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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安全管理辦法(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95

腳手架安全管理辦法

第1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xx電廠鋼、木腳手架的安裝與拆初,確保登高作業(yè)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規(guī)范作業(yè)、管理和監(jiān)督人員驗收檢查,結合檢修、維護及施工作業(y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xx電廠檢修、維護、施工作業(yè)中腳手架的安裝與拆卸及檢查、驗收和監(jiān)督。

第二章 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三條 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以下簡稱安環(huán)部)是腳手架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是腳手架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部門。其職責:

(一)負責審查安裝、拆卸腳手架人員資質審查,嚴禁無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人員上崗作業(yè)。

(二)牽頭或參與腳手架的驗收。檢查腳手架安全隱患的整改并負責考核。

(三)監(jiān)督檢查腳手架安裝、拆卸高度在15 米及以上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以及腳手架的搭設、拆除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生產技術部負責腳手架的承重計算和技術指導工作。

第五條 計劃部負責采購或租賃腳手架,對所采購的腳手架質量負責。

第六條 鍋爐分場起重班負責對腳手架安全、質量情況進行驗收工作,并懸掛驗收合格證,注明工程名稱、使用單位、搭設用途、作業(yè)地點、作業(yè)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第七條 使用單位負責腳手架日常使用的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立即消除。

第八條 腳手架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有足夠的面積,能滿足工人操作、堆放材料和運輸的需要;

(二)要堅固、穩(wěn)定。保證施工期間在所規(guī)定的荷載作用下,或在氣候、環(huán)境等條件的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能保證使用安全;

(三)構造合理,安裝、拆除和搬運方便。

第九條 腳手架作業(yè)管理

(一)施工(檢修、維護等高處作業(yè))作業(yè)需要搭設腳手架時,作業(yè)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并詳細注明腳手架搭設的用途、詳細地點、腳手架的形式和承載荷重及高度。

(二)腳手架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作業(yè)資質(二級以上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專業(yè)的工程技術人員(工程師、技術員)、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架子工持證人員、具有與作業(yè)范圍相適應的機具)。

(三)搭設腳手架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專業(yè)(架子工)作業(yè)證件。

(四)嚴禁使用無安全驗收標志的“腳手架”。腳手架搭設結束后,必須經過安裝單位負責人牽頭組織使用單位相關負責人、鍋爐分場起重班技術人員驗收合格,簽字并懸掛“驗收合格”標志牌后方可使用。

(五)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照明線路時,木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六)對使用不符合本規(guī)定有關要求的腳手架,安全監(jiān)察人員有權責令施工人員拆除重新搭設,對搭設、使用、驗收單位按習慣性違章處罰。

(七)腳手架安裝搭設、拆除應符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gb26164.1-2010》15.2腳手架、15.4腳手架的拆除、15.5爐膛內腳手架、15.6懸吊式腳手架、爐內升降平臺與吊籃、15.7斜道與跳板)之規(guī)定。

第十條 腳手架的材質與規(guī)格要求

(一)木質材料的材質與規(guī)格

1.用材:應選用質輕堅韌的剝皮杉桿或落葉松,而樺木、椴木、油松因質地不堅韌易腐朽及有枯節(jié),一般不易使用。楊木、柳木等質脆易折的木桿不準使用。木質腳手版應采用杉木和紅松、白松、落葉松材。

2.規(guī)格:使用木桿搭設腳手架時,立桿和斜桿(包括斜撐、拋撐、剪刀撐)的小頭直徑一般不少于70mm;大橫桿、小橫桿的小頭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80之間的,可以雙桿合并使用,或單桿加密使用);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寬度為250mm以上。

3.選材:立桿、大橫桿、小橫桿、斜桿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腳手板亦應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應有損壞、斷裂及嚴重變形,跳板兩端封綁,嚴禁探頭跳。

(二)鋼質材料的材質和規(guī)格

1.鋼管的材質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標準,每批鋼材進廠時,應有廠家的檢驗合格證,必要時可對鋼管材質進行機械性能試驗,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桿件的鋼材,還應滿足抗拉強度、伸長率、屈服點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鋼材規(guī)格應采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徑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鋼管。用于立桿、大橫桿的管長以4.5m(立桿可用6m長)為好,其重量在23kg以內,小橫桿的管長以2.1-2.8m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三) 扣件用材要求??奂c扣件附件應符合國家標準,扣件不應有裂紋、氣孔,也不應有疏松、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奂鹿艿馁N面要接觸良好,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奂谐鰪S合格證明,發(fā)現有脆斷、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四) 鋼腳手板用材要求。鋼腳手板的用材應符合a3鋼有關技術規(guī)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寬度不大于300mm、兩端折邊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銹斑直徑不大于5mm,且沿橫截面不能多于3處;不能使用扭曲、凹陷嚴重的腳手板。

(五) 綁扎材料的材質規(guī)格:綁扎木質腳手桿一般采用8號鍍鋅鐵線,綁頭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橫桿上的小橫桿綁扎)也可用10號鍍鋅鐵線,如無鍍鋅鐵線時可用退火處理4mm鋼絲代替,但不能重復使用。

第十一條 腳手架安全技術要求

(一)術語及名詞

1.施工載荷:承重腳手架(砌筑、澆注和安裝)≤3000n/m2。裝修腳手架≤2000n/m2。

2.恒、活、風載荷:恒載:包括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剪刀撐、斜桿、腳手板,扣件和綁扎材料等各構件重量的總和?;钶d荷:包括腳手板上的磚,砂漿,混凝土,模板,安裝件,運輸車輛(含所裝物料),作業(yè)人員,安全網等。風載:作用在腳手架風力總和。

(二)基本構造:

1.立桿:立柱、站桿、沖天桿、豎桿等與地面垂直,腳手架的主要受力桿件。

2.大橫桿:順水桿、縱向水平桿、牽桿,與墻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與立桿連成整體。

3.小橫桿:橫棱、橫擔、六尺杠、排木,與墻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腳手板的全部載荷。

4.斜撐:與腳手架外排立桿緊貼連接,與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連續(xù)設置,形如之字。主要設置在腳手架拐角處,其作用是防止腳手架沿縱向傾斜。

5.剪刀撐:十字撐、十字蓋,在腳手架外側設置的雙支斜桿、互相交叉,都與地面成45°-60°夾角。作用是把腳手架連為一體,增加穩(wěn)定。

6.拋撐:也稱支撐、壓欄子,是設置在腳手架周圍的支撐架子的斜桿。一般與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腳手架的橫向穩(wěn)定性,組織外傾。

7.連墻桿:使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相連的水平桿件,作用是承受風載和腳手架不均勻下沉時產生的載荷。腳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載荷的構件。

第2篇 腳手架安全管理與使用措施

管 理

腳手架大部分時間在露天使用,由于施工周期比較長,工期受日曬風吹雨淋,再加上碰撞,超載變形等多種原因,導致腳手架出現桿件斷裂、扣件松動、架子下沉或歪斜等不能滿足施工的正常要求。因此需及時進行維修加固,以達到 堅固、穩(wěn)定,確保施工安全的要求,凡只有桿件和綁扎材料損壞嚴重者要及時更換、加固以保證架子在整個使用過程中的每個階段都能滿足結構構造和使用的要求。

維修加固的材料,應與原架子的材料及規(guī)格相同,禁止鋼竹混用,禁止扣件、繩索和竹篾混用,維修加固與搭設一樣,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所有鋼管腳手的桿件1-2年都要進行一次除銹和防銹處理。

使用

架體安裝后,使用前應進行嚴格的檢查驗收。

腳手架安裝后,應由安全料組織有關人員,按本規(guī)定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使用前的檢查

1、設置供操作人員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式斜道。

2、嚴格控制各式腳物架的施工荷載。

3、在腳手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yè)的情況下,各作業(yè)屋之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棚檔,以防止上層墜物及作業(yè)人員,任何人不準么自拆及架子。

4、遇有立桿沉陷懸空,節(jié)點松動,架子歪斜,桿件變形,腳手板上結冰等問題,在未解決之前應停止使用。

5、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雨和大雪天氣,應暫停腳手作業(yè),雨雪后,進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復工前必須檢查無問題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6、在粉刷外墻面時,嚴禁隨意剪斷拉結鋼筋,如有須要增設新的拉結點,設置拉結筋,在保證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方可剪斷原有拉結筋。(注:拉結點必須滿足4*7米拉結點要求)

二、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

(一)每月25日由公司安全科組織人員參加檢查。

(二)每星期由項目組組織,由項目經理參加的管理人員檢查,內容包括:

1、架子工的上崗證;

2、鋼管有無銹蝕、變形;

3、扣件的緊固情況;

4、腳手板的滿鋪程度;

5、有無安全警示標志;

第3篇 腳手架的維護保養(yǎng)安全管理

1、拆模板時要防止模板、木枋、支頂等跌落,腳手架要墊襯防護;

2、腳手架安裝前,所有配件均要涂上防銹漆。

3、模板的支撐嚴禁以腳手架作為支承點。

4、拆下的門架及其配件要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而后分類堆放,堆放場地應平整,底面設置枕木墊襯且有良好的排水,上面設有遮雨設備;嚴禁在腳手架上堆存材料、構件等雜物。

