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會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制定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級、各類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3條 主要職責。
1.集團領導:負責重要會議計劃方案及會議紀要的審批。
2.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會議計劃方案的策劃、落實以及會議的通知、考勤、紀律管理、后勤服務等。
3.集團各中心:負責相關會議組織、召開、參與、準備及會議決定的落實等。
第二章? 會議類型
第4條 固定會議。主要指公司級別的相對固定的大型綜合會或專題會議等。
會議名稱 召集部門 會議周期 參會人員 議題和活動
股東大會 董事會 年度
每年4月 股東、董事會成員、監(jiān)事會成員;集團中高層以上管理人員和各分公司經理 審議通過董事會、監(jiān)事會工作報告以及財務工作報告
公司年會 企業(yè)管理
中心 年度
春節(jié)前半個月左右 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員,獲獎人員,部分項目經理,總部全員 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表彰、年終聚餐
經營工作會議 經營管理
中心 半年度
過年后和6月底 各分公司經理、經營負責人、部分項目經理;集團總部各部門負責人 經營工作總結及座談
財務工作會議 財務管理
中心 半年度
過年后和6月底 集團財務部門全員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 財務工作總結及座談
質安工作會議 工程管理
中心 半年度
過年后和6月底 集團工程部門全員
各分公司負責人 工程質量、安全、創(chuàng)優(yōu)的總結與座談
公司例會 企業(yè)管理
中心 每周
周一召開 公司高管
各部門負責人 上周重大問題及部門計劃執(zhí)行情況等
第5條 非固定會議。指各種非固定的專題會議、接待會議、研討會以及其他各種臨時會議。包括信息化會議、接待上級主管主管部門與合作單位的會議,部門研討會、培訓會議等。
第6條 會議的形式。可分為現場會議、視頻會議、電話會議等。年度、半年度的固定大型會議,需要現場參與;其他會議可根據情況靈活選擇相應的會議形式,但應保證一定的現場會議次數。
第三章? 會議計劃
第7條 制定會議計劃方案。按固定、非固定兩類會議,行政管理中心做不同的計劃方案。
1.固定會議計劃:行政管理中心可在每年年末制定第二年的會議計劃(不含每周例會),填寫《會議計劃表》,并上報集團領導審批,在第二年年初公布計劃。
2.非固定會議計劃:各會議組織部門需在每月25號前向行政管理中心呈報會議需求,填寫《會議需求表》,行政管理中心收到會議需求后,進行統(tǒng)一規(guī)劃,制定月度會議計劃,填寫《會議計劃表》,并將方案上報集團領導,經協調確認審批后,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在每月30號公布下月會議計劃安排。
3.每周例會固定在每周一上午9:00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特殊情況需變動的,應于上周周四發(fā)出下周例會變動計劃的通知。
第8條 組織實施。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協助其他部門組織會議,其他部門負責具體的會議計劃實施,組織協調人員,主持召開會議。
第9條 計劃控制。行政管理中心負責督促其他各部門執(zhí)行會議計劃,當出現臨時突發(fā)狀況,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及時調整計劃,合理安排,保證會議的順利召開。
第四章? 會議準備
第10條 公布會議通知。會議通知由責任部門提前3天擬定(大型會議需提前7天),責任部門按《會議通知》模板(附件3)填寫好內容,通知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參會人員、討論主題、會議議程等,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發(fā)給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審核后進行公布。
第11條 會場安排。行政管理中心協助會議責任部門按照會議要求,負責會場準備,按照《會議準備確認表》準備好各類物品,責任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中心負責人進行確認。對于電話會議和視頻會議,應事先請公司系統(tǒng)管理員調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第12條 會議室使用。會議室的使用由行政管理中心統(tǒng)一安排,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安排清潔人員打掃會議室,保持會議室的干凈、整潔。臨時需用會議室的部門及人員要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行政信心中心進行登記,并準備相關物品,安排會后打掃。
第13條 參會人員、場地、住宿、用餐等事項確認。責任部門在會議通知發(fā)出以后在開會之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會議場地、參會人員的確認工作。
第14條 參會人員預備工作。
1.參會人員需按會議通知要求準備會議材料。材料內容包括上次會議決議的實施情況、上一階段主要工作、下一步工作計劃、擬提交討論的議案等。
2.參會人員如有重要材料容匯報,應提前至少一天發(fā)送給其他參會人員。
3.不允許提出對于本次會議未準備討論的議題或本部門內部協調即可解決的問題。
第五章? 會議召開
第15條 會場紀律。
1.準時出席,不遲到、早退、缺席;
2.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確需接聽時,應到會議室外,切勿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3.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4.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5.不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第16條 簽到。與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會議記錄人員或會議組織部門指定專人對簽到進行確認。
第17條 會議議程原則。會議組織者要明確會議議程原則,并向會議主持人和記錄人等轉達議程原則,以確保會議的有效進行。
1.會議主持。會議由主持人負責引導會議進程,完成會議的各項議程。
2.會議記錄。組織者指定專人做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可采用錄音、筆錄、攝影等方式,以確保記錄準確。重要會議應安排拍照,供公司新聞稿用。
3.時間控制。主持人按照會議議程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記錄人員對主持人做出提醒,經主持人提議可以適當延長會議時間。
4.主題明確。會議圍繞會議主題進行發(fā)言、討論,主持人要確保主題明確,對跑題、偏題的發(fā)言要及時指出,會議記錄人員對主持人做出提醒。
5.形成決議。會議最后要形成決議或結果,由主持人確認。
6.會議結題。主持人在會議最后做出總結,宣布會議決議或結果。
第六章? 會后落實
第18條 會議材料的整理與存檔。
1.會議材料搜集、匯總。在會后1天內,會議發(fā)言人應將本人會議上所用書面材料的電子稿提交會議記錄員和行政管理中心。
2.會議紀要整理、發(fā)布。在會后2天內,會議記錄員整理好會議紀要,提交給部門領導或集團領導審閱后,再交給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發(fā)送給相關部門。
3.存檔、備案。行政管理中心檔案管理人員,對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進行歸類存檔,作為公司的知識資源。
第19條 決議落實。會議上形成的決議由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督辦、落實,決議的完成情況由監(jiān)督審計中心負責監(jiān)督、檢查,并計入部門考核。
第20條 會議統(tǒng)計。行政管理中心每月3號之前匯總上月會議情況形成《每月會議完成報表》,內容包括會議計劃與執(zhí)行、會議考勤、紀律、會議決議等;及時收集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進度,并適時公布。
第七章? 會議總結
第21條 會議管理總結。行政管理中心每個月對會議管理的實際情況做出總結,包括執(zhí)行情況、問題、建議等,并根據會議管理經驗,不斷完善會議管理辦法和流程。
第22條 會議運行總結。各部門應對會議的有效性進行總結,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專題會議研討會議召開的頻次與方式、會后實施與監(jiān)督辦法,不斷改進會議效率、質量。
