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后勤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后勤服務管理,規(guī)范服務行為,明確服務范圍,提高服務效率,特制訂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工作快遞寄送、出差機票預訂、員工名片印制、禮品購置與分發(fā)等管理。
第3條 主要職責。
1.集團領導:負責后勤服務項目與范圍的確定,以及大額費用開支的審批。
2.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作為后勤服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具體服務。
3.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相關費用的審核、審批與報銷。
第二章? 信件收發(fā)管理
第4條 本章所指信件指外單位通過郵寄方式或經快遞公司送達本公司或本公司外發(fā)的普通信件、掛號信件、包裹、快遞、報刊雜志、廣告宣傳資料等。
第5條 信件的簽收。
1.前臺負責每日收取報刊雜志及信箋,掛號信件、包裹、快遞等重要信件應做好登記。
2.郵遞員送來的信件,前臺要檢查有無開封、損壞的函件,如有開封、損壞函件,必須讓函件接收部門(或本人)派人查收。函件接收部門(或本人)不派人或不收函件按信件退回處理。
3.需到郵局領取的函件,由部門負責到郵局領取。
第6條 信件的分發(fā)。前臺收到報紙、期刊和信件后,先分類登記(見附件1《信件簽收登記表》)后分發(fā),每天整理一次報刊雜志、信件、包裹等資料,分類進行存放。集團高管報刊雜志信箋由前臺當天分發(fā),其他部門應及時到前臺領取。如有掛號信或快遞等重要信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
第7條 收到信件、報刊后須及時分發(fā),不得積壓,不得造成信件延誤或遺失。
第8條 信件的發(fā)送。
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資料、貨物及其他貨品者,必須先填寫《信件發(fā)送審核表》(詳見附件2),須經部門負責人、行政管理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并將需郵寄的貨品包裝好后交給前臺,由前臺統(tǒng)一安排郵寄。
2.未經登記或需郵寄的信件無部門負責人簽字者,前臺可拒絕受理,如需郵寄郵費自付。
3.如收件人等信息不清楚或不完整,前臺有權要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于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經前臺要求無效者,前臺有權拒發(fā)該信件,并將情況報該部門負責人處理。
4.前臺要認真在《信件發(fā)送登記表》(詳見附件3)上進行登記,郵寄后有義務向寄件人告知快遞單號等信息,郵件的后續(xù)跟蹤由寄件人自行負責。
5.寄送文件、資料、貨物等郵件貨品,原則上通過公司指定的承運單位(郵局、ems、順豐速遞、中通郵件、申通郵件)進行郵寄,如有特殊情況需通過公司指定外的承運單位寄送,必須經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審批方可生效。
6.前臺要保留好每次郵寄的存根,以備查驗核對。
7.前臺每月做一次信件發(fā)送匯總表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核實后交財務管理中心處理郵寄費用的問題。
第9條 違規(guī)寄件處罰。若出現部門負責人或者前臺把關不嚴,導致出現快遞私用情況的發(fā)生,一次性給予責任人當次快遞費5倍罰款,同時給予寄件人當次快遞費10倍罰款,罰款從當月工資里扣除。
第10條 工作快遞的寄送。
1.寄送范圍。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均可申請寄送工作快遞。
2.工作快遞寄送的審批。填寫《信件發(fā)送審核表》→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管理中心主任簽字→到前臺領取快遞單→項目填寫清楚后交給前臺寄送(特殊情況下可委托前臺代為填寫)。
3.工作快遞寄送的原則。
①請各部門負責人在工作快遞審批時嚴格把關,嚴格區(qū)分工作快遞和私人快遞,杜絕以工作的名義寄送私人快遞。
②區(qū)域公司在集團寄送快遞,由相關歸口單位負責人審批(如區(qū)域公司經營部由集團經營管理中心歸口審批),費用按年度報集團財務結算。
③工作快遞請寫明收件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備查。
④私人快遞由前臺聯系快遞公司上門取件,不得要求前臺外出到郵局寄送私人快遞。
⑤前臺接到快件后應及時電話通知快遞公司人員安排取件并留存底單以便查詢。
第三章? 機票預訂管理
第11條 職責說明。
1.出差申請人:按《員工出差管理辦法》填寫《因公出差審批表》,需乘飛機的,出差申請人可先在網上查詢機票信息,或向公司前臺查詢機票信息。
2.行政管理中心:經出差申請人分管領導審批后,行政管理中心可接受機票預訂申請。
3.分管領導:審核出差人乘坐飛機必要性。
第12條 審批程序。
1.審批權限依次為:出差申請人→部門負責人→部門分管領導→總裁審批→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2.集團公司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可直接通知前臺訂購機票,但須由秘書或者本人填寫訂票申請單。
第13條 預訂標準。
1.國內乘坐火車在10小時內能到達出差目的地的,原則上不受理機票預訂。
2.普通員工因公出差,特殊情況經審批后方可預訂機票。
3.有開通夕發(fā)朝至列車的出差地點不得訂購機票。
第14條 費用。
1.所有機票,由前臺憑《出差申請表》統(tǒng)一報銷月結款項。
2.機票預訂后,無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改簽或退票。因公不能按時出行,需注明原因,重新填寫《出差申請表》預訂;因私造成的改簽或退票費用,由出差申請人全部承擔。
第四章? 名片印制與使用管理
第15條 名片印制。
1.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yè)務。
2.原則上公司員工需轉正后方可印制名片,新員工或名片使用完者,應先填寫《名片印刷申請單》(詳見附件4),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并經過分管副總審批后方可交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印制。
3.名片印制申請人每月10日前統(tǒng)一到行政管理中心登記,并在《名片印刷申請單》上明確標示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如遇特殊情況急需用名片則提前3日通知行政管理中心。
4.名片印制到位后,領取人到行政管理中心對名片信息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在《名片領用登記表》(詳見附件5)中簽字。
5.行政管理中心對印制名片應留底存檔。
第16條 名片配給數量控制。行政管理中心有責任定期檢查、收集各部門名片需求,將相關信息統(tǒng)計。印制數量單位:1盒/人/次(100張)。
1.管理人員:經理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印制數量:3盒/人/次,備用數量:2盒/人/次。
2.正式員工:2盒/人/次,備用數量:1盒/人/次。
3.如遇大型展會、研討會、客戶尋訪等名片大量消耗的情況,要提前準備,數量根據實際需要情況具體對待(提前3天提出印制名片申請)。
第17條 名片備用保管及保留。
1.每位員工不同時期不同版本的名片,行政管理中心要保留一張以備查。
2.每位員工備用的名片由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保管,員工需要時到行政管理中心領用,行政管理中心根據庫存情況定期檢查備用名片并及時印制新名片。
3.名片更新:名片中信息發(fā)生變化時,需立即更新印制新的名片。
第18條 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合理掌握使用范圍。
2.掌握名片遞送禮儀和交換規(guī)則。
3.員工在業(yè)務交往過程中收到的公務、客戶名片屬公司客戶資料,須在公司內共同使用,不得占為己有。
3.任何人不得私自印制公司名片,不得隨意改變公司的名片設計樣式、排版等,違者按照1元/張乘以印制名片的數量進行懲處。
第19條 名片作廢及處理。
1.員工因升職、調職、離職等原因,原版本名片不得繼續(xù)使用,剩余名片所屬部門負責人收回并銷毀。
2.名片信息已更新,舊名片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收回作銷毀處理。
第20條 費用核算。每月底,行政管理中心按部門實際印刷名片數量,按部門進行費用分攤,并將結果通知相關部門。
第五章? 禮品購置與分發(fā)
第21條 本章所稱禮品指:經公司批準,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直接批量購置或定制的專門用于對外公關工作或業(yè)務交往,以公司名義向有關單位、個人饋贈發(fā)送的紀念物品以及作為公司員工福利的禮品。
第22條 禮品的購置。
1.禮品集中采購:每年12月份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組織集團及各區(qū)域公司申報禮品采購計劃,根據集團、各區(qū)域公司對禮品的需求計劃,綜合集團高管及各區(qū)域公司高管對禮品的要求,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和人力資源中心擬定“全年禮品集中制作或采購方案”,包括:設計理念、圖樣(效果圖),所用材料、規(guī)格、單價、數量等,經集團總裁審批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中心與財務管理中心三方人員組成招標工作組,在集團招標工作小組(由公司高管擔任組長)的領導下進行招標制作和采購工作。
2.采購的禮品應與集團的市場地位及企業(yè)文化相符合,達到提升集團對外形象的目的。在禮品的選材和品種上不追求貴重奢侈,要體現集團的特色。送給來訪與外國客人的禮物,交流時,還要能體現中國的特色。
3.禮品采購原則。
①貨真價實原則:價格公道合理,不能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②集體采購原則:參與采購人員不得低于3人。
③集中制作原則:年度計劃、專業(yè)設計、集中制作和采購。
4.福利禮品采購: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實際需要填寫《禮品采購申請單》(詳見附件6)交由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進行采購,注明禮品名稱、數量、預計單價(有無預算)、計劃到貨日期。預計總金額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要報財務總監(jiān)、集團總裁審批。
5.接待禮品采購:
①集團各部門因業(yè)務需要領用禮品的,原則上領用公司庫存禮品,如果庫存禮品不能滿足需要,審批后采購金額在3000元以內的,則根據《禮品采購申請單》審批的內容,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采購,或者在審批授權后由使用單位、使用者自行采購;采購金額在3000—50000元的,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中心與財務管理中心一同采購。
②針對公司重要客戶,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批準或高管安排緊急的重要禮品采購,按照《禮品采購申請單》經過審批后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采購落實,采購人員必須在3人以上。
第23條 禮品的保管。
1.原則上各類禮品均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員進行保管。
2.后勤管理員在禮品購置回公司或廠家按合同將禮品交付公司時,由經辦人填寫物品的入庫清單,后勤管理員根據入庫清單驗貨,認真檢查質量并清點數量,確認無誤后在入庫清單中簽字確認,并提交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復核。入庫清單包括入庫品種、入庫數量、入庫金額、經辦人、入庫時間等(詳見附件7)。
3.后勤管理員每月末對禮品庫進行清點對賬,每季度對禮品庫進行全面盤點清點,并填寫年度禮品庫入庫臺賬(詳見附件8)和年度禮品庫出庫臺賬(詳見附件9),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在禮品數量不足時應及時向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報告,及時提出制作補充禮品的需求。
4.禮品入庫、出庫應如數登記,注明領用人、領用用途、數量和金額,并如實填寫禮品庫出庫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如因主觀原因出現賬物不符的則按照物品同等價格進行賠償,并做出書面檢查。
5.后勤管理員換崗或離崗時,應將賬物盤點清楚后隨入庫單、入庫臺賬、出庫臺賬一并移交下一任專管人員。
6.后勤管理員其職責是負責保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發(fā)放。后勤管理員因其他原因不在時,應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或由其安排其他人員代管,在專管人員到崗后立即與代管人員核查帳物,以免出現賬物不符。代管人員在代管期間不履行職責的,出現賬物不符的由代管人員直接承擔經濟責任。如集團后勤管理員因其他原因不在時,未經授權的其他人員擅自代管出現賬物不符的,由其本人直接承擔經濟責任。
第24條 禮品的領取與分發(fā)。
1.禮品的領取和分發(fā)必須填寫禮品領用審批單(詳見附件10),禮品領用時需填寫禮品領用登記表(詳見附件11),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發(fā)放。
2.接待禮品的贈送。
①贈送對象的身份、個性以及贈送方式、地點要與禮品的特點相適宜;多人場合,要注意區(qū)分受贈人的不同職位,考慮選擇不同檔次、品種的禮品;重復贈送時,注意花樣品種的更換。
②避免禮品的重復贈送或漏送。同一單位同一賓客在同一次贈送活動中,要避免公司或部門多頭贈送現象;或其相反,遺漏重要賓客。禮品使用單位和行政管理中心注意把關,防止此類事情發(fā)生。
③普通禮品贈送,目的是加強與賓客的溝通,給賓客留下公司良好的印象和記憶。贈送禮品時,注意了解授贈人的個性特點,講究品位、格調,采取不同方式,做到既不鋪張浪費,又能收到實效。
第25條 禮品的費用分攤。
1.行政管理中心在每月末將禮品支出明細表發(fā)到財務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將各部門發(fā)生的費用支出計入本部門費用。
2.各部門所領用禮品有剩余時,不得私自占用,需退回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重新入庫,退回禮品費用不再計入各部門。
第六章? 附則
第26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
第27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8條 附件:(1)信件簽收登記表;(2)信件發(fā)送審核表;(3)信件發(fā)送登記表;(4)名片印刷申請單;(5)名片領用登記表;(6)禮品采購申請單;(7)禮品庫入庫清單;(8)年度禮品庫入庫臺賬;(9)年度禮品庫出庫臺賬;(10)禮品領用審批單;(11)禮品領用登記表。
第2篇 科技大學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工作管理辦法
科技大學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工作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安全、服務質量監(jiān)控和水電監(jiān)管工作,促進總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更好地履行“三服務、兩育人”宗旨,努力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廣大師生提供熱情、周到、有序、高效的后勤保障和服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及學校、總公司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后勤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監(jiān)控部依照本辦法,對后勤服務總公司各中心(部門)開展安全、服務質量監(jiān)控工作,協助開展全校水電監(jiān)管工作。
第二條 在后勤服務總公司領導下,監(jiān)控部協助各中心(部門)修訂、完善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等監(jiān)控依據,健全水電節(jié)能措施。
第三條 監(jiān)控部對監(jiān)督檢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調查研究、重證據,客觀公正,認真分析處理好每件事,在適用法律規(guī)章、政策制度上人人平等。
第四條 監(jiān)控工作應當實行監(jiān)督檢查與教育懲罰相結合。
二、監(jiān)控組織和人員
