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星河小學電教管理制度
第二小學電教管理制度
一、設施的管理
1、班主任為各班教室內電教設施的主要責任人,有權利和責任監(jiān)督每位科任教師正確使用和維護好本班的各種電教設備;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師配合班主任共同管理各班的電教設施。
2、各功能室電教設施責任人為該室管理人,對該室場的電教設施負責。
3、辦公室電腦由各教師(或學校指定管理人)負責。
4、每位教師有責任維護電腦的穩(wěn)定和整潔,不得隨意安裝和刪除電腦中的文件及程序。不得隨意使用由他人管理的電教設施。
5、嚴禁私自拆卸電教設施,不得隨意換機。
6、電教設施的損壞賠償責任由使用人承擔,賠償比例根據(jù)責任大小分配;責任的劃分由學校主管行政調查研究后確定。
二、設施的使用
1、所有教職員工在使用電教設施的過程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在不熟練的情況下操作電教設施。
2、電教設施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異常,要及時報修。
3、電腦的主要用途是查閱教育教學資料、制作和播放教學課件,不得用電腦播放用于個人娛樂的歌曲和影片。不得用電腦上網(wǎng)聊天、玩游戲,不得上不良網(wǎng)站。
4、不得在電腦中隨意添加與辦公無關的軟件,個人資料保存在c盤以外的其他盤;如要安裝軟件,需經相關負責人同意。
5、下班時一定要安全關閉電教設施,拉下室場的電源總閘;30分鐘內不使用電腦,需安全關閉主機或使電腦處于待機狀態(tài)。
6、學校電教各室在正常上班時間才開放。
三、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一)所有的電教設備由電教員建立檔案,進行編號,分類登記,并裝訂成冊。設備附件亦應登記造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保證配套使用。
(二)加強對電教設備的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要注意通風、防塵、防霉、防潮、防銹,保持設備完好率。
(三)設備使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規(guī)范,禁止帶故障運行。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故障,不要隨便拆卸,應及時報告電教專職人員統(tǒng)一處理。
(四)電教器材的借用、領取和歸還,均應提前辦理登記手續(xù),用后及時歸還。儀器設備丟失、損壞和報廢,都要按規(guī)定處置。凡領用的設備應及時登記,領用人不能按期歸還,學期結束時所有借出設備應歸還集中保管。領用人如將設備損壞,應視具體情況,作賠償處理。資料檔案及各種說明書要分類妥善保管,及時歸檔。
第2篇 小學普通教室電教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陽朝小學普通教室電教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一、普通教室電教設備是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的主要工具。
二、各班班主任為電教設備的第一責任人,可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學擔任電教設備管理員,負責電教設備使用的監(jiān)督(包括:電腦、電視機、錄音機、投影儀及相關的線路),并協(xié)助教師上好多媒體輔助教學課。
三、對信息化基礎設備做到定期清潔,做到通風透氣,防水防潮,切忌用濕抹布清潔,以免產生安全事故。
四、所有任課教師應掌握各種電教設備使用方法,使用前應認真檢查教育信息化基礎設備的完好程度,使用時嚴格按不同設備的操作要求規(guī)范操作,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如有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五、未經班級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拆卸電教設備,不準擅自把電教設備拿出教室外使用。
六、因操作失誤造成人為損壞及不良影響者要照章賠償,學校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鼓勵廣大教師積極運用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積極參與課程改革,積極收集教學成果。
八、離開教室要關好門窗,斷開總電源,注意防火防盜。
陽朝小學
第3篇 小學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堰草口小學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1、要規(guī)范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簽,資產編號統(tǒng)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jù)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并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布、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錄音、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xù),用后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并做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并作好保養(yǎng)。力爭小修不出校門,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7、嚴格執(zhí)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jié)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xù),經專業(yè)人員鑒定,并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后,統(tǒng)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匯報設備管理使用情況,并根據(jù)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第4篇 小學電教儀器借用制度
小學(學校)電教儀器借用制度
1、電教儀器設備專供教育和教學用,不供個人或單位非教學人員借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
2、所有電教儀器編號,全面進行登記造冊,根據(jù)應用情況,分類配發(fā)借用。a、長期使用的配備年級組、學科組或個人。
b、短期使用的由電教室統(tǒng)一保管,隨借隨還,按需下發(fā),不能長期占用。
3、電教儀器首先保證長期固定使用的借用。
4、借用電教設備必須填寫登記表格,當面測試,并弄清操作方法,注明歸還時間,以便管理維護和今后借用。
5、歸還時借用人應清理灰塵,保證清潔,雙方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當面注銷借用手續(xù)。