第23條 會議中,各部門應對上一個周期會議上提出各項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反饋,有結果的反饋結果,沒有結果的則反饋具體解決到哪一步,預計還有多少時間能完成,明確時間和主要推進步驟。
第八章? 附則
第24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
第25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6條 附件:(1)會議計劃表;(2)會議需求表;(3)會議通知;(4)會場準備確認表;(5)會議簽到表;(6)每月會議完成報表。
第2篇 公司會議管理辦法5
公司會議管理辦法(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工作作風,精簡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加強會議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議的有效組織和管理是改善辦公秩序,及時傳遞、執(zhí)行和保存辦公信息,提高辦公效率的一種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門應重視對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會議,包括本所黨組會議、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等例會,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會議,以及在重要來訪或外事活動過程中組織的全所性會議。
不包括本所及所屬各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yè)技術培訓會議。
第四條 會議的管理部門為所辦公室,會議的具體會務工作由承辦部門協作安排。
第二章 會議召開原則
第五條 本所及各部門召開會議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精簡。大力壓縮會議,盡量縮短會議時間,減少與會人員。逐步利用現代網絡和通信傳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
(二)高效。召開會議應具備必要性,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
(三)務實。把工作重點放在科研、開發(fā)、管理和生產等重要部位,加強調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可采取現場辦公會議等形式,及時協調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四)節(jié)約。會議要厲行節(jié)約,凡涉及經費開支的會議應嚴格按照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章 會議安排
第六條 本所例行會議均列入例會制度,要求按照例行會議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組織召開。
第七條 本所臨時組織的會議,涉及本所有關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應給予積極配合,保證會議所需材料、設備、器材、場地及時安排到位。
第八條 本所各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會議,均須經分管所領導批準后,提前7天報送所辦公室列入會議計劃。所
辦公室負責于每周星期五將全所各類會議統(tǒng)籌安排,編制會議安排表,印發(fā)到會議參加人員。
第九條 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將會議主持者、議題、議程、與時間、地點安排報送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
第十條 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改日期、地點或會議內容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3天報送所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所辦公室同意,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打亂或更改正常會議計劃。
第十一條 凡需要所領導參加的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請示分管所領導,按分管所領導指示辦理。
第十二條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所辦公室有權合并召開。對于準備不充分,或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所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十三條 不定期會議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會議不應安排在全所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部門會議服從全所會議,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十四條 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充分的會前準備工作,擬定會議議程、準備會議材料、落實布置會場、做好報到簽到等工作。
第十五條 會議應有專人負責記錄和整理:所黨組會議由所人事勞資處負責記錄,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由所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各部門召集的全所性專業(yè)會議由各部門派專人負責記錄;全所性的行政事務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負責記錄。
第十六條 會議原始記錄應由會議主持人和主要與會人員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 會議形成決議或決定事項需要所屬各部門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或全所職工知曉的,可編制會議紀要,及時印發(fā)各部門。
第十八條 會議材料的歸檔:各級會議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紀要、簡報、照片、錄像、領導講話和題詞等均應及時整理,按時歸檔。
第五條 會議紀律
第十九條 與會人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與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時間準時到會,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會議期間應將手機和傳呼機打到振動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會前另行通知)。
(二)會議須限時召開,無特殊情況應按時結束。發(fā)言應確定時間,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嚴禁偏離主題,延誤會議進程。
(三)會議內容如有保密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年11月1日起實行。原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3篇 某學院會議管理辦法
學院會議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安排及通知
(一)根據**學院黨委、行政辦公會議議事規(guī)則,校黨委會和行政辦公會一般于每周一下午交替召開。學校辦公室為會議責任單位。如會議需要相關單位列席,由學校辦公室通知。
(二)各單位組織召開二級單位負責人會議、全校性會議和專題工作會議,應提前5天填寫《**學院活動/會議申報表》送學校辦公室,經校領導審定后召開。會議申報單位為會議責任單位,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學校辦公室協調校領導出席。
(三)校領導臨時召集的會議,視會議內容確定相關單位為責任單位,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學校辦公室協調校領導出席。
二、會議的組織
(一)議題的準備
黨委會和行政辦公會的議題一般由校領導提出,也可由職能部門提出,職能部門應就議題相關內容進行充分調研論證,形成通報提綱或問題解決建議方案,提前5-7天填寫《**學院黨委會/行政辦公會議題申報單》,經分管校領導審核,送學校辦公室呈校主要領導審核后安排上會。
學校其他會議的議題由校領導提出或由會議申報單位與分管校領導商定。
(二)會前準備
會議責任單位負責準備會議材料,經相關校領導審閱通過后,按要求發(fā)放至所有參會人員并做好相關會議準備。
(三)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