第五條 監(jiān)控部是在后勤服務總公司直接領導下行使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查,協助水電監(jiān)督管理職能的部門。
第六條 監(jiān)控部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相應崗位,招聘相應工作人員,如物業(yè)監(jiān)控管理員、公寓監(jiān)控管理員、飲食監(jiān)控管理員、車輛運輸監(jiān)控管理員、接待及商貿監(jiān)控管理員、水電監(jiān)督管理員、辦事員等。
第七條 各中心(部門)應有兼職監(jiān)控員(亦可專職),并認真履行監(jiān)控職責,嚴格遵守相關監(jiān)控制度,協助監(jiān)控部做好本中心(部門)監(jiān)控工作。各中心(部門)負責人對本中心(部門)監(jiān)控工作總負責。
第八條 監(jiān)控部可在全校范圍內聘請師生員工作為義務監(jiān)督員,協助做好安全、質量監(jiān)督工作。
三、監(jiān)控工作職責和范圍
第九條 為做好安全、質量監(jiān)控和水電監(jiān)管工作,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部認真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在總公司的領導下,規(guī)范各中心(部門)的正常運作,督促各中心(部門)嚴格執(zhí)行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
2.負責制訂總公司監(jiān)控工作計劃和考核辦法等,制定和完善《后勤服務總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后勤服務總公司服務項目檢查評分標準》、《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考核處罰條例》、《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工作流程》等監(jiān)控制度,協助學校(后勤甲方)制定和完善水電管理辦法。
3.負責對總公司飲食(含食堂、浴室、開水房等)、物業(yè)(含校園樓宇和場館物業(yè)管理、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和綠化、天平安保等)、車輛運輸(含駕駛技術培訓和小車隊等)、公寓管理(含學生公寓、后勤員工集體宿舍、洗衣房等)、接待(含客房部和餐飲部等)、水電(含水電維修和配電房等)等方面服務質量的監(jiān)控和檢查;負責總公司生產安全、食品衛(wèi)生、消防安全、防范安全、操作安全、車輛安全、人身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商貿規(guī)范等方面的監(jiān)督和檢查。
4.負責受理與處理總公司各種服務質量、安全質量、服務承諾、商品價格等方面的投訴和意見;開展師生滿意度測評(如召開師生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并對總公司的安全、質量工作提出相關整改意見進行落實檢查及實施。
5.負責做好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資料(臺帳)的整理歸檔工作;全面負責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資料的內審和外審的組織工作。
6.負責督促、幫助各部門維護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組織建立與完善各項管理與服務制度,貫徹實施質量方針,并據此對各部門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7.負責總公司及各中心階段性和學期、學年的服務質量、安全生產評估考核和滿意率調查,并及時向總公司領導班子提交安全、質量情況的匯總和報告。
8.負責總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檢查、督促和實施,及時申報添置和更新消防設施、設備。
9.統(tǒng)籌規(guī)劃和實施總公司和各中心(部門)相關人員的質量、安全培訓工作。教育督促監(jiān)控部工作人員在監(jiān)控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不徇私枉法。
10.協助水電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主要有負責水電抄表、水電回收、水電數據匯總和分析等工作;協助做好節(jié)水節(jié)能工作。
11.完成總公司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十條 監(jiān)控部負責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工作職責及其它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
四、監(jiān)控工作的依據、重點與要求
第十一條 監(jiān)控工作依據
1.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管理規(guī)定;學校(含后勤甲方)和后勤服務總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如《后勤服務總公司服務項目檢查評分標準》、《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考核處罰條例》等)。
2.以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標準為參照,結合總公司各中心(部門)的崗位責任、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二條 監(jiān)控工作重點與部位
1.重點中心部門:飲食服務中心、學生公寓服務中心、物業(yè)服務中心、培訓中心、車輛運輸服務中心等。
2.重點部位:食堂餐廳、學生公寓、配電房、水泵房、開水房、電梯、浴室等,以及服務現場、施工現場、各類倉庫、車輛安全、消防設施等。
第十三條 工作要求
1.為使安全質量監(jiān)控工作有效地開展,總公司所屬各中心(部門)要根據本中心(部門)的工作性質、服務對象制定完善行業(yè)規(guī)范、服務標準、衛(wèi)生安全、防范措施及獎懲辦法等管理制度,形成匯編報總公司審批同意后備份監(jiān)控部。
2.根據各中心(部門)的工作性質和制定的標準,定期與不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原則上每學期至少一次(消防安全、食品衛(wèi)生是監(jiān)控工作重中之重,原則上每兩周必須安排一次檢查)。
3.與師生員工工作、學習和生活關系密切,群眾反映敏感,容易引發(fā)不安定因素的重點部位,應予重點檢查與不定期抽查。
4.容易出現質量安全和消防事故的重點部位進行日查或經常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5.在重大節(jié)假日以及學校舉辦重大活動或重大接待任務時,對有關飲食、衛(wèi)生、住宿、水電、運輸、消防等進行專項檢查。
6.每年不定期在師生中開展問卷調查或座談會,全面了解所屬各中心(部門)在后勤服務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聽取服務對象對改進后勤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7.師生員工通過總公司網站、電話、來信或來人等對公司各服務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監(jiān)控部應及時將信息反饋至各中心(部門)的負責人,督促各中心(部門)責任人實事求是地做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予以回復。同時將意見和建議分類收集,作為部門及負責人年終考核參考依據。
8.監(jiān)控部應及時將檢查結果與獲得的各類信息進行記錄、分類和資料歸檔。需要及時整改的,須在24小時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當事部門領導,并要求限期改進,重大事件應及時匯報總公司領導。
五、監(jiān)控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 監(jiān)督檢查形式
1.各中心部門自查。
2.監(jiān)控部組織聯合檢查、日常巡查、定期檢查、突擊檢查、明查暗訪。
3.學校及總公司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組織檢查。
4.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專項檢查。
第十五條 檢查主要采取各中心(部門)自查和總公司組織檢查及監(jiān)控部檢查為主、師生員工意見反饋為輔的方式,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現場檢查與問卷調查相結合形式進行。
第十六條 監(jiān)控部在監(jiān)督、檢查中應認真聽取相關中心(部門)和員工的陳述和意見。
第十七條 監(jiān)督檢查人員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員工有違規(guī)、違紀現象,應要求相關人員當場改正違反行為。
第十八條 監(jiān)督檢查人員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嚴重違規(guī)、違章現象要及時取證,并做好《質量安全檢查記錄表》、《綜合安全檢查記表表》、《食品衛(wèi)生安全檢查記錄表》等記錄,并由責任人和檢查人雙方簽字確認。在檢查結束后,將檢查記錄交予總公司監(jiān)控部,監(jiān)控部對檢查結果進行登記并開具《質量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然后將《質量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轉交責任單位,責任單位在三日內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監(jiān)控部及時對落實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填寫在《質量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中,并及時對結果予以公布。
第十九條 監(jiān)控部依照監(jiān)督檢查結果提出有關整改意見,有關中心(部門)和人員確認后應當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監(jiān)控部在做出重要檢查決定和建議之前,應報總公司領導同意,并應以書面的形式送達有關中心(部門)和人員。
第二十一條 有關中心(部門)和人員對檢查調查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做出決定的監(jiān)控部申報復審,監(jiān)控部應當在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5日內做出復審決定,對復審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復審決定之日起5日內向總公司辦公會議申請復核,總公司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做出復核決定。
第二十二條 總公司辦公會議認為監(jiān)控部的決定不合適的,可以責成監(jiān)控部給予變更或者撤銷決定。
第二十三條 總公司辦公會議的復核決定為最終決定。
六、工作評價辦法與監(jiān)控處罰
第二十四條 通過監(jiān)督檢查,及時做好每次檢查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通過《質量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進行督查整改,期未編制《后勤服務總公司質量安全檢查工作匯總表》作為學期、學年度對各中心(部門)服務質量、安全質量進行評估考核依據之一。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控部受理舉報、投訴、滿意率調查和意見、建議情況進行處理反饋,同時進行登記、統(tǒng)計、整理、分析、歸檔,并列入學期、學年度對各中心(部門)服務質量、安全質量工作考核項目之中。
第二十六條 監(jiān)控人員的考核方式,主要是加強監(jiān)控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同時對本人的工作表現和年終考核掛鉤,獎優(yōu)罰劣,嚴肅工作紀律,轉變觀念,以檢查促改進,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推進總公司各項工作有序的發(fā)展。
第二十七條 監(jiān)控處罰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以改進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為目的。
1.監(jiān)控人員在對日常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較輕,能當場改正的進行口頭批評。
2.監(jiān)控部根據不同時期監(jiān)控工作的重點,對公司各中心(部門)實施監(jiān)控檢查,及時發(fā)現問題,提出需改進、整改意見并發(fā)出檢查情況通告單或整改通知單。
3.各有關部門或個人在接到“檢查情況通告單”“整改通知單”后應在指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逾期不作整改或已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對該部門或相關人員進行通報。
4.對監(jiān)控部二次巡查均發(fā)現同樣性質的問題而又整改不力的,嚴格按照《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考核處罰條例》給予相應處理。
5.對拒不執(zhí)行整改意見,并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總公司將對責任中心(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予以處罰或輔以其他行政處罰。
七、監(jiān)控承諾
第二十八條 監(jiān)控工作人員紀律守則:
1.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忠于職守。
2.廉潔奉公、依法辦事、公平公正。
3.勤奮工作、實事求是、保守秘密。
4.優(yōu)質服務、文明用語、禮貌待人。
5.熱情周到、敬業(yè)創(chuàng)新、樂于奉獻。
6.認真學習、努力提高業(yè)務水平,做好監(jiān)督檢查工作。
7.接受全體師生員工監(jiān)督和上級部門監(jiān)督指導,熱情為師生員工服務。
第二十九條《后勤服務總公司服務項目檢查評分標準》、《后勤服務總公司監(jiān)控考核處罰條例》由總公司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大學后勤服務集團臨時工管理辦法
大學后勤服務集團臨時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對臨時工的調控和管理,全面行使人事管理職責,建立適應后勤集團各項事業(yè)發(fā)展需要、責權利相對稱的社會化勞動用工制度,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用規(guī)范管理來達到增強活力、提高效率的目的。根據省、市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區(qū)、縣雇用臨時工的各中心、賓館、招待所、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勞動法》和國務院41號令,省政府【1992】74號文件、市政府發(fā)123號、107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對所聘臨時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各用工單位使用臨時工時,應以書面形式向集團人事部提出用人計劃。被聘用的臨時工,用工單位應按照集團臨時用工登記制度,統(tǒng)一填寫《臨時用工登記表》并上報集團人事部存檔。對解聘與辭聘的臨時工應及時報集團人事部消檔備案。
第四條非本市戶口的臨時工,進城務工一律實行許可證制度。進城務工許可證由西安市勞動局統(tǒng)一發(fā)放。
第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臨時工,經聘用后由各用工單位統(tǒng)一登記上報集團人事部,待市勞動局核準后,領取《西安市進城務工人員務工許可證》(以下簡稱《務工許可證》)。
(一)所在鄉(xiāng)鎮(zhèn)政府準許外出務工證明;
(二)本人身份證;
(三)學歷證或職稱證;
(四)本市區(qū)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
(五)本市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市暫住人口居住證》。
《務工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從簽證之日起計算,到期更換。
第六條辦理《務工許可證》、《暫住證》等費用應由臨時工本人交納。具體標準,按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用工單位必須對新聘人員在上崗前,進行相應的技術、安全培訓和法制教育。并對所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有關崗位實行持證(衛(wèi)生健康證)上崗,對這部分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八條臨時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解聘。
