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裝修施工管理規(guī)定
大廈裝修手冊:施工管理規(guī)定
2.1目的與使用范圍
2.1.1為維護大廈的整體形象和全體業(yè)戶的利益,確保大廈安全運作,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大廈范圍內的所有工程施工。
2.2施工期及施工時間
2.2.1裝修工作只限于08:00-18:00,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2.2.2若施工單位需趕工期,可以書面向大廈管理處申請加班。唯時間只能從18:00-22:00止。
2.2.3所有足以發(fā)出噪音、氣味之工程、材料運輸、施工垃圾之運送,務必在正常營業(yè)辦公時間以外進行,不得對其他業(yè)戶造成滋擾。
2.3保護措施
2.3.1裝修承建商必須對施工范圍內的一切大廈內的結構性設施及裝飾妥善做好保護。不得對該等設施造成任何危害,若有違章施工,大廈管理處有權立即終止該工程,業(yè)戶必須將損害部分恢復原狀,并對因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2.3.2裝修工程展開前,必須先在單元筑起保護圍板,圍板高度與天花保持3cm距離,不得用鐵釘穩(wěn)定圍板在天花、地板及墻壁的位置。圍板必須漆上白色,并在板上張貼有關業(yè)務的資料,在整個裝修期內圍板出入口必須保持關閉,任何一部分不得向大廈公眾走道打開;圍板必須保持清潔,無損壞。
2.4施工安全
2.4.1施工期間使用之臨時電源只能使用單元內供電,不能使用公共用電,且必須使用四芯橡皮電線及電制箱,其電線必須有足夠負荷能力,電制箱內必須附有閘刀開關、漏電保護開關等安全設施。若裝修機具用電容量超過該回路額定電量,由管理處另行安排。
2.4.2安裝電工、焊工、起重吊裝工和電氣調試人員等,業(yè)戶及其承建商必須根據政府相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
2.4.3裝修承建商在施工前必須配備足夠的手提滅火器具(每100平方米不得少于兩個)。
2.4.4施工期間不得將過量油漆或危險品存放于施工范圍內,只可存放當天所需用量,用剩的必須當晚運離單元。
2.4.5施工現場應配備急救箱及有關急救藥品。
2.4.6施工現場嚴禁追逐、打鬧、推撞,以免發(fā)生不必要的傷害。
2.4.7工作完畢后,請關妥所有門、窗、水龍頭及用電開關,方可離開,以策安全。
2.5物料運送
2.5.1運送貨物時,必須聽從大廈管理處人員指揮及安排,并使用大廈管理處指定的通道。
2..5.1.1一般情況下,業(yè)戶可在大廈管理處指定時間內于卸貨區(qū)使用貨梯進出物料。
2..5.1.2業(yè)戶之運輸車輛在進入車場半小時內裝卸貨物可免費處理,唯超逾此時段即按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
2.5.1.3倘若業(yè)戶需要較長時間使用貨梯,應提前24小時通知大廈管理處,以便作出安排。
2.5.2所有散裝物料,如水泥、沙石、垃圾等,必須使用適當容器運載,不得污染環(huán)境。
2.5.3運送時,大廈只允許使用橡膠輪手推車,其余足以損壞大廈公共設施的手推車均一律禁止使用。同時,嚴禁將貨物在地面拖行。
2.5.4所有廢料、廢液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不得棄置于大廈任何范圍。
2.5.5運送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途經通道,不得在大廈公共區(qū)域棄置任何物品。
2.6廢料排放
2.6.1施工期間所產生的一切碎料、垃圾等必須自行清理,不得棄置于大廈垃圾收集站,嚴格保持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區(qū)域的暢通和整潔,并應防止塵埃及異味隨意飄溢,影響大廈其他業(yè)戶。
2.6.2施工產生的廢液,若屬油料類,則按2.6.3處理;若屬污水類,則必須經隔渣處理,去除固形物后傾倒于大廈指定位置。
2.6.3大廈不提供臨時垃圾收集點,業(yè)戶及其裝修承建商必須使用大廈管理處指定通道按照政府相關規(guī)定自行直接從業(yè)戶單元將施工碎料、垃圾等運至政府指定之垃圾站。
2.6.4運送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途經通道,不得在大廈公共區(qū)域棄置任何物品。
2.7噪音及氣味管理
2.7.1施工期間,單元大門必須保持關閉,以減少噪音。
2.7.2在正常辦公營業(yè)時間內,嚴格控制拆墻、鉆、鑿及捶打工程。若大廈管理處認為有需要,亦有權要求停止前述以外之其他噪音工程。裝修承建商必須配合。
2.7.3未經大廈管理處允許,不得在裝修單元內進行所有發(fā)出異味的工程,如油漆。施工單位若進行氣味工程,必須在正常營業(yè)辦公時間外進行,且應該在最短時間內驅散氣味,如使用排氣扇。
2.8動火證的申請
2.8.1當需要進行燒焊等明火作業(yè)時,必須提前24小時向大廈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大廈管理處現場勘察檢查合格并書面批復后,方可進行。
2.8.2承建商必須委派一名現場監(jiān)焊人,負責監(jiān)督并落實現場安全措施。
2.8.3每個明火作業(yè)點必須準備足夠及合用手提滅火器。
2.8.4做好排煙措施。
2.8.5動火證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7天。
2.8.6《裝修動火許可證》必須張?zhí)谑┕がF場明顯位置。
2.9洗手間的管理
2.9.1施工工人必須使用大廈管理處指定洗手間,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樓層洗手間,并應保持洗手間之整潔。
2.9.2業(yè)戶及其承建商必須嚴格監(jiān)督施工工人,不得踐踏洗手臺、座廁、座廁板、尿槽等所有洗手間設施;并且不得拋擲或傾倒任何雜物進入洗手盆、座廁、尿槽、地漏,以免堵塞上述位置。
2.9.3嚴禁在洗手間進行任何清洗行為。
2.9.4裝修單元內有供水管道的,則僅能使用單元內供水,如沒有供水管道則應用有蓋的容器到管理處指定位置取水,運輸過程中不能沾濕公共走道或其它單元,同時做好排水措施。嚴禁為取水方便,未經大廈管理處同意,擅自拆卸水龍頭等設施或接駁水管。
2.10其他禁止行為
2.10.1嚴禁私自接駁電源。
2.10.2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或電爐煮食及燒水。
2.10.3施工人員只可在施工范圍內活動,嚴禁于大廈其他范圍內游蕩。
2.10.4不得在公共地方用餐、聚集閑聊、蹲、坐或睡覺。
2.10.5施工現場不準吸煙、吐痰、住宿、隨地便溺。
2.10.6嚴禁隨意使用單元之消防設施,嚴禁使用消防用水施工。
2.10.7未經大廈管理處同意,業(yè)戶及其承建商不得于公共區(qū)域或面向公共區(qū)域展示、懸掛任何帶有廣告性質之招牌或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