會議責任單位應安排專人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
(四)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
會議責任單位應積極做好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工作,并及時將落實情況報相關校領導。
(五)會議資料的歸檔
會議責任單位應按規(guī)定做好有關會務工作的文字及影像資料的歸檔工作。
(六)會議責任單位應協助宣傳部門,做好會議的宣傳報道工作。
三、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4篇 公司會議管理辦法13
公司會議管理辦法(十三)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規(guī)范,提高公司制度的執(zhí)行力,提高會議質量,提高效率,使全體員工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會議等級
1、公司級會議,由公司組織召開的會議。
2、部門會議,由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
三、會議分類
1、領導會議,決定公司重大事項的會議。參加人為公司領導及各部門的領導。
2、專業(yè)會議,研究特定專業(yè)問題的會議。由部門組織,參加人員為相關專業(yè)人員。
3、生產會議,研究通報公司生產情況的會議。由生產部門組織,參加人員為各生產部門的負責人。
4、科研會議,由科研部主持召開的研討科技發(fā)展的會議。參加人員為科研人員。
5、培訓會議,以學習教育為主的會議。參加人為需要培訓的對象。
6、其他會議,由公司領導決定。
四、會議組織
為提高會議質量,必須做好會議組織工作。
1、公司會議由公司管理部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參加;
2、其他會議,由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經主管總經理批準后,由提議部門負責組織。
五、會議要求
1、由管理部負責安排公司每次會議的具體事宜。包括:會場安排、人員通知、資料準備等。
2、會議記錄格式包括:時間、地點、主題、參會人員、會議內容等。
3、各單位參會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5分鐘之前到達指定會議室,并作好會議的準備。
4、保持會場紀律,與會人員手機必須關機或處于靜音狀態(tài),不準交頭接耳,不準打瞌睡。
5、與會人員深思熟慮后可以提出與會話題的合理化建議。
6、違紀處罰:遲到者第一次口頭批評,并寫書面原因;第二次公布批評,寫出書面檢查;第三次罰款5元,作出相應處分決定,以后每次罰款5元,直到改正為止。
六、附則
1、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訂,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2、本制度自制訂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某大學會議管理辦法
大學會議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校各類會議的組織與管理,做好統(tǒng)籌和協調工作,確保會議質量和效率,使會議的管理進一步科學化、規(guī)范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安排的原則
會議安排遵循精簡高效、急緩有序和力求節(jié)約的原則進行。會議召開應確有必要,主題鮮明,準備充分,注重實效;能合并召開的會議,要合并召開,并盡可能縮短會議時間,合理安排與會人員;部門職責范圍內或分管校領導權限內可以決定的事項,盡量不組織會議研究。
二、會議類型及負責部門
(一)學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校領導務虛會、校領導工作工作會議等由校辦公室負責組織安排。
(二)以學校名義召開的大型綜合性會議,由校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配合。
(三)各種專題性、業(yè)務性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和單位牽頭組織會務,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四)各部門和單位內部召開的各種會議,由各部門和單位自行組織。
(五)為解決緊迫問題和突發(fā)事件所召開的會議,由主持會議的校領導指定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其他部門和單位予以配合。
三、會議召集的基本程序
(一)確定會議中心議題
全校綜合性會議議題一般由校領導或校辦公會確定;業(yè)務會議或者專題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報分管校領導審定。各部門在確定會議中心議題時,要本著集中、精簡的原則進行安排,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
(二)確定會議議程、日程、主持人和與會人員名單
全校綜合性會議議程、日程、主持人和與會校領導名單,由校辦公室根據校黨政主要領導意見進行安排與協調;各種業(yè)務會議,除安排分管校領導和必須出席的校領導外,一般不邀請其他校領導參加。各部門、單位出席人數應控制在最低限度,應選派最有代表性的人員出席,一般情況下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必同時出席同一個業(yè)務性、專題性會議。
(三)履行會議報批手續(xù)
由部門和單位組織的全校業(yè)務性會議、專題性會議、承辦的校外會議、需要安排在校外召開的會議,須經分管校領導批準;由部門和單位組織的各類規(guī)模較大的會議或者重要會議,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報校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必要時報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討論。需使用學校公共會議場所(包括:體育館、圖書館學術報告廳、圖書館會議室與接待室、行政樓六樓會議室)的,應提前一周填寫《z醫(yī)科大學學術報告廳、體育館使用申請單》,以便統(tǒng)籌安排,并制定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四)會議通知
學校黨委和行政召開的會議及大型綜合性會議,由校辦公室根據會議決定或校領導指示負責會議通知;各類專題性、業(yè)務性會議,由負責組織的職能部門做好會議通知。會議通知應含以下要素:會議內容、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和會議要求等。
校辦公室每周一上午根據校領導安排,制定一周會議安排,未納入一周安排的會議,一般不作臨時安排。
(五)會場布置
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場布置,相關部門予以協助。會場布置包括:會標、主席臺、會場座次、席卡、音響、多媒體投影、鮮花、茶水及分會場準備等,具體視會議的規(guī)模和重要程度而定。
大型會議、重要會議,會標及主席臺領導或來賓座次方案,應提前與校辦公室溝通。
校辦公室要加強對大型會議、重要會議籌備與召開過程的指導與協調。
(六)會場服務
大型的重要會議,主辦單位必須安排簽到,內容重要且需要一段時間斟酌的材料,應提前兩天發(fā)給會議代表;其它會議材料可在會前發(fā)放。
特別重要的會議還應制發(fā)會議證件,安排錄音錄像、攝影照相、新聞報道、合影留念、禮儀服務、安全保衛(wèi)等。
(七)會后工作
會議組織部門和單位應根據會議精神,盡快將校領導和上級領導的重要講話整理成文稿,必要時草擬會議紀要,送校辦公室按程序制文;重要會議,需將全套會議材料整理后送學校檔案館存檔;會議的決議、決定,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督促落實。
四、會議紀律
(一)與會人員應按要求出席會議,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必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請假,并在獲準情況下,安排其他人員出席。
(二)出席會議的人員,一般應提前5-10分鐘到達會場,不得遲到、早退。會議期間,應關閉移動電話或將其置于振動、靜音狀態(tài),并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三)與會者發(fā)言必須提前做好準備,緊扣主題,重點突出,內容精煉。
(四)凡涉密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按保密要求辦事,妥善保管會議文件,需要退回的文件要及時退回。
(五)凡屬學校部門在校內外召開的會議,必須嚴格履行報批手續(xù),明確責任人。
五、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6篇 安全會議管理辦法
總 則
