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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4-26 21:05:02 查看人數:83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制度

第1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該制度。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置的原則

1、相應性原則:與本廠行政機構相匹配,根據年度機構調整情況對安全機構作相應調整。

2、分級設立的原則:設立的安全機構為廠級,車間級,班組級。

3、職能全面的原則:即企業(y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置應覆蓋包括廠內的所有工種、科室及車間。

二、設置三級安全管理機構----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

1、廠級安全管理人為安全生產組組長。

2、車間級負責人為各車間主任。

3、各班組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設立班組安全管理小組,由班長負責,協(xié)調負責安全管理。

三、廠級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與精神。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組織安全宣傳教育。

4、實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安全檢查。

5、報告安全情況。

四、車間級安全管理機構主要職責

1、落實企業(yè)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責任狀,制定具體實施措施。

2、貫徹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協(xié)助、配合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4、組織車間進行安全培訓,傳達上級指示精神。

5、完成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

五、班組安全小組職責

1、執(zhí)行安全工作日常檢查。

2、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安全培訓與學習。

4、及時報告安全情況。

第2篇 安全委員會的機構設置制度

安全委員會的機構設置

安全委員會是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和群眾性組織.其主要目的是在總經理領導下,依靠群眾做好酒店安全保衛(wèi)工作,酒店安全委員會下設消防安全委員會、治安保衛(wèi)委員會、交通安全委員會;酒店保安部既是安全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又是全面負責酒店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安全委員會的機構設置采用以下辦法:

1.酒店安全委員會設主任1人,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2人,由主管酒店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1人和保安部經理1人擔任,委員若干人,由部門經理或副經理擔任。

2.酒店消防安全委員會在安全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設主任1人,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2人,由主管酒店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保安部經理擔任,委員若干,由各部門經理和保安部消防領班擔任;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全店群眾性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保安部,負責具體工作,消防安全委員會建立健全酒店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部消防領班負責,各部門建立義務消防隊分隊,負責緊急火情時的搶救工作。

3.酒店治安保衛(wèi)委員會和交通安全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酒店安全委員會成員兼任,保安部內保領班擔任委員,負責具體工作,酒店各部門成立安全小組,負責本部門安全保衛(wèi)工作,直接與酒店保安部聯(lián)系。

4.酒店設國家安全小組,組長1人由主管副總經理或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若干人,由保安部經理和有關部門經理或副經理擔任,負責酒店國家安全工作,直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指導。

第3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總則

為確保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保障本公司生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3、法規(guī)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3.3《冶金等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規(guī)定: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4《用人單位職業(yè)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規(guī)定;安全企業(yè)職工人數的2‰配備專職健康管理人員;

3.5《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3.6《廣州市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guī)定》;

3.7其它上級主管部門要求。

4、管理職責

4.1主要責任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

4.2生產/安全科根據相關法規(guī)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3各部門根據安全管理部門要求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5、管理要求

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任組長,廠長任副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5.2根據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廠配備安全生產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專門負責管理廠安全生產工作和職業(yè)健康工作;

5.3各部門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品由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技術人員等人員組成。其職責見《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領導小組職責;

5.4專職安全管理員、專職健康管理員任職條件:

5.4.1思想政治素質好;

5.4.2熱管安全保衛(wèi)工作;

5.4.3身體健康;

5.4.4工作認真負責。

第4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

3. 權責:

3.1 光裕公司高層:依照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明確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2 各部門;設置部門級[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明確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各生產崗位安全生產負責人。

4. 定義:

5. 作業(yè)內容:

5.1 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5.1.1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5.1.2 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5.1.3 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5.1.4 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5.1.5 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實施方案

5.1.6 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5.1.7 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5.1.8 組織實施安全隱患檢查并監(jiān)督整改

5.1.9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5.1.10 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5.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5.2.1 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2.2 現場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5.2.3 對作業(yè)人員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5.2.4 對生產作業(yè)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5.2.5 對于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5.2.6 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5.2.7 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5.3 車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5.3.1 負責所屬車間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3.2 現場監(jiān)督本車間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5.3.3 對本車間作業(yè)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5.3.4 對本車間生產作業(yè)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5.3.5 對于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向車間領導報告,并協(xié)調整改