6、借用中由于責任失誤而損失的,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賠償。
7、配發(fā)到年級組、學科組或個人的長期借用電教儀器必須由借用人半月檢查一次,定期保養(yǎng),做到防潮、防霉、防塵、防高溫,如有其它問題,須報知電教管理人員處理。
8、短期借用的儀器必須及時歸還,若需超時借用,必須向管理人員說明原因。
9、對于非配備器材,一律不許借出,由電教室掌握、管理和使用。
10、各類借用的電教器材,每學期必須交還電教室統(tǒng)一保管、維護和清理。
第5篇 江都實驗小學電教器材管理制度
1、電教器材管理人員,應積極收集情報資料,及時購置、引進好現(xiàn)代化的電教器材。
2、電教器材要分類整理編目登記入賬,專室陳放,做到井然有序。對各專用教室的電教器材要落實專人負責。
3、電教器材室應保持干燥通風,室內應有消防器材。電教器材室做到防潮、防霉、防塵、防火、防銹、防盜、防酸堿。
4、結合具體電教器材的技術要求,定期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完好率。
5、嚴格執(zhí)行借用登記制度,電教器材使用以后,應及時歸還,由管理員驗收,并作登記。如有損壞,酌情賠償。電教器材一般限學校內部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電教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外借。
6、每學期對全校電教器材核查一次,將出借電教器材一并收回并做好保養(yǎng)、維修。
7、人員調整,須辦好交接手續(xù)。
第6篇 仁海小學多媒體電教室管理制度
仁海小學多媒體電教室管理制度
一、使用多媒體電教室的教師,必須經過技術操作培訓合格后,方可在多媒體電教室上課。
二、多媒體電教室排課由學校電教管理部門負責,各任課教師應將上課計劃提前預約。
三、電教軟件的裝卸均由電教管理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改變系統(tǒng)設置和增刪文件。
四、上課的教師要提前十分鐘做好準備,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結束后要按正確的順序退出系統(tǒng)并關機,認真做好使用記載。凡不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而造成設備和計算機系統(tǒng)的損壞,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五、多媒體電教室在工作時,任課教師要對全部設備設施負責出現(xiàn)停電等偶發(fā)事件要及時關機,然后通知電教管理人員,不得自行處理。
六、課后學生應帶走廢紙雜物,注意多媒體電教室的環(huán)境整潔。
七、多媒體電教室是學校教育教學的重要陣地,嚴禁播放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資料。
第7篇 安陸實驗小學電教軟件管理制度
1、學校電教資料庫,只對本校教師開放,其它人員謝絕借閱。
2、電教軟件的借用要登記造冊,歸還時要驗收、簽字。
3、使用電教軟件時要細致,用后要妥善保管存放,防曬、防潮、防霉。電教軟件在使用中如有損壞,應及時歸還登記,并按原價雙倍賠償。
4、為便于大家借用,學科教學類光盤等軟件每次最多可借5張,借期為15天;課外輔導類光盤等軟件每次最多可借3張;借期為15天;電影類光盤每次最多可借2張,借期為7 天。
5、學校存檔資料一般不外借,如需要可在制作室進行復制。
6、光盤必須按期歸還。超期的電教資料必須提前到資料庫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7、在學期期末結束之前請歸還所借的所有電教軟件,逾期作丟失處理。
第8篇 小學電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豐圩小學電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電教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jù)及時記賬、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易耗材料,做到財物相符。
(四)實行賬冊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賬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zhí)行。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zhí)行。
(七)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
(八)根據(jù)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和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九)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出借制度:
(一)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貴重儀器、設備及材料原則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必須填寫借用單,并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
(四)校內其他部門借用,須經本學科負責人批準。
(五)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六)出借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歸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zhí)行。
賠償制度:
(一)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本身質量原因損壞,免于賠償。
(二)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損壞,可酌情賠償。
(三)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違反操作規(guī)則損壞,要照價賠償。
(四)外單位或個人借用而損壞、遺失,一律照價賠償。
(五)賠償辦法,由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核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報廢報損制度
(一)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二)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三)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一萬元以內經(四)學校分管領導批準,一萬元以上須經學校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
(五)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及賬冊。
(六)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做維修外,應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存放在儀器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