為了規(guī)范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會議管理,結合分局的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實際情況,依據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會議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環(huán)境保護及職業(yè)健康)管理工作會議、安全生產(及職業(yè)健康、環(huán)境保護)專題工作會議、分局(分局長、子公司經理)辦公會等研究安全管理(環(huán)境保護及職業(yè)健康)工作議題的會議。
為了體現齊抓共管、“一崗雙責”,黨政工團工作會議也應對安全(環(huán)境保護及職業(yè)健康)管理工作進行相應的部署安排。
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及職業(yè)健康)會議的主要議題是:總結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或通報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情況,綜合分析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形勢,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及安全環(huán)保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目標和部署管理工作要求。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分局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項目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遇有特殊情況,可由安委會主任決定隨時召開安委會會議;會議由各級安委會主任主持,安委會成員參加。
分局和項目經理部召開安委會會議時,領導班子成員應參加會議。
會議內容和主要議題:
1.研究、貫徹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方針、政策和要求,指導所屬單位的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對上一次會議擬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分析;分析當前的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主要問題;
4.討論安全環(huán)保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研究環(huán)境、安全生產及職業(yè)危害事故及災害處理意見;
5.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述職;
6.安排本單位的安全環(huán)保管理工作;
7.安委會主任提議研究的其他安全管理事項。
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做好會議記錄,形成《安委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安委會主任或副主任簽發(fā)。
1.分局安委會《會議紀要》印發(fā)至機關各部室、所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部安委會《會議紀要》印發(fā)至機關各部室、作業(yè)中隊。
2.各級安委會《會議紀要》均報上一級安委會辦公室。
安全管理工作會議
分局在年度、年中工作會議之后,組織召開安全管理工作會議;會議由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主持。
參加年度(年中)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的人員應當包括:本級領導班子成員、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委會成員;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人。
會議主要內容:
1.學習貫徹國家有關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傳達上級有關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政策、會議精神;
2.總結階段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下一年度(或半年)的安全環(huán)保管理工作;
3.通報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考核情況;
4.表彰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先進單位和個人;
5.交流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經驗。
會議應形成文件和會議紀要,印發(fā)所屬項目,同時抄報上級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專題工作會議
根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各級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可以決定召開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安委會辦公室工作會議,專題研究解決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有關的重大事項。如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重大事項的分析、研究、部署會,管理研討會,事故處理分析會等。
附 則
安全環(huán)保管理工作會議由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工作部配合,共同做好會議籌備和會務工作;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會議記錄。會議精神由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部門形成會議紀要,并負責布置、貫徹、落實,確保會議順利召開,取得實效。
會議紀要由會議記錄人負責匯總、整理。紀要的下發(fā)須經安委會主任(或會議主持人)簽閱后下發(fā)。
會議紀要的下發(fā)按安全文件下發(fā)程序進行。
各項目應依據制度的建立、管理活動的要求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料。
本辦法由分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7篇 某學校會議場所使用管理辦法
f學校會議場所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學校會議場所的規(guī)范化管理,確保各類會議、活動的正常開展,提高會議場所使用效率和服務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指會議場所包括**校區(qū)圖書信息大樓十樓視頻會議室、圖書信息大樓三樓學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禮堂、大學生活動中心三樓多功能廳、逸夫科技樓學術報告廳,赭麓校區(qū)四號樓二樓會議室、七樓多功能廳。
第三條 各會議場所原則上只供校內各單位使用,按照輕重緩急、預約先后的原則統(tǒng)一編排使用會議場所。
第四條 申請程序
1.會議場館首先保證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其他部門申請會議場館一般采取按照申請使用時間順序統(tǒng)一編排使用;特殊情況使用單位可相互協商使用時間。
2.學校主辦各類會議、學術報告和演出使用會議場所,由主辦單位指定專人就具體使用要求直接與后勤管理處對接,教室與宿舍管理科安排落實。
3.校內各部門使用會議場所,需填寫《f醫(yī)學院公共活動場所使用申請表》,經后勤管理處審批同意后,由教室與宿舍管理科負責安排落實。
4.社會友好單位租借使用會議場所,需要填寫《f醫(yī)學院公共活動場所使用申請表》,經后勤管理處審批后,報請分管校長同意;在簽訂使用協議后,由教室與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
第五條 使用管理
1.會議場所由后勤管理處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負責管理,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2.使用單位負責具體會務工作,含會議材料、主席臺布置、桌牌擺放、鮮花、會標的制作和懸掛等,若使用會議場所的儀器設備,需在會議前一天派專人到預定會議場所進行調試。
