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人員任命管理制度怎么寫
1目的
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足夠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規(guī)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任命工作。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焦化廠各級安全管理生產人員、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3.1相應性原則:與本廠行政機構相匹配,根據年度機構調整情況對安全管理機構作相應調整。
3. 2分級設立的原則:設立的安全管理機構為廠級、車間級、班組(工段)(工段)級。
3. 3首長負責制原則: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的第一責任者,即各部門負責人。
3. 4設立常務管理機構的原則:一般設立專門的安全辦、或由專業(yè)管理部門作為兼管的常務管理機構。
3. 5職能全面的原則:即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應覆蓋包括廠內的所有工種、部門及崗位。
4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機構的配置應滿足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能夠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4.2安全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機構要每月召開兩次安全專題會議,審查安全工作進展和確定方案,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4.4安全專題會議內容必須有專門的會議記錄。
5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構成
5.1根據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的原則和焦化廠實際情況,分級配置安全管理人員。
5.1.1廠安全領導機構為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
5.1.2廠安全管理機構為安環(huán)科。
5.1.3部門負責人和車間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1.4各班組(工段)(工段)長為本班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5.2廠安全生產領導組人員構成
焦化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組長應由廠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應由廠主管安全負責人擔任,安全生產領導組成員應至少包含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
6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6.1廠安全生產領導組的職責是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組織廠內各種安全檢查活動,主動發(fā)現事故隱患,監(jiān)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專門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計劃與布置、監(jiān)督與檢查、總結與考核。
6.2安環(huán)科的職責
6.2.1 宣傳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防震減災、消防等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環(huán)保副廠長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環(huán)保、消防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業(yè)務上受公司安環(huán)處指導。
6.2.2 組織制定或修訂全廠安全、環(huán)保、消防、綠化、職業(yè)衛(wèi)生等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6.2.3 負責編制全廠年度、中長期、月、旬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防震減災、消防、綠化等計劃,并按計劃實施開展工作。
6.2.4 組織全廠安全、環(huán)保、消防、綠化檢查。
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監(jiān)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6.2.5 負責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
負責組織檢查全廠各單位、各層次安全教育培訓。
6.2.6 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各單位上報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
負責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
6.2.7 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項目的勞動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保證符合職業(yè)健康安全要求。
6.2.8 負責做好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工作,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職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后體檢,并建立職工職業(yè)健康檔案。
6.2.9 對全廠重點危險源(點)的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糾正違章;
督促并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6.2.1 0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及時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化安全管理辦法。
6.2.1 1負責審核各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6.2.1 2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施等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 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并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搞好安全技術裝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
6.2.1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基礎建設,建立各項安全管理臺賬;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指導基層安全工作。
6.2.1 4負責組織全廠環(huán)境綠化及管護工作,并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環(huán)境綠化管護工作。
6.2.1 5負責環(huán)境保護宣傳教育,總結推廣環(huán)境保護管理的先進經驗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 6負責全廠環(huán)境監(jiān)測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監(jiān)督各生產單位廢氣、廢水等污染物達標排放,并實行清潔生產。
6.2.1 7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并對各生產單位和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查,一旦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6.2.1 8本單位費用指標的控制。
6.3部門(車間)負責人的職責
6.3.1 貫徹執(zhí)行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領導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6.3.2 落實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目標,開展具體的實施工作。
6.3.3 參與廠召開的各類安全會議,向本部門(車間)員工傳達廠安全指示精神;
組織召開部門(車間)安全會議。
6.3.4 協助、配合廠安全生產領導組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6.3.5 組織部門(車間)開展、參與安全培訓。
6.3.6 組織開展部門(車間)的隱患排查工作,并落實整改情況。
6.3.7 完成上級部門臨時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
6.4班組(工段)(工段)長職責:
6.4.1 貫徹執(zhí)行廠安全管理制度。
6.4.2 負責班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6.4.3 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實施對安全隱患的整改。
6.4.4 負責落實本班組(工段)(工段)所屬設備(含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6.4.5 組織參與廠各類安全培訓與安全學習。
6.4.6 組織開展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產,保持作業(yè)現場整潔、安全。
6.4.7 及時報告本班組(工段)(工段)安全情況。
