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工會財務管理辦法
技術學院工會財務管理辦法
為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和會費,使之在工會的各項活動中有效地發(fā)揮保障作用。依據《工會法》、《會計法》和有關財務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以及上級工會財務部門下發(fā)的有關政策,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院工會經費收入來源:
1、撥繳經費收入:學院行政根據《工會法》按全員工資總額的2%撥付的工會經費。
2、會費收入:會員依據工會章程按基本工資的0.5%繳納會費,由學院計財處統(tǒng)一從工資中代扣代交。
3、行政補助收入:工會可向學院申請必要的活動補充經費。
4、上級工會補助和接受社會團體及個人捐贈。
5、其他收入。
二、院工會經費使用的管理原則:
1、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相關政策法規(guī),認真執(zhí)行各項財務制度,遵紀守法。
2、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嚴格按財務法規(guī)操作,院工會經費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每筆開支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兩人以上簽字,最后由院工會主席審批報銷。部門工會所管經費由部門工會主席審批報銷。
3、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量人為出,收支平?”的原則。確保工會經費重點用于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培訓和各項文體等活動。
4、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工會各項開支均應按工作計劃安排納入預算,并按要求認真編報和執(zhí)行。如需預算外支出,由主席辦公會審定。
5、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在學院年度“雙代會”上作出工會財務工作書面報告,并認真聽取代表們對經費使用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向省教育工會和院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匯報工作,自覺接受省教育工會和院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jiān)督。
7、堅持為教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暫借、經費擔保和抵押。
8、堅持按章辦事原則。工會財務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工會法》、《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不合理開支予以堅決抵制。
三、院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l、上解經費:院行政按政策規(guī)定撥給院工會的經費,其中40%上解到省教育工會。
2、教職工活動費支出:用于教職工教育、文體、宣傳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支出。其中,院工會按每個部門工會一年l500元的基數(shù)和每個會員100元的標準計算,下?lián)芙o各部門工會開展集體活動。
3、維權支出:用于勞動關系協(xié)調、勞動保護、法律援助等其他維權支出,開展送溫暖工程、幫扶困難教職工等支出。
4、業(yè)務支出:用于加強自身建設、開展業(yè)務培訓、舉行會議、外事活動、專項業(yè)務以及其他業(yè)務的支出(辦公經費、差旅費等)。
5、資本性支出:用于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專用設備、交通工具、信息網絡的購置;大型修繕及其他資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