(一)在規(guī)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工作紀律或用工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用工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臨時工應遵紀守法,遵守集團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全心全意為集團服務,樹立集團形象,維護集團利益。
第十條本辦法由集團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學院后勤服務經費管理辦法
某學院后勤服務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后勤服務經費的預算與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后勤服務經費的管理堅持實事求是、整體劃塊、分項計算、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施行合同約定、成本核算和績效考核。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學校后勤總公司后勤服務經費的管理。后勤總公司應按照學校財務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和合同規(guī)定完善其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章 經費構成
第四條 后勤服務經費由學校撥付資金和服務收入性資金組成。
第五條 學校撥付資金指為滿足學校正常教育教學需求,按照服務項目和合同約定,以滿足公益性服務為原則,撥付給后勤總公司使用的資金。其中水、電、燃氣和必要的政府規(guī)費屬于剛性費用。
第六條 服務收入性資金是指后勤總公司利用學校設施設備,為校內居民、有關經營性單位或個人提供服務后收取的相關費用。
第三章 經費計算
第七條 可納入學校后勤服務經費計算范疇的服務項目包括:
(一)教學及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服務;
(二)學生公寓物業(yè)管理服務;
(三)職工住宅物業(yè)管理服務;
(四)校園環(huán)境物業(yè)管理服務
(五)學校水、電、暖、汽及開水供應服務;
(六)學生食堂飲食及浴室管理和服務;
(七)防洪排澇、防雷防電、節(jié)能減排及環(huán)境治理;
(八)為確保上述服務項目的正常運行而進行的必要的小型維修服務。
第八條 學校撥付資金應根據服務項目和類別,以服務合同和服務質量標準作為經費計算的主要指標,綜合國家定價及市場因素,以學生人數、單位面積作為基本依據,結合人工、材料、水電燃氣運行和若干專項進行分項計算。
第九條 服務收入性資金中的收費項目應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其中對于經營單位的水電費,后勤總公司可實行二級表加價收費。
第四章 經費預算
第十條 學校撥付資金預算以年度為單位,后勤總公司在當年年底前將本年度后勤服務經費使用情況以總報表形式報國有資產與后勤管理處,國有資產與后勤管理處根據相關服務項目、標準和考核情況進行審核,按照具體服務項目、單位面積和計費標準提出其下一年度經費預算,報學校會議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 年度撥付資金原則上不作調整,當市場水、電、燃氣價格波動幅度超過10%或確實有新增服務項目和工作任務時,后勤集團公司可提供相關增加費用報表和實證材料,經國有資產與后勤管理處審核,報學校研究批準后可追加相應撥付資金。
第五章 經費撥付與管理
第十二條 撥付資金由學校每月按照全年總經費的8%支付,由國有資產與后勤管理處審核,主管校領導同意后支取。因學校發(fā)展需要或遇重大改造項目需使用大筆資金時,后勤總公司可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后,可提前支付部分經費。
第十三條 學校在撥付資金總額中除去剛性費用后提留4%作為后勤服務質量保證金。具體管理和使用按照《zz學院后勤服務質量考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學校撥付資金在財務處單獨建賬,專戶管理,由后勤總公司根據工作業(yè)務自行支配,應形成詳細的財務收支報表,并接受年度審計。國有資產與后勤管理處、財務處對資金運行情況進行日常監(jiān)管。
第十五條 服務收入性資金由后勤總公司自行收取或由學校代扣并在財務處建賬管理,應嚴格財務制度,落實收支兩條線,資金主要用于繳納相關成本費用、彌補撥付資金運行缺口和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后勤總公司在后勤服務項目內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和10000元以上的設備、材料的購置與更新,應向國有資產與后勤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后,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執(zhí)行。
第十七條嚴格界定撥付資金和服務收入性資金,禁止故意混淆服務范圍和以撥付資金沖抵服務收入性資金現象,一經核實,除核減相應經費外,處以2-5倍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有資產與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5篇 z學校后勤服務中心餐具消毒管理辦法
學校后勤服務中心餐具消毒管理辦法
1、大餐廳消毒間由食堂統(tǒng)一管理,有臭氧消毒機、蒸箱各一臺,專供餐具消毒使用。
2、消毒間內不準亂堆亂放其它無關物品,消毒人員應正確使用消毒設備,掌握簡單的電器修理和電學知識。
3、消毒人員在消毒時需穿潔凈的白工裝,配帶口罩。
4、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餐廳內未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5、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6、消毒餐飲使用的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消毒劑的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
7、已消毒與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拜訪,由消毒人員負責。
8、消毒間專職消毒人員要盡職盡責,做好消毒工作。
9、消毒人員要保證消毒間衛(wèi)生、潔凈,下水設施暢通。
10、消毒時間:上午10:00 ― 11:00 下午 2:30 ― 3:30
第6篇 后勤服務集團安全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后勤服務集團(以下簡稱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集團財產及員工的安全與人身健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集團實際,依據《武漢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工作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建立健全集團安全工作的組織網絡和監(jiān)督檢查制度。
第四條?集團主管領導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集團的安全工
作全面負責;集團各單位的主管領導是本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集團員工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集團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集團總經理擔任,
副組長由集團黨委書記和集團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擔任,集團黨、政、工會的負責人及集團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第六條? 集團各單位設立安全工作小組、消防隊,各班組或各部門設立安全員,履行所轄區(qū)域(部位)日常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職責
第七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認真執(zhí)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安全工作原則,履行安全職責。
第八條? 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在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履行本部門職責的同時,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組織制定或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集團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二)對集團各單位落實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意見;
(三)對集團各單位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和工作督查,組織員工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
(四)組織調查各類安全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五)定期收取集團所屬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報告并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公布檢查、評選(比)結果,提出安全工作整改和獎、懲意見;
(六)受理集團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議、意見和投訴;
(七)落實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第九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執(zhí)行集團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保障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單位的貫徹和落實;
(二)制定、實施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定本單位各級和各崗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排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預警機制和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及時處理和上報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五)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在與承包、承租經營戶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
(七)落實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第十條? 集團員工必須履行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三)在作業(yè)過程中,對不能當場排除的安全隱患或出現安全問題,要及時報告。
第四章? 安全防范內容
第十一條? 集團的安全防范內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盜、防毒、生產和設備安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網絡通訊安全。
(一)防火。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員工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全體員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識,對重要服務場所須按消防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消防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定期演練;
(二)防盜。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管理范圍內各經營服務場所、庫房貴重物資的管理與防護,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控制現金庫存量;
(三)生產和設備安全。集團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作業(yè)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防止意外人身傷害,對特種作業(y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對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變壓器、電梯、儲油罐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好年檢工作;
(四)食品衛(wèi)生安全。集團各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要確保食品衛(wèi)生安全,嚴把進貨關,嚴禁出售不合格食品,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發(fā)生;餐飲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
(五)網絡通訊安全。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的管理,保證網絡通訊系統(tǒng)的保密、安全,嚴禁利用計算機和通訊系統(tǒng)從事危害網絡通訊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六)安全值班制度。集團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要明確相應的責任,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飲食服務公司、物業(yè)管理服務公司、接待服務公司、商貿發(fā)展公司、供熱中心、園林與環(huán)衛(wèi)服務中心等單位,在做好常規(guī)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對安全重點部位,應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三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落實安全生產、經營、服務制度;制定并落實各項常規(guī)和應急的防范措施,預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及時處理各類安全事故。
第十四條? 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及安全員,每年組織一次安全培訓。
第十五條? 集團各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營造出人人負有安全責任、人人對安全認真負責的局面。
其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學習有關安全法規(guī)、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規(guī)則;
(二)了解本單位安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三)掌握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學習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學習防火、防盜、防毒、防人身傷害、防煤氣泄漏等基本防范知識和技能,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判斷、處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條? 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對本單位內部發(fā)生的和涉及本單位的群體糾紛現象,必須第一時間內向有關領導做出反饋,不得隱瞞遲誤,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十七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加強用人管理。聘用員工要堅持“先審后用”的原則。各單位在招聘人員時,必須堅持“三證”(身份證、婚育證、務工證)齊全,不得錄用“三證”不全者,杜絕出現聘用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檢查