3.使用單位在使用會議場所期間要愛護會議室公物,保持會務場所清潔,聽從管理人員安排,不得擅自挪用室內設備。如損壞公物,務必書面說明原因,并由損壞單位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4.會議結束后,及時關閉空調、照明設備、儀器設備、門窗等,管理人員要及時通知物業(yè)保潔人員打掃衛(wèi)生,并做好檢查記錄和安全防范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煙、吃零食、隨地吐痰、亂扔口香糖等行為。嚴禁將腐蝕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會場。演出現場禁止使用人工噴霧效果。
第六條 召開大型會議或演出,有大量人員和車輛進出,應提前向學校保衛(wèi)處備案,并做好應急和人員疏散預案。
第七條 各使用單位應負責對所舉辦的會議、學術報告和演出內容的審核,加強對參會人員的引導和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使用單位單位負責。
第八條 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名義申請使用教室或改變經過審核后的教室用途。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后勤管理處
第8篇 醫(yī)科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
明昆醫(yī)科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根據中央八項規(guī)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云南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明昆醫(yī)科大學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議召開堅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規(guī)范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guī)范會議費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應當將會議費納入預算,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控制會議費預算規(guī)模。
第二章 會議分類、審批和規(guī)模
第四條 會議分類
學校會議分為三類:一是以學校名義召開的,要求學校各相關單位、部門、直屬及非直屬附屬醫(yī)院、教學醫(yī)院、實習單位等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二是學校及校內各單位主辦或承辦的各類校級以上的學術會議、研討會議、工作會議;三是學校內部召開的各類工作會、學術會、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第五條 會議審批
第一、二類會議,組織單位應當在上一年度編制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會議召開前一個月,由組織單位填寫《明昆醫(yī)科大學會議申請單》(詳見附件),報分管或聯系校領導審批后根據工作性質由黨辦或校辦統(tǒng)籌協調適時召開;第三類會議,學校層面的由黨辦、校辦根據工作需要,報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適時召開;各學院、部門層面的,由各學院、部門負責領導批準后適時召開。
如遇上級臨時安排召開的第一、二類會議,應由組織單位填寫《明昆醫(yī)科大學會議申請單》,并落實經費來源,報分管或聯系校領導審批后根據工作性質由黨辦或校辦統(tǒng)籌協調適時召開。
第六條 會期和規(guī)模
第一類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參會人數一般不超過150人。第二類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參會人數根據會議內容確定。第三類會議,學校層面的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參會人數不超過150人;各學院、部門層面召開的會議,會期不得超過半天,人數不超過80人。
第一、二類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天。
第三章 會議形式及場所
第七條 改進會議形式,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能以文件、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傳達或部署的,不召開會議。內容相近、時間靠近、參會人員相同的會議合并或接續(xù)召開。
第八條 學校各類會議原則上在學校召開,不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qū)召開。
第四章 會議費開支范圍、標準和報銷支付
第九條 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yī)藥費等。
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tǒng)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fā)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回單位報銷。參會駕駛員不安排食宿,發(fā)生的費用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回單位報銷。
第十條 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住宿費
伙食費
其他費用
合計
第一類會議
200
(按外地參會人員計算)
120
30
350
第二類會議
150
120
30
300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會議主辦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第三類會議,不單獨核定綜合定額費用,原則上不報銷住宿、交通費用。其他費用直接在主辦單位的運轉費或專項經費中開支,餐費按學校工作餐管理規(guī)定處理,評審專家的評審費用按人事處專家評審費的標準發(fā)放。
第十一條 會議經費管理
會議費用實行預算管理。第一、二類會議,不論經費由學校專項安排還是單位從自己掌握的運轉經費或其他經費中安排,辦會單位都必須在每年年末申報下年度預算時單獨申報會議費預算。會議費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報銷費用。
會議費預算由校級專項安排的,費用實行總額包干,超支不補,結余收回學校;會議費預算由各學院、部門從本學院、部門的運轉經費或其他經費中自行安排的,費用實行總額包干,超支不補,結余可調劑用于單位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各學院、部門常規(guī)業(yè)務工作或每年定期召開的會議,自行組織召開的以會代訓培訓班、座談會、研討會、表彰會等其他會議,學校一律不安排專項經費,由各單位自行解決。
第十三條 會議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xù)。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就餐地點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計財處要嚴格按規(guī)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召開的會議,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 召開會議不得報銷下列費用。
購買文件包、筆、筆記本、洗漱用品、紀念品、禮品、土特產的費用;擺放鮮花、植物、小食品、香煙及設置氣球拱門、制作背景板、懸掛歡迎布標、安排茶歇的費用;會議舉辦地的參會代表住宿費用;因提高用餐、住宿標準產生的費用;超出規(guī)定人數的會議人員、超過會期產生的費用;參會代表洗衣、長途電話、游覽、娛樂、健身費用;以保障會務為由,添置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用品產生的費用。
第十五條 第一、三類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學校各類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十六條 監(jiān)審處的主要職責
參與制定或修訂學校會議費管理辦法,負責對會議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七條 學校黨辦、校辦的主要職責
制定或修訂會議費管理辦法,負責對各單位會議費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八條 計財處的主要職責
參與制定或修訂學校會議費管理辦法;對會議費的支付結算實施動態(tài)監(jiān)控;按規(guī)定對會議計劃和會議費預算進行目標控制管理,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內部會議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按規(guī)定每年向上級部門報備并公示學校上一年度會議費開支情況,接受上級審計部門對學校會議費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九條 各學院、部門的主要職責
