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公司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規(guī)定規(guī)定了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管理機制、內容和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我司屬各相關部門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電力工業(yè)部令第6號 《用電檢查管理辦法》
國家電網營銷(2007)49號 《國家電網公司客戶安全用電服務若干規(guī)定(試行)》
3 職責與要求
3.1 營銷部負責客戶安全用電服務的歸口管理,組織協(xié)調安全、生產、調度等部門完成客戶用電安全管理過程的業(yè)務指導及技術服務工作。
3.2 營銷部負責履行用電檢查職責,并協(xié)調組織專業(yè)部門開展客戶受電裝置試驗、消缺、以及繼電保護裝置和安全自動裝置的定值計算、整定、傳遞、校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3.3 積極向客戶宣傳國家及電力行業(yè)有關安全用電方面的法規(guī)、政策、技術標準及規(guī)章制度。積極使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設備,為提高客戶受電裝置安全運行及健康水平提供技術支持。
4 受電工程設計審核與檢驗
4.1 客戶受電工程設計的審核應依照國家、行業(yè)標準和要求進行,以有關設計安裝、試驗和運行的標準為依據,積極推行典型設計,倡導采用降低能耗的先進技術和產品。
4.2 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應及時將受電工程設計的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客戶,并督促客戶按照審核意見對受電工程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審核內容包括客戶自備保安電源及其投入切換裝置。受電工程設計的審核時間,低壓客戶不超過10天,高壓客戶不超過一個月。
4.3 在客戶受電工程施工期間,用電檢查人員應根據審核同意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施工及技術標準等,對隱蔽工程進行中間檢查及施工質量抽檢,包括電纜溝和遂道,電纜直埋敷設工程,接地裝置工程,變壓器、斷路器等到電氣設備特性試驗等,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不符合技術規(guī)程要求的施工工藝及質量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向客戶提出消除安全檢查隱患的指導意見,提高受電工程的施工質量。
4.4 營銷部應及時組織安全、生產、調度及施工單位等相關部門對客戶受電工程進行竣工檢驗。檢驗的重點是與電網連接的一次設備安全性能,電氣設備特性試驗,受電裝置進線保護和自動裝置的整定值及其與客戶內部保護之間的配合情況,保安電源及非電性質的保安措施,雙電源及保安電源閉鎖裝置的可靠性,以及保證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幫助、指導客戶提高用電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5 受電裝置試驗與消缺
5.1 營銷部用電檢查班負責組織實施客戶受電裝置安全服務的具體工作。按照國家頒布的《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繼電保護檢驗規(guī)程》等技術規(guī)程或技術標準,建立客戶受電裝置安全服務檔案。對高壓供電的客戶,以書面形式向客戶告知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試驗及檢驗周期要求,并由客戶簽收。主動提供安全用電及發(fā)現(xiàn)、消除受電裝置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的專業(yè)技術指導、咨詢和幫助。
5.2 對客戶委托的受電裝置電氣試驗、保護及通信裝置檢驗等工作,營銷部應立即協(xié)調生產、調度等專業(yè)部門組織安排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安排計劃答復客戶。
5.3 主動跟蹤客戶受電裝置的安全運行情況,及時督促客戶消除受電裝置的安全隱患。幫助客戶分析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5.3.1 對客戶受電裝置存在的缺陷、沒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電氣試驗及保護檢驗等安全隱患,應向客戶耐心說明其危害性和整改要求,以書面形式留下整改意見,并由客戶簽收。
5.3.2 指導幫助并監(jiān)督高壓供電客戶完成安全隱患整改。客戶不實施安全隱患整改并危及電網或公共用電安全的,應立即報告當?shù)卣嘘P部門和電力監(jiān)管機構予以處理,并根據《供用電合同》約定,按照規(guī)定程序予以停電。
6 保護和自動裝置整定與檢驗
6.1 與電網相連接的客戶進線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包括備自投電源、同期并列、低周減載等)的服務是客戶安全服務的重要工作內容,由營銷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
6.2 生技部負責客戶進線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定值計算,調度所審核計算結果,提交工程設計單位,并下達相關施工單位實施,用電檢查人員負責現(xiàn)場檢查,并向營銷部報告現(xiàn)場檢查的異常情況,營銷部統(tǒng)一組織對異常情況的整改處理。服務管理流程如下:
6.2.1 客戶提供定值計算所需的基礎資料;
6.2.2 生技部進行定值計算;
6.2.3 調度所進行定值審核,并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定值單執(zhí)行程序;
6.2.4 施工單位根據定值的計算結果進行現(xiàn)場檢驗,并將檢驗報告提交營銷部;
6.2.5 營銷部用電檢查班向客戶移交定值檢驗報告。
6.3 調度所負責審核客戶內部繼電保護方式與其進線保護方式的相互配合,防止因保護定值配合不當,客戶內部保護不正確動作而引發(fā)電網越級跳閘事故。
7 電安全檢查
7.1 營銷部用電檢查班負責客戶用電安全檢查服務工作。在用電安全檢查服務時,必須遵守《用電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客戶有關現(xiàn)場安全工作規(guī)定,不得操作客戶的電氣裝置及電氣設備。
7.2 用電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特殊性檢查。定期檢查可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7.2.1 定期檢查是指根據規(guī)定的檢查周期和客戶安全用電實際情況,制定檢查計劃,并按照計劃開展的檢查工作。低壓動力客戶每兩年至少檢查一次,10kv客戶每一年至少檢查一次,35kv客戶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7.2.2 專項檢查是指每年的春季、秋季安全檢查以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專業(yè)性檢查,檢查重點是客戶受電裝置的防雷情況、設備電氣試驗情況、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等情況。對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客戶,每年必須開展春、秋季安全專項檢查。
7.2.3 特殊性檢查是指因重要保電任務或其它需要而開展的用電安全檢查。
7.3 用電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7.3.1 自備保安電源的配置和維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3.2 閉鎖裝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7.3.3 受電裝置及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狀況及缺陷處理情況;
7.3.4 是否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電氣試驗,試驗項目是否齊全,試驗結果是否合格,試驗單位是否符合要求;
7.3.5 電能計量裝置、負荷管理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調度通信等安全運行情況;
7.3.6 并網電源、自備電源并網安全狀況;
7.3.7 安全用電防護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7.4 在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危及電網安全的用戶,應責令其停電整改,待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供電。
8 附則
8.1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8.2 本規(guī)定由營銷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