第十八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制定嚴格的檢查制度并逐級落實到位。
第十九條? 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方式,對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定期檢查時間規(guī)定為:每學期結束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前。不定期檢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
其檢查內容為:
(一)各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執(zhí)行情況;
(二)單位假期值班安排情況;
(三)各類安全隱患的查處;
(四)消防、防盜設施和器材的齊備及有效情況和安全標識的完好情況;
(五)已被確定的各類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六)安全自查的記錄;
(七)安全員、消防隊員履行職責的情況;
(八)要害、重點場所(部位)的工作秩序;
(九)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條? 集團各單位對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每周一小查,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其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員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二)防盜設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員是否到位;
(三)用水、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到位、齊備、有效;
(五)施工現場是否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明顯標識,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六)餐飲、食品營銷場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購、
制作、儲運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防火、防盜、防投毒措施是否得當;
(七)現金、票據管理;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資的使用與管理;
(十)各類機械、運輸設備有無帶病運行;
(十一)各崗位人員執(zhí)行規(guī)定的情況和突發(fā)事件的預案準備情況;
(十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第二十一條? 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對各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集團各單位的安全員對自己所管轄的區(qū)域應當每日巡查。
第二十三條? 集團各單位的各級安全檢查人員應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在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四條? 每月28日前,集團各單位將本月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內容包括:本月檢查重點、每次檢查實施人、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問題處理情況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第七章?? 獎懲辦法
第二十五條? 集團按年度對各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測評,測評結果納入單位的工作績效。
(一)考核、測評工作由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集團各單位自我測評工作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綜合量化考核、測評的項目為:1、組織落實;2、制度健全;3、責任明確;4、制度落實;5、崗位培訓;6、持證上崗;7、問題整改;8、隱患排除;9、事故發(fā)生;10、事故處理。
第二十六條? 凡制度健全、職責明確、責任到位,一年中無安全事故,經年度考核、測評為前六名的單位或班組,集團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七條? 經年度考核、測評為前六名單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集團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 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安全員、消防隊員和一線職工,由各單位評定并提出表彰和獎勵的意見報集團審批。
第二十九條?? 獎勵方式為:集團通報表揚、表彰、物質獎勵。
第三十條? 集團對各單位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對于在安全工作中失職、瀆職、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罰。對發(fā)生安全事故,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除了對事故單位的事故責任人予以追究外,還要追究事故單位主管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人和安全員的管理責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防范措施不當,防范設施不到位,經檢查、督促改進不力者;
(二)上崗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致使當事人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
(三)對安全隱患排除不力、不及時,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四)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指揮不當者;
(五)因失職、瀆職從而發(fā)生盜竊、火災、人身傷害、中毒等事件,并造成了社會影響和直接經濟損失者;
(六)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
第三十二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一)當班人員擅自脫崗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事故發(fā)生者;
(二)違反安全規(guī)定、違章操作發(fā)生事故者;
(三)發(fā)現事故未及時報告產生嚴重影響或直接經濟損失者;
(四)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
(五) 故意制造事端者;
(六)暴力造成人身傷害者。
第三十三條? 對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產生了重大的社會負面影響或造成較大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做出以下處理:
(一)執(zhí)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二)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在集團內部通報批評,同時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jié)、后果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凡故意制造事端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傷害者,移交學校保衛(wèi)部或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依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經教育不改或造成嚴重后果、帶來直接經濟損失者,由所在部門提出處罰意見報集團審批。
第三十六條? 安全管理工作獎懲決定,須經集團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三十七條? 集團各單位應依照本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各類安全管理工作實施辦法。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負責對本辦法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后勤服務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學院后勤服務總公司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本辦法已由2002年2月28日總公司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科學、準確地進行總公司的經濟核算,加強總公司的財務管理,規(guī)范總公司的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上饒師院后勤社會化改革方案》、《上饒師院后勤服務總公司章程》,結合總公司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后勤服務總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任務是: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政、經濟、稅收、物價等法規(guī)和制度;準確、及時記錄和分析總公司及各中心的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建立健全財務各項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規(guī)中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強資產管理,有效利用各項資產,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實行會計監(jiān)督,保證國家政策、法令、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
第三條后勤服務總公司實行財務統(tǒng)一領導,帳目、資金集中管理,按中心分戶核算的管理體制和模式。
第四條財務設在總公司辦公室,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各中心自主使用規(guī)定范圍內的經費,但必須申報、登記,最終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總公司財務每月月底向學院計財辦及主管副院長報送財務報表,年底向黨委書記、院長、后勤副院長、后勤管理處處長報送財務報表,自覺接受學院的領導和監(jiān)督。
第三章財務人員的管理
第六條總公司財務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政治素質,必須持有會計證方能聘用上崗。
第七條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違反有關法規(guī)的財會人員,予以及時處理和撤換。
第八條總公司各級領導必須保證財會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對忠于職守并作出重要成績的財會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四章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第九條總公司及各中心的所有收入必須全額及時入帳,應在公司內核算的收入不得放在公司外核算,嚴禁截留、私分、坐支、公款私存,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除有資格和有必要從稅務部門取得發(fā)票的中心,其他中心一律使用總公司財務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收據,并按有關收據管理辦法領取、使用、保管、回收,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不得自行購買收款收據,更不能以白條代替收款收據。
第十一條總公司及各中心的支出(管理支出、服務支出、經營支出)必須合法、真實、必需,各級負責人必須嚴格控制支出,認真審查支出的內容及金額,對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各中心辦理支出事項至少應有兩人經手,物資、設備采購必須嚴格辦理驗收入庫手續(xù),經審核無誤后,中心負責人在支出發(fā)票上簽字,最后交總經理簽字。
第五章流動資金的管理
第十二條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guī)定和制度,庫存數額按規(guī)定的限額執(zhí)行,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三條嚴禁出借銀行帳戶供外單位和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嚴禁外泄銀行帳號。
第十四條銀行帳戶結算票據和印鑒采取分管并用的辦法,即財務各種結算票據由出納保管,印鑒由會計保管,不得由一人統(tǒng)一保管使用。
第十五條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辦理。付款審批單附付款憑證記帳以便查詢。
第十六條符合按有效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出,不得遲付或早付,不得改變支付用途和方式,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原收款單位(人)和帳號。
第十七條對到期應收資金應及時催收。各中心對本中心經濟活動中發(fā)生的應收款負總責。
第十八條現金的借出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期限與財務結帳。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實行二級管理和分級負責制。總公司及各中心固定資產實行學院投資資產、總公司投資資產和集體所有制資產的分類管理辦法,總公司建立固定資產分類明細帳,設專人管理。各中心對所使用的固定資產也應落實相應責任人,建卡立帳。
第二十條對固定資產應明確保值目標并落實保值責任人,總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用的固定資產,要嚴格履行過戶手續(xù),并落實新的保值責任人和保值目標。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更新、借調、報廢,應統(tǒng)一報總公司審批上報。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應在每年年底進行核查盤點,保值結算,核查結果和保值情況以報表形式報送主管副院長、計財辦和后勤管理處。
第七章財務核算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總公司的財務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記帳方法、記帳原則、會計報表辦理會計事務,通過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內部審計、財產清查等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第二十四條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會計核算以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為依據,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口徑的一致性。
第二十五條建立財會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的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暫行辦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后勤服務總公司。
第二十七條本暫行辦法自20**年3月1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后勤服務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為保證公司的工作正常開展,嚴格執(zhí)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及時、合理有計劃地使用各項經費,建立正常的財務管理制度,特制訂本辦法。
