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產記錄管理制度
制定本制度是為了保證生產記錄能夠準確、及時、全面有效的反應生產全過程的實際情況,并可作為跟蹤產品歷史的依據。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生產記錄的編制、審核、批準、填寫、整理、保存及修訂。
生產記錄的編制、審核、批準
一、崗位操作記錄、批生產記錄、臺帳、報表等生產記錄由車間工藝員設計,送生產技術部、質量部審核,主管副總批準,并將原件存檔,復印件交由車間及相關部門使用,凡未經審批的表格一律不予使用。
二、生產記錄應根據工藝特點、工藝程序、操作要求和技術參數等內容設計并編號,內容力求精簡、全面,能反應個生產環(huán)節(jié)的實際情況,適應生產管理的需要。
生產記錄的填寫
一、崗位操作記錄由崗位操作人員填寫,填寫應及時,不允許操作前填寫或生產后靠回憶填寫,每份記錄應有操作者簽名。
二、批生產記錄由車間工藝員匯總有關崗位工作操作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等完成,由車間主任審核,交質量部審核批準。
三、填寫生產記錄的注意事項
3.1 記錄應清楚、及時、如實、數據準確、內容完整。
3.2 字跡清晰、易于保存、不得用鉛筆填寫。
3.3 記錄應保保持整潔,不得撕毀或任意涂改,確實需要更改時,不得使用涂改液,應用單線或雙線劃去后在旁邊重寫,劃掉部分能看清楚修改人簽名、修改日期,不得用刀或橡皮更正。
3.4 除備注欄外按表格內容全項填寫,不得有空格,如無操作內容填寫時,一律用“——”表示,內容與上項相同時應重復抄寫,不用“……”或“同上”表示。
3.5 品名不得簡寫。
3.6 與其他崗位,班組或車間有關的操作記錄,應做到一致性、連貫性。
3.7 操作者、復核人均應填全姓名,不得只寫姓或名。
3.8 填寫日期一律橫寫并不得簡寫,如1998年9月14日不得寫成“98”“14/9”“9/14”。
3.9 計量單位一律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填寫。
3.10 生產記錄及有關統計報表的計算方法、含義、范圍、計量單位、呈報期限等規(guī)定,各部門不得任意刪改,嚴格執(zhí)行統一規(guī)定。
四、復核生產記錄的注意事項
4.1 必須按每批原始記錄串聯復核,不得前后矛盾。
4.2 必須將記錄內容與工藝規(guī)程對照復核。
4.3 上下工序、成品記錄中的數量、質量、批號、桶號必須一致正確。
4.4 記錄應有的工藝員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填寫方法,工藝員應監(jiān)督填寫人更正。
生產記錄的整理及保存
1、批生產記錄應由車間工藝員按批整理,根據生產流程排序,不得缺頁、漏頁。
2、批生產記錄應由車間主任、生產技術部經理、質量部審核,最后交由質量部存檔。
3、批生產記錄保存至少三年,規(guī)定有效期的產品保存至失效后一年。
生產記錄的修訂
1、當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變更時,應對生產記錄做及時的調整
2、生產記錄的修訂程序和編制時相同,生產記錄需要修訂時應由車間工藝員按生產實際情況設計,提出修改意見,報生產技術部、質量部審核,最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3、經批準的新的記錄文本,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復印,下發(fā)給使用部門執(zhí)行,同時將原件收回。
4、新的記錄投入使用后,原來使用的舊的記錄應及時收回,收回應有記錄,在生產現場不得出現原記錄文本。
第2篇 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
1、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種養(yǎng)大戶、家庭農場應當依法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如實記載農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的相關信息;鼓勵其他農產品生產者建立生產記錄。
2、農產品生產者使用行政監(jiān)管部門統一監(jiān)制的生產記錄本,按照規(guī)定事項如實記載使用農業(yè)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安全間隔期,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的發(fā)生和防治情況,收獲、屠宰或捕撈日期,農產品銷售去向等信息。
3、生產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禁止毀損、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
4、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村組監(jiān)協管人員對農產品生產記錄的檢查、監(jiān)督。
第3篇 生產運行記錄管理制度
1、運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才能獨立操作。
2、當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運行過程中狀態(tài)監(jiān)測、日常點檢和各項運行記錄。
3、運行中遇到異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應根據規(guī)程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當班期間,運行人員應按規(guī)定巡回檢查,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5、壓力設備不得超壓運行,動力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所有設備不得帶病運行,任何一處發(fā)生故障都應及時排除,并做好故障排除記錄。故障排除后,運行操作人員必須做好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行記錄,填好各種表卡,準確地反映設備運行狀態(tài)。
6、各班組定期將運行記錄集中整理后報送公司,以便能以此為依據,綜合歷次檢修記錄,制定合理的檢修計劃。
第4篇 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制度
第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承諾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
1、生產經營單位一年內發(fā)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的;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未落實到位;
3、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4、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重大職業(yè)病危害隱患的;
5、未按規(guī)定開展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的;
6、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實記錄、上報隱患和在期限內未完成隱患整改的;
7、未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8、未依法依規(guī)報告事故、組織進行初始搶險救援的;
9、拒不執(zhí)行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以及逾期不履行停產停業(yè)、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罰款等處罰的;
10、其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
第二條 對責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記錄,實行分級管理,納入國家相關誠信系統。發(fā)生違反安全生產承諾以及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納入行業(y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
1、發(fā)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納入省級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
2、發(fā)生一般亡人責任事故的,納入市級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
3、發(fā)生其他一般責任事故的,納入縣級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
第三條 不良信用記錄管理期限為一年,其中行業(y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可根據企業(yè)隱患整改情況縮短為半年。
第5篇 生產運行記錄制度
1、運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才能獨立操作。
2、當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運行過程中狀態(tài)監(jiān)測、日常點檢和各項運行記錄。
3、運行中遇到異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應根據規(guī)程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當班期間,運行人員應按規(guī)定巡回檢查,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5、壓力設備不得超壓運行,動力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所有設備不得帶病運行,任何一處發(fā)生故障都應及時排除,并做好故障排除記錄。故障排除后,運行操作人員必須做好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行記錄,填好各種表卡,準確地反映設備運行狀態(tài)。
