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蓓蕾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
新世紀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
一、嬰幼兒入園前必須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全面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對離開園三個月以上或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兒童應檢疫42天,經重新體檢證實其健康后方能回園。
二、兒童定期健康檢查
1、對園內全體兒童進行健康檢查,2-3歲幼兒每半年檢查1次,3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1次,每半年測量身高、體重各一次,4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視力1次,在園兒童每半年檢查口腔1次。
2、準確測量身高、體重,測后對檢查的各個項目進行分析和評價。
3、嚴格執(zhí)行晨、午、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同時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檢查。
2、工作人員體檢后,由健康檢查單位簽發(fā)健康證明書后,方可上崗工作。
3、對患國家法定傳染病及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工作。
4、對在工作中發(fā)現患急慢性傳染病及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礙幼兒身體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員,要隔離或調離工作,病愈后經醫(yī)院或防疫部門檢查證明無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第2篇 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制度:健康檢查制度
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制度:健康檢查制度
1、入園檢查
(1)幼兒在入園前必須進行全身體格檢查。對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幼兒必須做胸部*射線透視、肝功能等實驗室檢查,必須經過檢疫期,無癥狀方可入園。同時要了解幼兒疾病史、傳染病史、過敏史、家族史和生活習慣等。
(2)園工作人員參加工作前必須進行體檢,包括胸部*線透視、肝功能、糞便常規(guī)檢查,以及陰道毒菌、滴蟲檢查,健康檢查合格并且無嚴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職。
2、定期體檢制度:
(1)在園幼兒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每季度測體重、視力一次。測量要準確并做好記錄,進行健康分析、評價、疾病統(tǒng)計,及時矯治缺點。每個入托幼兒均應建立健康卡片或檔案
(2)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發(fā)現肝炎或其他傳染病須立即離職治療。待痊愈后,持縣以上醫(yī)療保健單位的健康證明方可恢復工作?;悸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麻風病、結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員應調離工作。
3、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fā)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3篇 x幼兒園兒童健康檢查制度
幼兒園兒童健康檢查制度
1、堅持幼兒入園體檢,目的是防止患有傳染病或其他等不宜入園情況兒童入園,以保護在園兒童的健康。入園必需在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包括肝功、血色素和全身體格檢查。還要詳細了解幼兒疾病史、高熱驚厥史、傳染病史、過敏史、家族史和生活習慣等。檢查合格后方可入園。
2、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堅持“4.2.1”體檢,即1歲、內嬰兒每三個月體檢一次,1―2歲幼兒每半年體檢一次,3歲以上幼兒每年一次。每半年測體重、身高、血色素一次。每次測量要進行體格發(fā)育評價分析,并前后對比。對體檢發(fā)現的疾病兒及時治療、缺點兒進行矯正、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
3、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到一摸:有無發(fā)燒;二看:咽喉、皮膚、眼睛及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及咳嗽癥狀;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進行午間巡視,保健醫(yī)應每日巡視各班一次,了解幼兒精神、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掌握兒童缺勤情況,了解缺勤原因,如系傳染病,對接觸者即使采取預防措施,接觸物要徹底消毒處理。
內容和要求
1、定點婦幼保健機構
2、必須項目
全身體格檢查、肝功、血常規(guī)
3、時效
1月內有效,包括在我市范圍內轉園者
超過1(或離園)月需復查肝功
超過2個月以上需重新做全套檢查
第4篇 h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堅持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目的是為了防止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病等不適合在托幼園所工作者入園。
2、工作人員入園工作前必需在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食堂工作人員在當地防疫部門)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包括胸部*線透視、肝功、乙肝系列、糞便常規(guī)、滴蟲、霉菌、淋病檢查及全身體格檢查,檢查合格并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3、嚴格實行工作人員健康證年審制度,年檢項目同入園體檢。
4、入園體檢和年檢中發(fā)現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陰道炎、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結核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保教人員應暫離崗治療或調離工作崗位。暫離崗治療者經正規(guī)治療痊愈后由指定部門認可并核發(fā)健康證后方可重新上崗。
*內容和要求
1、定點**社區(qū)服務中心
2、必須項目
全身體格檢查、*線透視、肝功、乙肝系列、婦科滴霉淋檢查。
3、體檢合格取得之《健康證》有效期一年,過期證無效,必須重新體檢。
工作人員在我市范圍內調動《健康證》在有效期內者仍視為有效。
4、原則:未患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傳染病、滴蟲性及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及嚴重生理缺陷,心理測試正常,有傳染病接觸史者已經過檢疫期。
5、對于體檢時懷疑有傳染病但不能確診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市衛(wèi)發(fā)[2002]31號文件的規(guī)定轉診到西安市第八醫(yī)院進行確診,排除傳染病后方可上崗工作。
晨檢、午晚巡視和全日觀察
目的:防止兒童將傳染病和危險品帶入園內
晨檢
一摸:有無發(fā)燒,必要時測體溫;
二看:咽喉、皮膚、眼睛及精神;
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及咳嗽癥狀;家中有無傳染病人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5篇 海濱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海濱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為了確保幼兒生活環(huán)境的衛(wèi)生、安全,切實提高全體員工的健康水平,依據《濱??h幼兒園章程》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特修訂本制度。
1.幼兒園工作人員參加工作前必須進行體檢,包括胸部*線透視、肝功能、糞便常規(guī)檢查,以及陰道霉菌、滴蟲檢查,健康檢查合格并且無嚴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職。
2.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發(fā)現肝炎或其它傳染病患者立即離職治療,待痊愈后,持縣(區(qū))以上醫(yī)療保健單位的健康證明方可恢復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麻風病、結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員應調離工作崗位。
第6篇 一休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
一、入園檢查。
幼兒入園前必須在鳳凰鎮(zhèn)南金幼兒園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二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對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去外地(離開本市)返回時,須重新體檢方可回園。