一、總則
飲食服務公司的財務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分開負責,權責結合”的原則。整個中心的財務實行經理負責制,建立經費使用由分管領導審批的制度。
二、經費管理
(一)管理組織
由經理、副經理按有關財務規(guī)定處理公司財務事宜。
(二)預算內經費管理
1、在編人員工資、非在編人員工資、效益工資、崗位津貼、加班費、勞保用品、低值易耗品、小型設備維修、差旅費、員工教育費、辦公費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支,由經理簽名審批使用;
2、經費使用情況由財務結算中心每月編制報表上交總公司。
(三)預算外經費管理
1、一切現金收入都必須經公司電腦房統(tǒng)一收款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2、收費標準應按照財務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各餐廳的收入分成應及時上交,嚴格按照各餐廳(如面包房、西餐閣等)的協議規(guī)定執(zhí)行;
4、加班、勞務開支必須編制名單清冊,由分管經理審批核準后發(fā)放。
(四)崗位津貼、效益工資、非在編工資發(fā)放管理
1、崗位津貼、效益工資等根據各餐廳考核、考勤結果,按照協議書規(guī)定編制清單由分管經理審批發(fā)放;
2、半年獎、年終獎的發(fā)放,由財務結算中心統(tǒng)一制表,經總經理審批后發(fā)放;
3、非在編人員工資根據各餐廳實際使用非在編人數(招聘或解聘人員必須上報公司辦公室),按規(guī)定編制清單,經經理審核批準后發(fā)放。
(五)借款、領用支票、報銷的管理
1、借款的管理:
①因工作需要到財務結算中心借款者,填寫好借款單后,由經理簽字同意后到財務結算中心辦理借款手續(xù),對前賬未清者,原則上不予再借;
②借款人在辦事結束后,應及時(三天內)到財務結算中心報銷結賬,各餐廳、各組負責人有責任協助財務結算中心清理借、欠款。
2、領用支票的管理:
①采購各項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上的一般都需使用轉賬支票(農副產品除外),異地支付可用信匯或匯票;
②領用轉賬支票必須填寫用款申請單,并由經辦人、分管領導簽字后到財務結算中心領取支票。
3、報銷的管理:
①各種報銷憑證都必須是合法、正規(guī)的發(fā)票,憑證內容真實正確,不得涂改;
②報銷手續(xù)必須齊全,材料、物資采購必須專人驗收核對,有經手人、驗收人、負責人簽字才能報銷,審批應注明費用開支渠道;
③注意事項:
ⅰ員工培訓費報銷必須附成績單復印件;
ⅱ會議費用報銷必須附會議通知單;
ⅲ差旅費報銷按照差旅費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財產物資管理
1、飲食服務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設備、有價證券,各餐廳要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備查賬;
2、設備、低值易耗品由專人采購,專人驗收入賬保管;
3、凡屬報廢、報損的財產(包括炊事用品、低值易耗品及其它設備等),列出清單,報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處理,收入一律交財務結算中心入賬;
4、有價證券(包括餐飲部收據、開水票、臨時餐券等)由公司財務或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定期交款結算;
5、大型設備的購置、大型項目的維修,應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經財務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報有關領導同意,總經理簽字后執(zhí)行。
三、餐廳現金管理
1、各餐廳出售點心、鹵味、盒飯等現金收入,必須由專人負責收款,當場清點。結束后由本餐廳保管員負責驗收、清點,每次應有正規(guī)記錄,由保管員和當事人簽字后交財務入賬;
2、財務結算中心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根據財務開出的收據與各餐廳登記的數字對餐廳電腦房現金收入、交款進行核查,并上報核查結果;
3、本校教職工辦理就餐卡,憑有效證件,收取卡費10元;本校學生辦理就餐卡,憑有效證件,收取卡費20元,由電腦房統(tǒng)一收取;
4、非師范類學生的開水供應,按0.20元/瓶收取,由電腦房統(tǒng)一收取;
5、集體宿舍收費標準:
①在編員工午休用房不收費;
②值班用房不收費;
③非在編員工的集體宿舍按每人15元/月收取,上交財務結算中心。
四、其他
1、嚴格遵守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的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按規(guī)定限額領用備用金;
3、及時上交收入款,不得有坐支現象(坐支超過10天,按照挪用公款處理);
4、按期報送財務報表,接受公司財務結算中心、校財務處的監(jiān)督;
5、會計憑證、賬冊、收據、發(fā)票、財務報表必須按有關財務規(guī)定、會計檔案管理、保存制度進行管理保存。
第9篇 后勤服務集團安全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后勤服務集團(以下簡稱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集團財產及員工的安全與人身健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集團實際,依據《武漢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工作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建立健全集團安全工作的組織網絡和監(jiān)督檢查制度。
第四條集團主管領導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集團的安全工
作全面負責;集團各單位的主管領導是本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集團員工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集團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集團總經理擔任,
副組長由集團黨委書記和集團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擔任,集團黨、政、工會的負責人及集團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
第六條 集團各單位設立安全工作小組、消防隊,各班組或各部門設立安全員,履行所轄區(qū)域(部位)日常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職責
第七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認真執(zhí)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安全工作原則,履行安全職責。
第八條 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在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履行本部門職責的同時,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組織制定或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集團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二)對集團各單位落實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意見;
(三)對集團各單位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和工作督查,組織員工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
(四)組織調查各類安全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五)定期收取集團所屬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報告并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公布檢查、評選(比)結果,提出安全工作整改和獎、懲意見;
(六)受理集團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議、意見和投訴;
(七)落實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第九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執(zhí)行集團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保障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單位的貫徹和落實;
(二)制定、實施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定本單位各級和各崗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排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預警機制和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及時處理和上報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五)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在與承包、承租經營戶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
(七)落實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第十條 集團員工必須履行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三)在作業(yè)過程中,對不能當場排除的安全隱患或出現安全問題,要及時報告。
第四章 安全防范內容
第十一條 集團的安全防范內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盜、防毒、生產和設備安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網絡通訊安全。
(一)防火。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員工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全體員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識,對重要服務場所須按消防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消防突發(fā)事件處理預案,定期演練;
(二)防盜。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管理范圍內各經營服務場所、庫房貴重物資的管理與防護,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控制現金庫存量;
(三)生產和設備安全。集團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作業(yè)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防止意外人身傷害,對特種作業(y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對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變壓器、電梯、儲油罐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好年檢工作;
(四)食品衛(wèi)生安全。集團各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要確保食品衛(wèi)生安全,嚴把進貨關,嚴禁出售不合格食品,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發(fā)生;餐飲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
(五)網絡通訊安全。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的管理,保證網絡通訊系統(tǒng)的保密、安全,嚴禁利用計算機和通訊系統(tǒng)從事危害網絡通訊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六)安全值班制度。集團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要明確相應的責任,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飲食服務公司、物業(yè)管理服務公司、接待服務公司、商貿發(fā)展公司、供熱中心、園林與環(huán)衛(wèi)服務中心等單位,在做好常規(guī)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對安全重點部位,應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三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落實安全生產、經營、服務制度;制定并落實各項常規(guī)和應急的防范措施,預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及時處理各類安全事故。
第十四條 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及安全員,每年組織一次安全培訓。
第十五條 集團各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營造出人人負有安全責任、人人對安全認真負責的局面。
其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學習有關安全法規(guī)、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規(guī)則;
(二)了解本單位安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三)掌握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學習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學習防火、防盜、防毒、防人身傷害、防煤氣泄漏等基本防范知識和技能,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判斷、處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條 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對本單位內部發(fā)生的和涉及本單位的群體糾紛現象,必須第一時間內向有關領導做出反饋,不得隱瞞遲誤,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十七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加強用人管理。聘用員工要堅持“先審后用”的原則。各單位在招聘人員時,必須堅持“三證”(身份證、婚育證、務工證)齊全,不得錄用“三證”不全者,杜絕出現聘用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檢查
第十八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制定嚴格的檢查制度并逐級落實到位。
第十九條 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方式,對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定期檢查時間規(guī)定為:每學期結束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前。不定期檢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
其檢查內容為:
(一)各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執(zhí)行情況;
(二)單位假期值班安排情況;
(三)各類安全隱患的查處;
(四)消防、防盜設施和器材的齊備及有效情況和安全標識的完好情況;
(五)已被確定的各類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六)安全自查的記錄;
(七)安全員、消防隊員履行職責的情況;
(八)要害、重點場所(部位)的工作秩序;
