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村居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第一篇
經鎮(zhèn)黨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下達《鎮(zhèn)2023年度村(居)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項目
2023年度村(居)目標管理考核分7大項24小項進行,7大項分別是:黨務工作、農業(yè)及農村工作、社會事業(yè)工作、財政經管工作、“一票否決”工作、招商引資和交辦工作,24小項詳見附件。
二、考核辦法
2023年度村(居)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百分制,具體辦法如下:
1、采取平時督查與年終考核、單項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先由各線工作領導小組初評,分管領導報考核小組匯總,最后由黨委、政府集體審核。
2、考核結果與評先評獎掛鉤,與支部書記績效工資掛鉤,評選的先進單位將在全鎮(zhèn)經濟工作會上予以表彰。
3、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凡被否決的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不予評先評獎。
4、具體考核計分辦法和細則由考核部門根據全年工作目標要求制定。
第二篇
一、考核機構
鎮(zhèn)環(huán)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村(居)環(huán)境整治工作進行指導,聯(lián)合黨政辦、整治辦、農業(yè)站、城建站、水利站對各村(居)進行督查、考核評比。
二、考核標準
按《鎮(zhèn)2023年度農村環(huán)境整治工作考核細則》及分類考核制度執(zhí)行。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原則。
2.堅持統(tǒng)一標準、分類考評原則。
3.堅持暗檢與明檢相結合的原則。
(二)考核方式
1.農村環(huán)境整治工作考評一月開展1次,對全鎮(zhèn)24個村(居)進行排名。
2.考核考評由唐林、周常軍負責調度,隨機抽調考評人員,每次由一名班子成員牽頭,三名干部及每月排名后三名村(居)的支部書記參加檢查考評,由該班子成員對此次考評具體負責。
(三)具體辦法
1.暗檢。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暗檢,并以文字、照片的方式記錄每次暗檢情況。
2.明檢。每月組織一次明檢。
3.計分辦法:考核排名采取百分制記分,其中暗檢、明檢各占50%,每月將考評得分情況報黨政辦公會研究后,將排名情況通報全鎮(zhèn),并報縣農村環(huán)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考評細則
(一)工作氛圍
1.各村(居)每月召開支、村兩委會,研究環(huán)境整治工作1次以上,每周召開一次廣播會進行環(huán)境整治知識宣教,記2分,查記錄。
2.有月工作具體安排,記1分。
3.有一條固定、醒目高標準宣傳標語,有主干道分段責任牌,記2分,農戶有宣傳資料,記2分,每缺一戶扣0.2分。
4.村(居)有農戶衛(wèi)生創(chuàng)建評比公示欄,每季度公布評比結果記1分。
(二)環(huán)衛(wèi)設施
1.環(huán)衛(wèi)基礎設施的維護,記2分。
2.按要求配置農戶垃圾桶,村有清運工具記3分。
(三)工作機制
1.開展環(huán)境整治知識宣教,記10分,以召開會議、農戶知曉率、參與率為依據。
2.及時完成整治辦下令整改任務,記2分,任務完成不及時扣1分,未完成全扣。
3.村按標準配備專職保潔員,配套清運工具,落實保潔員待遇,記3分(查財務帳)。
4.村(居)建立“村規(guī)民約”,落實農戶“三包”制度,記2分。
(四)工作效果
1.規(guī)范垃圾分戶處理,房前屋后無零星垃圾、無亂堆亂放、無污水橫流,每發(fā)現一處扣1分。
2.田間地頭無農藥瓶(袋)、肥料袋等農業(yè)投入品廢棄物,每發(fā)現一處扣1分。
3.國、省、縣、鎮(zhèn)、村主干道兩側及河流、溝渠、堰塘內每發(fā)現一處亂堆、亂丟或漂浮垃圾扣2分。
4.墟場及村(居)公共區(qū)域每發(fā)現一處亂堆、亂放、亂丟垃圾扣2分。
5.垃圾未清運到縣垃圾填埋場的發(fā)現一次扣2分。
6.對省、市、縣督查、暗訪考核被通報批評的村(居),每次扣5分。
五、獎懲措施
(一)獎勵
1.對考核結果實行獎優(yōu)罰劣,實行按月排名獎懲和年終評先獎勵。
2.對每月排名前三名村(居),分別給予600元、500元、400元獎勵。
3.年終設立環(huán)境整治專項獎,分三等獎,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2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1000元,并在全鎮(zhèn)經濟工作會上通報表彰。
(二)懲罰
1.每月排名后三名的村(居),分別按600元、500元、400元進行處罰。
2.每月被縣檢查通報的村(居),納入當月排名考核。
3.每月排名末位的村(居),在縣政府門戶網上予以通報。
4.對省市督查、暗訪考核被通報批評的村(居),實行農村環(huán)境整治工作“一票否決”,并罰款2000元,通報全鎮(zhèn)。
5.對年終考核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分別按3000元、2000元、1000元進行處罰,對年終排名最后一名的村(居)實行農業(yè)農村工作“一票否決”,支部書記一年內不得評先評獎。
第三篇
一、考核項目
2023年度站辦所目標管理考核分6大項13小項進行,6大項分別是:本職工作、財務管理、政務公開、干部作風、招商引資、社會公認度,22小項詳見附件。
二、考核對象
鎮(zhèn)直站辦所、計生辦、城建站、農業(yè)站、林業(yè)站、水利站、文化環(huán)保站。
三、考核辦法
2023年度站辦所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百分制,具體辦法如下:
1、采取平時督查與年終考核、單項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鎮(zhèn)考核小組初評后,由黨政班子集體審核。
2、考核結果與評先評獎掛鉤,評選的先進單位將在全鎮(zhèn)經濟工作會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