
術語與定義
腳手架
為建筑施工而搭設的上料、堆料與施工作業(yè)用的任何固定、懸吊或活動的臨時臺架及其用于承載工人和物料或進入此種臺架的臨時結構架。
單排腳手架(單排架)
只有一排立桿,橫向水平桿的一端擱置在墻體上的腳手架。
雙排腳手架(雙排架)
由內外兩排立桿和水平桿等構成的腳手架。
結構腳手架
用于砌筑和結構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裝修腳手架
用于裝修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敞開式腳手架
僅設有作業(yè)層欄桿和擋腳板,無其它遮擋設施的腳手架。
局部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小于30%的腳手架。
半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占30%~70%的腳手架。
全封閉腳手架
沿腳手架外側全長和全高封閉的腳手架。
模板支架
用于支撐模板的、采用腳手架材料搭設的架子。
開口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非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封圈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外腳手架
設置在房屋或建筑物外圍的施工腳手架。
扣件
采用螺栓緊固的扣接連接件。
直角扣件
用于垂直交叉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旋轉扣件
用于平行或斜交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對接扣件
用于桿件對接連接的扣件。
防滑扣件
根據(jù)抗滑要求增設的非連接用途扣件。
底座
設于立桿底部的墊座。
固定底座
不能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可調底座
能夠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墊板
設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桿件
腳手架中橫向設置或垂直于水平面的豎向桿件。
立桿
腳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豎向桿件。
外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離開墻體一側的立桿,或單排架立桿。
內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貼近墻體一側的立桿。
角桿
位于腳手架轉角處的立桿。
雙管立桿
兩根并列緊靠的立桿。
主立桿
雙管立桿中直接承受頂部荷載的立桿。
副立桿
雙管立桿中分擔主立桿荷載的立桿。
水平桿
腳手架中的水平桿件。
縱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水平桿。
橫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水平桿。
掃地桿
貼近地面,連接立桿根部的水平桿。
縱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掃地桿。
橫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掃地桿。
連墻件
連接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構件。
剛性連墻件
采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組成的連墻件。
柔性連墻件
采用鋼筋作拉筋構成的連墻件。
連墻件間距
腳手架相鄰連墻件之間的距離。
連墻件豎距
上下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連墻件橫距
左右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斜撐
橫向斜撐
與雙排腳手架內、外立桿或水平桿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桿。
剪刀撐
在腳手架外側面成對設置的交叉斜桿。
拋撐
與腳手架外側面斜交的桿件。
距離
腳手架高度
自立桿底座下皮至架頂欄桿上皮之間的垂直距離。
腳手架長度
腳手架縱向兩端立桿外皮間的水平距離。
腳手架寬度
雙排腳手架橫向兩側立桿外皮之間的水平距離,單排腳手架為外立桿外皮至墻面的距離。
立桿步距(步)
上下水平桿軸線間的距離。
立桿間距
腳手架相鄰立桿之間的軸線距離。
立桿縱距(跨)
腳手架立桿的縱向間距。
立桿橫距
腳手架立桿的橫向間距,單排腳手架為外立桿軸線至墻面的距離。
主節(jié)點
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三桿緊靠的扣接點。
作業(yè)層
上人作業(yè)的腳手架鋪板層。
職責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的職責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應具有腳手架作業(yè)相關資質。
從事腳手架的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體檢?;加芯癫?、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經醫(yī)生鑒定患有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病癥人員嚴禁參加腳手架搭設施工作業(yè)。凡發(fā)現(xiàn)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yè)。
腳手架作業(yè)單位應提供文件,證實腳手架作業(yè)人員已經過培訓和考核,具有相應資質。
腳手架施工單位應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工藝等,根據(jù)國家、行業(yè)有關腳手架安全要求,參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等的規(guī)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有效實施。
搭設高度超過25m且不足50m的高層外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在搭設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須經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審批簽名。專項施工方案除應繪制架體與構筑物拉結圖、現(xiàn)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未得到批準以前,不允許開工。
施工單位的職責
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大型、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的編制,經內部審核后報監(jiān)理審核批準,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須報電廠批準。
負責組織有資質的隊伍和人員進行施工。
負責組織對現(xiàn)場的風險分析,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進行現(xiàn)場有效監(jiān)護。
負責組織現(xiàn)場施工并確保施工過程安全。
監(jiān)理單位的職責
負責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大型、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進行審核。
負責對施工單位搭設大型、特殊腳手架時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監(jiān)護。
電廠的職責
應掌握基建工程的特點,了解本工程需搭設腳手架的類型和數(shù)量,掌握需搭設的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情況。
派專人或督促監(jiān)理單位在施工單位搭設大型、特殊腳手架時應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監(jiān)護。
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使用中各級作業(yè)人員職責
腳手架搭設(或拆除)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應熟悉作業(yè)區(qū)域的環(huán)境和了解周邊情況。
作業(yè)前,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各項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
根據(jù)腳手架搭建申請委托單的載荷要求,負責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規(guī)范有效組織、搭建(或拆除)腳手架。
凡在樓面或其它建筑物上搭設腳手架時,均應驗算承重部位的結構強度。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設在未經驗算的構筑物上。嚴禁在各種管道、閥門、電纜架、儀表箱、開關箱及欄桿上搭設、固定腳手架。
腳手架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員上下。上下腳手架應使用斜道或梯子,不得借助腳手立桿、欄桿或構筑物等攀爬。
腳手架內側與墻面間隙不宜超過15cm,嚴禁利用墻面自攻螺絲作為固定腳手架的支撐、拉結點。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可搭設拋撐。
負責并組織腳手架搭建后的自檢;負責配合相關技術人員(相關技術人員是指具備建筑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等中等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工程師)對四跨六步以下、作業(yè)層為一層的(或橫距立桿根數(shù)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腳手架的驗收與掛牌。
負責大型、特殊腳手架搭建后信息反饋的義務并參與相關部門組織的驗收和掛牌。
定期組織使用過程中的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巡檢,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的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腳手架搭建(或拆除)工作負責人是所轄工作范圍一切工作的監(jiān)護人。
腳手架使用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一般腳手架的搭建,應由負責或使用該腳手架的工作負責人提出腳手架搭建申請要求并辦妥相應委托手續(xù)。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的搭設申請委托,必須具有經有效審核、批準的該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或方案)方可進行。
腳手架搭建(或拆除)作業(yè)前,應針對作業(yè)內容、周邊環(huán)境進行作業(yè)危害分析,識別危險點,制定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并負責向腳手架搭建負責人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腳手架搭建、使用、拆除作業(yè)涉及到臨時用電、登高、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yè)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負責涉及臨時用電、受限空間、分部試轉(或調試)等腳手架搭建、拆除作業(yè)區(qū)域的監(jiān)護。
參與腳手架驗收。負責落地式四跨六步以下、作業(yè)面為一層的(或橫距立桿根數(shù)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腳手架搭設安全性確認、驗收簽字。
負責并組織工作班人員做好日常上腳手架作業(yè)前的檢查、安全性確認(簽字)。
腳手架使用工作負責人是所轄工作范圍一切工作的監(jiān)護人。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人員職責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上架進行腳手架搭設作業(yè)。
在作業(yè)前應了解作業(yè)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和腳手架搭設中的安全措施。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腳手架材質控制要求
腳手架搭設可采用木桿、竹竿或金屬管。腳手板可采用鋼、木、竹材料制作。腳手架的各種材料,在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檢查與驗收。腳手架的各種材料的檢查與驗收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鋼腳手架構配件
鋼管
腳手架鋼管應采用現(xiàn)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 12793)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 3092)中規(guī)定的3號普通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 700)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5.1.1.2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宜采用φ48×3.5鋼管。
表5.1.1.2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最大長度
外徑φ,d
壁厚t
橫向水平桿
其它桿
48
51
3.5
3.0
2200
6500
鋼管的尺寸和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舊鋼管的尺寸、表面質量和外形應分別符合本標準5.1.1.2、7.1.1、7.1.2的規(guī)定。
鋼管上嚴禁打孔。
對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縫的鋼管嚴禁使用。
嚴禁不同外徑的鋼管混合使用。
扣件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規(guī)定后方可使用。
腳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fā)生破壞。
對有裂縫、變形扣件嚴禁使用,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毛竹
用于搭設腳手架主要受力桿件應選用三年以上的毛竹或楠竹,竹桿應挺直,質地應堅韌。毛竹材質的直觀鑒別見附錄a。
嚴禁使用彎曲不直、青嫩、枯脆、黑斑、腐爛、白麻、蟲蛀及裂紋連通兩節(jié)以上的竹桿。
毛竹腳手架的立桿、斜桿、頂撐、大橫桿有效部分的直徑小頭應不小于75mm;小橫桿的小頭應不小于90mm;格柵、欄桿的小頭應不小于60mm。
木桿件
木腳手架采用的木材或樹種的強度等級應按《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的有關規(guī)定選用,并按其特點分別使用。
針葉樹種木材適用的強度等級
強度等級
組別
適 用 樹 種
tcl7
a
柏木 長葉松 濕地松 粗皮落葉松
b
東北落葉松 歐洲赤松 歐洲落葉松
tcl5
a
鐵杉 油杉 太平洋海岸黃柏 花旗松一落葉松 西部鐵杉南方松
b
魚鱗云杉 西南云杉 南亞松
tcl3
a
油松 新疆落葉松 云南松 馬尾松 扭葉松 北美落葉松海岸松
b
紅皮云杉 麗江云杉 樟子松 紅松 西加云杉 俄羅斯紅松歐洲云杉 北美山地云杉 北美短葉松
tc11
a
西北云杉 新疆云杉 北美黃松 云杉-松-冷杉 鐵-冷杉東部鐵杉 杉木
b
冷杉 速生杉木 速生馬尾松 新西蘭輻射松
闊葉樹種木材適用的強度等級
強度等級
適 用 樹 種
tb20
青岡 門格里斯木 卡普木 沉水稍克隆 綠心木 紫心木 攣葉豆 塔特布木
tbl7
櫟木 達荷瑪木 薩佩萊木 苦油樹 毛羅藤黃
tbl5
錐栗(栲木) 樺木 黃梅蘭蒂 梅薩瓦木 水曲柳 紅勞羅木
tbl3
深紅梅蘭蒂 淺紅梅蘭蒂 白梅蘭蒂 巴西紅厚殼木
tbll
大葉椴 小葉椴
木腳手架的立桿、斜撐、剪刀撐、拋撐應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其材質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規(guī)定的承重結構原木ⅲa材質等級的質量標準。
縱向水平桿及連墻件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橫向水平桿應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其材質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規(guī)定的承重結構原木ⅱa材質等級的質量標準。
木腳手架受力桿件的規(guī)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立桿的梢徑不應小于70mm,大頭直徑不應大于180mm,長度不宜小于6m。
縱向水平桿所采用的杉桿梢徑不應小于80mm,紅松、落葉松梢徑不應小于70mm,長度不宜小于6m。
橫向水平桿的梢徑不得小于80mm,長度宜為2.1~2.3m。
木、竹腳手架連接用的綁扎材料應選用8號鍍鋅鐵絲或8號回火鋼絲。8號鍍鋅鐵絲單根抗拉強度值不應小于2800n,8號回火鋼絲單根抗拉強度值不應小于2700n。綁扎材料嚴禁有銹蝕或機械損傷、嚴禁重復使用。
腳手板
沖壓鋼腳手板的材質應符合《碳素結構鋼》(gb/t 700—2006)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其質量與尺寸要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沖壓鋼腳手板不得有裂紋、開焊與硬彎,并應有防滑措施。
竹腳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片并列(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片并列板應用直徑8~10mm螺栓,間距500~600mm穿過并列竹片擰緊而成,螺栓離端部200~250mm,厚度不小于50mm,螺栓必須擰緊。竹串片板的長度以2.2~2.3m、寬度以250~350mm為宜。當采用竹笆板時,宜橫向密編,縱片不得少于五道,周邊應用兩根竹片(竹片應一反一正)對面夾緊,并打眼穿鐵絲扎牢。
如用整竹拼制時,采用大頭直徑30mm,小頭直徑20mm~25mm,一順一倒相互排列,用14號鐵絲,間距150mm進行編扎,腳手板兩端及中間應對稱設置四邊雙面竹板條,用鐵絲綁扎牢固。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質應符合《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05-2003中ⅱ級材質的規(guī)定。腳手板的寬度一般不應小于200mm,厚度不應小于50mm,兩端應各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鐵絲箍兩道。腐朽的腳手板不得使用。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
采用木、竹或鋼管搭設的腳手架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外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竹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要求。
腳手架搭設的地基與基礎要求
搭設落地式腳手架的地基與基礎必須根據(jù)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地基承載力與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外腳手架底座面標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外腳手架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放線定位。
底座安放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底座、墊板均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
腳手架的立桿、斜桿底端的基礎處理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較堅硬的土層,應將桿件底端埋入土中,立桿埋深不得小于500mm,斜桿埋深不得小于300mm,坑口直徑應大于桿件直徑100mm,坑底應夯實并墊以墊木,埋桿時應采用墊木卡緊,回填土應分層壓實并做成土墩且有排水措施。
松軟的土層應處理。在處理后的基礎上放置墊木,墊木寬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并加綁一道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距地表面應為200mm,其下綁扎橫向掃地桿。
巖石土層或混凝土地面,應在桿件底端加綁一道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距地表面應為200mm,其下綁扎橫向掃地桿。
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或墊板。
腳手架基本載荷要求
各類腳手架的搭設應滿足以下基本載荷要求:
結構腳手架270公斤/平方米。
裝修腳手架200公斤/平方米。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
各種材質腳手架的縱距、步距、橫距的間距不得大于表6.3.1的規(guī)定。
表6.3.1腳手架縱距、步距、橫距的間距m
腳手架類型
縱距
(立桿)
步距
(大橫桿)
橫距
(小橫桿)
鋼管腳手架
2
1.8
1.5
竹腳手架
1.5
1
木腳手架
1.5
1.2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表6.3.2的要求。
表6.3.2腳手架搭設基本要求
項目名稱
結構腳手架
裝飾腳手架
單排
雙排
單排
雙排
大橫桿間距(步高或步距)
不大于1.60m
不大于1.80m
第一步架步高
一般為1.60~1.80,且不大于2.00
小橫桿間距
不大于1.00m
不大于1.50m
15~18m高度段內鋪板層和作業(yè)層的限制
鋪板層不多于六層,作業(yè)層不超過兩層
不鋪板時,小橫桿的部分拆除
每步保留,相間抽拆,上下兩步錯開,抽拆后的距離為:結構架不大于1.50;裝飾架不大于3.00
剪刀撐
沿腳手架縱向兩端和轉角處起,每隔10m左右設一組,斜桿與地面夾角為45°~60°,并沿全高度布置
鋼腳手架高度在30米以下時,其立桿縱距不大于1.80m、30~40米不大于1.5m、41~50米不大于1.0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
毛竹腳手架高度在20米以下時,其立桿縱距不大于1.80m、20米~30米時不大于1.20m。
外腳手架的連墻件設置與拉結,必須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外腳手架應分別設1.2米和0.6米高兩道護身欄和設18cm高檔腳板;上料口四角也應設安全護欄。護欄高度為1.2m。
剪刀撐與橫向斜撐搭設要求