制定會議計劃,申報會議費預算,加強對本單位會議費使用的內控管理,按規(guī)定報送會議年度計劃和總結,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召開會議及經費支出的審計監(jiān)督。
第六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條 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從承接會議的就餐地點提取現金及報銷費用;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嚴禁“以會代訓”,舉辦培訓班按照其他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fā)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一)未經批準召開會議的;
(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的;
(三)虛報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的;
(四)違規(guī)擴大會議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
(五)違規(guī)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學校紀委、監(jiān)審處會同計財處等部門責令整改并追回資金,并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相應處分,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舉辦的國際會議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直屬附屬醫(yī)院會議費管理規(guī)定,可結合本辦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9篇 會議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
關于印發(fā)《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有關人民團體:
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關于加強相關開支標準之間的銜接,建立開支標準調整機制的規(guī)定,進一步加強會議費管理,我們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F印發(fā)給你們,從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附件: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財政部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jié)約會議經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的分類、審批和會議費管理等,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 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堅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規(guī)范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guī)范會議費管理。
第四條 各單位召開的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
第五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控制會議費預算規(guī)模。會議費預算要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zhí)行中不得突破。會議費應納入部門預算,并單獨列示。
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
第六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分類如下:
一類會議。是以黨中央和國務院名義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中央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
二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召開的,要求本系統(tǒng)、各直屬機構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
三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或本系統(tǒng)機構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
四類會議。是指除上述一、二、三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業(yè)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第七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
一類會議。應當報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會議總務、經費預算及費用結算等工作分別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中直管理局)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
二類會議。各單位應當于每年11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送財政部審核會簽,按程序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審核后報批。各單位召開二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三類會議。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議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數量、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領導辦公會或黨組(黨委)會審批后執(zhí)行。
四類會議。由單位分管領導審核并報主要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并列入單位年度會議計劃。
第八條 一類會議會期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三、四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
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一、二、三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四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第九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會議規(guī)模。
一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準文件,根據會議性質和主要內容確定,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3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不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中央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出席。
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1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
四類會議參會人員視內容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第十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的會議分類、審批事項、會期及參會人員等,由上述部門依據法律法規(guī)、章程規(guī)定,參照第六條至第九條作出規(guī)定,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改進會議形式,充分運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