(九)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條 集團各單位對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每周一小查,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其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員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二)防盜設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員是否到位;
(三)用水、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到位、齊備、有效;
(五)施工現場是否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明顯標識,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六)餐飲、食品營銷場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購、
制作、儲運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防火、防盜、防投毒措施是否得當;
(七)現金、票據管理;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資的使用與管理;
(十)各類機械、運輸設備有無帶病運行;
(十一)各崗位人員執(zhí)行規(guī)定的情況和突發(fā)事件的預案準備情況;
(十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第二十一條 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對各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集團各單位的安全員對自己所管轄的區(qū)域應當每日巡查。
第二十三條 集團各單位的各級安全檢查人員應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在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四條 每月28日前,集團各單位將本月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內容包括:本月檢查重點、每次檢查實施人、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問題處理情況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第七章 獎懲辦法
第二十五條 集團按年度對各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測評,測評結果納入單位的工作績效。
(一)考核、測評工作由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集團各單位自我測評工作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綜合量化考核、測評的項目為:1、組織落實;2、制度健全;3、責任明確;4、制度落實;5、崗位培訓;6、持證上崗;7、問題整改;8、隱患排除;9、事故發(fā)生;10、事故處理。
第二十六條 凡制度健全、職責明確、責任到位,一年中無安全事故,經年度考核、測評為前六名的單位或班組,集團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七條 經年度考核、測評為前六名單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集團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 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安全員、消防隊員和一線職工,由各單位評定并提出表彰和獎勵的意見報集團審批。
第二十九條 獎勵方式為:集團通報表揚、表彰、物質獎勵。
第三十條 集團對各單位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對于在安全工作中失職、瀆職、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罰。對發(fā)生安全事故,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除了對事故單位的事故責任人予以追究外,還要追究事故單位主管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人和安全員的管理責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防范措施不當,防范設施不到位,經檢查、督促改進不力者;
(二)上崗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致使當事人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
(三)對安全隱患排除不力、不及時,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四)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指揮不當者;
(五)因失職、瀆職從而發(fā)生盜竊、火災、人身傷害、中毒等事件,并造成了社會影響和直接經濟損失者;
(六)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
第三十二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一)當班人員擅自脫崗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事故發(fā)生者;
(二)違反安全規(guī)定、違章操作發(fā)生事故者;
(三)發(fā)現事故未及時報告產生嚴重影響或直接經濟損失者;
(四)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
(五) 故意制造事端者;
(六)暴力造成人身傷害者。
第三十三條 對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產生了重大的社會負面影響或造成較大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做出以下處理:
(一)執(zhí)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二)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在集團內部通報批評,同時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jié)、后果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凡故意制造事端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傷害者,移交學校保衛(wèi)部或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依據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經教育不改或造成嚴重后果、帶來直接經濟損失者,由所在部門提出處罰意見報集團審批。
第三十六條 安全管理工作獎懲決定,須經集團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三十七條 集團各單位應依照本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各類安全管理工作實施辦法。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負責對本辦法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集團安全質量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后勤服務性房產管理辦法
大學后勤服務性房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后勤服務性房產是指學校所有,用于經營服務并對使用者收取費用的房產。
第三條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管理實行“統(tǒng)一管理、依法租賃、有償使用、收支分離”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成立z大學后勤服務性房產管理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組長為分管資產管理工作的校領導,副組長為分管財務、后勤、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校領導,成員為黨政辦、監(jiān)察處、人事處、計劃財務處、資產管理處、審計處、保衛(wèi)部(處)、后勤與產業(yè)管理處、基建處、校工會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為:
1. 負責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規(guī)劃和管理工作;
2. 負責審議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管理辦法和規(guī)定;
3. 負責組織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招標工作;
4. 負責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5. 負責對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相關重大事項提出建議和意見,報學校決策會議審批。
第五條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資產管理處,辦公室主任由資產管理處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要負責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
工作小組辦公室的具體職責為:
1. 負責擬訂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管理的規(guī)劃,經工作小組審議后,報學校決策會議批準;
2. 負責擬訂和解釋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3. 負責對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設立、撤銷、改變及房屋結構等進行組織論證并提出處理建議;
4. 負責擬定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招標方案和招標的具體協調組織工作;
5. 負責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建帳、建卡,做好資產管理。
6. 負責督促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承租人按時繳納相關費用;
7. 向職能部門提出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日常維護和修繕建議。
第三章 后勤服務性房產的規(guī)劃
第六條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規(guī)劃目標為:建立服務功能較為完善,規(guī)模適度,競爭有序,便利師生,與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協調的服務體系。
第七條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規(guī)劃原則為:
1. 與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和規(guī)章制度相一致;
2. 中心服務區(qū)與局部服務區(qū)合理規(guī)劃、配套服務;
3. 服務功能與校園文化建設相協調;
4. 符合學校綜合治理的要求。
第八條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布局及經營范圍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布局分為:
1. 中心服務區(qū):俱樂部區(qū)域、服務大樓區(qū)域。
2. 局部服務區(qū):北苑區(qū)域、南苑區(qū)域、琴湖區(qū)域、出版大樓區(qū)域、興湘聯建區(qū)域和能源工程學院(職業(yè)技術學院)區(qū)域。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經營范圍包括:打印復印、日常用品、洗衣縫紉、報刊銷售、小型維修(自行車修理、鞋修理等)等學校允許的項目。
后勤服務性房產禁止經營錄像室、卡拉ok廳、電游、桌球、tv吧、網吧、茶酒樓等餐飲娛樂項目。
第四章 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招標管理
第九條 成立后勤服務性房產招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標小組),招標小組在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全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招標工作。招標小組由監(jiān)察處、人事處、計劃財務處、資產管理處、審計處、保衛(wèi)部(處)、后勤與產業(yè)管理處、校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十條 標的和標底的確定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分為一般和帶資源的兩種類型。一般的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標的和標底由招標小組擬定方案后報工作小組;帶資源的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標的和標底由有關部門和招標小組共同擬定方案后報工作小組。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標的由工作小組辦公室審批,重大事項須報學校決策會議審批。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標底(即費用基價)由工作小組根據其地段、面積等綜合因素進行測算和確定。
第十一條 招標對象
首先面向優(yōu)惠對象招標,然后面向其他人員招標。
所有招標對象均須滿足以下條件: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能履行合同;男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
學校教職工的子女或配偶投標須由父母或配偶(在崗或退休)擔保;校外人員投標須由學校在崗教職工擔保。
第十二條 優(yōu)惠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系學校教職工(含離退休)的子女或配偶;
2. 申請人長期待業(yè)且無穩(wěn)定收入來源;
3. 與申請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配偶及子女)中有重大疾病導致家庭貧困的或家庭收入符合z市低保政策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房產招投標中不享受學校優(yōu)惠:
1. 家庭擁有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摩托車除外)的,
2. 家庭成員自費出國留學、出國旅游的,
3. 家庭生活消費支出明顯高于低收入家庭標準的;
4. 提出申請前三年內非土地房屋征收原因購買商品房,其房屋面積超過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住房困難保障標準,且無突發(fā)困難的;
5. 自建住宅且面積超過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住房困難保障標準可用于出租的;
6. 申請人家庭(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已購置或租賃鋪面的。
第十四條 房產合同租賃期限
房產合同租賃期統(tǒng)一為三年,經學校同意的可適當延長租期。
第十五條 招標實施辦法
招標工作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面向優(yōu)惠對象招標,每個家庭限一個投標人參與投標;第二批次面向社會招標。第一批次完成才能進入第二批次的招標程序。
具體招標程序為:
1. 發(fā)布招標公告。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招標實行競標方式,由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在學校范圍內發(fā)布招標公告。
2. 報名。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符合條件的投標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及相關證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并繳納報名費及投標保證金,逾期不予受理。
3.