雙排腳手架應設剪刀撐與橫向斜撐,單排腳手架應設剪刀撐。
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shù)宜按表下表6.3.7.1.1的規(guī)定確定。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表6.3.7.1.1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shù)
剪刀撐斜桿與地面的傾角α
45°
50°
60°
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shù)n
7
6
5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宜采用搭接,搭接應符合本標準第6.3.8條的規(guī)定。
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
橫向斜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橫向斜撐應在同一節(jié)間,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xù)布置,斜撐的固定應符合本標準第6.3.8條的規(guī)定。
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宜每隔6跨設置一道。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閉型雙排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閉型腳手架,除拐角應設置橫向斜撐外,中間應每隔6跨設置一道。
高層鋼管外腳手架應安裝避雷裝置。腳手架接近帶電體時應做好防止觸電的措施。
腳手架最高點與高壓電線間的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必須符合下表要求:
與架空輸電線及其他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m
電壓kv
<1
1~10
35
110
220
安全
距離m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在授電后待運、試運的升壓站、主變、啟動變或其他待運設備等區(qū)域處搭設腳手架時,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工作聯(lián)系單,在運行人員做好安措,掛好接地線、設置好安全圍欄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搭設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鋼腳手架水平桿、斜腹桿、立桿、斜撐、剪刀撐的對接、搭接要求
水平桿
水平桿接長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水平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縱向水平桿的接頭不宜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縱距的1/3;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等間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邊緣至搭接縱向水平桿桿端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
斜腹桿
斜腹桿宜采用通長桿件,當必須接長使用時,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
立桿
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和扣件固定。
斜撐、剪刀撐
斜撐、剪刀撐嚴禁使用對接扣件連接,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和扣件固定。
木、竹桿件搭接、綁扎點的鐵絲余梢應內彎,以不傷害人為度;其長度不應大于150mm,毛竹綁扎點以外的余梢不得大于300mm。木、竹腳手架的綁扎,可根據(jù)具體的綁扎方式(如纏繞法、平插法、斜插法等)、用途,選用對應抗拉強度的鍍鋅鐵絲,材料可采用8號~12號鍍鋅鐵絲。
腳手架防護欄桿搭設要求
腳手架防護欄桿應由上、中兩道橫桿及欄桿柱(腳手架立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中桿離地高度為0.5~0.6m。必要時,宜設置同等材質的擋腳桿(下桿)。
腳手架臨邊防護欄桿的搭設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毛竹搭設
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須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鐵絲綁扎,且無瀉滑。
木桿搭設
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稍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穩(wěn)固無動搖。
鋼管搭設
鋼管欄桿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外腳手架外側必須設置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擋腳板應安裝在外立桿的內側并與腳手板同步設置。
腳手架防護欄整體構造應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移動式腳手架
移動式腳手架只能在平穩(wěn)、堅固的地表上使用。
移動式腳手架立桿應保持垂直,上部適當向內收緊,作業(yè)面不得超出底腳。
移動式腳手架的高度要適宜移動。立桿底部和作業(yè)層立面應分別設置掃地桿、剪刀撐或斜撐,作業(yè)面應按規(guī)定滿鋪腳手板。
移動式腳手架作業(yè)層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移動式腳手架宜使用帶剎車的輪子,輪子與架體的接合應牢固可靠。
移動式操作平臺(包括原料平臺、工作平臺)應根據(jù)施工荷載實際情況經設計決定,且必須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80-1991)第5.1.1條之規(guī)定。
移動式腳手架工作時應與構筑物綁扎牢固,并將其滾動部分固定住。移動前,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圾等應清除干凈。移動時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腳手板的鋪設要求
作業(yè)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構筑物的間距120~150mm。
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等,應設置在三根橫向水平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承,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嚴防傾翻。此三種腳手板的鋪設可采用對接平鋪,亦可采用搭接鋪設。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必須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手板外伸長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0mm;腳手板搭接鋪設時,接頭必須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應大于20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腳手板不準在跨度間有接頭。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腳手板應鋪設平穩(wěn)兩頭并用鍍鋅鐵絲綁牢,不平處用木板墊平并釘牢,但不得用不穩(wěn)定物體(如磚塊或石塊)墊。
在架子上翻腳手板時,應由兩人從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下方應設監(jiān)護或安全網。
竹笆腳手板應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縱向水平桿方向鋪設,且采用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直徑1.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作業(yè)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應取150mm,其板長兩端均應與支承桿可靠地固定。
外腳手架斜道的搭設要求
斜道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斜道宜附著外腳手架或建筑物設置。
運料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拐彎處應設置平臺,其寬度不應小于斜道寬度。
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運料斜道兩側、平臺外圍和端部均應按規(guī)范設置連墻件;每兩步應加設水平斜桿;應按規(guī)范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和橫向斜撐。
斜道腳手板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腳手板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桿下增設縱向支托桿,縱向支托桿間距不應大于500mm。
腳手板順鋪時,接頭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頭應壓住上面的板頭,板頭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順。
人行斜道和運料斜道的腳手板上應每隔250~300mm設置一根防滑木條,木條厚度宜為20~30mm。
檢查與驗收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腳手架檢查和驗收制度,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腳手架必須通過檢查驗收合格和掛牌后才能使用,《腳手架驗收合格牌》(見附錄c);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搭設的腳手架進行驗收簽證檢查登記和抽檢工作,《華能長興電廠標段承包商腳手架驗收簽證專項檢查表》(見附錄b)。腳手架檢查與驗收還應符合、本標準第6章節(jié)相關要求及5.4、7.1.4的要求,落地式腳手架驗收記錄表(見附錄d)。
鋼腳手架構配件檢查與驗收
新鋼管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應有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的有關規(guī)定,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1.1條的規(guī)定。
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
鋼管外徑、壁厚、端面等的偏差,應分別符合jgj 130-2001的規(guī)定。
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
舊鋼管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當銹蝕深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不得使用。
鋼管彎曲變形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表8.1.5序號4的規(guī)定。
扣件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抽樣檢測。
新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墊圈)所采用的材料應符合《普通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gb700)中a3的規(guī)定;螺紋要符合《普通螺紋》(gb196)的規(guī)定;墊圈要符合《墊圈》(gb96)的規(guī)定。
新扣件不應有裂紋、氣孔,也不宜有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并將影響外觀質量的粘砂、澆冒口殘余、披縫、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凈。
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嚴密合形,保證與鋼管扣緊時接觸良好,扣件夾緊鋼管時,開口處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5mm。
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旋轉扣件的兩旋轉面間隙要小于1mm。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過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t形螺栓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新、舊扣件均應進過防銹處理。
大型、特殊的扣件式腳手架驗收還應符合以下抽樣數(shù)目及質量判定表準:
鋼管腳手架扣件抽樣檢查數(shù)目及質量判定標準
項次
檢 查 項 目
安裝扣件數(shù)(個)
抽檢數(shù)量(個)
允許不合格數(shù)(個)
1
連接立桿與縱(橫)向水平桿或剪刀撐的扣件;接長立桿、縱向水平桿或剪刀撐的扣件。
51~90
5
0
91~150
8
1
151~280
10
1
281~500
20
2
501~1200
32
3
1201~3200
50
5
2
連接橫向水平桿與縱向水平桿的扣件(非主接點處)。
51~90
5
1
91~150
8
2
151~280
13
3
281~500
20
5
501~1200
32
7
1201~3200
50
10
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沖壓鋼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腳手板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報告,尺寸偏差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且不得有裂紋、開焊與硬彎。
鋼板厚度不要小于2mm,表面的銹跡斑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其橫截面不能多于三處,有銹蝕脫層者一般不能使用,有裂紋、凹陷嚴重者也不能使用。若用型鋼、鋼筋組合焊接腳手板,焊條要符合國家現(xiàn)行《低碳鋼及低合金高強度焊條》的要求,且焊條的型號應與本體金屬強度相適應。
新、舊鋼腳手板的撓曲應控制在:≤ 4m板撓曲≤12㎜;> 4m板撓曲≤16㎜。
新、舊鋼腳手板均應涂防銹漆。
木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木腳手板的寬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應小于50mm;其質量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腐朽的腳手板不得使用。
竹笆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的材料應符合本標準第5.4.2條的規(guī)定。
毛竹材
竹材的檢查、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5.2款。
竹材宜采用白露后采伐的毛竹(或楠竹)。
檢驗方式:將竹材在距離根部約三四節(jié)處用鋸鋸斷或用刀砍斷觀察,其斷面上如呈有明顯斑點者或將竹材浸入水中后,竹內有液體分泌出來,而水中有很多泡沫產生者,就可推斷白露以前所采伐。反之,如果桿壁斷面上無斑點或浸水后無液體分泌及泡沫產生者,則可推斷為白露后采伐。(注:產于四川、湖南、湖北的毛竹稱為楠竹。)
原木
原木的檢查與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5.3款。
木腳手架搭設高度就符合以下要求:
當選材、材質與構造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時,單排架不得超過20m,雙排架不得超過25m。因需超過25m時,需按《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第五章進行設計計算確定,但增加后的總高度不得超過30m。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按《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第4篇 建設單位基建安全管理現(xiàn)狀與對策--基建安全管理人員
人是電力基建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建設單位基建安全管理人員又是基建安全工作的重要成員和全過程參與者,他們肩負著控制、監(jiān)督、檢查基建安全生產的重大責任。這就對基建安全管理人員的各方面素質提出了較高要求,但是實際工作中我們基建安全管理人員卻面臨個人能力限制和人員定額不足等方面的問題!結合自己工作經歷和了解的相關信息分析如下:
一、 建設單位基建安全管理人員現(xiàn)狀
(一)人員定額不足
省公司規(guī)定對110kv及以下工程項目都由各電業(yè)局行使業(yè)主職能,但是諸多電業(yè)局并沒有設立專職基建安全管理人員,而是由工程主管部門的工程管理專責或安全監(jiān)察部門人員兼任,這就造成基建安全管理所投入的時間和精力大打折扣。我們的工程管理人員是工程項目的組織者與參與者,面臨煩瑣的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而安全監(jiān)察部門人員其工作重點往往是全局(單位)的生產運行、維護及檢修工作上,對電力建設項目他們往往是把主要管理責任交給工程管理部門或施工承包企業(yè),所以現(xiàn)在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員在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上是不可能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的,于是就極有可能出現(xiàn)管理不到位、現(xiàn)場監(jiān)督不到位等情況,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留下真空。那也就不滿足“安全第一”指導思想的要求。例如在我局就沒有設立專職基建安全管理人員,工程管理人員從工程前期招標到驗收移交都要全過程參與,更嚴重的是現(xiàn)在的工程項目一開工就是多個同時開工,在建設過程中,他們必須花上大量時間和精力來處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各式各樣的問題,那又怎么能夠保證在安全管理上時間和精力的投入。
(二)理論知識與施工技術知識有待提高
1、基建安全管理理論知識欠缺
現(xiàn)在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基本上沒有過經過正規(guī)、系統(tǒng)的安全工程理論知識培訓和學習,我們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大都是“半路出家”,有線路專業(yè)的、有變電專業(yè)的、有土建專業(yè)的、有運行單位的等等,各專業(yè)工種都有,由于我們系統(tǒng)現(xiàn)在對專業(yè)劃分比較細,一個專業(yè)對另一個專業(yè)相對就比較陌生,而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卻不能按專業(yè)足額配備,俗話說“隔行如隔山”,對于技術、人才、勞動密集型的電力企業(yè),隔專業(yè)也如隔座山呀!在我們企業(yè)既有系統(tǒng)安全工程知識并從事過線路或從事過變電的管理人員應該不多,那怎么能夠在工程實施中發(fā)現(xiàn)施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又怎么能夠指導監(jiān)督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又怎么能夠保證項目安全實施?試想一下,如果一個線路專業(yè)出身的工程管理人員到變電工程施工現(xiàn)場檢查安全,他能說什么,能指導工作什么,我想他只能說說安全帽、安全帶或文明施工等表面現(xiàn)象和大量的口水話外,他不太可能發(fā)現(xiàn)施工各種安全措施方面存在的問題,也不能從根本上督促施工企業(yè)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各種危險因素,因為他根本不熟悉變電專業(yè)知識呀。所以在現(xiàn)實的基建安全管理過程中,系統(tǒng)理論知識已成了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的“絆腳石”。
2、施工技術知識有待提高
對于技術性極強的電力企業(yè),我們對職工及管理人員的施工技術水平要求特別高,而且還有不斷提高的趨勢,但是從省公司這次組織的“基建安全管理培訓班”中人員年齡結構來看,年青人占了40%左右,他們雖然學歷層次相對較高,但是由于參工時間短,工程施工實踐經驗積累少(新建局或公司比較突出),甚至還有些沒有工程施工經歷的同志承擔這些崗位,使得他們的施工技術水平不高(當然,我不是說他們不行,在力求干部年輕化的今天,年青人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主力軍,但是作為必須以實踐為基礎的工程施工技術,是需要大量的工程實踐來積累的)。我聽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別人說是笑話,但我認為不是笑話,是教訓):有一個電業(yè)局的線路技術員張某有7年工齡,一天和線路班參加線路施工,當他正在進行登桿作業(yè)時,旁邊一個臨時工說 “你的登桿技術好差嘛”!張某聽了行不服氣,就說“好壞我還是個技術員嘛,你一個臨時工怎么會這么說我呢,你的技術好得很唰?”臨時工二話不說,走過去就開始登桿作業(yè),張某在一邊看,等張某看了這個臨時工的登桿操作后,他沒話可說了,因為那個臨時工的登桿技術確實比自己好,他還能說什么。這個故事說明什么,說明施工技術是需要積累的,是需要實踐來支撐的。試想這樣的管理人員怎樣管理下面工人,那如果是這樣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他們該如何去管理施工企業(yè)?該如何管理施工技術方面的安全?又該如何去發(fā)現(xiàn)并指正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點和控制點?所以說施工技術經驗不足成了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在實施工程安全管理中的“攔路虎”。
(三)管理壓力過大
現(xiàn)在社會上流行這樣一句話“給某某單位(部門)、某某人加壓”,由于安全生產大趨勢的壓力,上至國家,下至企業(yè)都將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的措施也各種各樣,但所有的措施都少不了加大管理人員壓力和加大經濟處罰力度等,經濟處罰似乎成了安全管理的主要辦法。雖然是獎懲并重,但真正的獎勵和處罰又是天壤之別。作為參與基建管理的基層人員不僅思想壓力大,而且心理壓力更大。較高心理壓力下的工作效率的有多高是可想而知的,既怕這里出錯,又怕那里有問題,每天都處在高度緊張中,哪能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管理。