5、為了在拆除門架式腳手架時,不因使用過久連結處銹蝕而咬死,故在連接銷插入門架前宜涂上黃油。

6、定期安排專人對腳手架進行維護檢查;管件、扣件、綁扎件發(fā)生異常情況時,要及時更換、緊固或者進行安全處理。

7、腳手架的安全爬梯、密目網、馬道要定期檢查維護清掃,嚴防雜物墜落。

8、安全警示標識要保持清潔醒目

第4篇 腳手架安全使用作業(yè)管理控制辦法

1本辦法的編制依據

1.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技術規(guī)程》。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工程的各種腳手架、支撐架、施工作業(yè)平臺的安全防護。

4總原則

4.1 安質部負責對各項目部腳手架作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2 各項目部負責組織編制腳手架搭設、拆除施工方案(措施),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后報公司批準,項目部組織實施。

4.3工程部負責編制搭設方案、并組織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4腳手架搭設可能為分包施工,分包時按照《分包管理控制程序》規(guī)定選擇有資質的合格的分包單位。

5腳手架工作程序

5.1工作內容和要求

5.1.1 架子工屬于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

5.1.2 架子工作業(yè)必須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帶、安全帽、防滑鞋,確保作業(yè)安全。

5.1.3 架管、扣件、安全帶、安全網屬于特種用品,國家實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必須采購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書、鋼管/扣件材質檢驗報告、外觀符合要求。舊架管要每年檢查一次銹蝕程度,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進行處理;剪力墻結構施工用外架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yè)單位設計、制作、安裝,并負責施工技術安全,根據施工需要項目部應作好安全技術交底。

5.1.4 落地式單排腳手架在外墻承載力符合要求,搭設高度小于24m;雙排腳手架搭設高度小于40m,可按照《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技術規(guī)程》的構造要求搭設,單排腳手架超過24m或外墻承載力不滿足要求、雙排腳手架大于40m時,必須并經過計算,采用技術措施,編制架子工程施工方案,經審批后,方可搭設。

5.1.5 所有腳手架搭設前,均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要履行簽字手續(xù)。

5.1.6 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以上不準進行高處外腳手架搭、拆作業(yè)。

5.1.7 吊運腳手架子構件等材料,要長、短分開,碼放整齊、綁扎成束,并用繩兩點啟運,落放應平穩(wěn)。搭、拆腳手架要上下配合,零配件要用繩索提拉,嚴禁拋擲。

5.1.8 腳手架使用中,要按著施工方案及設計計算書的要求嚴格控制荷載,放置材料要均勻,不得集中堆放。

5.1.9 所有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過項目部安全員、技術負責人、搭拆班組、使用班組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辦理書面驗收手續(xù)。

5.1.10 在大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后,項目部要對架子進行全面檢查,保證架子安全使用。

5.1.11 在空曠或周圍無高于在施工程建筑物地點施工時,腳手架超過30m頂端要設紅色障礙燈,20m以上要設防雷接地,接地電阻不小于4ω。

5.2架子安全防護措施

5.2.1 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包括扣件和碗扣式)

a) 在使用前應對鋼管、扣件連接件、腳手架、安全網進行外觀檢查。

——鋼管外徑為48mm—51mm,壁厚3mm—3.5mm,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扣件無脆裂、變形、滑絲;

——腳手板可用杉、松木質板,長度應為2—6m,厚5cm,寬23cm—25cm,木腳手板兩頭應用鉛絲打箍,銹蝕、腐朽、劈裂、有活動節(jié)子的木板不可用做腳手板。鋼質腳手板長度為1.5m—2.6m,厚2cm—3cm,肋高5cm,寬23 cm-25cm,變形嚴重的腳手板禁止使用;

——安全網應無損壞或腐蝕,立網和平網不能顛倒用。

b) 架子基礎必須更化或土質層分層夯實,高出地面15cm,應作好排水設施。立桿要設墊塊。高層建筑施工立桿應加掃地桿。

c) 結構層搭設腳手架,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大于1.5m,大橫桿間距1.2m,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m;裝修用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大于1.5m,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大1.5m。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外腳手架,縱向必須設剪刀撐,剪刀撐寬度以5—7根立桿為宜,與水平面夾角應為450-600,高度在20m以下的設正反斜支撐或連墻桿。

d) 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6m。拉接所用材料的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號鉛絲的強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e) 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距墻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飛跳板。腳手板下層設水平網。操作面外側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和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2m。

f) 結構用里、外腳手架,使用時荷載不得超過2646n/m2。裝修用里、外腳手架,

使用時荷載不得超過1960 n/m2。

g) 在結構施工時,腳手架要始終高于建筑物1.5m。架子頂端的高度:平屋頂必

須超過女兒墻1m。坡屋頂必須超過檐口1.5m,并從最上層腳手板到頂端間,加綁兩道護身欄并立掛安全網,安全網下口必須封綁牢固。

h) 落地式腳手架必須搭設供施工人員上下的通道,其要求如下:

——運料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6(高:長),人行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

——通道的立桿、橫桿的間距與腳手架相適應,基礎按腳手架要求處理,立面設剪刀撐。

——小橫桿間距:運料道不得超過1.5m。

——腳手板應滿鋪,可采取對接和搭接。對頭搭設腳手板應雙排木板,端搭過小橫桿150mm—200mm。腳手板上釘防滑條,防滑條的厚度20mm—30mm,間距不大于300mm。

——“之”字通道拐彎處設平臺,平臺及通道兩側必須綁兩道護身欄桿,并立掛安全網。

i) 在作業(yè)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接緊固件和連墻點。確因操作要求需臨時拆除時,必須經項目部專業(yè)施工員和安全員同意,采取相應彌補措施,并在作業(yè)完成完畢后,離開時予以恢復。

j) 腳手架拆除需項目部組織編制腳手架拆除方案(措施),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k) 腳手架拆除,應先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和雜物,設置警戒范圍并設專人監(jiān)護。腳手架的拆除應按規(guī)定的拆除程序進行,接點應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桿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過程中,凡已松開連接的桿配件應及時運走,避免誤扶和誤靠已松部件、桿件,拆除作業(yè)中有需加固的部位,應加固再拆除,防止架體倒塌。拆下的零部件、桿件,應按規(guī)格分批運到地面,嚴禁拋擲,并按規(guī)格、品種碼放整齊。作業(yè)人員應相互呼應,動作協調,中間不換人,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做詳細交底,禁止單人進行拆除較重桿件等危險作業(yè)。

5.2.2 高處作業(yè)防護

a) 無外腳手架或采用單排外腳手和工具式腳手架時,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層四周必須支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筑支6m寬雙層網),網底距下方物體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層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層建筑每隔四層還應固定3m 寬的水平安全網,水平安全網的接口處必須連接嚴密,與建筑物之間的縫隙不大于100mm ,并且外邊沿明顯高于內邊沿。無法支搭水平安全網的,必須逐層設立網全封閉。水平安全網須待高處作業(yè)完成后方可拆除。

b) 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m–6m ,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m 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0mm 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

c) 臨近施工區(qū)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高處作業(yè),嚴禁投擲物料,確保人和物的安全。

5.2.3 施工中如需設置吊籃架子、井字架等應按照《吊籃架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技術規(guī)定》以及現行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

第5篇 某某工程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基本要求:

1)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編寫施工方案,必須進行設計計算,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要經過總工程師審批。

2)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前必須有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要有文字記錄。

3)腳手架施工的人員資質、機具和材料要經過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對照有關規(guī)定和施工方案進行認定,不符合的不允許使用。

4)腳手架的搭設、拆除過程應有專職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

5)腳手架搭設完成,使用前必須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進行試驗和驗收。

6)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執(zhí)行。

(2)材料、構配件質量要求:

1)腳手架桿材質:

①鋼筋材持一般應使用q235鋼材(在有可靠數據情況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質,但必須審批手續(xù)齊全),外徑48mm、壁厚不小于3.0mm的焊接鋼管,小橫桿長度2.1-2.3m為宜,立桿、大橫桿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銹蝕、變形超過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也可選用新型優(yōu)質鋼管材。

②腳手架塔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質混搭。

2)腳手板:

木腳手板應選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樺木、楊木等)無腐朽、劈裂板。

3)懸挑式腳手架的懸挑架和吊籃腳手架的吊籃平臺,可選用型鋼制作,其節(jié)點必須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允許使用鋼管扣件連接方法組裝。

4)所有的安全裝置必須有產品鑒定證書、制造廠的生產許可證和質量證明書,在現場還應進行檢驗和試驗。

(3)主要構造和施工要求: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橫距、步距、允許搭設高度、連墻件的布置、桿件及腳手板搭接等構造要求,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2)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①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可素土夯實找平,上面鋪5cm厚木板,長度為2m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大于3m時平行于墻面放置。

②塔設高度超過5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50c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木支墊。

3)腳手架的外側應按規(guī)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桿的里面。密目網必須用合乎要求的系繩將網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huán)扣間隔)系牢在腳手桿上。

4)施工層外側要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擋腳板。

5)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否則應采取臨時穩(wěn)定措施,直到一層連墻桿搭設完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剪刀撐、橫向斜撐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各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撐在墊塊或墊板上。

6)拆除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拆除,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②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③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墻件。

④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7)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詳圖指導施工。

8)腳手板:

①鋪設腳手板時,首先檢查腳手架切實掛牢后才可進行。腳手板必須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腳手板。板必須長出支點20cm以上。

②腳手板要鋪滿鋪嚴,沿長度方向搭接后與腳手架綁扎牢固。

③禁止出現探頭板。

第6篇 施工腳手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腳手架的搭設、驗收、使用、維護和拆除等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安全,減少財產損失,特制訂本規(guī)定。