資格審查。
4. 公示投標名單。
5. 投標。投標人以密封的形式遞交投標書和校內正式職工簽字的擔保文書。
6. 開標和評標。由招標工作小組負責開標和評標。
7. 公示中標者名單。一旦中標,中標者不得進入第二輪投標。
8. 簽訂合同。中標人交付中標定金后,由工作小組辦公室依據《z大學合同管理辦法》與中標人簽訂租賃合同(合同范本附后)。
9. 費用優(yōu)惠。優(yōu)惠對象中標的,享受一次費用優(yōu)惠。費用優(yōu)惠為100元/月,期限為一年。
第五章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租賃費由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催繳,計劃財務處負責收費和監(jiān)督。
第十七條 學校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擅自將公有用房出租,校內家屬區(qū)教職工住宅不得用作商業(yè)門面。
第十八條 學校負責提供場地和水電等必需的設施與外部環(huán)境,其他有關設施、設備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租賃期屆滿后,學校對門面進行重新公開招標。未能繼續(xù)租賃者應在不減損租賃房產價值的情況下及時自行拆除相關設施、設備(不包括裝修)。學校不負責相關設施、設備的折舊或收購。
第十九條 學校后勤服務性房產的承租人須取得相應的經營資質,遵守國家安全、衛(wèi)生、消防等有關規(guī)定,依法納稅,合法經營,并遵守學校規(guī)定,服從學校管理。承租人在經營過程中與第三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糾紛由承租人自行負責。
第二十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將房產轉包他人經營或者以房產入股合伙經營,也不得超越租賃合同約定擅自擴大經營范圍,一經發(fā)現,學校將解除合同、收回房產。
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與學校簽訂租賃合同時,須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租賃期間,承租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嚴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履行義務,對違反規(guī)定引發(fā)火災者,由公安消防機關或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在與學校簽訂租賃合同時,需簽訂遵守校紀校規(guī)、治安安全、食品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等承諾書。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須定期按照合同規(guī)定繳納門面費用和水、電等相關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繳費用。逾期不交者將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仍不繳納者,則視情況采取停止供水、供電或解除合同等措施。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好門面的一切設施、設備,不得私拉私接、偷用水電。如有設施、設備損壞或私拉私接、偷用水電等情況,按照合同規(guī)定及學校水電管理的有關辦法予以處理,情況嚴重者,學校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對于嚴重違反學校管理規(guī)定的后勤服務性房產承租人,學校將采取沒收押金、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限期撤出等措施。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服從z大學后勤服務性房產工作小組及辦公室的管理,并按學校要求主動配合完成各項檢查、監(jiān)督等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z大學后勤服務性房產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有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11篇 大學后勤服務總公司人力資源用工管理辦法
科技大學后勤服務總公司人力資源用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基本素質,實現員工內部管理信息化、規(guī)范化,參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下屬各單位(含子公司)企編員工。
第二章 員工的招聘、入職、轉崗、離職
新招員工和員工調整崗位時,須遵循后勤服務總公司[20**]15號文件《后勤服務總公司親屬回避暫行規(guī)定》。
第一條 員工招聘
公司人員招聘主要分為以下三類:大學生員工、技術骨干及普通一線員工。
一、招聘原則:實行先學校和公司內部、再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形式:網上招聘、校園招聘、內部招聘,借助職業(yè)介紹所、人力中介、人才市場等。
三、招聘組織:按照招聘人員類別,分別由公司領導、行政部、各用工單位負責人成立招聘小組,一般不少于3人。
四、招聘流程:
1、各部門(中心)大學生員工和技術骨干的招聘,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填寫《招聘人員申請表》,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根據《招聘人員申請表》的招聘要求,實施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取。
2、普通一線員工的招聘,根據部門崗位實際需求,報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由本部門自行招聘或行政部協助招聘,聘用人員信息須及時交行政部辦理相關入職手續(xù)。
第二條 用工要求
新進人員報到當日應填寫《員工信息登記表》,交行政部登記備案。
用工部門負責人檢驗、核查以下本部門新員工相關證照及信息,及時交行政部審核備案,建立員工個人檔案,更新員工花名冊:
1、身份證原、復印件。
2、國家認可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復印件。
3、職稱、職業(yè)資格、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復印件。
4、一個月內(本市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報告。
5、與原單位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復印件。
6、本人免冠1寸半身近照3張。
7、獎懲等相關資料。
8、其他必要填寫和提供的材料。
應聘人員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發(fā)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將其辭退,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者, 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條 試用要求
一、試用期:大學生員工、技術骨干為3個月;普通一線員工為1-3個月(非全日制人員不包括在內)。表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試用時間。
二、試用期內,用工部門必須進行新員工的崗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勞動紀律規(guī)定、請假規(guī)定、崗位內容與工作規(guī)范、安全要求、職業(yè)道德等。培訓內容須由接受培訓的員工本人簽字。
三、試用期內,用工部門必須根據崗位要求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正式錄用。
四、試用期內,品行不良、工作狀態(tài)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公司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試用。
五、正式錄用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繳納社會保險或商業(yè)保險。
第四條 轉崗與調崗
一、個人申請轉崗
1、員工須認真填寫《部門崗位變動申請表》,交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相關調出部門和接收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交行政部備案。
2、員工按工作交接流程辦理原工作部門工作交接,行政部自員工在新崗位上崗之日起調整相應薪酬。
二、單位調整崗位1、行政部根據公司對員工崗位做出的調整決定,向被調整員工抄送內部轉崗通知文件。
2、在規(guī)定時間內,員工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到新崗位履職,正式履職后行政部調整其相應薪酬。
第五條 員工離職
技術骨干、大學生員工離職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解除(終止)其勞動合同,行政部按其當月實際工作日計發(fā)薪酬。
一、個人辭職
聘用員工辭職, 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得到公司批準后,解除勞動合同,報行政部備案。在此期間內,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可提前辦理離職手續(xù)。
員工未經批準或未辦理交接和離職手續(xù)不到崗者計為曠工,連續(xù)曠工3天以上人員,視為嚴重違紀違規(guī),做自動離職處理。
二、公司辭退
1、在合同期內員工工作態(tài)度、技能、身體素質等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不服從工作安排、擅自離崗、消極怠工、違反勞動紀律、帶頭鬧事或有其它不良表現,經批評教育仍無悔改,可依法提前解除其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在合同期內員工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可依法提前解除其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3、其他違法違規(guī)行為。
第三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后勤服務總公司
20**年*月*日
第12篇 后勤服務管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后勤服務管理,規(guī)范服務行為,明確服務范圍,提高服務效率,特制訂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工作快遞寄送、出差機票預訂、員工名片印制、禮品購置與分發(fā)等管理。
第3條 主要職責。
1.集團領導:負責后勤服務項目與范圍的確定,以及大額費用開支的審批。
2.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作為后勤服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具體服務。
3.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相關費用的審核、審批與報銷。
第二章 信件收發(fā)管理
第4條 本章所指信件指外單位通過郵寄方式或經快遞公司送達本公司或本公司外發(fā)的普通信件、掛號信件、包裹、快遞、報刊雜志、廣告宣傳資料等。
第5條 信件的簽收。
1.前臺負責每日收取報刊雜志及信箋,掛號信件、包裹、快遞等重要信件應做好登記。
2.郵遞員送來的信件,前臺要檢查有無開封、損壞的函件,如有開封、損壞函件,必須讓函件接收部門(或本人)派人查收。函件接收部門(或本人)不派人或不收函件按信件退回處理。
3.需到郵局領取的函件,由部門負責到郵局領取。
第6條 信件的分發(fā)。前臺收到報紙、期刊和信件后,先分類登記(見附件1《信件簽收登記表》)后分發(fā),每天整理一次報刊雜志、信件、包裹等資料,分類進行存放。集團高管報刊雜志信箋由前臺當天分發(fā),其他部門應及時到前臺領取。如有掛號信或快遞等重要信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
第7條 收到信件、報刊后須及時分發(fā),不得積壓,不得造成信件延誤或遺失。
第8條 信件的發(fā)送。
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資料、貨物及其他貨品者,必須先填寫《信件發(fā)送審核表》(詳見附件2),須經部門負責人、行政管理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并將需郵寄的貨品包裝好后交給前臺,由前臺統(tǒng)一安排郵寄。
2.未經登記或需郵寄的信件無部門負責人簽字者,前臺可拒絕受理,如需郵寄郵費自付。