二、 提高基建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水平的措施
1、增強基建安全管理人員力量。應當配備知識豐富、施工技術知識好的工程人員參與基建安全管理,最好能夠設立專職基建安全管理人員,填補人員不足留下的管理真空。以此徹底杜絕以包代管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
2、加強安全工程理論知識培訓。首先要加強安全工程知識培訓,讓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能夠全面掌握安全知識,提高他們的安全理論知識水平。如省公司這次組織的《基建安全管理培訓班》就是一種很好的辦法。其次,要提高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業(yè)務范圍內的非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培訓,可以分批開展夜校、周末培訓班或網絡培訓等方式,拓展其技術知識面,提升技術理論水平。通過培訓就能徹底消除基建安全管理中的“絆腳石”。
3、增加(給與)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的上崗實踐培訓。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上崗培訓機制,將培訓重點放在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不熟悉(或沒經歷過)的專業(yè)和工種。到各個工種、崗位都實踐一下,給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施工技術經驗的積累創(chuàng)造機會和有利條件,打死基建安全管理路上的“攔路虎”。
4、做好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的人力資源儲備。利用正在實施的基建工程項目,加大青年職工培訓力度,可以采取“以老帶新”方式,不分專業(yè)、崗位、工種對有能力、有理論、有責任心的青年職工加以培訓,避免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出現(xiàn)脫節(jié),儲備足夠的后備基建安全管理人員。
5、緩解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心理壓力。安全管理人員的思想管理,我個人認為重點應放在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的思想增壓和心理釋壓這個方面。首先,管理人員要自己尋找釋放心理壓力的最佳方法和捷徑。其次,企業(yè)要樹立“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從意識源頭提升基建安全管理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對安全的重視,在思想上加壓。三是企業(yè)盡可能減輕安全管理人員心理壓力。應建立科學、公正的安全事故調查分析制度,對事故原因作出客觀、公正的分析定論,并以此作為處理事故的重要依據(jù)。事故的發(fā)生雖沒有其必然性,但有其偶然性,因此在處理事故時,應“當賞者,雖仇必錄,當罰者,雖父子不舍”,賞罰分明。
總的說來,基建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點和難點,我們應當抓好建設單位管理人員這個容易忽略的因素,全方位提升建設單位的基建安全監(jiān)督管理水平,把安全管理的前期工作做實,把安全管理的實施過程做好,把安全管理的后期評估做足,就能真正實現(xiàn)基建安全生產,避免基建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5篇 基建工程腳手架安全管理要點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長興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施工過程落地式扣件腳手架與毛竹腳手架的搭建、使用和拆除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參加電廠基建工程的建設、監(jiān)理、施工等各參建單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和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
本標準未完全包含懸挑式、吊籃式(手動與電動)、附著式、工具式、門式、碗扣式腳手架的搭建、使用與拆除管理。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1583-1995? 鋼管腳手架扣件
gb50005-2003? 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
jgj 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 128-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164-2008? 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46-2000?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熱力和機械部分
術語與定義
腳手架
為建筑施工而搭設的上料、堆料與施工作業(yè)用的任何固定、懸吊或活動的臨時臺架及其用于承載工人和物料或進入此種臺架的臨時結構架。
單排腳手架(單排架)
只有一排立桿,橫向水平桿的一端擱置在墻體上的腳手架。
雙排腳手架(雙排架)
由內外兩排立桿和水平桿等構成的腳手架。
結構腳手架
用于砌筑和結構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裝修腳手架
用于裝修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敞開式腳手架
僅設有作業(yè)層欄桿和擋腳板,無其它遮擋設施的腳手架。
局部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小于30%的腳手架。
半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占30%~70%的腳手架。
全封閉腳手架
沿腳手架外側全長和全高封閉的腳手架。
模板支架
用于支撐模板的、采用腳手架材料搭設的架子。
開口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非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封圈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外腳手架
設置在房屋或建筑物外圍的施工腳手架。
扣件
采用螺栓緊固的扣接連接件。
直角扣件
用于垂直交叉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旋轉扣件
用于平行或斜交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對接扣件
用于桿件對接連接的扣件。
防滑扣件
根據(jù)抗滑要求增設的非連接用途扣件。
底座
設于立桿底部的墊座。
固定底座
不能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可調底座
能夠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墊板
設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桿件
腳手架中橫向設置或垂直于水平面的豎向桿件。
立桿
腳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豎向桿件。
外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離開墻體一側的立桿,或單排架立桿。
內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貼近墻體一側的立桿。
角桿
位于腳手架轉角處的立桿。
雙管立桿
兩根并列緊靠的立桿。
主立桿
雙管立桿中直接承受頂部荷載的立桿。
副立桿
雙管立桿中分擔主立桿荷載的立桿。
水平桿
腳手架中的水平桿件。
縱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水平桿。
橫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水平桿。
掃地桿
貼近地面,連接立桿根部的水平桿。
縱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掃地桿。
橫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掃地桿。
連墻件
連接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構件。
剛性連墻件
采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組成的連墻件。
柔性連墻件
采用鋼筋作拉筋構成的連墻件。
連墻件間距
腳手架相鄰連墻件之間的距離。
連墻件豎距
上下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連墻件橫距
左右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斜撐
橫向斜撐
與雙排腳手架內、外立桿或水平桿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桿。
剪刀撐
在腳手架外側面成對設置的交叉斜桿。
拋撐
與腳手架外側面斜交的桿件。
距離
腳手架高度
自立桿底座下皮至架頂欄桿上皮之間的垂直距離。
腳手架長度
腳手架縱向兩端立桿外皮間的水平距離。
腳手架寬度
雙排腳手架橫向兩側立桿外皮之間的水平距離,單排腳手架為外立桿外皮至墻面的距離。
立桿步距(步)
上下水平桿軸線間的距離。
立桿間距
腳手架相鄰立桿之間的軸線距離。
立桿縱距(跨)
腳手架立桿的縱向間距。
立桿橫距
腳手架立桿的橫向間距,單排腳手架為外立桿軸線至墻面的距離。
主節(jié)點
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三桿緊靠的扣接點。
作業(yè)層
上人作業(yè)的腳手架鋪板層。
職責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的職責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應具有腳手架作業(yè)相關資質。
從事腳手架的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體檢?;加芯癫 d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經醫(yī)生鑒定患有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病癥人員嚴禁參加腳手架搭設施工作業(yè)。凡發(fā)現(xiàn)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yè)。
腳手架作業(yè)單位應提供文件,證實腳手架作業(yè)人員已經過培訓和考核,具有相應資質。
腳手架施工單位應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工藝等,根據(jù)國家、行業(yè)有關腳手架安全要求,參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等的規(guī)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有效實施。
搭設高度超過25m且不足50m的高層外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在搭設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須經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審批簽名。專項施工方案除應繪制架體與構筑物拉結圖、現(xiàn)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未得到批準以前,不允許開工。
施工單位的職責
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大型、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的編制,經內部審核后報監(jiān)理審核批準,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須報電廠批準。
負責組織有資質的隊伍和人員進行施工。
負責組織對現(xiàn)場的風險分析,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進行現(xiàn)場有效監(jiān)護。
負責組織現(xiàn)場施工并確保施工過程安全。
監(jiān)理單位的職責
負責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大型、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進行審核。
負責對施工單位搭設大型、特殊腳手架時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監(jiān)護。
電廠的職責
應掌握基建工程的特點,了解本工程需搭設腳手架的類型和數(shù)量,掌握需搭設的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情況。
派專人或督促監(jiān)理單位在施工單位搭設大型、特殊腳手架時應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監(jiān)護。
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使用中各級作業(yè)人員職責
腳手架搭設(或拆除)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應熟悉作業(yè)區(qū)域的環(huán)境和了解周邊情況。
作業(yè)前,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各項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
根據(jù)腳手架搭建申請委托單的載荷要求,負責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規(guī)范有效組織、搭建(或拆除)腳手架。
凡在樓面或其它建筑物上搭設腳手架時,均應驗算承重部位的結構強度。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設在未經驗算的構筑物上。嚴禁在各種管道、閥門、電纜架、儀表箱、開關箱及欄桿上搭設、固定腳手架。
腳手架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員上下。上下腳手架應使用斜道或梯子,不得借助腳手立桿、欄桿或構筑物等攀爬。
腳手架內側與墻面間隙不宜超過15cm,嚴禁利用墻面自攻螺絲作為固定腳手架的支撐、拉結點。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可搭設拋撐。
負責并組織腳手架搭建后的自檢;負責配合相關技術人員(相關技術人員是指具備建筑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等中等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工程師)對四跨六步以下、作業(yè)層為一層的(或橫距立桿根數(shù)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腳手架的驗收與掛牌。
負責大型、特殊腳手架搭建后信息反饋的義務并參與相關部門組織的驗收和掛牌。
定期組織使用過程中的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巡檢,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的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腳手架搭建(或拆除)工作負責人是所轄工作范圍一切工作的監(jiān)護人。
腳手架使用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一般腳手架的搭建,應由負責或使用該腳手架的工作負責人提出腳手架搭建申請要求并辦妥相應委托手續(xù)。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的搭設申請委托,必須具有經有效審核、批準的該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或方案)方可進行。
腳手架搭建(或拆除)作業(yè)前,應針對作業(yè)內容、周邊環(huán)境進行作業(yè)危害分析,識別危險點,制定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并負責向腳手架搭建負責人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腳手架搭建、使用、拆除作業(yè)涉及到臨時用電、登高、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yè)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負責涉及臨時用電、受限空間、分部試轉(或調試)等腳手架搭建、拆除作業(yè)區(qū)域的監(jiān)護。
參與腳手架驗收。負責落地式四跨六步以下、作業(yè)面為一層的(或橫距立桿根數(shù)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腳手架搭設安全性確認、驗收簽字。
負責并組織工作班人員做好日常上腳手架作業(yè)前的檢查、安全性確認(簽字)。
腳手架使用工作負責人是所轄工作范圍一切工作的監(jiān)護人。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人員職責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上架進行腳手架搭設作業(yè)。
在作業(yè)前應了解作業(yè)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和腳手架搭設中的安全措施。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腳手架材質控制要求
腳手架搭設可采用木桿、竹竿或金屬管。腳手板可采用鋼、木、竹材料制作。腳手架的各種材料,在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檢查與驗收。腳手架的各種材料的檢查與驗收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鋼腳手架構配件
鋼管
腳手架鋼管應采用現(xiàn)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 12793)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 3092)中規(guī)定的3號普通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 700)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5.1.1.2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宜采用φ48×3.5鋼管。
表5.1.1.2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 | 最大長度 | ||
外徑φ,d | 壁厚t | 橫向水平桿 | 其它桿 |
48 51 | 3.5 3.0 | 2200 | 6500 |
鋼管的尺寸和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舊鋼管的尺寸、表面質量和外形應分別符合本標準5.1.1.2、7.1.1、7.1.2的規(guī)定。
鋼管上嚴禁打孔。
對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縫的鋼管嚴禁使用。
嚴禁不同外徑的鋼管混合使用。
扣件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規(guī)定后方可使用。
腳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fā)生破壞。
對有裂縫、變形扣件嚴禁使用,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毛竹
用于搭設腳手架主要受力桿件應選用三年以上的毛竹或楠竹,竹桿應挺直,質地應堅韌。毛竹材質的直觀鑒別見附錄a。
嚴禁使用彎曲不直、青嫩、枯脆、黑斑、腐爛、白麻、蟲蛀及裂紋連通兩節(jié)以上的竹桿。
毛竹腳手架的立桿、斜桿、頂撐、大橫桿有效部分的直徑小頭應不小于75mm;小橫桿的小頭應不小于90mm;格柵、欄桿的小頭應不小于60mm。
木桿件
木腳手架采用的木材或樹種的強度等級應按《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的有關規(guī)定選用,并按其特點分別使用。
針葉樹種木材適用的強度等級
強度等級 | 組別 | 適? 用? 樹? 種 |
tcl7 | a | 柏木? 長葉松? 濕地松? 粗皮落葉松 |
b | 東北落葉松? 歐洲赤松? 歐洲落葉松 | |
tcl5 | a | 鐵杉?? 油杉? 太平洋海岸黃柏? 花旗松一落葉松? 西部鐵杉南方松 |
b | 魚鱗云杉? 西南云杉? 南亞松 | |
tcl3 | a | 油松? 新疆落葉松? 云南松? 馬尾松? 扭葉松? 北美落葉松海岸松 |
b | 紅皮云杉? 麗江云杉? 樟子松? 紅松? 西加云杉? 俄羅斯紅松歐洲云杉? 北美山地云杉? 北美短葉松 | |
tc11 | a | 西北云杉? 新疆云杉? 北美黃松? 云杉-松-冷杉? 鐵-冷杉東部鐵杉? 杉木 |
b | 冷杉? 速生杉木? 速生馬尾松? 新西蘭輻射松 |
闊葉樹種木材適用的強度等級
強度等級 | 適??? 用??? 樹? 種 |
tb20 | 青岡 門格里斯木? 卡普木? 沉水稍克隆? 綠心木? 紫心木? 攣葉豆? 塔特布木 |
tbl7 | 櫟木? 達荷瑪木? 薩佩萊木? 苦油樹? 毛羅藤黃 |
tbl5 | 錐栗(栲木)? 樺木? 黃梅蘭蒂? 梅薩瓦木? 水曲柳? 紅勞羅木 |
tbl3 | 深紅梅蘭蒂? 淺紅梅蘭蒂? 白梅蘭蒂? 巴西紅厚殼木 |
tbll | 大葉椴? 小葉椴 |
木腳手架的立桿、斜撐、剪刀撐、拋撐應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其材質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規(guī)定的承重結構原木ⅲa材質等級的質量標準。
縱向水平桿及連墻件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橫向水平桿應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其材質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規(guī)定的承重結構原木ⅱa材質等級的質量標準。
木腳手架受力桿件的規(guī)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立桿的梢徑不應小于70mm,大頭直徑不應大于180mm,長度不宜小于6m。
縱向水平桿所采用的杉桿梢徑不應小于80mm,紅松、落葉松梢徑不應小于70mm,長度不宜小于6m。
橫向水平桿的梢徑不得小于80mm,長度宜為2.1~2.3m。
木、竹腳手架連接用的綁扎材料應選用8號鍍鋅鐵絲或8號回火鋼絲。8號鍍鋅鐵絲單根抗拉強度值不應小于2800n,8號回火鋼絲單根抗拉強度值不應小于2700n。綁扎材料嚴禁有銹蝕或機械損傷、嚴禁重復使用。
