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學生實習管理辦法
系學生實習管理辦法
一、實習紀律
1、學生應自覺遵守校規(guī)校紀和實習單位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維護社會安定和實習教學秩序;
2、學生不得無故不參加實習,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實習者,由個人申請并報外語系批準。實習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須按實習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3、下列情況下,其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分:
(1)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實習的;
(2)實習時間未達到規(guī)定時間的三分之二的;
(3)雖參加實習,但不按時繳交實習報告的。
5、凡中途要求變更實習單位的學生,需在原實習單位填寫好《實習鑒定表》交回班主任,并向外語系提出變更實習單位的書面申請,經(jīng)系領導批準后重新領取《實習鑒定表》才能到新單位實習。
二、實習成績考核
1、學生必須在實習期滿后,在規(guī)定時間之前把《實習鑒定表》交回班主任處(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實習的學生應提交該段時間的學習總結),由班主任轉交給相關教師進行評分。
2、實習成績考核分為a優(yōu)、b良、d及格、e不及格。外語系或實習指導教師應根據(jù)學生在實習中的表現(xiàn)、實習報告及用人單位的實習鑒定,給予相應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