5.3.6 對于車間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5.3.7 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5.3.8 組織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5.3.9 每月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所在車間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簡要總結

6. 參考文件:

6.1 安全生產責任制

6.2 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

6.3 企業(yè)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證書/安全主任證書

7. 使用表單:

8. 附記事項:

第5篇 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3.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tǒng)籌、協(xié)調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jiān)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3.2安委會下設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由常務副總經理兼主任,同時配備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素質。

3.3.1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5年以上管理經驗,較高的業(yè)務管理素質,熟悉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機關的專門培訓合格,具備3年以上管理經驗,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現場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會和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以文件形式下發(fā)、確認,出現變動要及時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會工作

4.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4.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4.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確定解決方案,并形成會議紀要予以保存。會議紀要包括上次會議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4.1.5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4.2.2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

4.2.3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4.2.4監(jiān)督現場的作業(yè)安全,

4.2.5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4.2.6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會,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4.2.7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4.2.8開展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5記錄與文件

安委會成立或調整的文件

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文件

安全會議記錄

第6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任命管理制度

l、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依法接受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的培訓,必須持有有效資格證書上崗;

2、公司必須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依法配備、配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的任命和更新須以文件或任命書加以體現;

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級管理層中指定安全生產管理者;

5、公司最高管理者應依法以書面形式任命安全負責人、員工代表、消防隊負責人、搶險救援人員、事故調查員、與風險及其評估相關的職位等;

6、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應設置專職醫(yī)護人員及員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書應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員簽字;

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員會職責及成員職責;

9、管理層應依據接受事故調查分析技術、溝通技巧、法律依從性管理、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變化管理、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技術等培訓;

10、員工代表不僅需要熟悉職責范圍內的各種危險源及其風險情況,而且應完全勝任其職責所要求的所有條款。

第7篇 燒結廠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燒結廠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全廠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本廠和諧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燒結廠經營性質

燒結廠屬于《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在一千人以上。

3、實施細則

3.1、燒結廠廠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3.2、燒結廠安監(jiān)科是燒結廠安全生產的直接管理部門,設安全科長一名,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3、燒結廠下屬各車間、科室,其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設安全員一名(可兼職),負責日常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4班組是作業(y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燒結廠各車間、科室下屬班組,其班組長為本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班組設安全員一名,負責日常協(xié)助組長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班組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3.5根據本廠生產實際,設立安全領導機構,既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委會主任為廠長,副主任由副廠長、廠長助理及工會主席擔任,成員包括各個部門一把手;安全領導機構定期開會,協(xié)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會議要做到有記錄、紀要。

第8篇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規(guī)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以便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

3編寫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4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4.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4.1.1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全面統(tǒng)籌、協(xié)調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以公司總經理為主任,公司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 產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廠辦負責分管責任。

各單位負責人為安委會成員,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安委會的組成如下:

主 任:總經理

副主任:廠辦

成 員:設備科科長、質檢科科長、財務科科長、倉管管理員、果奶車間車間主任、利樂車間車間主任、超凈車間車間主任、

黨員代表、工會代表、職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會職責

4.1.3.1審查公司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

4.1.3.2審查公司重大安全生產技術項目。

4.1.3.3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4.1.3.4研究和審定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4.1.3.5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

4.1.3.6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項。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廠辦 4.2.1廠辦是安委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2.2廠辦應配備不少于兩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2.3廠辦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4.2.3.1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參與公司安全生產決策

4.2.3.2參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

4.2.3.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2.3.4發(fā)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公司負責人。

4.2.3.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4.2.3.6參與公司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

發(fā)放、使用。

4.2.3.8參與組織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4.2.3.9協(xié)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tǒng)計、分析。 4.2.3.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4.2.4人員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學歷,具備5年以上基層管理工作經歷。 4.2.4.2必須經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4.2.4.3工作認真作風正派,忠于職守,適應行業(yè)安全管理的需要。 4.2.4.4熟悉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及飲料行業(yè)安全規(guī)章制度,具備飲料生產、電氣、機械、設備、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識。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產委員會