腳手板
沖壓鋼腳手板的材質應符合《碳素結構鋼》(gb/t 700—2006)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其質量與尺寸要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沖壓鋼腳手板不得有裂紋、開焊與硬彎,并應有防滑措施。
竹腳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片并列(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片并列板應用直徑8~10mm螺栓,間距500~600mm穿過并列竹片擰緊而成,螺栓離端部200~250mm,厚度不小于50mm,螺栓必須擰緊。竹串片板的長度以2.2~2.3m、寬度以250~350mm為宜。當采用竹笆板時,宜橫向密編,縱片不得少于五道,周邊應用兩根竹片(竹片應一反一正)對面夾緊,并打眼穿鐵絲扎牢。
如用整竹拼制時,采用大頭直徑30mm,小頭直徑20mm~25mm,一順一倒相互排列,用14號鐵絲,間距150mm進行編扎,腳手板兩端及中間應對稱設置四邊雙面竹板條,用鐵絲綁扎牢固。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質應符合《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05-2003中ⅱ級材質的規(guī)定。腳手板的寬度一般不應小于200mm,厚度不應小于50mm,兩端應各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鐵絲箍兩道。腐朽的腳手板不得使用。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
采用木、竹或鋼管搭設的腳手架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外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竹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要求。
腳手架搭設的地基與基礎要求
搭設落地式腳手架的地基與基礎必須根據(jù)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地基承載力與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外腳手架底座面標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外腳手架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放線定位。
底座安放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底座、墊板均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
腳手架的立桿、斜桿底端的基礎處理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較堅硬的土層,應將桿件底端埋入土中,立桿埋深不得小于500mm,斜桿埋深不得小于300mm,坑口直徑應大于桿件直徑100mm,坑底應夯實并墊以墊木,埋桿時應采用墊木卡緊,回填土應分層壓實并做成土墩且有排水措施。
松軟的土層應處理。在處理后的基礎上放置墊木,墊木寬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并加綁一道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距地表面應為200mm,其下綁扎橫向掃地桿。
巖石土層或混凝土地面,應在桿件底端加綁一道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距地表面應為200mm,其下綁扎橫向掃地桿。
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或墊板。
腳手架基本載荷要求
各類腳手架的搭設應滿足以下基本載荷要求:
結構腳手架270公斤/平方米。
裝修腳手架200公斤/平方米。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
各種材質腳手架的縱距、步距、橫距的間距不得大于表6.3.1的規(guī)定。
表6.3.1腳手架縱距、步距、橫距的間距m
腳手架類型 | 縱距 (立桿) | 步距 (大橫桿) | 橫距 (小橫桿) |
鋼管腳手架 | 2 | 1.8 | 1.5 |
竹腳手架 | 1.5 | 1 | |
木腳手架 | 1.5 | 1.2 |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表6.3.2的要求。
表6.3.2腳手架搭設基本要求
項目名稱 | 結構腳手架 | 裝飾腳手架 | ||
單排 | 雙排 | 單排 | 雙排 | |
大橫桿間距(步高或步距) | 不大于1.60m | 不大于1.80m | ||
第一步架步高 | 一般為1.60~1.80,且不大于2.00 | |||
小橫桿間距 | 不大于1.00m | 不大于1.50m | ||
15~18m高度段內鋪板層和作業(yè)層的限制 | 鋪板層不多于六層,作業(yè)層不超過兩層 | |||
不鋪板時,小橫桿的部分拆除 | 每步保留,相間抽拆,上下兩步錯開,抽拆后的距離為:結構架不大于1.50;裝飾架不大于3.00 | |||
剪刀撐 | 沿腳手架縱向兩端和轉角處起,每隔10m左右設一組,斜桿與地面夾角為45°~60°,并沿全高度布置 |
鋼腳手架高度在30米以下時,其立桿縱距不大于1.80m、30~40米不大于1.5m、41~50米不大于1.0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
毛竹腳手架高度在20米以下時,其立桿縱距不大于1.80m、20米~30米時不大于1.20m。
外腳手架的連墻件設置與拉結,必須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外腳手架應分別設1.2米和0.6米高兩道護身欄和設18cm高檔腳板;上料口四角也應設安全護欄。護欄高度為1.2m。
剪刀撐與橫向斜撐搭設要求
雙排腳手架應設剪刀撐與橫向斜撐,單排腳手架應設剪刀撐。
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shù)宜按表下表6.3.7.1.1的規(guī)定確定。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表6.3.7.1.1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shù)
剪刀撐斜桿與地面的傾角α | 45° | 50° | 60° |
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shù)n | 7 | 6 | 5 |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宜采用搭接,搭接應符合本標準第6.3.8條的規(guī)定。
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
橫向斜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橫向斜撐應在同一節(jié)間,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xù)布置,斜撐的固定應符合本標準第6.3.8條的規(guī)定。
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宜每隔6跨設置一道。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閉型雙排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閉型腳手架,除拐角應設置橫向斜撐外,中間應每隔6跨設置一道。
高層鋼管外腳手架應安裝避雷裝置。腳手架接近帶電體時應做好防止觸電的措施。
腳手架最高點與高壓電線間的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必須符合下表要求:
與架空輸電線及其他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m
電壓kv | <1 | 1~10 | 35 | 110 | 220 | |
安全 距離m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沿水平方向 | 1.0 | 1.5 | 2.0 | 4.0 | 6.0 |
在授電后待運、試運的升壓站、主變、啟動變或其他待運設備等區(qū)域處搭設腳手架時,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工作聯(lián)系單,在運行人員做好安措,掛好接地線、設置好安全圍欄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搭設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鋼腳手架水平桿、斜腹桿、立桿、斜撐、剪刀撐的對接、搭接要求
水平桿
水平桿接長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水平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縱向水平桿的接頭不宜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縱距的1/3;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等間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邊緣至搭接縱向水平桿桿端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
斜腹桿
斜腹桿宜采用通長桿件,當必須接長使用時,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
立桿
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和扣件固定。
斜撐、剪刀撐
斜撐、剪刀撐嚴禁使用對接扣件連接,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和扣件固定。
木、竹桿件搭接、綁扎點的鐵絲余梢應內彎,以不傷害人為度;其長度不應大于150mm,毛竹綁扎點以外的余梢不得大于300mm。木、竹腳手架的綁扎,可根據(jù)具體的綁扎方式(如纏繞法、平插法、斜插法等)、用途,選用對應抗拉強度的鍍鋅鐵絲,材料可采用8號~12號鍍鋅鐵絲。
腳手架防護欄桿搭設要求
腳手架防護欄桿應由上、中兩道橫桿及欄桿柱(腳手架立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中桿離地高度為0.5~0.6m。必要時,宜設置同等材質的擋腳桿(下桿)。
腳手架臨邊防護欄桿的搭設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毛竹搭設
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須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鐵絲綁扎,且無瀉滑。
木桿搭設
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稍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穩(wěn)固無動搖。
鋼管搭設
鋼管欄桿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外腳手架外側必須設置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擋腳板應安裝在外立桿的內側并與腳手板同步設置。
腳手架防護欄整體構造應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移動式腳手架
移動式腳手架只能在平穩(wěn)、堅固的地表上使用。
移動式腳手架立桿應保持垂直,上部適當向內收緊,作業(yè)面不得超出底腳。
移動式腳手架的高度要適宜移動。立桿底部和作業(yè)層立面應分別設置掃地桿、剪刀撐或斜撐,作業(yè)面應按規(guī)定滿鋪腳手板。
移動式腳手架作業(yè)層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移動式腳手架宜使用帶剎車的輪子,輪子與架體的接合應牢固可靠。
移動式操作平臺(包括原料平臺、工作平臺)應根據(jù)施工荷載實際情況經設計決定,且必須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80-1991)第5.1.1條之規(guī)定。
移動式腳手架工作時應與構筑物綁扎牢固,并將其滾動部分固定住。移動前,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圾等應清除干凈。移動時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腳手板的鋪設要求
作業(yè)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構筑物的間距120~150mm。
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等,應設置在三根橫向水平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承,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嚴防傾翻。此三種腳手板的鋪設可采用對接平鋪,亦可采用搭接鋪設。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必須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手板外伸長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0mm;腳手板搭接鋪設時,接頭必須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應大于20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腳手板不準在跨度間有接頭。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腳手板應鋪設平穩(wěn)兩頭并用鍍鋅鐵絲綁牢,不平處用木板墊平并釘牢,但不得用不穩(wěn)定物體(如磚塊或石塊)墊。
在架子上翻腳手板時,應由兩人從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下方應設監(jiān)護或安全網。
竹笆腳手板應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縱向水平桿方向鋪設,且采用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直徑1.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作業(yè)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應取150mm,其板長兩端均應與支承桿可靠地固定。
外腳手架斜道的搭設要求
斜道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斜道宜附著外腳手架或建筑物設置。
運料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拐彎處應設置平臺,其寬度不應小于斜道寬度。
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運料斜道兩側、平臺外圍和端部均應按規(guī)范設置連墻件;每兩步應加設水平斜桿;應按規(guī)范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和橫向斜撐。
斜道腳手板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腳手板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桿下增設縱向支托桿,縱向支托桿間距不應大于500mm。
腳手板順鋪時,接頭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頭應壓住上面的板頭,板頭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順。
人行斜道和運料斜道的腳手板上應每隔250~300mm設置一根防滑木條,木條厚度宜為20~30mm。
檢查與驗收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腳手架檢查和驗收制度,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腳手架必須通過檢查驗收合格和掛牌后才能使用,《腳手架驗收合格牌》(見附錄c);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搭設的腳手架進行驗收簽證檢查登記和抽檢工作,《華能長興電廠標段承包商腳手架驗收簽證專項檢查表》(見附錄b)。腳手架檢查與驗收還應符合、本標準第6章節(jié)相關要求及5.4、7.1.4的要求,落地式腳手架驗收記錄表(見附錄d)。
鋼腳手架構配件檢查與驗收
新鋼管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應有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的有關規(guī)定,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1.1條的規(guī)定。
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
鋼管外徑、壁厚、端面等的偏差,應分別符合jgj 130-2001的規(guī)定。
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
舊鋼管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當銹蝕深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不得使用。
鋼管彎曲變形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表8.1.5序號4的規(guī)定。
扣件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抽樣檢測。
新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墊圈)所采用的材料應符合《普通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gb700)中a3的規(guī)定;螺紋要符合《普通螺紋》(gb196)的規(guī)定;墊圈要符合《墊圈》(gb96)的規(guī)定。
新扣件不應有裂紋、氣孔,也不宜有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并將影響外觀質量的粘砂、澆冒口殘余、披縫、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凈。
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嚴密合形,保證與鋼管扣緊時接觸良好,扣件夾緊鋼管時,開口處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5mm。
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旋轉扣件的兩旋轉面間隙要小于1mm。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過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t形螺栓出現(xiàn)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新、舊扣件均應進過防銹處理。
大型、特殊的扣件式腳手架驗收還應符合以下抽樣數(shù)目及質量判定表準:
鋼管腳手架扣件抽樣檢查數(shù)目及質量判定標準
項次 | 檢 查 項 目 | 安裝扣件數(shù)(個) | 抽檢數(shù)量(個) | 允許不合格數(shù)(個) |
1 | 連接立桿與縱(橫)向水平桿或剪刀撐的扣件;接長立桿、縱向水平桿或剪刀撐的扣件。 | 51~90 | 5 | 0 |
91~150 | 8 | 1 | ||
151~280 | 10 | 1 | ||
281~500 | 20 | 2 | ||
501~1200 | 32 | 3 | ||
1201~3200 | 50 | 5 | ||
2 | 連接橫向水平桿與縱向水平桿的扣件(非主接點處)。 | 51~90 | 5 | 1 |
91~150 | 8 | 2 | ||
151~280 | 13 | 3 | ||
281~500 | 20 | 5 | ||
501~1200 | 32 | 7 | ||
1201~3200 | 50 | 10 |
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沖壓鋼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腳手板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報告,尺寸偏差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且不得有裂紋、開焊與硬彎。
鋼板厚度不要小于2mm,表面的銹跡斑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其橫截面不能多于三處,有銹蝕脫層者一般不能使用,有裂紋、凹陷嚴重者也不能使用。若用型鋼、鋼筋組合焊接腳手板,焊條要符合國家現(xiàn)行《低碳鋼及低合金高強度焊條》的要求,且焊條的型號應與本體金屬強度相適應。
新、舊鋼腳手板的撓曲應控制在:≤ 4m板撓曲≤12㎜;> 4m板撓曲≤16㎜。
新、舊鋼腳手板均應涂防銹漆。
木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木腳手板的寬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應小于50mm;其質量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腐朽的腳手板不得使用。
竹笆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的材料應符合本標準第5.4.2條的規(guī)定。
毛竹材
竹材的檢查、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5.2款。
竹材宜采用白露后采伐的毛竹(或楠竹)。
檢驗方式:將竹材在距離根部約三四節(jié)處用鋸鋸斷或用刀砍斷觀察,其斷面上如呈有明顯斑點者或將竹材浸入水中后,竹內有液體分泌出來,而水中有很多泡沫產生者,就可推斷白露以前所采伐。反之,如果桿壁斷面上無斑點或浸水后無液體分泌及泡沫產生者,則可推斷為白露后采伐。(注:產于四川、湖南、湖北的毛竹稱為楠竹。)
原木
原木的檢查與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5.3款。
木腳手架搭設高度就符合以下要求:
當選材、材質與構造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時,單排架不得超過20m,雙排架不得超過25m。因需超過25m時,需按《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第五章進行設計計算確定,但增加后的總高度不得超過30m。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按《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第6篇 某基建工程安全帶使用管理要點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長興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帶的使用、檢驗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參加電廠基建工程的建設、監(jiān)理、施工等各參建單位人員的體重及負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