6、各班組定期將運行記錄集中整理后報送公司,以便能以此為依據,綜合歷次檢修記錄,制定合理的檢修計劃。
第6篇 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范本
1、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種養(yǎng)大戶、家庭農場應當依法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如實記載農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的相關信息;鼓勵其他農產品生產者建立生產記錄。
2、農產品生產者使用行政監(jiān)管部門統一監(jiān)制的生產記錄本,按照規(guī)定事項如實記載使用農業(yè)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安全間隔期,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的發(fā)生和防治情況,收獲、屠宰或捕撈日期,農產品銷售去向等信息。
3、生產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禁止毀損、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
4、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村組監(jiān)協管人員對農產品生產記錄的檢查、監(jiān)督。
第7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
為有效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實施懲戒,根據《安全生產 法》、《職業(yè)病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管執(zhí)法的通知》(國 辦發(fā)〔2015〕20號)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誠信體 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4〕8號)等有關規(guī)定,2023年7月29日,國 務院安委會制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guī) 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況之-?的,納入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管理的“黑名單”:
(1)?????? 發(fā)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個年度內累計發(fā)生責任事故 死亡10人及以上的;
(2)??????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現職業(yè)病病人或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后,瞞報、謊 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的;
(3)?????? 存在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作業(yè)崗位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 嚴重超標,經負有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職責的部門指出或者責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時整 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 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5)?????? 存在其他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職業(yè)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信息采集部門應當把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作為重點監(jiān)管監(jiān) 察對象、建立常態(tài)化暗查暗訪機制,不定期開展抽查;加大執(zhí)法檢査頻次,每半 年至少進行1次抽査.每年至少約談1次其主要負責人;發(fā)現有新的安全生產違 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guī)從重處罰。
在生產經營單位納入“黑名單”管理期間,各級負有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職責的 部門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管執(zhí)法的通知》有關規(guī) 定,制訂并落實各項制約措施和懲戒制度,在各級各類評先表彫中,對該生產經 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及時向國務院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納入“黑名單”管理 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規(guī)定,對納入“黑名 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嚴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項目的核準、土地使用、采 礦權取得、政府采購、證券融資、政策性資金和財稅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為銀 行決定是否貸款等重要參考依據。
第8篇 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本單位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5、年終結束,匯總本單位,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第9篇 食品生產者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小編整理了生產者食品生產者的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歡迎閱讀!
條文內容
“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食品生產企業(yè)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條文主旨
本條是關于食品生產企業(yè)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規(guī)定。
條文釋義
本條分為兩款,對不同主體的進貨查驗規(guī)定了不同的要求。
1.食品生產者的進貨查驗制度
“進貨查驗制度”是指食品生產者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采購時,對購進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狀況進行檢查,對經檢查確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方可予以購進的進貨質量保證制度。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添加劑、相關產品是關系食品安全的源頭,采購的這些物料品質、來源、安全狀況如何,直接決定了其生產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本條規(guī)定,食品生產者在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也就是說,食品生產者在采購時應當索取并查驗供貨者資格,檢查供貨者是否是獲得許可證的合法企業(yè),同時還要檢驗采購的原料是否有檢驗單位出具的同批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如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產品生產許可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進口衛(wèi)生證書等。由于我國農業(yè)生產大多數還處于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狀況,有的食品原料可能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應依照食品安全標準檢驗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方能采購;對于不能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食品生產者不得采購。
2.食品生產企業(yè)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查驗記錄制度是食品生產企業(yè)建立追溯體系的具體手段,一方面有利于食品可追溯,確保監(jiān)管鏈條不斷,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生產經營企業(yè)自身的權益。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包括采購索證、進貨驗收、臺賬記錄。在采購索證方面,企業(yè)應查驗供貨者的證照證件、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等、索取購物憑證并留存?zhèn)洳?。在進貨查驗方面,應有專人負責驗收,原則上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不得采購。在臺賬記錄方面,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進貨查驗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