6.4.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7人員的任命
7.1依據特點書面任命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負責人、應急救護隊員、事故調查員等。
7.2被任命的人員必須理解并履行其職責與義務,并有任命書。
7.3被任命的人員必須接受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
培訓內容包括:
7.3.1 安全生產管理培訓。
7.3.2 標準化系統評價培訓。
7.3.3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培訓。
7.3.4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培訓。
7.3.5 事故、事件調查技能培訓。
第2篇 鋼鐵集團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明確責任、強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及天津市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進入公司生產區(qū)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務人員。
3管理內容和要求
3.1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的劃分與確認
3.1.1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計劃外用工和以任何名義雇傭的農民工統稱外用工。
到公司參觀、考察、調研等工作的外單位人員;參加勞動的學生、代培生、借調人員;不由公司支付工資的外單位人員;承包公司生產任務的外單位現場作業(yè)人員均列入外用工范圍管理。
3.1.2外包工:行政上獨立或單位組織生產,經營業(yè)務活動具備法人資格,在銀行設有獨立的戶頭或帳戶,有權與其它單位簽訂合同的單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檢修、勞務等工作的人員統稱外包工。
3.1.3售后服務人員:從事商品生產、流通、經營和服務性經濟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獨立核算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yè),自行組織進入公司生產區(qū)域,執(zhí)行本企業(yè)生產任務的職工。
3.2管理職能
3.2.1安全管理部管理職能
3.2.1.1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安全監(jiān)督部門,參與外包工招投標工作,負責投標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參與外包工立項施工的審批,負責與施工單位簽定安全協議。
3.2.1.2負責售后服務人員安全管理的備案。
3.2.1.3負責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與協調工作。
3.3管理規(guī)定
3.3.1公司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計劃外用工誰使用、誰負責;外包工誰承包、誰負責;誰發(fā)包、誰監(jiān)督;為誰服務、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3.4安全管理程序
3.4.1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各部門雇傭的臨時工、計劃外用工及以任何名義雇傭的農民工,必須經用人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并建立外用工臺帳、檔案,適其工作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勞動合同。
3.4.2.1列入外用工范圍的主管部門應事先到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落實“三級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準上崗;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3.4.2外包工安全審查程序
承包單位必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對承包合同(協議)、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計劃外用工申報表、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計劃外用工審批表、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協議書、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協議書、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單及本單位相關資質證明進行安全審批確認,經安全管理部審查合格、蓋章確認、簽定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協議書(一式四份)后,方準進入作業(yè)現場進行施工,并到各職能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未經安全管理部審查同意蓋章,各職能部門不予受理。
3.4.3售后服務人員監(jiān)督程序
售后服務單位組織本企業(yè)職工進入公司生產區(qū)域,執(zhí)行本企業(yè)售后服務任務,公司對口部門要加強安全監(jiān)督。凡包含售后服務內容的經濟合同,發(fā)包單位應與對方在合同中明確注明安全相關事項,被服務部門必須履行安全告知手續(x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一式兩份〉,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審核備案后,方可進入公司生產區(qū)域進行作業(yè)。未按以上內容執(zhí)行的單位,安全管理部有權停止其作業(yè),并視情節(jié)考核責任部門。
3.5檢查與考核
3.5.1所有計劃外用工一律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按正式職工嚴格安全管理,發(fā)生工傷事故按《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統計上報、調查處理、考核。
3.5.2各部門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門有權按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對其實施安全監(jiān)察,監(jiān)督安全協議執(zhí)行情況;發(fā)生工傷事故,由責任部門負責組織、調查處理統計上報,所在安全主管部門協同調查,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售后服務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qū)域完成本企業(yè)生產任務,所在區(qū)域場所的部門安全主管部門有權按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對其實行安全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安全協定,發(fā)生工傷事故售后服務單位自行負責組織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發(fā)包部門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為強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安全管理,各部門可采用安全風險抵押或違規(guī)考核等方法,費用不準挪作他用,具體辦法須報公司安全管理部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3.5.5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人員違章違紀、違反合同和違反協議、協定問題,安全管理部有權按公司有關安全規(guī)定處理。
3.5.6對未經安全管理部審核批準而擅自雇傭、發(fā)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務的部門及先用工后補手續(xù),邊用工邊辦手續(xù)和從事合同協議、協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權監(jiān)督處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部門負責,并追究有關部門領導的行政管理責任或法律責任。
3.5.7公司所屬獨立經營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到公司各部門承包任務按外包工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但必須獨立承包,不準轉包或分包。
3.5.8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實施。
3.5.9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3篇 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員職責
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供使用單位參考)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壓力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道工程應由具有相關資質的設計、安裝單位進行設計和安裝,并符合《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規(guī)則》的有關要求;
二、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道應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天內向質監(jiān)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壓力管道的顯著位置;
三、在用壓力管道應按有關要求辦理使用登記注冊;
四、做好壓力管道(含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異常情況的應及時處理;