本標準適用于高處作業(yè)、攀登及懸吊作業(yè)中使用的安全帶,不適用于車輛、體育運動、消防等其他用途的安全帶。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6095—2009 安全帶
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熱力和機械部分
sheo s—032 安全帶管理規(guī)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帶
防止高處作業(yè)人員發(fā)生墜落或發(fā)生墜落后將作業(yè)人員安全懸掛的個體防護裝備(安全帶的一般組成見附錄a)。
3.1.1
圍桿作業(yè)安全帶
通過圍繞在固定構造物上的繩或帶將人體綁定在固定構造物附近,使作業(yè)人員的雙手可以進行其他操作的安全帶(示例圖見附錄a 中圖 a.1)。
3.1.2
區(qū)域限制安全帶
用以限制作業(yè)人員的活動范圍,避免其到達可能發(fā)生墜落區(qū)域的安全帶(示例圖見附錄a 中圖a.2)。
3.1.3
墜落懸掛安全帶
高處作業(yè)或登高人員發(fā)生墜落時,將作業(yè)人員安全懸掛的安全帶(墜落懸掛安全帶示例圖見附錄a 中圖a.3)。
3.2
安全繩
在安全帶中連接系帶與掛點的繩(帶、鋼絲繩)。
3.3
緩沖器
串聯(lián)在系帶和掛點之間,發(fā)生墜落時吸收部分沖擊能量、降低沖擊力的部件。
3.4
速差自控器
速差式防墜器,安裝在掛點上,裝有可伸縮長度的繩(帶、鋼絲繩),串聯(lián)在系帶和掛點之間,在墜落發(fā)生時因速度變化引發(fā)制動作用的部件。
3.5
自鎖器
導向式防墜器,附著在導軌上、由墜落動作引發(fā)制動作用的部件。
3.6
系帶
墜落時支撐和控制人體、分散沖擊力,避免人體受到傷害的部件,系帶由織帶、帶扣及其他金屬部件組成,一般有全身系帶、單腰系帶、半身系帶。
3.7
主帶
系帶中承受沖擊力的帶。
3.8
輔帶
系帶中不直接承受沖擊力的帶。
3.9
伸展長度
在墜落過程中,從懸掛點到安全帶佩戴者的身體最低點(頭或腳)的最大距離。
3.10
墜落距離
從墜落起始點或作業(yè)面到安全帶佩戴者的身體最低點(頭或腳)的最大距離。
3.11
安全空間
位于作業(yè)面下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對墜落者造成碰撞傷害物體的立體空間。
3.12
連接器
具有常閉活門的連接部件,用于將系帶和繩或繩和掛點連接在一起。
3.13
掛點
連接安全帶與固定構造物的固定點。
3.14
滑道
附著自鎖器的具有固定方向的柔性繩索或剛性滑道,自鎖器在導軌上可滑動。發(fā)生墜落時自鎖器可鎖定在導軌上。
3.15
調節(jié)器
用于調整安全繩長短的部件。
4 安全帶的選型與采購管理
4.1 安全帶的選型與采購必須符合《建筑施工人員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建質[2007]第255號文)、《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 11651)及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規(guī)定中的要求。
4.2 使用單位應根據(jù)不同的防護目的和作業(yè)環(huán)境選用不同品種的安全帶。
4.3 必須采購經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附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等資料的合格產品,嚴禁采購不合格產品。
4.4 采購部門應負責驗收、確認安全帶必須具備以下4項永久性標記后方可入庫:
4.4.1 企業(yè)名稱、商標、型號。
4.4.2 制造年、月。
4.4.3 出廠合格證和安檢證。
4.4.4 生產許可證編號的標記(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5 安全帶的保管與檢驗管理
5.1 安全帶的保管
5.1.1 安全帶應儲藏在室溫0~30℃、相對濕度80%以下的干燥、通風的倉庫內。
5.1.2 安全帶不應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和尖銳的堅硬物體,不應曝曬。
5.2 安全帶的檢查與定期試驗
5.2.1 安全帶的檢查、定期試驗按華能集團《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熱機)執(zhí)行。
5.2.2 日常(或定期)目測檢查按本標準6.2.2。頻繁使用的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必須立即更換。
5.2.3 安全帶整體靜態(tài)試驗及試驗方式參照《安全帶測試方法》(gb/t 6096-2009)執(zhí)行。
5.2.4 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xù)使用。
6 安全帶使用要求
6.1 安全帶的選用
6.1.1 安全帶使用人員應根據(jù)不同的作業(yè)環(huán)境、防護目的選用適宜型號、規(guī)格的安全帶。
6.1.2 以下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懸掛式安全帶:
6.1.2.1 在施工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80cm時的臨邊高處作業(yè)。
6.1.2.2 借助構筑結構、借助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借助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6.1.2.3 有牢靠立足點而周邊臨空狀態(tài)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yè)。
6.1.3 以下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懸掛雙背帶式安全帶:
6.1.3.1 立足處無完備防護欄桿或措施的臨邊懸空作業(yè)。
6.1.3.2 有牢靠立足點而周邊臨空且下部無安全網等防護措施狀態(tài)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yè)。
6.1.4 以下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懸掛雙背帶式(附腿帶)安全帶
配有雙背帶和腿帶的安全帶在人員發(fā)生墜落時,能減弱人體傷害,無完備腳手架或操作平臺及直梯的構件吊裝、管道安裝、線塔安裝等高空作業(yè),應根據(jù)工作的種類和環(huán)境選擇配有雙背帶和腿帶的安全帶。
6.2 安全帶的使用
6.2.1 在基準面1.5米及以上有牢靠立足點的高處作業(yè)須使用安全帶。無牢靠立足點條件時應通過腳手架搭設、臨時操作平臺的設置改善高處作業(yè)施工環(huán)境。
6.2.2 使用前必須對安全帶進行目視檢查,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不準使用。
6.2.2.1 安全帶各部件應完整、齊全。
6.2.2.2 各金屬部件不得有損傷,裂痕,缺口或扭曲變形。金屬配件圓環(huán)、半圓環(huán)、三角環(huán)、8字環(huán)、品字環(huán)、三道聯(lián),不許焊接,邊緣成圓弧形。金屬鉤鉤體和鉤舌的咬口必須平整,不得偏斜。
6.2.2.3 安全帶縫制部位應無開裂或磨損,繩、帶織物無起毛、起球或散絲現(xiàn)象。
6.2.2.4 電火焊及配合電火焊人員使用的安全帶掛繩應有能保護其因摩擦或飛濺火花造成損壞的包套。
6.2.3 安全帶掛繩長度應與高處作業(yè)環(huán)境、防護目的相符。
6.2.3.1 安全帶掛繩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安全帶掛繩長度大于3m以上應加緩沖器(自鎖器用繩例外)。必要時,緩沖器、速差式裝置和自鎖器可以串聯(lián)使用。
6.2.3.2 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和防護目的,適度限制安全帶掛繩的長度,減小墜落距離,有效降低人身傷害。安全帶掛繩的長度應考慮下方障礙物與系掛點之間的距離,保證人員跌落時不會產生危險。
6.2.4 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且應注意盡可能地垂直懸掛。
安全帶掛繩必須系掛在施工作業(yè)處上方牢固的掛點上,該掛點應能承受人員跌落時產生的沖擊荷載,并且不得損壞安全帶及掛繩。
6.2.5 使用時應將安全帶系在腰部,掛鉤要扣在不低于作業(yè)者所處水平位置的可靠處,不能扣在作業(yè)者的下方位置,以防墜落時加大沖擊力,使人受傷。
6.2.6 系掛安全帶時,其安全帶掛繩要系掛牢固,不得打結,以免發(fā)生墜落受沖擊時將掛繩從結切處切斷。
6.2.7 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帶子使用期為3~5年,發(fā)現(xiàn)異常應提前報廢。
7 檢查與考核
7.1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7.2 本標準按《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第7篇 基建安全質量檢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基建系統(tǒng)施工現(xiàn)場安全質量檢查工作,加強建設單位是施工現(xiàn)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責任主體的作用,強化建設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安全質量管理與考核的主導地位,深入開展基建現(xiàn)場安全質量工作,依據(jù)國家電網公司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所屬各建設單位及其他參建單位;適用于黑龍江省電力公司投資建設的66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輸變電建設工程。
第二章 制定依據(jù)
第三條 本辦法主要依據(jù)《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電網辦[2005]474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網工[2003]168號)、《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國家電網公司企業(yè)標準q/gdw250-2009)、《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理管理辦法》(國家電網基建[2007]302號)文件。
第三章 檢查體系及職責
第四條 檢查體系按省公司基建部、建設管理單位業(yè)主項目部及現(xiàn)場工程項目部三個層次建立。
第五條 省公司基建部作為公司基建安全質量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制定和宣貫,對重要現(xiàn)場的抽查和指導。
第六條 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作為基建安全質量檢查主體,負責貫徹執(zhí)行本辦法,對所有所轄項目工程進行周期性、計劃性檢查指導,對施工單位整改落實進行督導。
第七條 現(xiàn)場工程項目部作為基建安全質量自檢自查主體,包括項目監(jiān)理部和施工項目部兩部分。
監(jiān)理項目部負責對整個施工過程中安全質量的監(jiān)理,對施工單位檢查整改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和反饋,實現(xiàn)對施工安全質量的有效控制;施工項目部負責整個施工過程安全質量管理和控制,是檢查整改落實的實施主體。
第四章 檢查流程及要求
第八條 檢查實行公司基建部抽查、建設管理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檢查、現(xiàn)場工程項目部自查的方式。
第九條 建設管理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應每月安排檢查計劃,原則上每月不低于2次進行檢查。建設管理單位主管基建領導和基建部主管領導每月應定期或不定期參加檢查。每月25日前各建設單位應將本月安全檢查情況上報公司基建部。
第十條 省公司基建部針對黑龍江地區(qū)在建項目實際情況,根據(jù)各建設單位每月上報的檢查情況,于次月安排部分在建施工現(xiàn)場進行突擊抽查。抽查組由基建部相關人員和臨時抽調的部分建設單位相關人員組成,重點檢查現(xiàn)場安全質量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和標準的落實情況,對上月檢查出的問題整改反饋情況等。
第十一條 省公司基建部組織的檢查反饋以兩種形式相結合。一是檢查后立即進行現(xiàn)場反饋;二是在檢查后將不符合整改通知單經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下發(fā)給現(xiàn)場施工項目部。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組織的檢查反饋應參照省公司做法進行。
第十二條 施工項目部應對省公司基建部或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檢查出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并由監(jiān)理項目部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后,添寫不符合整改反饋單上報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省公司基建部檢查整改反饋應由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檢查確認后上報公司基建部。對整改不合格或反饋內容較差的要退回重新整改后再上報。
第十三條 從檢查整改通知單下發(fā)到反饋上報時間為7天。反饋內容應包括對整改通知單所列問題整改情況的逐條描述,配以不低于200萬像素不高于300萬像素的對應數(shù)碼照片,一張照片不能完全說明的可拍攝多張照片予以說明;對不能整改完成的要說明原因并列出整改完成時間。
第十四條 下發(fā)整改通知單、整改情況的反饋均以電子文檔形式。
第十五條 各級檢查要結合當時在建項目施工季節(jié)、施工進度等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檢查計劃。檢查內容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huán)節(jié),解決重要問題,確保取得實效。各建設單位業(yè)主項目部必須對工程項目各重要作業(yè)工序安排檢查計劃,對重大工序轉接,如工程項目開工,土建交付安裝,安裝交付調試以及整套啟動應重點把關,必要時可安排多次復檢。
第五章 檢查標準
第十六條 檢查依照國家電網公司及省公司相關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中相關安全質量管理要求進行,主要包括:
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網工[2003]168號)
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1997版)
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架空電力線路2004版)4.《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國家電網公司企業(yè)標準q/gdw250-2009)
5.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理管理辦法》(國家電網基建[2007]302號)
6. 《輸變電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實施管理規(guī)程 》(q / gdw 248.2 - 2008)
7.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工藝手冊》(基建質量[2006]135號)
8. .國家電網公司企業(yè)標準:1000kv及以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系列規(guī)程
9 《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建設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及細則編制綱要》(基建質量[2007]89號文)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 各建設單位應依據(jù)本辦法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基建安全質量檢查考核與獎懲實施細則,在檢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真正起到監(jiān)督、激勵各參建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安全質量管理主動性、自覺性的作用。
第十八條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現(xiàn)場,若檢查后仍存在重復問題或問題未整改,省公司將在“電網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簡報”中予以通報。
第十九條 省公司基建部對各建設單位每月上報的檢查情況進行考核,對不及時上報或檢查不認真的單位在“電網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簡報”中予以通報,并在年度基層單位業(yè)績考核中對未及時上報月度檢查情況的扣0.1分/次。
第二十條 各建設管理單位應針對省公司基建部抽查后的現(xiàn)場及時組織整改,省公司基建部將對整改反饋情況進行考核,在年度基層單位業(yè)績考核中對未及時反饋檢查整改情況的扣0.1分/次。
第二十一條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項目若被停工的將在質量評級考核中一次扣減5分/項目·次,并對項目所在建設單位在年度基層單位業(yè)績考核中扣0.5分/項目·次。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基建部 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8篇 基建工程土石方作業(yè)安全管理要點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各參建單位在基坑、邊坡、挖土工程等工作中的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等內容做出了規(guī)定。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長興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基坑、邊坡等挖土工程的安全管理。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jgj180-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120-1999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
hc*3-076-fj31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
hc*3-079-fj34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
術語與定義
基坑
基坑是指為進行建筑物(包括構筑物)基礎與地下室的施工所開挖的地面以下空間,一般用于滿堂基礎、獨立基礎、設備基礎。
基槽
沿條形基礎的基底開挖的,指槽底寬度在3米以內,且槽長大于3倍槽寬的為基槽。
基坑支護
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對基坑側壁及周邊環(huán)境采用的支擋、加固與保護措施。
職責
電廠的職責:
將基坑(槽)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監(jiān)測、施工等單位;
向設計和施工單位提供基坑(槽)工程的現(xiàn)狀、當?shù)貧庀蠛退挠^測資料、工程相鄰設施、相鄰工程及地下管網的有關資料和控制要求;
組織專業(yè)人員對基坑(槽)圍護設計方案、施工專項方案及監(jiān)測方案進行論證,并將論證意見納入監(jiān)管檔案。
設計單位的職責:
設計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應符合要求;
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設計,設計文件應包括計算書、圖紙、文字資料等;設計文件應明確基坑(槽)類別、檢測及監(jiān)測要求,并對開挖程序等提出具體要求。
監(jiān)理單位的職責:
必須對基坑(槽)工程全過程的監(jiān)理,制定監(jiān)理計劃、細則及旁站方案;
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做好各參建方的資格審查及方案審核工作,把好設備、材料、構配件進場驗收關,及時審核施工單位的施工資料;
嚴格按經備案的設計、施工及監(jiān)測方案監(jiān)督施工、監(jiān)測單位的組織實施,督促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質量及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及時掌握監(jiān)測、檢測數(shù)據(jù),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出現(xiàn)險情應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采取相應措施,并向電廠報告;
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基坑(槽)作業(yè)應急處置方案。
施工單位的職責:
施工單位的資質、人員資格應符合要求,依據(jù)設計文件、勘察報告及環(huán)境資料,編制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專項施工方案;
嚴格按照規(guī)范、標準、設計文件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變更;
在基坑(槽)支護施工中應加強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做好施工技術交底,確保基坑(槽)工程施工質量及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
編制基坑(槽)作業(yè)應急處置方案。
監(jiān)測(檢測)單位的職責:
監(jiān)測(檢測)單位的資質和人員資格應符合要求;
應當根據(jù)規(guī)范、勘察報告、設計文件要求、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基坑(槽)類別、周邊環(huán)境和專項施工方案等,制定科學合理、安全可靠的監(jiān)測方案;
應按規(guī)范、設計文件及專項施工方案做好基坑(槽)施工期間基坑(槽)和周邊環(huán)境的全過程監(jiān)測工作,及時向項目管理處、項目監(jiān)理、施工單位通報檢測分析情況,提出合理建議;監(jiān)測數(shù)據(jù)達到報警值時,應及時通報工程各參建方,同時增加檢測頻率直至報警解除。
管理內容和方法