5.1.1確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組織各項安全制度的貫徹、落實。

5.1.2組織開展重要的安全檢查和活動。

5.1.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確定解決方案。

5.1.4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5.1.5建立、健全安全機構,支持安全工作,指導公司的安全生產。

5.1.6負責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事故結案后,研究決定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1.7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廠辦

5.2.1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參與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與計劃方案,經批準后組織

實施。

5.2.3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安全隱患;制訂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配合公司培訓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學習、培訓。 5.2.5監(jiān)督現場的作業(yè)安全,在責任范圍內簽發(fā)危險作業(yè)許可。

5.2.6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核。

5.2.7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組織專題事故分析法,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和教育。

5.2.8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5.2.9監(jiān)督特種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設備科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年檢工作。

5.2.10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組織和復審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5.2.11開展職責范圍內和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記錄

《安全生產委員會任命文件》

《安委會安全專題會議紀要》

《杭州哇哈哈集團吉安生產基地安全管理網絡圖》

第9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人員任命管理制度

l、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依法接受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的培訓,必須持有有效資格證書上崗;

2、公司必須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依法配備、配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人員的任命和更新須以文件或任命書加以體現;

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級管理層中指定安全生產管理者;

5、公司最高管理者應依法以書面形式任命安全負責人、員工代表、消防隊負責人、搶險救援人員、事故調查員、與風險及其評估相關的職位等;

6、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應設置專職醫(yī)護人員及員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書應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員簽字;

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員會職責及成員職責;

9、管理層應依據接受事故調查分析技術、溝通技巧、法律依從性管理、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變化管理、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技術等培訓;

10、員工代表不僅需要熟悉職責范圍內的各種危險源及其風險情況,而且應完全勝任其職責所要求的所有條款。

第10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人員任命管理制度怎么寫

1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規(guī)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工作。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焦化廠各級安全管理生產人員、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3.1相應性原則:與本廠行政機構相匹配,根據年度機構調整情況對安全管理機構作相應調整。

3. 2分級設立的原則:設立的安全管理機構為廠級、車間級、班組(工段)(工段)級。

3. 3首長負責制原則: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的第一責任者,即各部門負責人。

3. 4設立常務管理機構的原則:一般設立專門的安全辦、或由專業(yè)管理部門作為兼管的常務管理機構。

3. 5職能全面的原則:即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應覆蓋包括廠內的所有工種、部門及崗位。

4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機構的配置應滿足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能夠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4.2安全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機構要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xié)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4安全專題會議內容必須有專門的會議記錄。

5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構成

5.1根據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和焦化廠實際情況,分級配置安全管理人員。

5.1.1廠安全領導機構為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

5.1.2廠安全管理機構為安環(huán)科。

5.1.3部門負責人和車間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1.4各班組(工段)(工段)長為本班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2廠安全生產領導組人員構成

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組長應由廠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應由廠主管安全負責人擔任,安全生產領導組成員應至少包含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

6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6.1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組織廠內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fā)現事故隱患,監(jiān)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布置、監(jiān)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6.2安環(huán)科的職責

6.2.1 宣傳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防震減災、消防等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環(huán)保副廠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環(huán)保、消防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業(yè)務上受公司安環(huán)處指導。

6.2.2 組織制定或修訂全廠安全、環(huán)保、消防、綠化、職業(yè)衛(wèi)生等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6.2.3 負責編制全廠年度、中長期、月、旬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防震減災、消防、綠化等計劃,并按計劃實施開展工作。

6.2.4 組織全廠安全、環(huán)保、消防、綠化檢查。

協(xié)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監(jiān)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2.5 負責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

負責組織檢查全廠各單位、各層次安全教育培訓。

6.2.6 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tǒng)計上報工作,參加各單位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

負責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6.2.7 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項目的勞動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保證符合職業(yè)健康安全要求。

6.2.8 負責做好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工作,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職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后體檢,并建立職工職業(yè)健康檔案。

6.2.9 對全廠重點危險源(點)的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糾正違章;

督促并協(xié)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2.1 0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及時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安全管理辦法。

6.2.1 1負責審核各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6.2.1 2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施等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 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并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

