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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積分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激發(fā)廣大員工以成果為導向,形成自覺、自律、自動、奮發(fā)向上的工作作風,開創(chuàng)工作新局面,同時成就員工夢想。切實建設公平、分享、提升、創(chuàng)新的企業(yè)發(fā)展環(huán)境,創(chuàng)造卓越成果,鑄就企業(yè)發(fā)展靈魂,特制定《積分管理制度》。
第二條 公司隊伍建設、運營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的獎懲,適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積分定義
第一條 積分是為員工在職期間的累計績效分,實行逐月逐年累加,員工離職后即歸零;積分是員工在職期間綜合貢獻業(yè)績的考核成果的分值體現,是主客觀因素導致的結果;
第二條 積分是評定先進、晉級、加薪、公司期權、股權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與員工的福利待遇和榮譽表彰掛鉤。
第三章 積分計算方法
第一條 員工的積分共有業(yè)績積分、績效考核積分、獎懲積分三部分組成;
第二條 已制定個人業(yè)績目標的,按照以下標準計算年終加權積分:績效目標分數權重:%;績效考核分數權重:%;
第三條 未制定個人業(yè)績目標的,按照以下標準計算年終加權積分:業(yè)績權重:0;績效考核分數權重:100%;
第四條 績效考核積分=個人所在崗位的考評得分,詳見第四條;
第五條 職務倍數:所有員工按職級設置幾何倍分,普通員工100%計算,主管級(含見習主管)按150%計算,經理級(含見習經理)按200%計算,總監(jiān)級按300%計算,副總經理按400%計算,總經理級按600%計算,副總裁按800%計算,總裁按1200%計算;
第六條 員工積分總分=σ(業(yè)績積分*權重+績效考核積分*權重+獎勵積分-懲罰扣分)*職務倍數
第四章 業(yè)績積分
業(yè)績積分=個人所在崗位完成阿米巴貢獻÷所在崗位的阿米巴任務;
第五章 績效考核積分
第一條 績效考核積分直接和每位干部職工的當月的工作表現情況掛鉤,具體考核指標根據公司管理需要而定;
第二條 考核周期根據具體崗位情況而定,原則上按10個月考核周期執(zhí)行,1-3月份為一個考核周期,若因崗位原因不宜做每月考核的,可按考核分數*考核跨度得出全年考核分;
第三條 員工考核得分根據權重按第三章計算方法計入員工積分。
【以下第六章與第七章內容可根據企業(yè)文化予以增減、修補】
第六章 獎勵積分細則
第一條 考勤加分
(一) 職能部門員工經公司領導批準周日加班、清明、五一、十一、元旦加班每天加班 分;
(二) 所有員工經公司領導批準春節(jié)加班每天加 分;
(三) 為配合公司活動需要、應對突發(fā)事件,服從領導安排積極利用下班以后休息時間做利于公司的工作一天加 分,例如接待應酬、采買、接送客人、接送貨品等;
(四) 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 公司在節(jié)假日期間安排的培訓會不應加分。
2. 干部和員工在加班期間消極怠工,遲到,早退則不予加分。
3. 在加班期間,從事和工作不相干的工作則不加分。
4. 加班期間違規(guī)、違紀則不予加分。
5. 加班弄虛作假,欺騙公司,一經查實,不予加分還按弄虛作假論處。
第二條 遵章守紀加分
1. 結合公司實際因地制宜,與時俱進,推陳出新提出關于崗位職責、考核辦法、激勵政策、工作流程、工作紀律規(guī)定等制度建設的合理化建議,被制度委員會審議確實行之有效的,對現行制度或政策每修改一條獎 分;每出臺一項新制度或政策獎 分。
2. 在公司組織的關于公司制度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成績90分以上)的員工獎勵 分;部門(部門所有員工考試成績在85分以上),部門經理獎 分。
3. 總監(jiān)、部門經理和主管嚴格管理,不僅自己以身垂范遵章守紀并且處理員工的違紀行為,每處理一人次獎勵 分。
4. 下級舉報非直接上級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查實后每人次獎 分;除此以外公司另對違規(guī)違紀者的處罰分數獎勵給舉報者。如被舉報者因此而被公司辭退則給舉報者加 分,如被舉報者因此而被判刑則獎勵舉報者 分;
第三條 經濟貢獻加分
1. 財務、采購、物流、成本管理控制,繳納稅收、規(guī)費政策爭取、項目資金的爭取為公司直接超額創(chuàng)造額外的經濟效益的,按創(chuàng)造效益總額進行獎勵。創(chuàng)造效益以1萬元為單位每萬元獎 分;非本職崗位的干部或員工的獎勵加倍。
2. 管理人員和員工在為公司節(jié)源開流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納,比如房租、水、電、氣的節(jié)約,物品采購、電信電話、移動通信、設施設備的使用、維修、更新,公車的保養(yǎng)使用等。即或是不可量化直接產生的經濟效益,一經采納,獎 分。