深度大于5米且底面積大于50平方米的基坑,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基坑(槽)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施工方法、施工程序、進度安排、排水降水方案、推土棄土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環(huán)境保護措施、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
開挖基坑(槽)和防坍塌的安全要求
預防土石方坍塌的安全規(guī)定:
施工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挖掘作業(yè)。
土方開挖前必須作好降(排)水。
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掏挖。
基坑(槽)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嚴禁在坑(槽)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開挖基坑(槽)溝深度1.5m時,必須根據(jù)土質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當深度超過2m時,周邊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對行人、交通有危險的,夜間設置紅色警示燈。
開挖的基坑(槽)邊1m內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機具。1~3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3~5m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
人員配合機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業(yè)時,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內作業(yè)。
作業(yè)時要隨時注意檢查土壁變化,發(fā)現(xiàn)有裂紋或部分塌方,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將人員撤離,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qū)開挖時,要有特殊的開挖方法,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指揮和部署,嚴禁擅自作主、冒險蠻干,以免發(fā)生事故。
人工開挖基坑(槽)的安全要求:
人工開挖時,施工人員必須按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施工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以免發(fā)生塌方事故。
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以免邊坡塌方。
在深坑開挖時,要保持坑內通風良好,遇有可疑情況,應該立即停止作業(yè),并且報告上級處理。
開挖過程中,施工人員要隨時注意基坑(槽)壁變化的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xiàn)象,要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到基坑(槽)上,并報告上級,待處理穩(wěn)妥后,方可繼續(xù)進行開挖。
人員上下基坑(槽)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梯架、搭設跳板,不得從上跳下或踩踏基坑(槽)壁及其支撐進行上下。
機械挖土的安全要求:
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要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土石方開挖的順序應從上而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fā)出信號。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在基坑(槽)內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坡度順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得進入挖掘機的工作范圍內。
裝土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裝土車上。
在有支撐的基坑(槽)使用機械挖土時,必須注意不使機械碰壞支撐。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按《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第9篇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和規(guī)范東方希望包鋁熱電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強化各參建人員的安全意識,減輕職業(yè)危害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不安全情況的發(fā)生,根據(jù)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和東方希望集團公司《安生標〔2016〕4號三級安全教育管理標準》的要求,結合基建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對東方希望包鋁熱電部基建工程各參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其他從業(yè)人員、外來參觀、指導、檢查和廠家服務人員等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做出了規(guī)定。
本標準適用于東方希望包鋁熱電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
東方希望集團公司《安生標〔2016〕4號三級安全教育管理標準》
q/xwrd/gl-aq-000-2016 東方希望包鋁熱電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標準
3 術語與定義
3.1 主要負責人
是指公司的總經理、分管基建的總監(jiān),或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副總監(jiān)或各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副經理等。
3.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是指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參建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3.3 其他從業(yè)人員
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3.4 廠家服務人員
指因企業(yè)購買生產廠家的生產設備,廠家需要來企業(yè)進行安裝、調試等工作技術指導人員。
3.5 三級安全教育
指廠(公司)級、部門(項目部)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第一級由廠(公司)安監(jiān)部組織,第二級由部門(項目部)安全工程師組織,第三級由班組兼職安全員組織。
3.6 兩級安全教育
指部門(項目部)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第一級由部門(項目部)安全工程師組織,第二級由班組兼職安全員組織。
4 職責
4.1 公司的職責
4.1.1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東方希望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
4.1.2 對各參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通過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對不合格人員提出撤換意見;
4.1.3 抓好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公司有關人員參加地方安全監(jiān)督部門的安全培訓;
4.1.4 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工作計劃,保證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的落實;
4.1.5 做好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各參建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安全施工作業(yè)票許可人、審批人的安全培訓工作,并組織相關安全考試,做好安全培訓記錄;
4.1.6 監(jiān)督各參建單位是否按期正常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不符合培訓要求的參建單位提出改正和考核意見。
4.2 施工單位的職責
4.2.1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
4.2.2 組織本單位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地方安全監(jiān)督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
4.2.3 組織開展本單位參建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班前會、班組安全活動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歸檔工作;
4.2.4 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前開展針對性安全培訓。
4.2.5 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的落實。
4.3 監(jiān)理單位的職責
4.3.1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
4.3.2 對施工單位項目部的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通過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進行審查,對不合格人員提出撤換意見;
4.3.3 監(jiān)督各施工單位是否按期正常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不符合培訓要求的施工單位提出改正和考核意見。
4.3.4 抓好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本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地方安全監(jiān)督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
4.3.5 組織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施工負責人、簽發(fā)人的安全培訓工作,并組織相關安全考試。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求
5.1.1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5.1.2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5.1.3 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yè)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5.1.4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月至少參加一次本單位相關班組的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
5.1.5 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
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
職業(yè)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1.6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
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2 其它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求
5.2.1 其它從業(yè)人員初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經各級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參加相應的生產工作。
5.2.2 其它從業(yè)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5.2.3 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yè)施工單位新上崗的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2.4 其它從業(yè)人員每年由本單位安監(jiān)部門集中組織一次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進行考試,考試不及格者應進行補考??荚嚭细窈?,方能繼續(xù)從事原崗位工作。
5.2.5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5.2.6 其它從業(yè)人員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安質部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5.2.7 各參建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應當對有關從業(yè)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5.2.8 基建工程發(fā)生事故時,事故責任單位按“四不放過”的要求,對事故責任者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5.2.9 其它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國家、地方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公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
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
職業(yè)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有關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3 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5.3.1 廠(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國家、地方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公司、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有關事故案例。
5.3.2 安環(huán)部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本部門(項目部)安全生產流程及規(guī)章制度;
預防事故和作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有關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3.3 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有關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5.4 參建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與要求
5.4.1 在承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組織施工人員對基建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交底、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中與本承包項目有關內容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使施工人員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特點。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jiān)督。
5.4.2 為強化安全教育,切實履行建設方的主體責任,公司安環(huán)部根據(jù)基建工程的施工要求和具體特點,對施工單位的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并進行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入場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電力系統(tǒng)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具體特點;
基建工程概況、施工特點和安全管理要求;
基建工程施工區(qū)域內的主要危險作業(yè)項目和場所,安全注意事項;
電力系統(tǒng)基建工程典型事故教訓;
安全設備設施、警示標識、標志;
職業(yè)健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現(xiàn)場緊急情況下的疏散、急救和應急處理;
基建工程的相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
5.5 班組安全活動的要求與內容
5.5.1 班組安全活動的要求
各施工單位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按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強化日常安全學習工作,提高自身安全素質。
班組安全活動應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活動時間不應挪作它用;
班組兼職安全員應按照活動計劃安排,具體負責安全活動的組織開展工作;
安全活動應認真組織,嚴格考勤制度,保證出勤率;
各施工單位應對活動形式、內容、記錄要求等進行規(guī)定,監(jiān)理單位和公司安環(huán)部應定期檢查。
5.5.2 班組安全活動的內容
國家和政府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guī);
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結合事故案例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防火、防觸電、防機械傷害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隱患排查、違章糾正等活動;
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學習討論;
現(xiàn)場作業(yè)危險點分析和風險管控;
安全技術講座,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其他。
5.6 班前會的要求與內容
各施工單位班組必須每天召開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進行,班前會內容應包括:
5.6.1 學習本班組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6.2 提出前一天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要求;
5.6.3 布置當日的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和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6.4 聽取班組員工的對工作的安全建議。
5.7 參觀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與內容
5.7.1 進入基建現(xiàn)場前,接待參觀單位應向參觀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介紹。在現(xiàn)場參觀期間,接待單位應派專人陪同監(jiān)護。
5.7.2 安全注意事項介紹的主要內容:
基建工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參觀現(xiàn)場環(huán)境及危險有害因素;
安全設備設施、警示標識、標志;
預防事故和人身傷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現(xiàn)場緊急情況下的疏散、急救和應急處理。
5.8 檢查指導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與內容
5.8.1 進入基建現(xiàn)場前,接待檢查指導的單位應向檢查指導人員進行現(xiàn)場重要施工信息介紹和現(xiàn)場安全注意事項交底。
5.8.2 現(xiàn)場重要施工信息介紹和現(xiàn)場安全注意事項交底主要內容:
現(xiàn)場主要的施工情況和重大的作業(yè)安排。
現(xiàn)場環(huán)境及危險有害因素。
安全設備設施、警示標識、標志。
預防事故和人身傷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現(xiàn)場緊急情況下的疏散、急救和應急處理。
5.9 廠家服務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與內容
5.9.1 在進入基建現(xiàn)場進行服務工作前,除了必須履行必要的工作許可手續(xù)外,接待部門(項目部)應向廠家服務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建立教育檔案,教育結束后,受教育人和教育人應在教育檔案上簽字。接待部門(項目部)應將教育檔案(復印件)交監(jiān)理單位和安環(huán)部備案。
5.9.2 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基建工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現(xiàn)場環(huán)境及危險有害因素。
安全設備設施、警示標識、標志。
預防事故和人身傷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
