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人事調整管理工作程序
**集團人事調整管理工作程序
1**集團人事晉升管理
1.1定義
晉升是指員工服務一定年限后,因為工作成績優(yōu)異,經公司考核后由較低的職位上升到較高的職位。
1.2作用
a.建立定期晉升制度,激發(fā)優(yōu)秀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積極性。
b.建立定期晉升制度,發(fā)現(xiàn)優(yōu)秀人才,促進公司員工團隊新陳代謝。
c.通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1.3晉升形式
a.定期晉升:
a.每年1月份,各部室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年終員工晉升申請;
b.每年7月份,各部室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年中員工晉升申請。
b.特殊晉升:
a.公司臨時出現(xiàn)崗位空缺而產生的緊急晉升需求,不受以上期限限制;
b.員工試用期轉正經總經理批準晉升的,不受以上期限限制;
c.經總經理批準對員工進行破格提拔的,不受以上期限限制。
1.4操作程序
a.部門主管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晉升推薦表》,就該員工工作表現(xiàn)及晉升理由闡述部門意見;
b.人力資源部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審核,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并在《晉升推薦表》上簽注人力資源部部門意見;
c.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總經理參加),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進行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程序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人力資源部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d.員工晉升推薦通過后,人力資源部應約其面談,發(fā)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的《職務說明書》,并以人事變動發(fā)文通報;
e.員工職務晉升后,人力資源部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信息置換;人力資源部將根據(jù)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
2**集團人事降職管理
2.1定義
所謂降職是指將員工從原有職位降低到責任較輕的職位,降職的同時意味著削減人員的工資、地位、權力和機會,是一種帶有懲處性質的管理行為。
2.2降職的原因
一般而言,有下列情形的可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a.由于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b.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季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在無其他合適工作崗位可供調動情況下,可以考慮降職處理;
c.員工因身體健康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公司在與員工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征得員工同意,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d.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3操作程序
a.部門主管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對該部門某個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高級員工的降職請求必須由總經理室提出)。部門主管根據(jù)部門實際情況,結合員工個人能力和工作態(tài)度等方面,提出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
b.人力資源部根據(jù)降職管理規(guī)定對各部門主管提出的降職請求和薪資將級申請予以審核,然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c.經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fā)文通報;
d.普通員工須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xù),部門主管在十天之內辦理;
e.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如果被降職的員工對降職處理不滿,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復核申請,未經核準前不得擅自離開現(xiàn)職或怠工。
f.人力資源部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信息置換。
g.員工降職后,人力資源部將根據(jù)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3**集團人事調動管理
3.1定義
相對于晉升和降職,調動是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組織內平行的人事異動。
3.2調動的目的
a.配合公司的發(fā)展策略,調整組織結構,達到員工隊伍的合理化;
b.適應個人的能力特征,做到人崗的合理匹配;
c.緩和人員沖突,維持組織正常秩序;
d.在部門內部或部門間性質相同的崗位上實行輪崗制,開展在職訓練。
3.3操作程序
a.部門主管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調動請求(高級員工的調動請求必須由總經理室提出)。
b.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根據(jù)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填寫部門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c.經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調令)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fā)文通報。
d.員工須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xù),部門主管可在十天之內辦理。
e.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
f.人力資源部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
g.員工調動后,人力資源部將根據(jù)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
4**集團人事辭職管理
4.1定義
辭職是指員工要求脫離現(xiàn)任職位,與組織解除勞動契約,退出組織工作的人事調整活動。
4.2員工辭職的原因和公司的應對措施
a.個人原因:因個人的能力、健康狀況或無法解決的生活困難等辭職,屬于正常辭職。公司對此可不作詳細分析,如果可能的話,公司應給予幫助。
b.薪酬原因:其他公司用高薪、優(yōu)厚待遇吸引人才,從而促使員工辭職,這時公司應檢討本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提薪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果沒有,只能尊重員工的個人意愿。
c.管理原因:由于公司管理工作不善導致員工的不滿情緒,從而引起員工辭職。對于這種原因引起的辭職,公司應予以高度重視,針對不同原因采取相應措施,盡量加以避免。
4.3操作程序
a.本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報告并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準后轉送人力資源部審核,高級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b.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力資源部安排對提出辭職的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c.人力資源部根據(jù)部門提供的情況和離職面談的結果對辭職申請進行審核,并統(tǒng)計實際工
作日,計算辭職員工應領取的薪金,簽署部門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
d.員工在規(guī)定日期內(十五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xù)。
e.員工到財務計統(tǒng)部辦理相關手續(xù),領取薪金。
f.人力資源部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信息置換。
5**集團人事辭退管理
5.1定義
所謂辭退即公司主動解除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5.2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新員工在試用期內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者;
c.員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d.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e.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f.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征求工會意見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a.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因公司業(yè)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d.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e.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4操作程序
a.員工出現(xiàn)以上情形時,由部門主管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辭退申請,高級員工的辭退申請須由總經理室提出;
b.公司依據(jù)3.3.5.3中b、c、d、e四個條款規(guī)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部應審核員工實際工作日,報總經理批準后發(fā)給該員工一次性生活補助費(補助費的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六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者發(fā)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助費,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按每工作一年發(fā)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助費);
c.公司依據(jù)3.3.5.3中a條款規(guī)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除一次性發(fā)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加發(fā)醫(yī)療補助費(不低于六個月該員工實得工資),同時對于患重病或絕癥的還應加發(fā)50%-100%的醫(yī)療補助費;
d.經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fā)《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后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分別簽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e.人力資源部應將人事變動發(fā)文通報,特殊情況下,如針對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定的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不予通報;
f.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xù)和財產的清還手續(xù);員工應在指定日期到財務計統(tǒng)部辦理相關手續(xù),領取薪金和補助金;
g.被辭退員工對辭退處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的15天之內,向本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出申訴,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本地人民法院上訴;
h.被辭退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i.人力資源部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信息置換。
6**集團人事退休管理
6.1定義
退休是指員工為公司服務一定年限、到一定年齡后需離開工作崗位,與公司解除勞動義務的人事活動。
6.2退休的條件
a.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于我司連續(xù)工齡滿10年者;
b.特殊工種的員工(駕駛員)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
c.因公致殘,由醫(y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注:a.符合退休條件,但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須緩退者,由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實行緩退,其延長期限由總經理室認定;
b.公司特聘人員(如顧問等職務)不受以上員工退休制度的約束。
6.3操作程序
a.凡符合退休條件的員工,可提前三十天提出退休申請或由人力資源部和員工所在部門商定后發(fā)出《離職通知書》。
b.員工填寫《離職通知書》后,人力資源部統(tǒng)計員工的實際工作日,計算退休金(退休金的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六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者發(fā)給一個月本人薪金作為退休金,一年以上者按每工作一年發(fā)給一個月本人薪金標準計算退休金)后于《離職通知書》上簽注意見,并呈報總經理批準。
c.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有關工作的交接和財務的清還手續(xù)。
d.員工在指定日期內到財務計統(tǒng)部辦理有關手續(xù),領取薪金和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