3. 非從事營銷工作的各級干部或員工積極利用自己的社會關系資源和渠道積極協(xié)調替公司拿回合同或訂單的,在同樣享受公司的獎勵政策的同時另按每萬元貢獻阿米巴另獎5分(四舍五入計算)。
4. 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優(yōu)化組織結構和崗位職責,為公司節(jié)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效益明顯的,不可量化的一次獎勵 分,可量化的按每一千元獎 分,累計計算。
5. 如有其他應獎經濟貢獻成果則酌情獎勵。
第四條 團隊建設加分
1. 干部職工為公司推薦人才,被推薦人被公司錄取工作時間滿一年以后的當月,被推薦人定級為普通員工的一次性獎 分,為主管的一次性獎 分,為經理級的一次性獎 分,為總監(jiān)級的一次性獎 分,為副總經理級的一次性獎 分,為總經理級的一次性獎 分,為副總裁級的獎勵 分,為總裁級的獎勵 分。
2. 干部或員工以外利用業(yè)余時間組織管轄權外相關業(yè)務的培訓,每次培訓會后應針對培訓者的培訓效果進行民意培訓效果測評,滿意率超過80%的對培訓者按參加人員總人數對培訓者每人加 分;滿意率低于60%,培訓者不計獎分。
3. 主管、經理、總監(jiān)級的干部其麾下員工或領導晉升,其直接上級按以下規(guī)定加分:員工晉升主管其直接上級加 分;主管晉升經理其直接上級加 分;經理晉升總監(jiān)其直接上級加 分;總監(jiān)晉升副總其直接上級加 分;副總晉升總經理其直接上級加 分;總經理晉升副總裁其直接上級加 分;副總裁晉升總裁級直接上級加 分。
4. 員工推薦培訓資源的,一經公司采用則獎 分。推薦免費培訓資源一經公司采用獎 分。
5. 干部或員工為公司提供學習材料的,一經公司采納,每篇獎 分。
6. 干部和員工獨立為培訓考試出試卷的,每次考試加50 分,試卷雷同的不重復加分。撰寫和本部門本職工作相關的會議紀要、通告、分析報告、請示、合同以及部門和公司工作總結和領導發(fā)言材料每篇加 分,積極響應公司號召撰寫各類材料和文稿一經采用原則上獎勵 分/篇;
第五條 能力水平加分
1. 在公司內部組織各種比賽中獲得表彰的,獎 分;參加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組織的各種比賽中獲得表彰的,獎 分;
2. 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突發(fā)性工作,屬于非職責范圍內的獎 分,重大事情另議重獎。
3. 有很強的專業(yè)信息情報收集和分析能力,為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提供科學合理的信息情報并被公司采納的獎 分。
4. 遇見或者幫助公司防范經濟風險和法律風險的,獎 分,做出重大貢獻另行重獎;
5. 在公司在職期間拿到了國內外專業(yè)技術職稱各級證書一次性獎勵 分,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和公司的工作有關聯的一次性獎50分。高升專一次性獎 10分,專升本一次性獎 50分,本升碩一次性獎 分。
第六條 工作業(yè)績獎勵加分
一、獎勵等級:嘉獎、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四類
(一)嘉獎: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全公司,每次記 分。
1. 對顧客服務熱情,服務品質高,被客戶書面表揚的;
2. 本月有好評的,創(chuàng)造出優(yōu)異成績者;
3. 團隊合作意識強,幫助其他部門完成工作,得到其他部門的稱許;
4. 拾金不昧,價值10000元以內的;
5. 其他各單位主要領導認為足以獎勵的
(二)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每次積 分。
1. 檢舉揭發(fā)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和損失者;
2. 維護公司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3. 在公司的重大活動過程中(如大型營銷活動中)表現突出者;
4. 獲年度優(yōu)秀員工。
(三)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一次,每次積 分。
1. 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2. 創(chuàng)建特殊功跡,在社會上產生良好影響的。
(四)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每次記 分
1. 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表現更為突出者;
2. 因見義勇為或其它原因受到外部機構或個人電話、電郵、書面、錦旗表揚;
3. 對擴大公司榮譽、塑造企業(yè)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4. 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第七章 懲罰扣分
第一條 考勤扣分
1. 遲到早退扣 分(遲到早退時間超過一小時扣 分,超過兩小時按事假計算);