二、使用范圍

本規(guī)定使用于***單位所有腳手架的設計、材料控制、搭設、驗收、使用、維護和拆除等管理工作。

三、編制依據

本規(guī)定根據《國家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guī)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鋼管腳手架扣件》、《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guī)范》等國家、行業(yè)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工程局《安全生產、環(huán)境管理制度》,結合工程施工實際情況進行制訂。本規(guī)定與國家、行業(yè)規(guī)程、規(guī)范矛盾處或未明確的部分,以國家、行業(yè)現行規(guī)程、規(guī)范為準。

四、腳手架的設計規(guī)定

1、施工腳手架搭設前,首先須明確腳手架的使用部位、范圍、使用時間、功能要求、承重荷載、現場地形、地質條件,按規(guī)定劃分腳手架的類別。

2、凡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高腳手架)、所有承重腳手架,在搭設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范進行嚴格的計算、設計、提出設計報告、設計報告應包含結構計算書、腳手架施工圖、詳細的作業(yè)指導書及相應的文字說明(搭設技術要求、注意事項及上列第1條中的相關內容等),經評審后實施。

3、在原始地形、開挖邊坡上使用的腳手架,須實測腳手架使用范圍的地形平面圖及縱橫剖面圖,作為腳手架設計的基礎資料。

4、腳手架設計報告經審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必須變更時,須重作設計并重新經審查后方可實施。

5、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低腳手架),可以不進行專項設計,但須按相關規(guī)定提出標準的施工圖及作業(yè)指導書、技術要求及注意事項等,作為腳手架搭設的通用指導文件。

6、腳手架設計時,須保證:

(1)作業(yè)平臺須滿鋪腳手板,有腳手板固定措施;

(2)作業(yè)平臺、上下通道處有安全護欄或安全防護網;

(3)有人員上、下的通道(鋼梯或爬梯),且固定牢靠;

(4)有可靠的錨固措施;

(5)用于邊坡錨噴作業(yè)的腳手架必須是雙排腳手架;

(6)有安全用電、消防措施。

五、腳手架材料使用規(guī)定

1、施工腳手架可采用鋼管扣件連接、門式架、承插鋼管、其他型鋼搭設,不得使用竹子、圓木等其他材料作為支撐體系搭設腳手架。

2、腳手架所使用的鋼管、扣件、門式架及型鋼、安全網等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并附有出廠檢驗合格證。

3、腳手架所用材料購買到工地后,須經質量檢驗部門檢查、驗收,簽署檢驗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4、重復使用的腳手架材料(鋼管、扣件、門式架及型鋼、腳手板、安全網等),第一次使用后,必須進行嚴格檢查、清理、修復,保證重復使用的材料質量,二次使用的材料,須經質量檢查部門檢查、驗收,簽署檢驗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嚴禁使用;舊扣件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6、木腳手板考慮到無出廠合格證,規(guī)定應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寬度20~30cm。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

7、竹編腳手架考慮到無出廠合格證,規(guī)定應使用厚度不小于5cm,寬度不小于30cm,中間應用9根直徑8mm的螺栓將竹片連接在一起。凡腐朽、霉變、固定、竹夾板的螺栓少于規(guī)定數量或已損壞的不得使用。

六、腳手架搭設作業(yè)規(guī)定

1、應按審核、批準的腳手架設計報告,向腳手架搭設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及安全培訓、教育,并作好交底記錄。未接受技術交底的作業(yè)人員,不得進行該項目腳手架的搭設工作。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yè)指導書及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

2、腳手架搭設的主要人員(架子工)應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6)培訓、考試合格,由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予架子工合格證的專業(yè)架子工擔任。

3、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病癥的人員,不得從事腳手架搭設工作。

4、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按相關規(guī)定戴好安全帽、系牢安全帶、不準穿塑料底和帶釘子的硬底鞋上架作業(yè)。

5、腳手架搭設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精力要集中,安全帶要隨時固定在已搭建好的鋼管上(不得固定在探頭桿上),不得麻痹大意,預防墜落。

6、腳手架搭設現場,應設安全人員警戒,嚴禁人員和車輛從其下方通過,以免物體墜落傷及人員和車輛。

7、搭設腳手架,應盡量避開夜間工作。如須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其搭設高度不應超過15m。

8、在高處搭設腳手架時,嚴禁使用拋擲方法傳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應放在隨身的工具袋內。

9、從事30m以上的腳手架搭設,應與地面 設聯系信號或通訊裝置,并應有專人負責指揮。

10、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霧和雷雨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11、施工人員未經技術人員同意,不得任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或拆除部分桿件。

12、對于邊坡腳手架,在腳手架搭設前,須對邊坡上的危石進行清理,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開始搭設。

13、嚴禁將不同規(guī)格的鋼管混合使用,嚴禁在鋼管上打孔。

14、鋼管立桿、大橫桿的接頭應錯開,搭接長度不小于50mm,接頭使用扣件不少與兩個,立桿連接必須使用十字連接件。

15、邊坡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及時作好底腳固定措施,底腳固定宜采用鋼管與邊坡錨桿焊接連接,連接應隨腳手架的升高而升高,嚴禁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才來做與邊坡錨桿的連接工作。鋼管與邊坡錨桿的連接宜水平連接,當不能水平連接時,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不應采用上斜連接。連接點應有足夠的搭接長度,并焊接牢固。

16、腳手架的支撐桿,在有車輛或搬運器材通過的地方要設置圍欄并掛警示標志牌、帶,以免受到通行車輛或搬運器材的碰撞。

17、腳手架搭設時必須離輸電線路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嚴禁在搭好的腳手架上無絕緣設施而直接架設施工用電線路,防止發(fā)生漏電事故。

18、在高處作業(yè)平臺上的腳手板必須滿鋪(要用10#或12#鉛絲固定在腳手架鋼管上),周圍(臨空面)應設1m高的防護欄桿和設20cm高的擋腳板或掛安全網,防止作業(yè)過程中人員和工具墜落。

19、腳手架須有良好的接地性,減小接地電阻在規(guī)范許可的安全范圍內,避免雷擊或漏電造成處電事故。

七、腳手架檢查、驗收規(guī)定

1、施工腳手架驗收嚴格實行“三級”檢查、驗收制。

(1)高度小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低腳手架)由生產部自行組織驗收,實行作業(yè)班組初檢、生產部門二檢;質量部、安全部聯合終檢。

(2)高度大于等于15m的非承重腳手架(高腳手架)、所有承重腳手架及特殊部位的腳手架,由作業(yè)班組組織初檢,生產部門二檢,技術部、質量部和安全部、監(jiān)理聯合終檢。

2、腳手架驗收時應填寫“施工腳手架安全檢查、驗收和使用許可簽證表”。

3、腳手架經驗收合格后,應掛“此排架驗收合格,可以使用”牌(牌上必須注明允許載重量)和安全警示牌后,投入使用。

4、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加強搭設質量檢查,尤其是高度較大的腳手架、大型的承重腳手架或特殊腳手架,生產部門應分階段組織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搭設上升,以確保腳手架的搭設質量。

八、腳手架使用和維護規(guī)定

1、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作業(yè)班組在每班作前對腳手架、腳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護設施等進行檢查,生產部門須定期(每周至少1次)對腳手架、腳手板、人行通道、梯子和防護設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位,應及時修理、加固,不得遷就使用。

2、對重點部位、特殊項目的腳手架,安全監(jiān)察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問題,督促生產部門及時進行處理,確保腳手架使用安全。

3、腳手架不得超過設計功能進行使用。腳手架上的施工荷載不得大于設計要求,不得超員、不得超載,不得將橫板支架、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防止外力振動影響腳手架的穩(wěn)定;嚴禁在腳手架上懸掛起重設備。

4、靠近爆破地點的腳手架;作業(yè)班組每次爆破后應對腳手架進行全面檢查,作好檢查記錄。對被飛石損壞的桿件和扣件要及時進行更換。

5、作業(yè)班組應加強對腳手架材料的防盜管理工作,避免腳手架鋼管、扣件被盜,并加強日常檢查、巡視,發(fā)現被盜鋼管、扣件,及時報告并修復腳手架。

九、腳手架拆除規(guī)定

1、15m以上及附著在巖壁上的懸空腳手架拆除時,由技術部門事先制訂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經審查批準、交底后,進行拆除工作。

2、腳手架拆除前,必須將架子上的管路、線路、材料、設備等拆除并搬運到地面。

3、腳手架拆除時應統一指揮,自上而下進行,嚴禁上下層同時拆除或自下而上進行或將整個腳手架推倒的方法進行拆除。

4、腳手架與邊坡錨桿的連接處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接處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橫桿。如高差大于兩橫桿,應增設與邊坡錨桿的連接,進行加固后,再逐層拆除。

5、拆下的材料,禁止往下拋擲,應用繩索捆牢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點。

6、拆除腳手架的區(qū)域內,須設專人警戒,無關人員、車輛禁止逗留和通過。

十、記錄控制

各部門(班組)在進行腳手架交底檢查過程中,應做好如下方面的記錄:

1、技術措施或作業(yè)指導書、操作規(guī)程等基礎資料

2、交底記錄

3、驗收記錄

4、安全檢查記錄

十一、附則

1、未盡事宜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或工程局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7篇 建筑型鋼懸挑式腳手架安全技術管理施工要點

1、型鋼腳手架的標準化和工具化

型鋼懸挑外腳手架應由有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施工隊伍負責施工,但因各專業(yè)隊伍的管理水平、技術素質不一,現場項目管理水平的差異,各工程的懸挑外架的搭設的質量仍存在較大差異,型鋼梁的長度、安全構造設置各不盡相同。