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現(xiàn)場緊急情況下的疏散、急救和應急處理。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東方希望包鋁熱電部基建辦負責檢查與考核。
6.2 本標準按《東方希望包鋁熱電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第10篇 學院基建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術語和定義
1、設備安全裝置:設備出廠時附帶的和企業(yè)增加的,用以進行安全防護或職業(yè)危害控制的設備組成部分或附屬裝置,應包括安全聯(lián)鎖裝置、安全報警裝置、職業(yè)危害現(xiàn)場通風和現(xiàn)場除塵裝置等。
2、特種設備: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設施。
3、防護用具:指作業(yè)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防毒口罩、特種手套、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鞋等
二、職責
1、學院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
2、學院及基建辦對施工項目里設備設施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4、各施工單位對管轄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管理。
三、管理規(guī)定
1、設備設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1)各施工單位應建立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對設備的購入、驗收、使用、保養(yǎng)維護、檢修、報廢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并明確職責。
(2)設備設施操作人員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
(3)本規(guī)定的設備設施為煙草企業(yè)通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電氣設施和防雷系統(tǒng)安全管理參照對應的管理文件。
2、設備設施采購安全管理
(1)設備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設備采購前,項目實施部門應對采購、安裝、調試、驗收及使用進行風險評估、應滿足設備本質安全要求,并保留記錄,安全管理部門應參與設備安全性能、安全裝置等選型和評審。采購過程要特別強調設備結構的安全性,操作點必須沒有危險。
(3)設備設施出廠時的合格證明、技術要求、設備說明書等技術資料,由使用部門保留并建立檔案臺帳。
3、設備設施安裝及調試安全管理
(1)設備安裝及調試過程,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確保安全裝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裝置缺失、失效的,對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隱患問責。
(2)設備安裝及調試現(xiàn)場內的坑溝孔、高壓電器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及危險標志,夜間應設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各種防護裝置安全標志,未經施工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和轉移。
(3)設備安裝及調試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米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連軸節(jié)、帶輪、飛輪、電鋸等外露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4、設備設施驗收及交付安全管理
(1)涉及特種設備及涉及安全裝置較多的設備驗收時,應由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參加,并保存驗收記錄;必要時,可聘請有資質的相關機構、技術人員參與驗收。
(2)設備交付時,由設備使用部門對設備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進行確認,并由操作工簽字存檔。
5、設備設施使用安全管理
(1)各施工單位設備設施使用部門配合設備管理部門,制定設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定人定機制度、操作證制度、安全檢查、檢驗制度、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設備使用前由設備設施廠家技術人員對設備操作工進行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
(3)設備設施使用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隨意取消和改變安全裝置。關鍵要害部位,實行兩人操作確認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避免出現(xiàn)操作失誤,導致重大人身事故的發(fā)生。
(4)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罩、網和防護欄應符合gb/t 8196的要求;凡傳動外露于設備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旋轉部件,均應裝設有效的防護罩(門)、網或禁止人員入內的防護欄;網罩及與設備運轉部位的距離應符合要求;防護網、罩等材質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無明顯的銹蝕或變形;安裝應牢固,工作時不應與可動部件有接觸或產生摩擦,機械運轉時防護裝置無振動或松動。防護罩(門)透明度良好,外觀完好、無破損,各種螺絲連接緊固、不缺失;聯(lián)鎖裝置的位置無位移、無變形,無被碰撞、破損現(xiàn)象。
(5)生產現(xiàn)場地面的防護欄的高度應不低于900 mm;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2 m并小于20 m時,防護欄桿高度應不低于1050 mm。
(6)液壓管路或氣壓管路應連接可靠,無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鈕應齊全,且動作準確。
(7)設備走臺和平臺應安裝在牢固可靠的支撐結構上,并與其剛性連接;梯間平臺不應懸掛在梯段上;欄桿端部應設置立柱或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8)汽、氣、水、料等各類管道應完好,無跑、冒、滴、漏;管道各類閥門完好,啟閉靈活,性能可靠。熱蒸汽、熱水管道應加保溫隔熱防護層,并完好有效,無法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之處,應有防止燙傷的警示標志。
6、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安全管理
(1)設備設施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確保設備設施安全。
(2)設備管理部門根據(jù)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設備本質上的安全性;定期檢修保養(yǎng)嚴格執(zhí)行設備設施保養(yǎng)的周期和內容、記錄要求。
(3)各施工單位涉及設備設施大修的,應制定設備設施年度或季度的定期檢修計劃,其中應包括對設備安全裝置的檢修;設備大修后應進行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時應對安全裝置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中列出驗收結論。設備設施維修過程有相關方參與的,須辦理相關方施工許可證,確保安全施工維修。
(4)設備保養(yǎng)清掃時,應正確作業(yè),宜采取濕式作業(yè)、擦抹等方法,避免揚塵。
(5)設備清掃和維護檢修應做到
a) 設備清掃和維護檢修包括潤滑、保養(yǎng)、排除故障等,應關閉設備,停機作業(yè),應停電并懸掛警示牌。
b)使用酒精應防止泄漏,嚴禁煙火,使用后及時收回到存放點或庫房保存。
c)使用壓縮空氣,應防止噴頭甩出傷人,禁止高壓氣體面向人員方向。
d)維保過程中臨時用行燈必須用低壓36伏。儲罐、溝道,潮濕區(qū)域必須用16伏,絕緣良好。
e)進入筒體、柜體內作業(yè)前,應先進行通風后方可進入,作業(yè)時應設監(jiān)護人,嚴禁關閉門、孔等通風口;作業(yè)前將隔離開關放在關閉位置,用掛鎖鎖住或拔下鑰匙自帶,或由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保管;在筒體、柜體內電焊作業(yè)時,應穿戴防滑鞋,應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發(fā)生,屬于有限空間作業(yè)的,應在作業(yè)中對含氧量進行檢測,并現(xiàn)場準備空氣呼吸器;電焊作業(yè)前后應清理現(xiàn)場可燃物。
f)進入設備內部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先關閉電流主開關,掛上警示牌;將隔離開關放在關閉位置,用掛鎖鎖住或拔下鑰匙自帶。警示牌上宜寫上相應的維修人員的名字,聯(lián)系電話,執(zhí)行誰掛牌、誰摘牌的制度。保養(yǎng)檢修工作結束后,確認設備內無人,關閉檢修門、所有人員離開工作現(xiàn)場,方可啟動設備開機。
g)設備安全檢查過程中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術知識和設備原理、構造、性能的教育培訓,并確定日常點檢的項目編制點檢表。
(6)特種設備檢查維護安全管理,執(zhí)行q/hnzy g ab011《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規(guī)定》。
(7)檢修后恢復
維修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安全裝置的完好性進行檢查,設備操作人員和設備使用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7、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管理
(1) 各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建立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臺帳或清單,主要包括安全聯(lián)鎖裝置、安全報警裝置、職業(yè)危害現(xiàn)場通風和現(xiàn)場除塵裝置技術資料、安全附件、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保養(yǎng)記錄、各類設備安全裝置定期檢修、大修方案、保養(yǎng)情況記錄,設備設施改造記錄、登記設備設施的購買使用日期及重要零部件更換情況、設備完好情況。設備設施保養(yǎng)指導書或規(guī)范性圖示,設備點檢卡。
(2)設備設施所在車間應明確管理和檢修責任班組或責任人,建立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臺帳,并定期更新。
(3)急停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開關形狀應區(qū)別于一般控制開關,按鈕應突出其他按鈕的外平面,按鈕頭應有醒目的紅色標記。周邊無障礙物。
(4)各施工單位對防護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設備設施、儀器儀表、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在操作人員接近可動零部件并有可能發(fā)生危險的緊急情況下,設備應不能啟動或自動停機、制動。安全裝置應便于調節(jié)、檢查和維修,并不得成為新的危險源。并避免其于可動零部件之間產生接觸危險。
(5)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必須確定責任人進行維護,保證靈敏好用。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應經安全保衛(wèi)部同意;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6)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員每季度對安全裝置維護保養(yǎng)情況監(jiān)督檢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記錄。安全聯(lián)鎖裝置應符合gb/t 18831的要求,其中:
a)防護罩(門)打開后,綠色準備燈應立即熄滅,紅燈應該亮起,或操作顯示屏上顯示報警信息。
b)設備相應部位應立即停止工作;關閉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進行復位,確認故障消除后才能重新運轉。
c)防護罩(門)透明度良好,外觀完好、無破損,各種螺絲連接緊固、不缺失;聯(lián)鎖裝置的位置無位移、無變形,無被碰撞、破損現(xiàn)象。
d)嚴禁人為變動、破壞或拆卸安全聯(lián)鎖裝置。
(7)機械手應符合gb/t 20867的相關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示標志和封閉的防護欄。
b)必備的檢修門和開口部位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設安全銷和光電保護等防護裝置或上鎖;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接觸設備運轉部位、設備誤啟動。
c)液壓管路或氣壓管路應連接可靠,無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鈕應齊全,且動作準確;
d)執(zhí)行機構應定位準確、抓取牢固;如有自動鎖緊裝置,應靈敏、可靠。
(8)管道和壓力容器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汽、氣、水、料等各類管道應完好,無跑、冒、滴、漏;管道各類閥門完好,啟閉靈活,性能可靠。
b)熱蒸汽、熱水管道應加保溫隔熱防護層,并完好有效,無法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之處,應有防止燙傷的警示標志。
c)壓力容器的壓力表應設置上限紅線標志,壓力控制在紅線所示安全工作范圍內;壓力表應有定期檢驗合格的標志。
8、設備設施安全標識管理
(1)設備設施所帶的安全標識完好、清晰、不被遮攔;外文安全標識應翻譯后張貼中文標識。根據(jù)設備設施風險程度,可增加相應的安全標識,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
(2)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示標志和封閉的防護欄;必備的檢修門和開口部位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設安全銷和光電保護等防護裝置或上鎖;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接觸設備運轉部位、設備誤啟動。
(3)壓力容器的壓力表應設置上限紅線標志,壓力控制在紅線所示安全工作范圍內;壓力表應有定期檢驗合格的標志。
(4)各施工單位安全標識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監(jiān)督管理,各使用部門對轄區(qū)內的安全標識定期清潔維護,確定責任人。
9、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要求
(1)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設備管理部門牽頭編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原則,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編制應依據(jù)工藝流程、設備(設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環(huán)境制定,一般應以作業(yè)工序、作業(yè)崗位為基本單元編制;相同設備設施,且作業(yè)方式相同,可以合并,否則應單獨編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需編制的作業(yè)崗位應包括作業(yè)和設備操作崗位、檢修崗位、倉儲崗位、檢驗檢測崗位等,并形成文本清單;安全操作規(guī)程內容應包括設備和作業(yè)主要危險源及控制要求、設備實際運行情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穿戴要求等,內容應符合國家、行業(yè)的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突出重點,文字力求簡練、易懂、易記。條目的先后順序力求與操作順序一致。根據(jù)設備使用說明書的操作維護要求,結合生產及工作環(huán)境進行編制。符合yc/t 384.2中相關作業(yè)要求。操作現(xiàn)場有崗位操作規(guī)程,其中應包括安全操作要求或單獨編寫安全操作規(guī)程內容應包括設備和作業(yè)主要危險源及控制要求、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穿戴要求的描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宜單獨編制,也可與崗位說明書相結合。
(2)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在投入使用前應先修訂或重新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隨工藝或設備的變更情況,及時進行更新,保持有效版本;
(3)安全操作規(guī)程可單獨制定,也可與設備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指導書等整合發(fā)布;下發(fā)到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
(4)由外來務工人員組成的部門、班組應按本企業(yè)部門、班組對待,組織其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等;其中如派遣機構有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經過學院確認后,方可使用。
10、微波裝置安全管理要求:
(1)設備微波裝置防護裝置完好,無損壞。
(2)指定設備檢修人員,每月檢查一次,確保聯(lián)鎖有效,并保持記錄。
(3)每兩周更換一次微波松散設備門密封條,并保存記錄。
(4)設備微波裝置所在部位應有安全警示標志。
11、公用電飲水機安全管理
(1)各施工單位購買飲水機時要選具有產品合格證的正規(guī)廠家的產品,產品要有缺水、漏電、接地保護。
(2)飲水機要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周圍不要有易燃易爆、熱源、火源、腐蝕性氣體或灰塵大。插座及漏電保護器裝置應安裝牢固;在使用飲水機時,若發(fā)現(xiàn)有異常氣味或噪音,應立即斷開電源,及時維修。
(3)飲水機確定專人負責,必須上明鎖,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wèi)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職工飲用水的干凈和衛(wèi)生。
12、輔連設備安全管理
(1)轉動外露于設備外部的運動部件,均應裝設有效的防護罩或防護蓋。
(2)啟動輸送設備前,確保設備上無人或異物。
(3)喂料口作業(yè)應觀察防護網完好,防止肢體進入。
(4)嚴禁踩壓電子皮帶秤、振槽、振篩、輸送帶。
13、工作現(xiàn)場工業(yè)梯臺、走臺、護欄、格柵安全管理
(1)鋼直梯
單段梯高宜不大于10 m,攀登高度大于10 m時宜采用多段梯;梯段高度大于3 m時,宜設置安全護籠;單梯段高度大于7 m時,應設置安全護籠;當攀登高度小于7 m,但梯子頂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頂之上高度大于7 m時,也應設置安全護籠;結構件不應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構件表面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后的鋼直梯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它缺陷;安裝后應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
使用時應經常檢查其各部分強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維修部門修理;使用3 m以上的直梯時,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并有監(jiān)護人。
(2)鋼斜梯
梯高宜不大于5 m;大于5 m時宜設梯間平臺,分段設梯;單段梯的梯高應不大于6 m;梯級數(shù)宜不大于16;踏板應采用花紋鋼板或經防滑處理的鋼板;結構件不應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構件表面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后的鋼斜梯不應有歪斜、扭曲及其它缺陷;
鋼斜梯安裝后,應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
鋼斜梯使用時應檢查其各部分強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維修部門修理;使用5m以上的斜梯時,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并有監(jiān)護人。
(3)走臺、平臺
距下方相鄰地板或地面1.2 m及其以上的平臺、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開邊緣應設置防護欄桿;其中在平臺、通道或工作面可能使用工具、機器部件或物品場合,應設置帶踢腳板的防護欄桿;平臺地面到上方障礙物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2 m;平臺應安裝在牢固可靠的支撐結構上,并與其剛性連接;梯間平臺不應懸掛在梯段上;欄桿端部應設置立柱或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鋼走臺、平臺鋪板應采用不小于4 mm厚的花紋鋼板或經防滑處理的鋼板;相鄰鋼板不應搭接;結構件不應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應有裂紋鋼走臺、平臺安裝后,應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
輪式移動平臺主要受力構件及焊縫應無變形、腐蝕、裂紋等缺陷;升降臺在升降過程中自然偏擺量、支腿回縮裝置、防止工作臺失控下降的安全裝置、鎖定裝置、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等符合要求;升降車和行駛速度大于4 km/h的自行式升降臺應設置報警裝置;工作臺四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 m的保護欄桿或其他保護設施,且無破損;工作臺表面應防滑