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壓力管道檢查,并做書面記錄;
六、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和方案,并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在線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七、使用單位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制訂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計劃;
八、壓力管道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投入重新使用;
九、壓力管道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應及時予以報廢,并向質監(jiān)部門辦理注銷;
十、壓力管道使用中嚴禁超溫、超壓操作;
十一、做好壓力管道、壓力管道文件和壓力管道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書、使用維護等文件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的保管工作;
十二、壓力管道的重大檢修作業(yè)應由壓力管道安裝單位進行;
十三、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十四、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十五、壓力管道發(fā)生事故時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辦理事故報告手續(xù);
十六、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油庫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庫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非本庫人員不得入內。
二、嚴禁攜帶火種,打火機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等。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三、不準使用不防爆電器設備,嚴禁明火照明。
四、加油室,車輛必須熄火,駕駛員不得離開,不準吸咽。
五、禁止穿戴有鐵掌和鐵釘鞋進入加油庫,禁止用鐵錘或金屬用具在庫區(qū)亂敲,以免產生火花,發(fā)生火災。
六、油庫內的工作人員,要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發(fā)生火情,及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做到忙而不亂。
七、油庫內的電器設備以及消防器材,必須定期檢查保養(yǎng)。
八、要有專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每次檢查出了問題的要及時整改。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九、油庫工作人員在工作時要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相互監(jiān)督。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第5篇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總則
為確保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保障本公司生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3、法規(guī)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3.3《冶金等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規(guī)定: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4《用人單位職業(yè)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規(guī)定;安全企業(yè)職工人數的2‰配備專職健康管理人員;
3.5《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3.6《廣州市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guī)定》;
3.7其它上級主管部門要求。
4、管理職責
4.1主要責任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
4.2生產/安全科根據相關法規(guī)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3各部門根據安全管理部門要求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5、管理要求
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任組長,廠長任副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5.2根據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廠配備安全生產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專門負責管理廠安全生產工作和職業(yè)健康工作;
5.3各部門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品由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技術人員等人員組成。其職責見《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領導小組職責;
5.4專職安全管理員、專職健康管理員任職條件:
5.4.1思想政治素質好;
5.4.2熱管安全保衛(wèi)工作;
5.4.3身體健康;
5.4.4工作認真負責。
第6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yè)人員的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制度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yè)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加大對管理范圍內的煤礦企業(yè)職業(yè)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yè)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yè)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yè)危害防治規(guī)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yè)危害防治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yè)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yè)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yè)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yè)危害知識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崗。
第7篇 警衛(wèi)、更值人員安全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二、對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責任。
三、堅守工作崗位,明確崗位責任,掌握熟悉警衛(wèi)區(qū)域內的重點要害部門的火源、電源分布情況。要經常進行巡回檢查,及時發(fā)現安全隱患,嚴防破壞分子的破壞。加強“安全四防”工作,發(fā)現有礙安全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對不聽勸阻者及時報告公安人員和值班人員,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認真學習安全工作知識,掌握報警電話號碼和報警常識,掌握滅火器材存放的位置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五、堅決執(zhí)行值班值宿各項制度規(guī)定。
六、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工作盡職盡責,及時發(fā)現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發(fā)生的要獎勵。
第8篇 行管人員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值班當天,上午7:00-8:00、10:40-學生全部離校,下午按當時規(guī)定時間值班。值班名單中前者為值班負責人。
2、值班地點:值班人員名單中前者東側在大門東暖氣管道處值班,西側在民天賓館樓東第一個電線桿處值班,后者在兩邊距大門口中間值班。門衛(wèi)人員在校門口值班。
3、到校后,督促值班人員到崗值班,處理突發(fā)事故。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嚴守崗位,提高警惕。不得遲到、早退和擅離職守,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4、上放學時,值班人員督促門衛(wèi)按時開關門,禁止外來車輛駛入,保持通道暢通。
5、值班人員負責校門周圍的安全管理,防止學生受到不法人員侵害和預防交通事故,注意學生進出校園是否有異常情況,負責學生行為習慣的督察糾正,并對上放學情況進行檢查記錄。
6、值班人員發(fā)現可疑人員進入校園應及時查問。發(fā)現師生員工或外來人員有違反校園秩序管理制度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學校帶班領導。
7、值班人員要耐心回答家長的詢問,態(tài)度要誠懇,不得諷刺、挖苦、敷衍,樹立良好形象。
8、放學后,值班人員要巡視學校,等全部學生安全離校后方可下班。