傳達、布置類會議優(yōu)先采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方式召開。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應當控制規(guī)模,節(jié)約費用支出。
第十二條 不能夠采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召開的會議實行定點管理。各單位會議應當到定點飯店召開,按照協議價格結算費用。未納入定點范圍,價格低于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可優(yōu)先作為本單位或本系統(tǒng)會議場所。
二、三、四類會議應當在四星級以下(含四星)定點飯店召開。
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且無外地代表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條 參會人員以在京單位為主的會議不得到京外召開。各單位不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qū)召開會議。
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范圍、標準和報銷支付
第十四條 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yī)藥費等。
前款所稱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tǒng)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fā)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回單位報銷。
第十五條 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住宿費
伙食費
其他費用
合 計
一類會議
400
150
110
660
二類會議
300
150
100
550
三、四類會議
240
130
80
450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第十六條 一類會議費在部門預算專項經費中列支,二、三、四類會議費原則上在部門預算公用經費中列支。
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地方轉嫁或攤派。
第十七條 各單位在會議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xù)。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財務部門要嚴格按規(guī)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各單位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具備條件的,會議費應由單位財務部門直接結算。
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條 一級預算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將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上年度會議計劃和執(zhí)行情況(包括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等)匯總后報財政部。黨中央各部門同時抄送中直管理局,國務院各部門同時抄送國管局。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針對執(zhí)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二十二條 財政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門制定或修訂中央本級會議費管理辦法,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按規(guī)定對各單位報送的二類會議計劃進行審核會簽;
(三)對會議費支付結算實施動態(tài)監(jiān)控;
(四)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國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配合財政部制定或修訂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二)負責國務院召開的一類會議的總務工作;
(三)配合財政部對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會議費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中直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配合財政部制定或修訂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二)負責黨中央召開的一類會議的總務工作;
(三)配合財政部對中央各部門會議費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本單位會議費管理的實施細則;
(二)負責單位年度會議計劃編制和三類、四類會議的審批管理;
(三)負責安排會議預算并按規(guī)定管理、使用會議費,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內部會議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guī);
(四)按規(guī)定報送會議年度報告,加強對本單位會議費使用的內控管理。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單位會議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會議計劃的編報、審批是否符合規(guī)定;
(二)會議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guī)定;
(三)會議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guī)定;
(四)會議會期、規(guī)模是否符合規(guī)定,會議是否在規(guī)定的地點和場所召開;
(五)是否向下屬機構、企事業(yè)單位或地方轉嫁、攤派會議費;
(六)會議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 嚴禁各單位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各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fā)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guī)追究會議舉辦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計劃外召開會議的;
(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的;
(三)虛報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的;
(四)違規(guī)擴大會議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
(五)違規(guī)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并經報批后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定點飯店或單位內部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有關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的,按照財政部定點飯店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業(yè)務特點和工作需要,制定會議費管理具體規(guī)定。
第三十條 中央事業(yè)單位會議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吨醒雵覚C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國管財[2006]426號)、《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補充規(guī)定》(國管財[2007]217號)、《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財政部關于調整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開支標準的通知》(國管財[2008]331號)同時廢止。
第10篇 酒店會議室管理辦法
酒店會議室的管理是有明文規(guī)定的,以下是:《酒店會議室管理辦法》,請閱讀!