6.2.1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建立各項安全管理臺賬;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指導基層安全工作。

6.2.1 4負責組織全廠環(huán)境綠化及管護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環(huán)境綠化管護工作。

6.2.1 5負責環(huán)境保護宣傳教育,總結推廣環(huán)境保護管理的先進經驗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 6負責全廠環(huán)境監(jiān)測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監(jiān)督各生產單位廢氣、廢水等污染物達標排放,并實行清潔生產。

6.2.1 7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并對各生產單位和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查,一旦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6.2.1 8本單位費用指標的控制。

6.3部門(車間)負責人的職責

6.3.1 貫徹執(zhí)行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領導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6.3.2 落實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目標,開展具體的實施工作。

6.3.3 參與廠召開的各類安全會議,向本部門(車間)員工傳達廠安全指示精神;

組織召開部門(車間)安全會議。

6.3.4 協(xié)助、配合廠安全生產領導組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6.3.5 組織部門(車間)開展、參與安全培訓。

6.3.6 組織開展部門(車間)的隱患排查工作,并落實整改情況。

6.3.7 完成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

6.4班組(工段)(工段)長職責:

6.4.1 貫徹執(zhí)行廠安全管理制度。

6.4.2 負責班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6.4.3 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實施對安全隱患的整改。

6.4.4 負責落實本班組(工段)(工段)所屬設備(含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6.4.5 組織參與廠各類安全培訓與安全學習。

6.4.6 組織開展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產,保持作業(yè)現場整潔、安全。

6.4.7 及時報告本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情況。

6.4.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7人員的任命

7.1依據特點書面任命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負責人、應急救護隊員、事故調查員等。

7.2被任命的人員必須理解并履行其職責與義務,并有任命書。

7.3被任命的人員必須接受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培訓內容包括:

7.3.1 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7.3.2 標準化系統(tǒng)評價培訓。

7.3.3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

7.3.4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

7.3.5 事故、事件調查技能培訓。

第11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一、目的 :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和任命。

三、職責

1、 公司總經理 :負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任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2、 管理部:根據安全工作需要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1 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guī)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1.3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1.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組長 1 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1.5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兼職安全員(兼職)、兼職職業(yè)健康管理員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擔任;

1.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職工代表組成。

1.7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作安全辦公室,也是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管理部。

2、安全生產機構圖:

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任命: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由總經理任命并簽發(fā)文件。

五、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

1、組長主要職責:

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1.2 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1.3 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1.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1.5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

1.6 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1.7 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jiān)督整改;

1.8 負責各級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1.9 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兼職安全員(兼職)主要職責 :

2.1 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2 對作業(yè)人員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2.3 對生產作業(yè)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2.4 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各種資料的收集和管理;

2.5 對作業(yè)人員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2.6 負責各級安全責任制的簽訂和組織安全教育培訓;

2.7 負責安全會議的記錄,并追蹤執(zhí)行情況;

2.8 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和管理;

2.9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10對于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向組長報告。

3.成員主要職責 :

3.1 負責所屬部門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2 現場監(jiān)督本部門有危險性工作的作業(yè);

3.3 對本部門作業(yè)人員的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3.4 對本部門生產作業(yè)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3.5 對于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向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告,并協(xié)調整改;

3.6 對于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全辦公室報告;

3.7 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3.8 組織建立本部門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4.1安全管理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編號: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員登記卡 編號:aqjl-03-02

5、附記: 無

第12篇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職責主要包括: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檢查等活動。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企業(yè)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包括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依據企業(yè)安全生產實際,適時修訂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調配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jiān)督、指導并評價企業(yè)各部門或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數據統(tǒng)計、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督查等。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巡視督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經理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即制止。

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內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企業(yè)資質類別和等級足額配備,根據企業(yè)生產能力或施工規(guī)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數至少為:

(一)集團公司--1人/百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十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區(qū)域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專業(yè)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勞務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員,且不少于2人。

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yè)派駐到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為:

(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

1、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yè)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按照安裝總造價: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億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yè)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工程項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yè)難度大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六條規(guī)定的配置標準上增配。勞務分包企業(y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企業(yè)總人數的5‰。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制度(十二篇)

根據《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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