2. 病假不扣分(病假不能事前請假的必須在休假當天征得部門經理批準,超過三天病假的不能提供醫(yī)院就醫(yī)證明或未經批準的視為曠工);
3. 曠工每天扣 分;
4. 會議和單位組織的要求必須參加的活動,遲到的每次扣 分,未經批準不參加的扣 分,早退的扣 分;
5. 上班時間未經批準外出干私事的一次扣 分;
6. 單位要求參加的社會公益活動不參加的每次扣 分,經批準不參加的扣 分;
7. 領導要求參加的加班不參加的扣 分,經批準不參加的扣 分;
8. 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從下發(fā)文件開始每延遲一天到新崗位報到上班扣 分,同時按曠工論處,連續(xù)三天不報到,公司有權給予當即辭退并扣罰當月全部薪水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二條 違反工作紀律和管理規(guī)定的處罰
(一) 行政處罰
1. 未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私自接受供貨商或業(yè)務單位宴請和禮物的,經過公司主要領導批準接受宴請但收受禮物和紅包不及時(超過五個工作日)上交的,其責任人扣 分同時并扣 分;如果責任人當年發(fā)生第二次則予以辭退。
2. 上班時間脫崗或睡覺,脫崗的一次扣 分,睡覺的扣 分;當班領導知情不報加倍處罰,不知情的則按同標準扣分。
3. 值守夜班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巡邏工作,不得空崗、睡崗、不得私自帶入無關人員進入辦公區(qū)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及時處理,違紀者扣 分/次。
4. 不得攜帶違禁物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及寵物進入辦公場所,未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或沒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得攜帶公物離開公司,違紀者扣 分/次,相關負責人 分/次。
5. 對外的所有公文和資料必須經過辦公室收發(fā)和傳遞,辦公室應做好登記和催辦工作以及原件的保管工作。如果非辦公室工作人員接受公文和資料沒有在當天第一時間交辦公室,每次扣 分;每延誤一天扣 分;如有特殊原因耽誤并且耽誤的理由成立則扣 分。
6. 未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嚴禁任何人將公章、公文、資料、證照帶出辦公場地,經主要領導批準帶出辦理公務的,當天用后不管時間再晚或者第二天是否還需要用都必須交還公司原部門妥善保管,違紀者扣 分;如造成公章、公文、資料、證照遺失,當事人及責任上級領導扣 分到 分。
7. 違反財經制度扣 分到 分。借公款辦事的,必須每周做一次結算同時向上級領導做一個書面報告,違反此規(guī)定的扣 分;事情辦完兩日內非主要領導批準必須到財務銷賬,每延遲一天扣 分;財務部門責任人每周不僅要敦促借款人及時銷賬還必須將借款情況向主要領導報告,如有違反扣責任人 分,其所有上級領導扣 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財務部門相關人員和領導,借款人上級領導共同承擔。
8. 在公文、資料處理、傳遞過程中必須按公司的規(guī)定和領導的指示精神辦理。如果延誤一天扣當事人 分,即或是有特殊原因也應該扣 分。
9. 男員工染發(fā)(除黑色),或留奇異發(fā)型,扣 分。
10. 未按要求著工裝上班,扣 分(未要求著工裝的部門不考核)。
11. 工作時間在辦公室、作業(yè)區(qū)內哼小調、吹口哨、大聲喧嘩,影響正常工作,扣 分/次。
12. 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工作時間上網看與工作無關信息、看書、看報、看雜志、看小說、玩手機、聊qq、打游戲,扣 分/次;如果部門經理和主管知情不報和不處罰,則扣經理 分,主管 分。
13. 未按工作服務流程操作,扣 分/次。
14. 工作時間聚眾打牌、玩麻將者扣 分。
15. 工作時間酗酒者扣 分;
16. 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未給公司造成損失和負面影響者扣 分。
17. 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扣 分,并負賠償責任。
18. 工作態(tài)度粗暴,使用辱罵性的語言傷及客戶或員工者,扣 分/次。
19. 員工打架斗毆,扣 分/次,情節(jié)嚴重者,當即辭退。
20. 不服從管理、態(tài)度蠻橫、胡攪蠻纏,頂撞上級扣 分/次;情節(jié)嚴重者,當即辭退。
21. 如果在工作區(qū)吸煙周圍同事有意見則應在吸煙區(qū)吸煙,在工作區(qū)吸煙或酒后上班,影響工作(公司安排應酬除外)扣 分/次。
22. 違反會議紀律,影響會議、培訓或分享課程正常秩序的,扣 分/次。
23. 在會場中大聲喧嘩、交頭接耳、聊天、打盹、睡覺、玩手機,扣 分/次;
24. 會議時打鬧、看報紙、書籍、吃零食、亂扔雜物,扣 分/次;
25. 會議時起哄、舉止不文明,扣 分/次;
26. 會議時手機鈴聲響,扣 分/次;
27. 不愛護會場設施、環(huán)境衛(wèi)生,扣 分/次;