對于本市的型鋼懸挑外架工程的規(guī)定,其最大允許搭設高度為24m,架體的構造一般為縱距1.5m,橫距1.05m,步距1.8m,內立桿離墻0.35m,因此整個架體的計算荷載為定數。本市規(guī)定型鋼懸挑梁的須采工16#鋼,外挑長度與固定端長度比為1:1.5,因此型鋼梁的長度也可為定數。根據以上的架體構造要求,這有利于懸挑外架的懸挑梁設置標準化、工具化,因此施工單位宜對型鋼懸挑外架的相關構造進行標準化和工具化的設計,含詳細的節(jié)點構造設計圖,編制工藝標準。質量安全協會可統一出版標準圖集,以供參考使用。

2、特殊部位的技術處理方法和注意事項

對于型鋼懸挑外架的特殊部位,如架體立面轉角處;架體與塔吊、外用電梯、卸料平臺等設備需要斷開或開口處;其它特殊部位。應有加強措施。

2.1架體立面轉角處懸挑梁的設置

施工現場的型鋼懸挑外架在立面的轉角處的處理方法一般采用輻射式布置型鋼梁,這在小截面的角柱情況尚可行,但通常高層建筑的框架柱截面較大,采用輻射式布置型鋼梁,一般會遇到1-3根的型鋼懸挑梁布置在框架柱內,這使行柱筋偏位,柱內的型鋼梁處的砼不密實,影響框架柱的質量,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隱患。且采用輻射方式布置型鋼梁的方法,使得外架轉角處的立桿間距布置不一,個別內立桿未能落在型鋼梁上,成為虛腳現象。因在轉角處采用輻射梁布置,使得懸挑梁的長度較長,在無塔吊配合情況下,拆除型鋼梁相當不便,或只能將型鋼梁割短后再拆除。因此建議在外架的轉角處的型鋼挑梁改用型鋼三角挑架。

此種型式的挑架可重使用,可大大節(jié)約周轉材料,而承載裝置做到了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多次周轉使用,從而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2.2、寬大的陽臺部位的懸挑架布置方案

一般陽臺的檐口梁的截面較小,在采用懸挑式的型鋼布置情況下,根據懸挑梁的受力特點(如下圖),在檐口梁處的承受壓力較大。按24m高的懸挑架來計算,一般在檐口梁處承受一根懸挑

梁的壓力為fb=29kn。是外立桿的總荷載的2.5倍。

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在陽臺處不允許型鋼懸挑梁直接傳力給陽臺等懸挑板,若考慮懸挑梁傳力至陽臺處的框架邊梁,則型鋼懸挑梁的布置長度則需要較長,這給搭設、拆除的操作帶來較大的不便。在該處的處理方法可采用筒支梁布置方式,即型鋼梁一端擱置在邊框梁上,另一端采用鋼絲繩上拉至再上一層的陽臺處的邊框梁,如下圖布置。

2.3、梯間段的型鋼布置

型鋼懸挑梁布置時遇梯間地段時,可采取陽臺處的懸挑梁的上拉鋼絲繩方法(類似上圖所示),或采用內置橫壓梁方法,橫壓梁擱置在梯間的兩側框架梁上,采用預埋件固定(在磚混結構中不得磚砌體壓重壓梁)。如下圖所示。因壓梁布置在樓梯間處,因此需做好安全警示,鋪設好人員上下踏步,以保證人員上下的安全。

3、懸挑梁的預埋筋的做法

采用型鋼懸挑梁的方式,型鋼梁與建筑物連接必須可靠,聯結方法可采用預埋筋和預埋u型螺栓,當采用螺栓聯結時,應不少于兩道的預埋u型螺栓與壓板采用雙螺母固定,螺桿露出螺母應不少于3扣。連接強度應經計算確定。

目前現場一般采用預埋筋的做法,根據計算采用預埋φ16圓鋼即可滿足要求,懸挑梁應設置兩道預埋筋,末端預埋筋為受力筋,距建筑外沿處的預埋筋為定位筋。懸挑梁的末端受力為受拉,因此受力筋應采用未經冷拉處理的ⅰ級圓鋼。預埋筋采用兩段埋設,以便安裝型鋼梁,型鋼挑梁安裝定位后,兩根預埋筋進行單面搭接焊,焊長為10d。

對預埋筋的受力驗算一般都能滿足要求,但對于樓板厚度較小的應驗算預埋筋與結構樓板之間的承載力驗算。在預埋筋外的樓板應加強梏配筋措施,宜增配2φ12筋,長度2m。當預埋錨筋處的樓板面無負筋時,應增設φ6@200×200鋼筋網片2m見方,且應與周邊的樓板負筋連接在一起。如下圖所示。

4、安全保險設置

建筑懸挑外架屬危險性較大工程,型鋼懸挑外架的受力關鍵點在于固定懸挑梁的錨筋,一般受力錨筋僅為一道,一旦破壞將影響整個外架的安全使用。因此建議采取有關規(guī)定應采取雙保險措施,即在每根懸挑梁的末端設置一根φ12上拉的鋼絲繩,拉于懸挑梁的上一層的邊框梁上。即使懸挑梁的預埋筋破壞時,鋼絲繩亦能承受型鋼梁為筒支梁受力狀態(tài)下的外架荷載。上拉鋼絲繩的繩扣不應少于3個,受力繩應位于卡扣座處,繩扣間距為150-200,末端鋼絲繩長度不得少于200mm。

5、懸挑架的結構體系

型鋼懸挑外架的結構體系應為一種,不得多得多種受力體系混合使用,如型鋼懸挑梁式的懸挑體系和上拉鋼絲繩式的簡支梁受力體系混合使用,因鋼絲繩有受力狀態(tài)下延伸率較大,而型鋼懸挑式鋼梁擾度變形較小。兩種體系的變形量相差較大,則造成整體受力體系的不均勻,可能造成局部的破壞。不利于架體的安全。

6、專項方案的完整性

懸挑外架的方案編中常有遺漏項目,編制內容不全面,如缺安全應急預案、轉料平臺的設計;

7、安全技術交底

型鋼懸挑外架的現場搭設情況與專項方案設計出入較大,成了“說一套、做一套”;專項方案中有標準節(jié)點的設計,但缺少特殊性部位的設計;方案有總體外架的構造做法,但無型鋼懸挑梁和預埋件的具體平面布置。因此在現場操作中,基本為作業(yè)人員現場臨場發(fā)揮,預埋件的平面位置布置較隨意,精度較差,從而造成外架搭設的不規(guī)范,存在安全隱患也就較多。

因此懸挑外架的專項方案應詳細,對整體外架的型鋼梁及預埋件的平面布置應具體,并有設計圖?,F場管理人員應在外架搭設前對作業(yè)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在預埋件埋設期間,重點檢查預埋件的平面位置、構造設置是否安全可靠。

型鋼懸挑外架經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對各使用班組應進行交底,明確懸挑架的懸挑架的使用范圍、荷載限值。如禁止在架體上推車;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利用架體吊運物料;物料平臺與架體相連接;任意拆除架體結構件或連墻件;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利用架體支頂模板;其它影響架體安全的作業(yè)。

第8篇 碗扣式腳手架管理與維護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貴州卓越建設(機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項工程名稱
交底部門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腳手架施工和使用應設專人負責,并設安全監(jiān)督監(jiān)督員.以確保腳手槊的措設和使用。

(2)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料.大模板不得直接頓放在胂手架上。

(3)混凝土輸送管、布料桿及塔架拉結纜風繩不得固定在腳手架上.

(4)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對腳手架進行檢查,嚴蔡亂堆亂放,虛及時精理各層堆積的雜物.

(5)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擅自拆除架體結構桿件,如需拆除,必須報請技術主管同意,確定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6)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

(7)腳手架應與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應接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木規(guī)范》(jgj46—2005)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作業(yè)中.如遇到6緩及以上大風、雨雪、大露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工作。

第9篇 懸挑式腳手架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jié)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wěn)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wěn)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wěn)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 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jié)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jié)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fā)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guī)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wěn),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yè)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guī)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yè)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guī)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guī)定作業(yè)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yè)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yè)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yè)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第10篇 腳手架作業(yè)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長慶油田分公司水電廠(以下簡稱水電廠)所轄生產生活區(qū)域等施工作業(yè)中的有關腳手架作業(yè)的安全管理,防止腳手架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fā)生,依據《長慶油田分公司腳手架作業(yè)安全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標準等,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腳手架是一種臨時搭設的、可供人員在其上施工、承載建筑、設備和物料的平臺。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水電廠所屬各單位(包括廠監(jiān)管的多元經濟單位)及承攬水電廠施工任務承包商的任何金屬(木)腳手架作業(yè)活動,包括搭建、拆卸、移動、提升、改建和使用腳手架作業(yè)。

第二章 腳手架作業(yè)管理要求

第四條 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作業(yè)許可制度,應辦理作業(yè)許可手續(xù)(應有許可票見附件),并詳細說明作業(yè)范圍、確定危害和評估風險、制定相應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五條 由各業(yè)務主管部門或基層單位負責人組織生產及施工單位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識別腳手架作業(yè)對生產區(qū)域的具體影響,進行工作安全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第六條 由施工單位編寫腳手架作業(yè)方案和應急預案,按照等級劃分逐級辦理作業(yè)許可票,批準后方可進入生產區(qū)域進行腳手架作業(yè)。

第七條 施工單位應具有腳手架作業(yè)相關資質;腳手架作業(yè)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具有相應資質;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等不適宜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允許進行腳手架作業(yè)。