酒店會議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規(guī)范酒店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tǒng)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或辦公室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酒店領導批準后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或辦公室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報批,并應予協助,部門例會除外。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或辦公室整理、分發(fā)、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日常菜品及服務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辦公室文員,由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天10:10。
特殊原因需要延遲或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廚師長、銷售部、服務部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4、會議內容:反饋上一天工作中發(fā)生的菜品問題,服務問題及客人反饋意見。
總結工作中不足,解決發(fā)生的問題,杜絕問題的延續(xù)發(fā)生方法,確定解決人,解決時間及監(jiān)督人。
(二)、酒店周總結計劃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或辦公室召集,總經理主持,董事長列席,辦公室負責會議記錄。
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部門之間協商解決。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10與菜品服務會同時舉行。
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前廳各部門主管、傳菜部、銷售部、服務部、廚房。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或辦公室請假。
4、會議內容:
(1)上周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計劃落實情況。
著重介紹在任務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fā)言。
(4)匯報本周工作計劃。
(三)、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tǒng)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tǒng)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
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酒店會議的目的,酒店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fā)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fā)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fā)言時間予以統(tǒng)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
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fā)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酒店領導審閱簽發(fā),會議紀要應分發(fā)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fā)給相關部門。
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fā)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fā)。
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簽到
酒店級會議召開時,會議責任人須提前準備好《會議簽到考勤表》。
會前5分鐘,安排專人在會議室或會議地點入口處組織簽到。
部門級會議召開時,會議責任人進行實地考勤。
五、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5分鐘到達會議現場。
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遲到、早退、中途缺席一分鐘內則贊助10元,遲到、早退、中途缺席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如需請假需經酒店負責人批準。
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
遲到、早退、中途缺席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早退、中途缺席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tài)。
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
發(fā)現違反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每次會議最多可成長10次。
4、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情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
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
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fā)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酒店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會議室管理制度【2】
第一條 會議室是公司舉行會議,接待來客的場所,為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會議室使用細則
(一)會議室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二)會議室只限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xù)。
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三)公司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xù),領取會議室鑰匙。
(四)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
用后應及時清洗水杯和煙灰缸,打掃衛(wèi)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六)會議室內的衛(wèi)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七)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八)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九)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不許將室內物品移做他用。
第三條 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制定,經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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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大學黨委常委會議題申報管理辦法
州蘇大學黨委常委會議題申報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guī)范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題申報、匯總和審批工作,根據《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辦法》《江蘇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學校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和《州蘇大學黨委全委會、常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事規(guī)則(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題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分別填寫《州蘇大學黨委常委會議題申報表》(附表1)、《州蘇大學校長辦公會議題申報表》(附表2)。議題應嚴格遵循《州蘇大學黨委全委會、常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事規(guī)則(試行)》對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事范圍和主要內容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三條議題提出主責部門履行合法合規(guī)審查責任;分管校領導履行預審把關責任;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分別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題匯總協調責任;黨委書記、校長根據有關議事規(guī)則履行審定責任。議題經審定后,分別由辦公室形成會議議程,并負責會議材料印制、通知相應參會及列席人員等準備工作。
第四條 議題及議題材料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職能部門或學院(部)負責人通過郵件流轉、書面提供等方式提交辦公室。為確保上會議題能在會前充分醞釀,除干部任免議題、涉密議題及特殊緊急情況外,議題材料原則上需于會議召開前2天提交辦公室。
第五條本辦法隨同修訂后的《州蘇大學黨委全委會、常委會和校長辦公會議事規(guī)則(試行)》(蘇大委﹝2018﹞40 號)一起發(fā)布試行,由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州蘇大學黨委常委會議題申報表
第12篇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股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會議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專題工作會議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會議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配合,共同做好會議籌備和會務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第四條 安委會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其委托人主持召開。股份公司、各單位應每年召開2次及以上,項目部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特殊情況隨時召開。
第五條 安委會會議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二)協調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三)討論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研究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委會主任提議研究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第六條 安委會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第三章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第七條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年召開1次。股份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年底或年初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第八條 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人員:領導班子成員、職能部門負責人,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部門負責人。
第九條 會議主要內容:
(一)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下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通報安全生產檢查考核情況。
(四)表彰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五)交流經驗。
(六)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條 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各級安委會可以決定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題工作會議,專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有關的重大事項,研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法,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