平臺、走臺使用和作業(yè)應經常檢查其各部分強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維修部門修理;在平臺、走臺上的操作人員應注意力集中,不準攜帶重物進行高處作業(yè);在平臺、走臺上作業(yè),不準往下拋擲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移動平臺使用操作時設備應放置穩(wěn)固,并防止滑動,平臺上有人時不應移位;使用處下方可能墜落范圍半徑(r)范圍內,不準堆放雜物,在平臺上作業(yè)時不應穿光滑硬底鞋,登高人員物品不應超載,并有監(jiān)護人。
(4)活動輕金屬梯及木質梯、竹梯
活動輕金屬梯梯長應小于8 m,不應超過10 m,兩節(jié)梯子梯長比為1:1,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150 mm。梯寬不應小于300 mm。踏板間距為270 mm~300 mm,頂節(jié)梯子和底節(jié)梯子最下一個踏板與梯梁底端距離均為275 mm;工作角度為75°±5°;輕金屬直梯具備伸縮加長的直梯,其止回檔塊完好無變形、開裂;人字梯的鉸鏈完好無變形,兩梯之間梁柱中部限制拉線、撐鎖固定裝置牢固;木質梯,其梯柱的截面不應小于30 mm×80 mm,橫梁截面不應小于40 mm×50 mm,同時木質中不應有死結、松軟結或腐朽結,梯柱上不應有長度在100 mm以上和深度超過10 mm的裂紋;竹梯,構件不應有連續(xù)裂損2個竹節(jié)或不連續(xù)裂損3個竹節(jié);梯腳防滑措施完好,包有防滑橡皮,無開裂、破損;結構件不應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應有裂紋。
梯子使用應建立各類梯子臺帳,并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保存記錄;操作時登高梯臺應放置穩(wěn)固,使用前應先固定住輪腳,并插好保險銷;不應在梯子底下墊物來抬高梯子;
梯子使用處下方可能墜落范圍半徑(r)范圍內,不準堆放雜物;使用梯子時不應穿光滑硬底鞋,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并有監(jiān)護人;梯上有人時不應移位;在梯子上作業(yè),不準往下拋擲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使用梯子登高,超過5m無固定平臺的作業(yè)人員在操作時應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帶等個體防護用具,安全帶、安全繩應掛扣在作業(yè)面上方固定、牢固的構件上。
(5)鋼格柵網架區(qū)域安全管理
鋼格柵的選用及安裝應符合ybt4001.1-2007要求。
鋼格柵網架區(qū)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由實行屬地管理,由鋼格柵所在部門進行管理。
施工方需要施工,必須報請所在部門審批,由所在部門開具施工證。施工證上必須簽有施工方責任人姓名、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姓名、施工開始時間、施工結束時間、施工后必須經所在部門復查人員對現(xiàn)場復查后簽字。
所在部門生產時間,不得開具施工證,嚴禁任何單位在鋼格柵網架區(qū)域施工。
鋼格柵網架區(qū)域大門實行上鎖制,鑰匙由所在部門安全員管理。
施工方憑施工證進入現(xiàn)場施工,鋼格柵網架下方必須設有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具有警告、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下方的權利,無關人員必須繞行?,F(xiàn)場監(jiān)護人應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崗或做與現(xiàn)場監(jiān)護工作無關的事。
施工方應制定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護措施,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施工方如需動火,必須同時持有動火證,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并做好鋼格柵網架上下防火工作,施工過程中,所在部門有權對施工過程進行抽查,對違規(guī)行為有權制止,并各單位報安保部門進行處理。
施工結束,施工方不得在鋼格柵網架區(qū)域遺留各種未固定牢固的金屬和非金屬物品。不得擅自離開所在部門,施工方必須主動與所在部門復查人員一起,對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進行檢查,確認鋼格柵區(qū)域無未固定牢固的金屬和非金屬物品后,在施工證上簽署復查人員姓名后方可離開,復查人員對檢查結果負責。
(6)電梯井和管道井安全管理
電梯井應獨立設置,井內嚴禁敷設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并不應敷設與電梯無關的電纜、電線等。電梯井井壁除開設電梯門洞和通氣孔洞外,不應開設其它洞口。電梯門不應采用柵欄門。
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排氣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應分別獨立設置;其井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燒體;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其電纜井、管道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電纜井、管道井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其空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填塞密實。
管道井(含強電井、弱電井及空調設備間)日常應處于鎖閉狀態(tài),嚴禁無關人員私自進入和占用管道井。
各施工單位應明確管道井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管道井鑰匙,并做好編號,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和外借。鑰匙的領出、收回要有簽字存檔。
進管道井作業(yè)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需穿越非管理歸屬線路設施時需通知相關部門同意方可實施。
外來施工人員因工作需要開啟管道井時,由主管部門委派專人進行現(xiàn)場指導把關,不得由外來施工人員自行領取鑰匙進行相關操作。
主管部門要定期對管道井及歸屬線路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檢查內容包括:鑰匙是否遺失、鎖具是否完好、管道井內是否堆放有雜物、管道井布線系統(tǒng)是否有更換或異動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江蘇護理職業(yè)學院
基建辦
第11篇 220kv變電站基建擴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總則
1.1 為規(guī)范500kv變電站基建擴(改)建工程現(xiàn)場管理,加強基建工程安全監(jiān)督,確保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根據(jù)公司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2 加強基建擴(改)建工程現(xiàn)場管理,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xiàn)“四個凡事”,即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jù)可查、凡事有人監(jiān)督的原則。
1.3 加強基建擴(改)建工程現(xiàn)場管理,以落實各級管理職責為關鍵,以實現(xiàn)安全生產“可控、能控、在控”為目標。
1.4 本措施適用于濟南管理處所轄各變電站基建擴(改)工程管理工作。
2.開工前準備
2.1 生產辦負責在開工前1周內向工程管理部門領取設計說明和施工圖紙(1-2份)。
2.2生產管理人員、變電站、變電隊應組織學習設計說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
2.3 變電站應制定本站《保證基建施工安全的運行管理措施》并報管理處審批。
2.4 開工前,由管理處組織施工單位、變電站、變電隊參加的交底會,主要內容:
2.4.1 由施工單位向我方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包括擴建規(guī)模、施工范圍、計劃進度等。
2.4.2 由管理處(或變電站)對施工單位工作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內容及格式見附件1。
2.5 除特別批準外,施工單位不準在變電站站內搭設臨時建筑物。
2.6 施工單位施工用電應設總電度表,抄錄起碼和倍率,做好記錄并經站長、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工程竣工后,由變電站計算施工單位總用電量報管理處備案。
3.開工手續(xù)
3.1施工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變電站方可許可開工:
3.1.1 出具經上級批準的《施工方案》;
3.1.2 出具經檢修單位、運行單位、生技部、安監(jiān)部、公司領導共同簽字確認的《工程開工許可單》;
3.1.3 施工人員應經安規(guī)考試合格,方可參加工作。施工單位工作負責人應由安監(jiān)部書面公布;
3.1.4 完成對施工單位工作負責人及以上人員安全交底;
3.1.5 出具合格的工作票。
4.施工過程階段
4.1 生產管理人員每周一次到位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xiàn)場,履行以下職責:
4.1.1 檢查標準化作業(yè)執(zhí)行情況;
4.2.2 查禁違章;
4.1.3 檢查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
4.1.4 對現(xiàn)場安全情況和安全監(jiān)督工作作出評估、指導。根據(jù)監(jiān)督檢查情況下發(fā)《安全監(jiān)督備忘錄》和《違章處罰通知書》。
4.2 變電站站長定期巡視施工現(xiàn)場,每個工作日不少于4次,履行以下職責:
4.2.1 檢查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并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險點,及時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2.2 查禁違章;
4.2.3對本站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違章現(xiàn)場及時上報管理處;對上級和本站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jiān)督施工單位落實、整改;
4.2.4定期與施工單位交流溝通,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體要求。
4.3變電站當值值班員根據(jù)站長安排定期巡視施工現(xiàn)場,履行以下職責:
4.3.1 檢查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并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險點,及時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3.2 查禁作業(yè)性違章。重點檢查工作負責人是否在現(xiàn)場、工作內容是否與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現(xiàn)場施工人員作業(yè)是否符合規(guī)程要求等;
4.3.3監(jiān)督執(zhí)行每日封堵情況,嚴防小動物事故;監(jiān)督執(zhí)行每日開、收工手續(xù)執(zhí)行及每日收工現(xiàn)場清理情況;
4.3.4做好巡視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站長。
4.4 變電隊履行以下職責:
4.4.1 負責提前審查相關運行設備接火工作中應執(zhí)行的作業(yè)指導書和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經審查無誤,方可開始工作。
4.4.2針對運行設備接火工作或根據(jù)管理處安排,進行現(xiàn)場旁站監(jiān)督。對旁站監(jiān)督的工作負安全監(jiān)督的職責。
4.5 上述安全監(jiān)督工作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應立即制止并報告上級;提出明確整改意見施工單位不配合或配合不積極的,經匯報管理處同意,可以采取責令停工、收回工作票等強制措施。
5 生產準備階段
5.1變電站運行準備工作按照公司《變電運行管理標準》6.2“變電站運行準備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變電站應開展設備數(shù)字圖像采集和保存工作。
5.2變電隊生產準備工作包括:
5.2.1 提前收集技術資料,建立設備臺帳。
5.2.2組織學習設計說明、圖紙和設備說明書,并結合日常培訓開展有針對性地技術講課和技術問答。
5.2.3 變電隊按照設備主人職責要求提前編制相關設備驗收卡,并報管理處審批。
6 驗收階段
6.1 施工完畢后,由生技部組織對改擴建設備進行三級驗收。
6.2 根據(jù)管理處安排和驗收大綱要求,變電站和變電隊組織人員分工,嚴格按照驗收卡要求進行驗收。
6.3根據(jù)驗收分工承擔相應安全和質量責任。驗收質量實行追溯制。
7 考核
本管理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由管理處負責對各站、隊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納入管理處月度經濟責任制考核。
第12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使用管理要點
1 范圍
本標準對華能***電廠基建工程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的基本要求、設置要求、日常管理與維護、檢查與考核等內容做出了規(guī)定。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施工環(huán)節(jié)涉及場所、設備、設施及特定區(qū)域的安全標志使用。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894-2008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z 158-2003 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標識
dl/t 1123-2009 火力發(fā)電企業(yè)生產安全設施配
hc*3-076-fj31 華能**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
hc*3-079-fj34 華能***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
1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設施
為防止生產活動中可能發(fā)生的人員誤操作、人身傷害或外因引發(fā)的設備(施)損壞而設置的安全標志、設備標志、安全警示線和安全防護的總稱。
3.2
安全標志
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志,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
3.3
安全色
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綠四種顏色。
3.4
禁止標志
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3.5
警告標志
提醒人們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3.6
指令標志
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3.7
提示標志
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志。
3.8
說明標志
向人們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標明安全分類或防護措施等)的標記,由幾何圖形邊框和文字構成。
3.9
環(huán)境信息標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較大區(qū)域的圖形標志。
3.10
局部信息標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點,甚至某個設備或部件施工區(qū)域的圖形標志。
2 設置原則
2.1 安全設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單位必須在有危險因素的施工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以提醒、警告作業(yè)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時刻清醒認識環(huán)境的危險,有效地減少事故發(fā)生。
2.1.2 標志設置后,不應有造成人體任何傷害的潛在危險。
2.1.3 周圍環(huán)境有某種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標志加以提醒時,應設置與安全有關的標志。
2.1.4 標志應設在人們最容易看見的地方。要保證標志具有足夠的尺寸,并使其與背景間有明顯的對比度。
2.1.5 應從方便的角度按人員正常流向考察人們初臨一個新環(huán)境時或遇到緊急情況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將導向標志和提示標志結合使用,遠離目標時使用導向標志,在目標位置處使用提示標志以利辨別。
2.1.7 在有必要提醒員工或他人注意的場所,應設置安全標志。盡量用適量的標志將必要的信息展現(xiàn)出來,避免漏設、濫設。
2.1.8 標志應與周圍環(huán)境相協(xié)調。要根據(jù)周圍環(huán)境因素選擇標志的材質、顏色(對公共信息圖形標志)及設置方式,使標志設置后能增加環(huán)境的美感。
2.1.9 同一場所的各標志之間要相互協(xié)調,應盡量使在不同位置設置的標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質及顏色(對公共信息圖形標志)的統(tǒng)一。
2.2 標志設置的總體協(xié)調性應由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負責。
2.2.1 電廠安質部負責安全標志設置的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2.2 施工單位負責安全標志的設置與維護工作。
3 設置要求
3.1 設置方式
安全標志的設置方式在施工過程中可多樣化、材質宜因地制宜,但應遵循穩(wěn)固、明顯、有效的原則。
3.1.1 標志不宜設置在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及人員視線障礙物的后面。
3.1.2 標志的正面或其鄰近不得有妨礙人們視讀的固定障礙物(如廣告牌等),并盡量避免經常被其他臨時性物體所遮擋。
3.1.3 標志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
3.1.4 標志盡可能只設置圖形標志,不設或少設文字輔助標志。
3.2 設置地點
3.2.1 施工現(xiàn)場的主要入口處應按設置原則,在入口處設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煙、必須戴安全帽、火災報警電話等標志;
3.2.2 施工現(xiàn)場及道路坑、溝、洞處設置當心坑洞、當心墜落標志;
3.2.3 施工現(xiàn)場較寬的溝、坑及高空分離處設置禁止跨越標志;
3.2.4 未固定設備、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及未安裝牢固的構件設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標志;
3.2.5 吊裝作業(yè)區(qū)域設置警戒標識線并設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內、禁止停留、當心吊物、當心落物、當心墜落等標志;
3.2.6 高處作業(yè)、多層作業(yè)下方設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標志;
3.2.7 高處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設置安全通道標志;
3.2.8 高處作業(yè)位置設置必須系安全帶、禁止拋物、當心墜落、當心落物等標志;
3.2.9 梯子、梯道處設立注意安全、當心滑跌、當心墜落等標志;
3.2.10 電源及配電箱設置當心觸電等標志;
3.2.11 臨時電纜(地面或架空)設置當心電纜標志;
3.2.12 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點設置禁止煙火、當心火災等標志;
3.2.13 倉庫及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點設置禁止吸煙、禁止火種等標志;
3.2.14 射線作業(yè)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警戒標識線,并設置當心電離輻射標志;
3.2.15 滾、剪板等機械設備設立當心設備傷人、注意安全等標志;
3.2.16 施工道路應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立必要的當心車輛、限速、限高、限載等標志;
3.2.17 施工現(xiàn)場“五口”(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業(yè)處應設置防護欄桿并設置當心滑跌、當心墜落等標志;
3.2.18 在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工作場所宜設置:
3.2.18.1 在產生粉塵的作業(yè)場所設置“注息防塵”、“戴防塵口罩”等標志。
3.2.18.2 在可能產生職業(yè)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腐蝕”、“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標志。
3.2.18.3 在產生噪聲的作業(yè)場所,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標志。
3.2.18.4 在高溫作業(yè)場所,設置“注意高溫”等標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員工或他人注意的場所。
4 標志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4.1 安全標志的日常管理與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具體管控、監(jiān)理單位負責日常監(jiān)督管理。
4.2 危險已消除的場所,原設置的安全標志及時收回保管。
4.3 沾滿灰塵、油脂類等臟污的安全標志,及時清理干凈,以確保其所表達的安全信息明確無誤。
4.4 安全標志破損,已影響其安全信息的表達時,及時調換。
4.5 安全標志發(fā)生位移,及時調正。
4.6 任何人不得將安全標志挪作它用。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5.2 本標準按《華能**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