第八條 凡是沒有辦理作業(yè)許可手續(xù)、沒有落實作業(yè)安全措施、未設現場作業(yè)監(jiān)護人以及腳手架作業(yè)方案有重大變動且未經批準的,一律禁止作業(yè)。作業(yè)期間,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十條 腳手架作業(yè)前,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hse控制措施,并組織作業(yè)方案與hse控制措施的專門培訓,使作業(yè)相關人員充分理解和熟知腳手架搭設作業(yè)技術要求、存在危害。hse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相關附圖,如作業(yè)環(huán)境示意圖、平面布置示意圖等;

2、風險評估結果(如工作前安全分析);

3、安全工作方案:腳手架作業(yè)安全方案,應具體描述腳手架作業(yè)中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周圍工藝設備和容器、工藝管線、電力線、危險區(qū)域等的安全,如何消除相互的影響。必要時應提供示意圖;

4、個人防護裝備;

5、其他相關資料。

工作前安全分析時應考慮但不限于:

--高處作業(yè);

--現場存在的電力線或工藝設備和容器;

--危險區(qū)域劃分;

--作業(yè)環(huán)境;

--鄰近工作人員的相互影響;

--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區(qū)域挖掘作業(yè)的影響;

--氣候的影響。

第十一條? 腳手架管理實行綠色和紅色標識:

綠色表示腳手架已經過檢查且符合設計要求,可以使用;

紅色表示腳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設或待拆除,除搭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第三章? 腳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動、改裝

第十二條? 腳手架的搭設、拆除、移動、改裝等作業(yè)應在作業(yè)技術負責人現場指導下進行。

第十三條? 作業(yè)中,作業(yè)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工具袋等裝備。

第十四條 腳手架應正確設置、使用防墜落裝置,每一作業(yè)層的架體應設置完整可靠的臺面、防護欄桿和擋腳板。使用特殊防護設施時應在作業(yè)負責人指導下進行。

第十五條 腳手板除了用作鋪設腳手架外不可它用。

第十六條 腳手架的支撐腳應可靠、牢固,能夠承載許用最大載荷。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第十七條 當腳手架的高度超過其最小基礎尺寸的4倍時,應在其頂部采取防傾覆的措施。

第十八條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當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應進行檢查,并采取臨時性加固措施。

第十九條 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措施等執(zhí)行jgj46標準。

第二十條 遇有六級及以上強風、濃霧、大雪及雷雨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腳手架搭設作業(yè),正在使用的腳手架應以紅色掛牌替換綠色掛牌。雨雪過后,應把架面上的積雪、積水清除掉,避免發(fā)生滑跌。大風過后,應對腳手架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

第二十一條 腳手架作業(yè)過程中禁止高空拋物、禁止上下同時拆卸。桿件尚未牢固時,禁止中途停止作業(yè),禁止攜帶物品上下腳手架,所有物品應使用繩索或其他傳送設施傳遞。

第四章 腳手架的檢查

第二十二條? 腳手架搭設期間遇有下列情況時,作業(yè)負責人應根據腳手架檢查清單逐項檢查確認,并根據結果設置警示牌:

--分段搭設的腳手架,在每段搭設完成后;

--每搭設完10~13m高度后;

--腳手架搭設完成后。

腳手架檢查清單參見附錄a,腳手架警示牌參見附錄b。

第二十三條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有下列情況時,作業(yè)負責人應檢查腳手架,并根據檢查結果設置警示牌:

--遇有大雨、大雪、大風(六級及以上)、寒冷地區(qū)解凍后;

--每一班次作業(yè)開始之前;

--作業(yè)平臺上施加載荷前;

--腳手架改動后;

--每隔7~10天。

第二十四條 檢查發(fā)現腳手架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重新設置綠色警示牌。檢查依據包括《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6-2008。

第五章 隔離與防護

第二十五條 在腳手架作業(yè)前和作業(yè)過程中應根據需求設置安全通道和隔離區(qū),隔離區(qū)應設置警戒標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

第二十六條 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腳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動部件,如扣件、活動鋼管、鋼筋、工器具等。

第二十七條 超出避雷裝置保護范圍的大型腳手架應按相關標準設置避雷裝置。

第六章 腳手架的使用

第二十八條? 腳手架的使用

1、腳手架的使用者都要接受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作業(yè)規(guī)程、作業(yè)危害、安全防護措施等。

2、腳手架的使用者要按照工作前安全分析,主動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3、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使用者應通過安全爬梯(斜道)上下腳手架。腳手架橫桿不可用作爬梯,按照爬梯設計的除外。

5、腳手架上的載荷不允許超過其容許的最大工作載荷。

6、腳手架無扶手、腰桿和完整的踏板時,腳手架的使用者需使用防墜落保護措施。

7、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

8、在腳手架上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同時執(zhí)行水電廠動火相關規(guī)定。

9、腳手板材料應為木板或竹架板,腳手板放置在腳手架上后,兩頭應用直徑不低于5mm的鐵絲捆綁,防止負重后翻板。

第七章 腳手架材料

第二十九條 腳手架材料包括鋼管、門架、扣件和腳手板等,質量要符合國家腳手架技術規(guī)范要求。廠業(yè)務主管部門或總包單位應在施工作業(yè)單位入場前對其腳手架材料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對腳手架廠商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驗。重復使用的腳手架鋼管、門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狀尺寸、性能應滿足腳手架技術規(guī)范要求,嚴禁使用裂縫、變形、滑絲和銹蝕的腳手架材料。腳手板材料應符合作業(yè)方案中對承載力的要求,嚴禁使用腐朽的腳手板。

第三十條 在入庫前和使用前應對腳手架材料和部件進行檢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應及時修復或銷毀,在銷毀前應附上標簽避免誤用。

第三十一條 應妥善保管腳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無腐蝕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損壞,使用期間應定期檢查。

第三十二條 腳手架部件的檢查結果應附在腳手架的相關資料中。

第八章 腳手架作業(yè)許可票管理

第三十三條 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三級審批管理。凡在本細則規(guī)定范圍內的腳手架作業(yè)前,須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作業(yè)區(qū)域所屬基層單位辦理許可票,經業(yè)務主管部門或基層單位主管領導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審查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勘察,合格后按照等級劃分簽發(fā)腳手架作業(yè)許可票。

對搭設高度5米及以下的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一級審批。要求施工單位報施工作業(yè)所在區(qū)域的基層單位審批簽發(fā)。

對于搭設高度5米至15米的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二級審批。要求施工單位在基層單位審批后,報廠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批簽發(fā)。

對于搭設高度15米及以上的腳手架作業(yè),實行三級審批。要求施工單位在基層單位和業(yè)務部門審批完后,報廠主管領導審批簽發(fā)。

第三十四條 腳手架作業(yè)結束后,申請人和許可人(或其授權人)在現場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關閉腳手架作業(yè)許可。

第九章 安全職責

第三十五條? 廠主管部門職責

根據廠業(yè)務部門職能職責,由各業(yè)務部門負責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的腳手架許可手續(xù)審批和日常管理檢查工作。主要負責合理安排施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業(yè)務、管安全”的要求;及時組織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環(huán)保措施;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督促問題整改和考核。

第三十六條? 質量安全環(huán)??坡氊?/p>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督促對業(yè)務主管部門、施工單位落實作業(yè)許可制度和現場安全環(huán)保措施;督促業(yè)務主管部門、施工單位和屬地管理單位落實各自安全環(huán)保責任及安全措施;并對作業(yè)許可制度、腳手架作業(yè)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施工作業(yè)審查及許可人職責:

1、向施工單位提供現場相關信息和特殊要求;

2、核實安全措施,提供挖掘作業(yè)安全的必要條件;

3、批準或取消挖掘作業(yè)許可票;

4、對挖掘作業(yè)現場安全管理負責。

第三十八條? 基層單位職責:

1、負責向施工單位提供安全作業(yè)的現場條件;

2、負責向施工單位明確施工現場的危險點源和危險狀況;

3、負責配合施工單位制定腳手架作業(yè)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4、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落實作業(yè)許可,負責現場監(jiān)護;

5、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維護好各種安全、消防防護設施設備和器材,工藝設備、設施。

第三十九條? 施工單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油田公司相關規(guī)定;

2、負責制定切實可靠的作業(yè)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經批準后嚴格組織施工;

3、在施工作業(yè)前組織安全教育,使施工作業(yè)人員熟悉掌握和執(zhí)行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要求、規(guī)定;

4、自覺維護生產單位的安全、消防、防護設施設備和器材;

5、負責對施工作業(yè)隊伍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施工作業(yè)前、施工中發(fā)現隱患、險情及問題,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置。如發(fā)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搶險,并立即報告生產單位。

第四十條? 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職責

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是指施工單位腳手架搭建現場負責人,其安全責任如下:

1、對腳手架現場作業(yè)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負責對腳手架作業(yè)的現場指導;

3、負責腳手架搭建期間的安全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設置綠色或紅色警示牌;

4、負責辦理作業(yè)許可票,督促作業(yè)人等履行安全職責,落實作業(yè)許可票、作業(yè)方案和預案中各自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檢查,確認落實后方準作業(yè);

5、作業(yè)前,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與作業(yè)的人員進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的技術交底;

6、作業(yè)過程中,負責人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有批評教育、制止或處罰權,發(fā)現不能保證施工安全時有權停止施工,險情排除后方可重新作業(yè)。

第四十一條? 現場監(jiān)管人員安全職責

1、現場監(jiān)管人由基層單位或監(jiān)理公司指派,對作業(yè)安全負直接監(jiān)護責任;