3.如收件人等信息不清楚或不完整,前臺有權要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于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經前臺要求無效者,前臺有權拒發(fā)該信件,并將情況報該部門負責人處理。
4.前臺要認真在《信件發(fā)送登記表》(詳見附件3)上進行登記,郵寄后有義務向寄件人告知快遞單號等信息,郵件的后續(xù)跟蹤由寄件人自行負責。
5.寄送文件、資料、貨物等郵件貨品,原則上通過公司指定的承運單位(郵局、ems、順豐速遞、中通郵件、申通郵件)進行郵寄,如有特殊情況需通過公司指定外的承運單位寄送,必須經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審批方可生效。
6.前臺要保留好每次郵寄的存根,以備查驗核對。
7.前臺每月做一次信件發(fā)送匯總表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核實后交財務管理中心處理郵寄費用的問題。
第9條 違規(guī)寄件處罰。若出現部門負責人或者前臺把關不嚴,導致出現快遞私用情況的發(fā)生,一次性給予責任人當次快遞費5倍罰款,同時給予寄件人當次快遞費10倍罰款,罰款從當月工資里扣除。
第10條 工作快遞的寄送。
1.寄送范圍。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均可申請寄送工作快遞。
2.工作快遞寄送的審批。填寫《信件發(fā)送審核表》→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管理中心主任簽字→到前臺領取快遞單→項目填寫清楚后交給前臺寄送(特殊情況下可委托前臺代為填寫)。
3.工作快遞寄送的原則。
①請各部門負責人在工作快遞審批時嚴格把關,嚴格區(qū)分工作快遞和私人快遞,杜絕以工作的名義寄送私人快遞。
②區(qū)域公司在集團寄送快遞,由相關歸口單位負責人審批(如區(qū)域公司經營部由集團經營管理中心歸口審批),費用按年度報集團財務結算。
③工作快遞請寫明收件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備查。
④私人快遞由前臺聯系快遞公司上門取件,不得要求前臺外出到郵局寄送私人快遞。
⑤前臺接到快件后應及時電話通知快遞公司人員安排取件并留存底單以便查詢。
第三章 機票預訂管理
第11條 職責說明。
1.出差申請人:按《員工出差管理辦法》填寫《因公出差審批表》,需乘飛機的,出差申請人可先在網上查詢機票信息,或向公司前臺查詢機票信息。
2.行政管理中心:經出差申請人分管領導審批后,行政管理中心可接受機票預訂申請。
3.分管領導:審核出差人乘坐飛機必要性。
第12條 審批程序。
1.審批權限依次為:出差申請人→部門負責人→部門分管領導→總裁審批→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2.集團公司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可直接通知前臺訂購機票,但須由秘書或者本人填寫訂票申請單。
第13條 預訂標準。
1.國內乘坐火車在10小時內能到達出差目的地的,原則上不受理機票預訂。
2.普通員工因公出差,特殊情況經審批后方可預訂機票。
3.有開通夕發(fā)朝至列車的出差地點不得訂購機票。
第14條 費用。
1.所有機票,由前臺憑《出差申請表》統(tǒng)一報銷月結款項。
2.機票預訂后,無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改簽或退票。因公不能按時出行,需注明原因,重新填寫《出差申請表》預訂;因私造成的改簽或退票費用,由出差申請人全部承擔。
第四章 名片印制與使用管理
第15條 名片印制。
1.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yè)務。
2.原則上公司員工需轉正后方可印制名片,新員工或名片使用完者,應先填寫《名片印刷申請單》(詳見附件4),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并經過分管副總審批后方可交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印制。
3.名片印制申請人每月10日前統(tǒng)一到行政管理中心登記,并在《名片印刷申請單》上明確標示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如遇特殊情況急需用名片則提前3日通知行政管理中心。
4.名片印制到位后,領取人到行政管理中心對名片信息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在《名片領用登記表》(詳見附件5)中簽字。
5.行政管理中心對印制名片應留底存檔。
第16條 名片配給數量控制。行政管理中心有責任定期檢查、收集各部門名片需求,將相關信息統(tǒng)計。印制數量單位:1盒/人/次(100張)。
1.管理人員:經理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印制數量:3盒/人/次,備用數量:2盒/人/次。
2.正式員工:2盒/人/次,備用數量:1盒/人/次。
3.如遇大型展會、研討會、客戶尋訪等名片大量消耗的情況,要提前準備,數量根據實際需要情況具體對待(提前3天提出印制名片申請)。
第17條 名片備用保管及保留。
1.每位員工不同時期不同版本的名片,行政管理中心要保留一張以備查。
2.每位員工備用的名片由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保管,員工需要時到行政管理中心領用,行政管理中心根據庫存情況定期檢查備用名片并及時印制新名片。
3.名片更新:名片中信息發(fā)生變化時,需立即更新印制新的名片。
第18條 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合理掌握使用范圍。
2.掌握名片遞送禮儀和交換規(guī)則。
3.員工在業(yè)務交往過程中收到的公務、客戶名片屬公司客戶資料,須在公司內共同使用,不得占為己有。
3.任何人不得私自印制公司名片,不得隨意改變公司的名片設計樣式、排版等,違者按照1元/張乘以印制名片的數量進行懲處。
第19條 名片作廢及處理。
1.員工因升職、調職、離職等原因,原版本名片不得繼續(xù)使用,剩余名片所屬部門負責人收回并銷毀。
2.名片信息已更新,舊名片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收回作銷毀處理。
第20條 費用核算。每月底,行政管理中心按部門實際印刷名片數量,按部門進行費用分攤,并將結果通知相關部門。
第五章 禮品購置與分發(fā)
第21條 本章所稱禮品指:經公司批準,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直接批量購置或定制的專門用于對外公關工作或業(yè)務交往,以公司名義向有關單位、個人饋贈發(fā)送的紀念物品以及作為公司員工福利的禮品。
第22條 禮品的購置。
1.禮品集中采購:每年12月份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組織集團及各區(qū)域公司申報禮品采購計劃,根據集團、各區(qū)域公司對禮品的需求計劃,綜合集團高管及各區(qū)域公司高管對禮品的要求,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和人力資源中心擬定“全年禮品集中制作或采購方案”,包括:設計理念、圖樣(效果圖),所用材料、規(guī)格、單價、數量等,經集團總裁審批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中心與財務管理中心三方人員組成招標工作組,在集團招標工作小組(由公司高管擔任組長)的領導下進行招標制作和采購工作。
2.采購的禮品應與集團的市場地位及企業(yè)文化相符合,達到提升集團對外形象的目的。在禮品的選材和品種上不追求貴重奢侈,要體現集團的特色。送給來訪與外國客人的禮物,交流時,還要能體現中國的特色。
3.禮品采購原則。
①貨真價實原則:價格公道合理,不能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②集體采購原則:參與采購人員不得低于3人。
③集中制作原則:年度計劃、專業(yè)設計、集中制作和采購。
4.福利禮品采購: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實際需要填寫《禮品采購申請單》(詳見附件6)交由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進行采購,注明禮品名稱、數量、預計單價(有無預算)、計劃到貨日期。預計總金額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要報財務總監(jiān)、集團總裁審批。
5.接待禮品采購:
①集團各部門因業(yè)務需要領用禮品的,原則上領用公司庫存禮品,如果庫存禮品不能滿足需要,審批后采購金額在3000元以內的,則根據《禮品采購申請單》審批的內容,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采購,或者在審批授權后由使用單位、使用者自行采購;采購金額在3000—50000元的,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資源中心與財務管理中心一同采購。
②針對公司重要客戶,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批準或高管安排緊急的重要禮品采購,按照《禮品采購申請單》經過審批后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采購落實,采購人員必須在3人以上。
第23條 禮品的保管。
1.原則上各類禮品均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員進行保管。
2.后勤管理員在禮品購置回公司或廠家按合同將禮品交付公司時,由經辦人填寫物品的入庫清單,后勤管理員根據入庫清單驗貨,認真檢查質量并清點數量,確認無誤后在入庫清單中簽字確認,并提交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復核。入庫清單包括入庫品種、入庫數量、入庫金額、經辦人、入庫時間等(詳見附件7)。
3.后勤管理員每月末對禮品庫進行清點對賬,每季度對禮品庫進行全面盤點清點,并填寫年度禮品庫入庫臺賬(詳見附件8)和年度禮品庫出庫臺賬(詳見附件9),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在禮品數量不足時應及時向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報告,及時提出制作補充禮品的需求。
4.禮品入庫、出庫應如數登記,注明領用人、領用用途、數量和金額,并如實填寫禮品庫出庫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如因主觀原因出現賬物不符的則按照物品同等價格進行賠償,并做出書面檢查。
5.后勤管理員換崗或離崗時,應將賬物盤點清楚后隨入庫單、入庫臺賬、出庫臺賬一并移交下一任專管人員。
6.后勤管理員其職責是負責保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發(fā)放。后勤管理員因其他原因不在時,應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或由其安排其他人員代管,在專管人員到崗后立即與代管人員核查帳物,以免出現賬物不符。代管人員在代管期間不履行職責的,出現賬物不符的由代管人員直接承擔經濟責任。如集團后勤管理員因其他原因不在時,未經授權的其他人員擅自代管出現賬物不符的,由其本人直接承擔經濟責任。
第24條 禮品的領取與分發(fā)。
1.禮品的領取和分發(fā)必須填寫禮品領用審批單(詳見附件10),禮品領用時需填寫禮品領用登記表(詳見附件11),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發(fā)放。
2.接待禮品的贈送。
①贈送對象的身份、個性以及贈送方式、地點要與禮品的特點相適宜;多人場合,要注意區(qū)分受贈人的不同職位,考慮選擇不同檔次、品種的禮品;重復贈送時,注意花樣品種的更換。
②避免禮品的重復贈送或漏送。同一單位同一賓客在同一次贈送活動中,要避免公司或部門多頭贈送現象;或其相反,遺漏重要賓客。禮品使用單位和行政管理中心注意把關,防止此類事情發(fā)生。
③普通禮品贈送,目的是加強與賓客的溝通,給賓客留下公司良好的印象和記憶。贈送禮品時,注意了解授贈人的個性特點,講究品位、格調,采取不同方式,做到既不鋪張浪費,又能收到實效。
第25條 禮品的費用分攤。
1.行政管理中心在每月末將禮品支出明細表發(fā)到財務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將各部門發(fā)生的費用支出計入本部門費用。
2.各部門所領用禮品有剩余時,不得私自占用,需退回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重新入庫,退回禮品費用不再計入各部門。
第六章 附則
第26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
第27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8條 附件:(1)信件簽收登記表;(2)信件發(fā)送審核表;(3)信件發(fā)送登記表;(4)名片印刷申請單;(5)名片領用登記表;(6)禮品采購申請單;(7)禮品庫入庫清單;(8)年度禮品庫入庫臺賬;(9)年度禮品庫出庫臺賬;(10)禮品領用審批單;(11)禮品領用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