二、定期體檢。
每半年為幼兒測身高、體重、視力一次,按who體格發(fā)育評價標準對幼兒身高、體重進行評價。體檢中發(fā)現有異常情況要采取相應措施,對于一般性疾病給予及時處理;有ⅱ0以上營養(yǎng)不良、中度以上貧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僂病等的幼兒應轉入體弱兒管理或建專案管理;發(fā)現缺點兒進行登記管理,及時給予矯治。
三、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
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fā)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工作人員體格檢查。
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單位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由檢查單位簽發(fā)健康證明書后方可上崗工作。對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霉菌性****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員工作。在工作中發(fā)現患急、慢性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以及有礙于幼兒身體健康的疾病,要及時隔離與調離。
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發(fā)現以上疾病應離職治療或調離。
第7篇 幼兒園健康檢查工作制度
1、新生入園前必須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包括血色素檢查、肝功能檢查,同時要了解幼兒疾病史、過敏史、家族史,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接觸者方可入園。
2、在園幼兒每年體檢一次,每學期測身高、體重兩次,并做好錄,進行健康分析、評析、疾病統(tǒng)汁,及時矯治缺點。
3、在園幼兒每學期測視力一次,準確記錄,對視力不良者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以及時進行矯治。
4、堅持晨檢和全日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摸:有無發(fā)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帶不安全物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8篇 華中幼兒園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華中幼兒園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查體工作,建立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查體,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4.新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fā)生。
5.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疾病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6.定期檢查從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發(fā)現無有效健康證明者,交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9篇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3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三)
一、入園檢查。幼兒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方可入園。對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去外地(離開本市)返回時,須重新體檢方可回園。
二、定期體檢。每半年為幼兒測身高、視力一次,體重二次。每年5月份為幼兒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按who體格發(fā)育評價標準對幼兒身高、體重進行評價。體檢中發(fā)現有異常情況要采取相應措施,對于一般性疾病給予及時處理;對營養(yǎng)不良、中度以上貧血、中度以上肥胖等幼兒應轉入體弱兒管理或建專案管理;發(fā)現齲齒、砂眼、視力不良幼兒進行登記管理,及時給予矯治。
三、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fā)燒;二看: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等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工作人員上崗前體格檢查。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單位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由檢查單位簽發(fā)健康證明書后方可上崗工作。對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員工作。在工作中發(fā)現患急、慢性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以及有礙于幼兒身體健康的疾病,要及時隔離與調離。
五、工作人員每年體檢一次,發(fā)現以上疾病應離職治療或調離。
第10篇 h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
1、入園檢查。幼兒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二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對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去外地(離開本市)返回時,須重新體檢方可回園。
2、定期體檢。每半年為幼兒測身高、體重、視力一次,每年5月份為幼兒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按who體格發(fā)育評價標準對幼兒身高、體重進行評價。體檢中發(fā)現有異常情況要采取相應措施,對于一般性疾病給予及時處理;有
第11篇 鎮(zhèn)幼兒園食堂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鎮(zhèn)幼兒園食堂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員工須參加基礎衛(wèi)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二、 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三、 辦證人員需在體檢處進行初步的衛(wèi)生知識培訓。
四、 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五、 體檢未合格的員工及待聘人員,體檢負責人應告知當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將體檢單交于本人;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 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并進行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
七、 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幼兒園統(tǒng)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衛(wèi)生保健部門負責人在健康證即將失效前10天統(tǒng)計所有參檢人員名單,并統(tǒng)一組織體檢辦證。
八、 因體檢而產生的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九、 健康體檢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十、 幼兒園衛(wèi)生監(jiān)督人員、后勤等部門負責人必須每天對從業(yè)人員個人健康和衛(wèi)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第12篇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2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2
一、新生入園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方可入園。
二、新生入園前進行家訪了解疾病史、傳染史、過敏史、家庭史和生活習慣。
三、新職工必須持體檢合格證明,方可就職。在職職工每年進行體檢一次。
四、幼兒連續(xù)一個月缺勤,返回時必須重新體檢,方可進園。
五、幼兒患傳染病,返回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隔離檢疫期,并進行體檢合格方可進園。
六、幼兒每年年測量身高、查血色素一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每年檢查視力一次,齲齒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