2、現場監(jiān)管人應具有較強的責任心,有生產實踐經驗,并經過嚴格的培訓;

3、現場監(jiān)管人必須全面了解作業(yè)區(qū)域環(huán)境狀況,熟悉工藝設備運行狀況,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備消防知識,能熟練使用救護器具及消防器材;

4、現場監(jiān)管人在接到作業(yè)許可票后,應逐項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確認后方準作業(yè),當發(fā)現作業(yè)部位與作業(yè)許可票不相符合,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有權制止作業(yè);

5、現場監(jiān)管人應熟悉應急預案,并能指揮處理異常情況;

6、作業(yè)過程中,現場監(jiān)管人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監(jiān)護人必須對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作業(yè)人員的行為嚴格監(jiān)督,發(fā)現有違反作業(yè)許可票、作業(yè)方案的行為,應先停止其作業(yè),監(jiān)督其整改后,方準許繼續(xù)作業(yè);

7、現場監(jiān)管人作業(yè)過程中不得離開現場,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存在后,在作業(yè)許可票上簽字,并對作業(yè)過程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況進行記錄注明后方可撤離。

第四十二條? 施工單位作業(yè)人員職責:

1、作業(yè)人是施工具體操作者,對作業(yè)負直接責任,必須遵守生產單位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安全措施;

2、腳手架作業(yè)人必須經過培訓,具備相應的資質,持證上崗;

3、作業(yè)人必須熟悉并掌握應急預案;

4、作業(yè)人在作業(yè)前,必須核準作業(yè)方案,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接到作業(yè)指令后,必須在作業(yè)(技術)負責人、監(jiān)護人均在場情況下,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人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不能保證作業(yè)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yè),經負責人、監(jiān)護人確認隱患整改完畢后方能繼續(xù)作業(yè);

6、作業(yè)人應按規(guī)定擺放作業(yè)設備和工具,正確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由規(guī)劃計劃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基建工程腳手架安全管理要點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華能長興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基建工程施工過程落地式扣件腳手架與毛竹腳手架的搭建、使用和拆除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參加電廠基建工程的建設、監(jiān)理、施工等各參建單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和現場作業(yè)人員。

本標準未完全包含懸挑式、吊籃式(手動與電動)、附著式、工具式、門式、碗扣式腳手架的搭建、使用與拆除管理。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1583-1995? 鋼管腳手架扣件

gb50005-2003? 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

jgj 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 128-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164-2008? 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jgj46-2000?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華能集團公司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熱力和機械部分

術語與定義

腳手架

為建筑施工而搭設的上料、堆料與施工作業(yè)用的任何固定、懸吊或活動的臨時臺架及其用于承載工人和物料或進入此種臺架的臨時結構架。

單排腳手架(單排架)

只有一排立桿,橫向水平桿的一端擱置在墻體上的腳手架。

雙排腳手架(雙排架)

由內外兩排立桿和水平桿等構成的腳手架。

結構腳手架

用于砌筑和結構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裝修腳手架

用于裝修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敞開式腳手架

僅設有作業(yè)層欄桿和擋腳板,無其它遮擋設施的腳手架。

局部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小于30%的腳手架。

半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占30%~70%的腳手架。

全封閉腳手架

沿腳手架外側全長和全高封閉的腳手架。

模板支架

用于支撐模板的、采用腳手架材料搭設的架子。

開口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非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封圈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外腳手架

設置在房屋或建筑物外圍的施工腳手架。

扣件

采用螺栓緊固的扣接連接件。

直角扣件

用于垂直交叉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旋轉扣件

用于平行或斜交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對接扣件

用于桿件對接連接的扣件。

防滑扣件

根據抗滑要求增設的非連接用途扣件。

底座

設于立桿底部的墊座。

固定底座

不能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可調底座

能夠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墊板

設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桿件

腳手架中橫向設置或垂直于水平面的豎向桿件。

立桿

腳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豎向桿件。

外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離開墻體一側的立桿,或單排架立桿。

內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貼近墻體一側的立桿。

角桿

位于腳手架轉角處的立桿。

雙管立桿

兩根并列緊靠的立桿。

主立桿

雙管立桿中直接承受頂部荷載的立桿。

副立桿

雙管立桿中分擔主立桿荷載的立桿。

水平桿

腳手架中的水平桿件。

縱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水平桿。

橫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水平桿。

掃地桿

貼近地面,連接立桿根部的水平桿。

縱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掃地桿。

橫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掃地桿。

連墻件

連接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構件。

剛性連墻件

采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組成的連墻件。

柔性連墻件

采用鋼筋作拉筋構成的連墻件。

連墻件間距

腳手架相鄰連墻件之間的距離。

連墻件豎距

上下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連墻件橫距

左右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斜撐

橫向斜撐

與雙排腳手架內、外立桿或水平桿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桿。

剪刀撐

在腳手架外側面成對設置的交叉斜桿。

拋撐

與腳手架外側面斜交的桿件。

距離

腳手架高度

自立桿底座下皮至架頂欄桿上皮之間的垂直距離。

腳手架長度

腳手架縱向兩端立桿外皮間的水平距離。

腳手架寬度

雙排腳手架橫向兩側立桿外皮之間的水平距離,單排腳手架為外立桿外皮至墻面的距離。

立桿步距(步)

上下水平桿軸線間的距離。

立桿間距

腳手架相鄰立桿之間的軸線距離。

立桿縱距(跨)

腳手架立桿的縱向間距。

立桿橫距

腳手架立桿的橫向間距,單排腳手架為外立桿軸線至墻面的距離。

主節(jié)點

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三桿緊靠的扣接點。

作業(yè)層

上人作業(yè)的腳手架鋪板層。

職責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的職責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應具有腳手架作業(yè)相關資質。

從事腳手架的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體檢。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經醫(yī)生鑒定患有不適應高空作業(yè)的病癥人員嚴禁參加腳手架搭設施工作業(yè)。凡發(fā)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yè)。

腳手架作業(yè)單位應提供文件,證實腳手架作業(yè)人員已經過培訓和考核,具有相應資質。

腳手架施工單位應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工藝等,根據國家、行業(yè)有關腳手架安全要求,參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等的規(guī)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有效實施。

搭設高度超過25m且不足50m的高層外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搭設作業(yè)單位在搭設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須經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審批簽名。專項施工方案除應繪制架體與構筑物拉結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未得到批準以前,不允許開工。

施工單位的職責

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大型、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的編制,經內部審核后報監(jiān)理審核批準,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須報電廠批準。

負責組織有資質的隊伍和人員進行施工。

負責組織對現場的風險分析,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進行現場有效監(jiān)護。

負責組織現場施工并確保施工過程安全。

監(jiān)理單位的職責

負責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大型、特殊腳手架施工方案進行審核。

負責對施工單位搭設大型、特殊腳手架時進行現場監(jiān)督監(jiān)護。

電廠的職責

應掌握基建工程的特點,了解本工程需搭設腳手架的類型和數量,掌握需搭設的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情況。

派專人或督促監(jiān)理單位在施工單位搭設大型、特殊腳手架時應進行現場監(jiān)督監(jiān)護。

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使用中各級作業(yè)人員職責

腳手架搭設(或拆除)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應熟悉作業(yè)區(qū)域的環(huán)境和了解周邊情況。

作業(yè)前,應向工作班人員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各項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

根據腳手架搭建申請委托單的載荷要求,負責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規(guī)范有效組織、搭建(或拆除)腳手架。

凡在樓面或其它建筑物上搭設腳手架時,均應驗算承重部位的結構強度。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設在未經驗算的構筑物上。嚴禁在各種管道、閥門、電纜架、儀表箱、開關箱及欄桿上搭設、固定腳手架。

腳手架應裝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員上下。上下腳手架應使用斜道或梯子,不得借助腳手立桿、欄桿或構筑物等攀爬。

腳手架內側與墻面間隙不宜超過15cm,嚴禁利用墻面自攻螺絲作為固定腳手架的支撐、拉結點。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可搭設拋撐。

負責并組織腳手架搭建后的自檢;負責配合相關技術人員(相關技術人員是指具備建筑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等中等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工程師)對四跨六步以下、作業(yè)層為一層的(或橫距立桿根數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腳手架的驗收與掛牌。

負責大型、特殊腳手架搭建后信息反饋的義務并參與相關部門組織的驗收和掛牌。

定期組織使用過程中的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巡檢,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的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腳手架搭建(或拆除)工作負責人是所轄工作范圍一切工作的監(jiān)護人。

腳手架使用工作負責人的職責

一般腳手架的搭建,應由負責或使用該腳手架的工作負責人提出腳手架搭建申請要求并辦妥相應委托手續(xù)。大型腳手架、特殊腳手架的搭設申請委托,必須具有經有效審核、批準的該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或方案)方可進行。

腳手架搭建(或拆除)作業(yè)前,應針對作業(yè)內容、周邊環(huán)境進行作業(yè)危害分析,識別危險點,制定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并負責向腳手架搭建負責人交待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腳手架搭建、使用、拆除作業(yè)涉及到臨時用電、登高、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yè)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負責涉及臨時用電、受限空間、分部試轉(或調試)等腳手架搭建、拆除作業(yè)區(qū)域的監(jiān)護。

參與腳手架驗收。負責落地式四跨六步以下、作業(yè)面為一層的(或橫距立桿根數5根以下、高度在25m 以下)一般腳手架搭設安全性確認、驗收簽字。

負責并組織工作班人員做好日常上腳手架作業(yè)前的檢查、安全性確認(簽字)。

腳手架使用工作負責人是所轄工作范圍一切工作的監(jiān)護人。

腳手架搭設作業(yè)人員職責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上架進行腳手架搭設作業(yè)。