第9篇 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保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得到合理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得到合理配備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及管理。
2.2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兼職)人員。
3. 職責
3.1 總經理
3.1.1授權任命主要負責人(安委會主任)。
3.2 主要負責人
3.2.1 負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授權任命安全管理人員。
3.2.2 負責主持召開每季度安全專題會。
3.3 安委會主任
3.3.1 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并向會議報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負責記錄和保存安全專題會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蹤驗證。
3.4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3.4.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3.4.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3.4.3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3.4.4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3.4.5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4.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4.7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3.4.8組織實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并監(jiān)督整改;
3.4.9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3.4.10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3.5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3.5.1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5.2現場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3.5.3對作業(yè)人員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3.5.4對生產作業(yè)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3.5.5對于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向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3.5.6對于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3.5.7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3.6車間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3.6.1負責所屬車間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3.6.2現場監(jiān)督本車間危險性較大施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
3.6.3對本車間作業(yè)人員的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3.6.4對本車間生產作業(yè)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3.6.5對于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向車間領導報告,并協調整改;
3.6.6對于本車間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立即向安全科報告;
3.6.7按照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3.6.8組織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3.6.9車間兼職安全員每月定期向廠安全科書面報告所在車間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的簡要總結。
4. 運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機構
4.1.1 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規(guī)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1.2 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4.1.3 安委會設主任1名,安委會主任同時也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由公司總經理發(fā)布授權書,任命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擔任。
4.1.4 安委會設副主任3名,由安委會主任發(fā)布授權書,任命3位副總經理擔任。
4.1.5 安委會成員由各部門部長和車間主任組成。
4.1.6 公司安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也是安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地點設在設備動力部辦公室,由安全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按照國家、省、市、區(qū)的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名,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
4.1.7各生產車間要求設置一名兼職安全管理員,原則上由本車間管理員兼職擔任。
第10篇 特種設備其操作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管理: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設備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設備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guī)定,請專業(yè)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設備必須嚴格規(guī)范,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設備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設備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設備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guī)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7、必須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對有關設備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fā)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設備部門驗收后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第11篇 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和人員配備管理制度
1、為加強本廠安全生產管理,創(chuàng)建安全標準化企業(yè),廠長負責組織成立廠安全標準化領導小組 。小組成員由廠長 安全生產副礦長 安全員組成。組長: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并且掌握安全管理工作,熟悉事故、事件的調查技術)
2、安全科(安全標準化創(chuàng)建辦公室),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文件任命安全科長和相應人員。
3、主要負責人和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實踐經驗,清楚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4、任命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不能隨意更改,如需變更應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并重新任命。
第12篇 煤礦安全監(jiān)控人員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備高度的責任感和安全意識,工作態(tài)度要端正,精力要集中,持證上崗。
1、值班人員應熟悉井下各監(jiān)控設備的安裝地點及檢測范圍。值班期間,如實記錄各監(jiān)控地點的瓦斯?jié)舛?、風速及設備運行情況,內容要真實、詳細,書寫字跡要工整、規(guī)范。
2、加強對瓦斯、風速等監(jiān)測數據變化情況的觀察,發(fā)現風速異常變化、瓦斯超限等情況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根據應急處理程序,采取相應措施,并向礦長及礦技術負責人報告。
3、每次匯報情況必須認真填寫在值班記錄上,內容包括:匯報單位、匯報情況以及采取措施、最終處理結果等。每天的監(jiān)控數據、變化曲線要及時打印,報礦技術負責人審閱,并送安全科備案。
4、監(jiān)控電腦為專用設備,不得用于其它無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