在作業(yè)前應了解作業(yè)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和腳手架搭設中的安全措施。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腳手架材質控制要求

腳手架搭設可采用木桿、竹竿或金屬管。腳手板可采用鋼、木、竹材料制作。腳手架的各種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進行檢查與驗收。腳手架的各種材料的檢查與驗收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鋼腳手架構配件

鋼管

腳手架鋼管應采用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 12793)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 3092)中規(guī)定的3號普通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 700)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

腳手架鋼管的尺寸應按表5.1.1.2采用。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宜采用φ48×3.5鋼管。

表5.1.1.2腳手架鋼管尺寸(mm)

截面尺寸最大長度
外徑φ,d壁厚t橫向水平桿其它桿
48

51

3.5

3.0

22006500

鋼管的尺寸和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舊鋼管的尺寸、表面質量和外形應分別符合本標準5.1.1.2、7.1.1、7.1.2的規(guī)定。

鋼管上嚴禁打孔。

對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縫的鋼管嚴禁使用。

嚴禁不同外徑的鋼管混合使用。

扣件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規(guī)定后方可使用。

腳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fā)生破壞。

對有裂縫、變形扣件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毛竹

用于搭設腳手架主要受力桿件應選用三年以上的毛竹或楠竹,竹桿應挺直,質地應堅韌。毛竹材質的直觀鑒別見附錄a。

嚴禁使用彎曲不直、青嫩、枯脆、黑斑、腐爛、白麻、蟲蛀及裂紋連通兩節(jié)以上的竹桿。

毛竹腳手架的立桿、斜桿、頂撐、大橫桿有效部分的直徑小頭應不小于75mm;小橫桿的小頭應不小于90mm;格柵、欄桿的小頭應不小于60mm。

木桿件

木腳手架采用的木材或樹種的強度等級應按《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的有關規(guī)定選用,并按其特點分別使用。

針葉樹種木材適用的強度等級

強度等級組別適? 用? 樹? 種
tcl7a柏木? 長葉松? 濕地松? 粗皮落葉松
b東北落葉松? 歐洲赤松? 歐洲落葉松
tcl5a鐵杉?? 油杉? 太平洋海岸黃柏? 花旗松一落葉松? 西部鐵杉南方松
b魚鱗云杉? 西南云杉? 南亞松
tcl3a油松? 新疆落葉松? 云南松? 馬尾松? 扭葉松? 北美落葉松海岸松
b紅皮云杉? 麗江云杉? 樟子松? 紅松? 西加云杉? 俄羅斯紅松歐洲云杉? 北美山地云杉? 北美短葉松
tc11a西北云杉? 新疆云杉? 北美黃松? 云杉-松-冷杉? 鐵-冷杉東部鐵杉? 杉木
b冷杉? 速生杉木? 速生馬尾松? 新西蘭輻射松

闊葉樹種木材適用的強度等級

強度等級適??? 用??? 樹? 種
tb20青岡 門格里斯木? 卡普木? 沉水稍克隆? 綠心木? 紫心木? 攣葉豆? 塔特布木
tbl7櫟木? 達荷瑪木? 薩佩萊木? 苦油樹? 毛羅藤黃
tbl5錐栗(栲木)? 樺木? 黃梅蘭蒂? 梅薩瓦木? 水曲柳? 紅勞羅木
tbl3深紅梅蘭蒂? 淺紅梅蘭蒂? 白梅蘭蒂? 巴西紅厚殼木
tbll大葉椴? 小葉椴

木腳手架的立桿、斜撐、剪刀撐、拋撐應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其材質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規(guī)定的承重結構原木ⅲa材質等級的質量標準。

縱向水平桿及連墻件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橫向水平桿應選用剝皮杉木或落葉松。其材質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5-2003)中規(guī)定的承重結構原木ⅱa材質等級的質量標準。

木腳手架受力桿件的規(guī)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立桿的梢徑不應小于70mm,大頭直徑不應大于180mm,長度不宜小于6m。

縱向水平桿所采用的杉桿梢徑不應小于80mm,紅松、落葉松梢徑不應小于70mm,長度不宜小于6m。

橫向水平桿的梢徑不得小于80mm,長度宜為2.1~2.3m。

木、竹腳手架連接用的綁扎材料應選用8號鍍鋅鐵絲或8號回火鋼絲。8號鍍鋅鐵絲單根抗拉強度值不應小于2800n,8號回火鋼絲單根抗拉強度值不應小于2700n。綁扎材料嚴禁有銹蝕或機械損傷、嚴禁重復使用。

腳手板

沖壓鋼腳手板的材質應符合《碳素結構鋼》(gb/t 700—2006)中q235—a級鋼的規(guī)定,其質量與尺寸要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沖壓鋼腳手板不得有裂紋、開焊與硬彎,并應有防滑措施。

竹腳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片并列(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片并列板應用直徑8~10mm螺栓,間距500~600mm穿過并列竹片擰緊而成,螺栓離端部200~250mm,厚度不小于50mm,螺栓必須擰緊。竹串片板的長度以2.2~2.3m、寬度以250~350mm為宜。當采用竹笆板時,宜橫向密編,縱片不得少于五道,周邊應用兩根竹片(竹片應一反一正)對面夾緊,并打眼穿鐵絲扎牢。

如用整竹拼制時,采用大頭直徑30mm,小頭直徑20mm~25mm,一順一倒相互排列,用14號鐵絲,間距150mm進行編扎,腳手板兩端及中間應對稱設置四邊雙面竹板條,用鐵絲綁扎牢固。

木腳手板應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質應符合《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05-2003中ⅱ級材質的規(guī)定。腳手板的寬度一般不應小于200mm,厚度不應小于50mm,兩端應各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鐵絲箍兩道。腐朽的腳手板不得使用。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

采用木、竹或鋼管搭設的腳手架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外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竹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要求。

腳手架搭設的地基與基礎要求

搭設落地式腳手架的地基與基礎必須根據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地基承載力與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外腳手架底座面標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外腳手架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放線定位。

底座安放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底座、墊板均應準確地放在定位線上。

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

腳手架的立桿、斜桿底端的基礎處理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較堅硬的土層,應將桿件底端埋入土中,立桿埋深不得小于500mm,斜桿埋深不得小于300mm,坑口直徑應大于桿件直徑100mm,坑底應夯實并墊以墊木,埋桿時應采用墊木卡緊,回填土應分層壓實并做成土墩且有排水措施。

松軟的土層應處理。在處理后的基礎上放置墊木,墊木寬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并加綁一道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距地表面應為200mm,其下綁扎橫向掃地桿。

巖石土層或混凝土地面,應在桿件底端加綁一道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距地表面應為200mm,其下綁扎橫向掃地桿。

每根立桿底部應設置底座或墊板。

腳手架基本載荷要求

各類腳手架的搭設應滿足以下基本載荷要求:

結構腳手架270公斤/平方米。

裝修腳手架200公斤/平方米。

腳手架搭設技術要求

各種材質腳手架的縱距、步距、橫距的間距不得大于表6.3.1的規(guī)定。

表6.3.1腳手架縱距、步距、橫距的間距m

腳手架類型縱距

(立桿)

步距

(大橫桿)

橫距

(小橫桿)

鋼管腳手架21.81.5
竹腳手架1.51
木腳手架1.51.2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表6.3.2的要求。

表6.3.2腳手架搭設基本要求

項目名稱結構腳手架裝飾腳手架
單排雙排單排雙排
大橫桿間距(步高或步距)不大于1.60m不大于1.80m
第一步架步高一般為1.60~1.80,且不大于2.00
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00m不大于1.50m
15~18m高度段內鋪板層和作業(yè)層的限制鋪板層不多于六層,作業(yè)層不超過兩層
不鋪板時,小橫桿的部分拆除每步保留,相間抽拆,上下兩步錯開,抽拆后的距離為:結構架不大于1.50;裝飾架不大于3.00
剪刀撐沿腳手架縱向兩端和轉角處起,每隔10m左右設一組,斜桿與地面夾角為45°~60°,并沿全高度布置

鋼腳手架高度在30米以下時,其立桿縱距不大于1.80m、30~40米不大于1.5m、41~50米不大于1.0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m。

毛竹腳手架高度在20米以下時,其立桿縱距不大于1.80m、20米~30米時不大于1.20m。

外腳手架的連墻件設置與拉結,必須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

外腳手架應分別設1.2米和0.6米高兩道護身欄和設18cm高檔腳板;上料口四角也應設安全護欄。護欄高度為1.2m。

剪刀撐與橫向斜撐搭設要求

雙排腳手架應設剪刀撐與橫向斜撐,單排腳手架應設剪刀撐。

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宜按表下表6.3.7.1.1的規(guī)定確定。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表6.3.7.1.1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

剪刀撐斜桿與地面的傾角α45°50°60°
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n765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宜采用搭接,搭接應符合本標準第6.3.8條的規(guī)定。

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

橫向斜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橫向斜撐應在同一節(jié)間,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xù)布置,斜撐的固定應符合本標準第6.3.8條的規(guī)定。

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宜每隔6跨設置一道。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閉型雙排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閉型腳手架,除拐角應設置橫向斜撐外,中間應每隔6跨設置一道。

高層鋼管外腳手架應安裝避雷裝置。腳手架接近帶電體時應做好防止觸電的措施。

腳手架最高點與高壓電線間的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必須符合下表要求:

與架空輸電線及其他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m

電壓kv<11~1035110220
安全

距離m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
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

在授電后待運、試運的升壓站、主變、啟動變或其他待運設備等區(qū)域處搭設腳手架時,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工作聯系單,在運行人員做好安措,掛好接地線、設置好安全圍欄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搭設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鋼腳手架水平桿、斜腹桿、立桿、斜撐、剪刀撐的對接、搭接要求

水平桿

水平桿接長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水平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縱向水平桿的接頭不宜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縱距的1/3;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等間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邊緣至搭接縱向水平桿桿端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

斜腹桿

斜腹桿宜采用通長桿件,當必須接長使用時,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也可采用搭接。

立桿

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和扣件固定。

斜撐、剪刀撐

斜撐、剪刀撐嚴禁使用對接扣件連接,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和扣件固定。

木、竹桿件搭接、綁扎點的鐵絲余梢應內彎,以不傷害人為度;其長度不應大于150mm,毛竹綁扎點以外的余梢不得大于300mm。木、竹腳手架的綁扎,可根據具體的綁扎方式(如纏繞法、平插法、斜插法等)、用途,選用對應抗拉強度的鍍鋅鐵絲,材料可采用8號~12號鍍鋅鐵絲。

腳手架防護欄桿搭設要求

腳手架防護欄桿應由上、中兩道橫桿及欄桿柱(腳手架立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中桿離地高度為0.5~0.6m。必要時,宜設置同等材質的擋腳桿(下桿)。

腳手架臨邊防護欄桿的搭設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毛竹搭設

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須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鐵絲綁扎,且無瀉滑。

木桿搭設

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稍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穩(wěn)固無動搖。

鋼管搭設

鋼管欄桿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外腳手架外側必須設置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擋腳板應安裝在外立桿的內側并與腳手板同步設置。

腳手架防護欄整體構造應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移動式腳手架

移動式腳手架只能在平穩(wěn)、堅固的地表上使用。

移動式腳手架立桿應保持垂直,上部適當向內收緊,作業(yè)面不得超出底腳。

移動式腳手架的高度要適宜移動。立桿底部和作業(yè)層立面應分別設置掃地桿、剪刀撐或斜撐,作業(yè)面應按規(guī)定滿鋪腳手板。

移動式腳手架作業(yè)層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移動式腳手架宜使用帶剎車的輪子,輪子與架體的接合應牢固可靠。

移動式操作平臺(包括原料平臺、工作平臺)應根據施工荷載實際情況經設計決定,且必須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80-1991)第5.1.1條之規(guī)定。

移動式腳手架工作時應與構筑物綁扎牢固,并將其滾動部分固定住。移動前,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圾等應清除干凈。移動時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腳手板的鋪設要求

作業(yè)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構筑物的間距120~150mm。

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等,應設置在三根橫向水平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承,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嚴防傾翻。此三種腳手板的鋪設可采用對接平鋪,亦可采用搭接鋪設。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必須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手板外伸長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0mm;腳手板搭接鋪設時,接頭必須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應大于20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腳手板不準在跨度間有接頭。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腳手板應鋪設平穩(wěn)兩頭并用鍍鋅鐵絲綁牢,不平處用木板墊平并釘牢,但不得用不穩(wěn)定物體(如磚塊或石塊)墊。

在架子上翻腳手板時,應由兩人從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下方應設監(jiān)護或安全網。

竹笆腳手板應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縱向水平桿方向鋪設,且采用對接平鋪,四個角應用直徑1.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

作業(yè)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應取150mm,其板長兩端均應與支承桿可靠地固定。

外腳手架斜道的搭設要求

斜道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斜道宜附著外腳手架或建筑物設置。

運料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拐彎處應設置平臺,其寬度不應小于斜道寬度。

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運料斜道兩側、平臺外圍和端部均應按規(guī)范設置連墻件;每兩步應加設水平斜桿;應按規(guī)范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和橫向斜撐。

斜道腳手板構造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腳手板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桿下增設縱向支托桿,縱向支托桿間距不應大于500mm。

腳手板順鋪時,接頭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頭應壓住上面的板頭,板頭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順。

人行斜道和運料斜道的腳手板上應每隔250~300mm設置一根防滑木條,木條厚度宜為20~30mm。

檢查與驗收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腳手架檢查和驗收制度,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腳手架必須通過檢查驗收合格和掛牌后才能使用,《腳手架驗收合格牌》(見附錄c);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搭設的腳手架進行驗收簽證檢查登記和抽檢工作,《華能長興電廠標段承包商腳手架驗收簽證專項檢查表》(見附錄b)。腳手架檢查與驗收還應符合、本標準第6章節(jié)相關要求及5.4、7.1.4的要求,落地式腳手架驗收記錄表(見附錄d)。

鋼腳手架構配件檢查與驗收

新鋼管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應有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的有關規(guī)定,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1.1條的規(guī)定。

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

鋼管外徑、壁厚、端面等的偏差,應分別符合jgj 130-2001的規(guī)定。

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

舊鋼管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當銹蝕深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不得使用。

鋼管彎曲變形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表8.1.5序號4的規(guī)定。

扣件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抽樣檢測。

新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墊圈)所采用的材料應符合《普通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gb700)中a3的規(guī)定;螺紋要符合《普通螺紋》(gb196)的規(guī)定;墊圈要符合《墊圈》(gb96)的規(guī)定。

新扣件不應有裂紋、氣孔,也不宜有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并將影響外觀質量的粘砂、澆冒口殘余、披縫、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凈。

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嚴密合形,保證與鋼管扣緊時接觸良好,扣件夾緊鋼管時,開口處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5mm。

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旋轉扣件的兩旋轉面間隙要小于1mm。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過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t形螺栓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新、舊扣件均應進過防銹處理。

大型、特殊的扣件式腳手架驗收還應符合以下抽樣數目及質量判定表準:

鋼管腳手架扣件抽樣檢查數目及質量判定標準

項次檢 查 項 目安裝扣件數(個)抽檢數量(個)允許不合格數(個)
1連接立桿與縱(橫)向水平桿或剪刀撐的扣件;接長立桿、縱向水平桿或剪刀撐的扣件。51~9050
91~15081
151~280101
281~500202
501~1200323
1201~3200505
2連接橫向水平桿與縱向水平桿的扣件(非主接點處)。51~9051
91~15082
151~280133
281~500205
501~1200327
1201~32005010

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沖壓鋼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新腳手板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報告,尺寸偏差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且不得有裂紋、開焊與硬彎。

鋼板厚度不要小于2mm,表面的銹跡斑點直徑不大于5mm,并沿其橫截面不能多于三處,有銹蝕脫層者一般不能使用,有裂紋、凹陷嚴重者也不能使用。若用型鋼、鋼筋組合焊接腳手板,焊條要符合國家現行《低碳鋼及低合金高強度焊條》的要求,且焊條的型號應與本體金屬強度相適應。

新、舊鋼腳手板的撓曲應控制在:≤ 4m板撓曲≤12㎜;> 4m板撓曲≤16㎜。

新、舊鋼腳手板均應涂防銹漆。

木腳手板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木腳手板的寬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應小于50mm;其質量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的規(guī)定;腐朽的腳手板不得使用。

竹笆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的材料應符合本標準第5.4.2條的規(guī)定。

毛竹材

竹材的檢查、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5.2款。

竹材宜采用白露后采伐的毛竹(或楠竹)。

檢驗方式:將竹材在距離根部約三四節(jié)處用鋸鋸斷或用刀砍斷觀察,其斷面上如呈有明顯斑點者或將竹材浸入水中后,竹內有液體分泌出來,而水中有很多泡沫產生者,就可推斷白露以前所采伐。反之,如果桿壁斷面上無斑點或浸水后無液體分泌及泡沫產生者,則可推斷為白露后采伐。(注:產于四川、湖南、湖北的毛竹稱為楠竹。)

原木

原木的檢查與驗收應符合本標準第5.3款。

木腳手架搭設高度就符合以下要求:

當選材、材質與構造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時,單排架不得超過20m,雙排架不得超過25m。因需超過25m時,需按《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第五章進行設計計算確定,但增加后的總高度不得超過30m。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電廠安質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按《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違章考核細則》和《華能長興電廠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第12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裝與拆除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架子工應持證上崗。

2 搭拆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 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本規(guī)范第8 章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應確認合格后使用。

4 鋼管上嚴禁打孔。

5 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架體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6 滿堂支撐架在使用過程中,應設有專人監(jiān)護施工,當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應迅速撤離作業(yè)面上人員。應在采取確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斷和處理。

7 滿堂支撐架頂部的實際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

8 當有六級強風及以上風、濃霧、雨或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9 夜間不宜進行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10 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本規(guī)范第8.2 節(jié)的規(guī)定進行。

11 腳手板應鋪設牢靠、嚴實,并應用安全網雙層兜底。施工層以下每隔10米應用安全網封閉。

12 單、雙排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沿架體外圍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宜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桿的內側,并應與架體綁扎牢固。

13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 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 連墻件。

14 當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開挖腳手架基礎下的設備基礎或管溝時,,必須對腳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15 滿堂腳手架與滿堂支撐架在安裝過程中,應采取防傾覆的臨時固定措施。

16 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7 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應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8 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 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9 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應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腳手架安全管理辦法(十二篇)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guī)范xx電廠鋼、木腳手架的安裝與拆初,確保登高作業(yè)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規(guī)范作業(yè)、管理和監(jiān)督人員驗收檢查,結合檢修、維護及施工作業(yè)的具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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