28. 不尊重授課人、不聽從授課人指揮,扣 分/次;
29. 未按時上交學習、討論心得、報告,扣 分/次。
30. 下班后,座位沒有收拾干凈的扣 分,沒有關自己電腦等電源的扣 分。
31. 浪費公司水電資源的,特別是最后一人離開后工作場所不關門窗、水電的扣 分,如果無法查清當事人,則由部門經理和主管承當責任,各扣 分;給公司造成失竊和水災、火災重大損失的,另行研究處理。
32. 偽造病假單證明或提供虛假病歷者扣 分。
33. 虛報業(yè)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扣 分。
34.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者扣 分。
35. 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扣 分。
36. 私自將客人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歸己有,價值在200元以上者扣 分。
37. 應獎未獎勵當事人的,如在以后時間里申訴成功,對當事人按應獎分數的2倍獎勵積分。
38. 上級考核下屬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系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行為,一經發(fā)現,扣相關人員 分/次。
39. 對積分的獎分方面弄虛作假、虛構事實的,沒批準的按 分扣分;已經通過獎勵的按已獎勵積分的十倍進行處罰,第二次次做假,當年的績效不合格論處,b分扣10000分直至直接開除。為做假者做偽證的員工和干部按當事人已獎分數的5倍扣分,第二次作偽證,當年的績效不合格論處,b分扣1000分直至開除。制度委員會審查不嚴的,委員按已獎勵積分扣分。
第三條 工作績效不佳行為的處罰
1. 對上級領導的決定、指示或會議精神相關當事人應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匯報溝通,以利于各項工作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沒記住的每項扣 分,領會錯誤的扣 分,未執(zhí)行的扣 分,執(zhí)行不到位的扣 分,執(zhí)行效果很差的扣 分;對于上述工作的執(zhí)行,下級必須最遲每兩天給上級以各種方式進行簡要匯報,沒有報告的每天扣一分。
2. 未按要求不認真填寫各類表、簿、卡、冊出現錯誤的,扣 分。
3. 起草上報合同不及時,每延誤一天扣 分,沒按公司合同管理規(guī)定辦理的扣 分;合同每被主要領導修改兩處扣一分,合同被主要領導打回扣 分。
4. 對于上級明確有完成任務時間要求,但到期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每項扣 分。延遲一天完成工作任務的扣 分,以此類推。應累加計算。
5. 對于上級明確有完成任務時間要求的工作,在完成工作期間,應加強有效溝通,必須每兩天報告工作的進展情況,不及時傳達工作信息和有效溝通的扣 分一次,以此類推,累計計算。
6. 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元以內經濟損失者扣 分。
7. 不認真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推卸責任,刁難顧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顧客不滿或投訴,產生惡劣影響者。泄露公司秘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jié)較輕者扣 分。
8. 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扣 分。
9. 沒有積極維護好客戶,造成客戶流失的,流失每一名客戶扣 分。
10. 針對外部單位的公文,發(fā)回函,工程簽認單、合同、經濟資料、工作資料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必須按照公司對于處理此類事務的相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和回饋信息,延誤一天扣 分。
11. 沒有認真按上級領導要求及時書寫自己或本部門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總結、會議紀要、通告、分析報告、請示以及相關材料的每延誤上交一天扣5分;對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扣 分。
12. 不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和指揮,拒絕和消極配合他人工作的,導致工作延誤和沒完成,前者扣 分,后者扣 分。
13. 無故不參加會議、培訓、學習或集體活動的;
14. 負責為公司采購材料的員工,其負責采購的物品種類出現差錯,每錯一種扣 分;每延誤一天到貨扣 分(其相關領導同過,按同樣標準處罰),沒有進行三家以上比選的扣 分;每月監(jiān)督部門調查確認其采買貨品價格高過其他商家二次以上,另議嚴厲處罰。檢查出問題的人員應予以超過 分以上獎勵;
15. 對于本細則沒有包含的內容,如果因員工主觀因素和工作態(tài)度導致工作失誤且造成惡劣影響的,由制度委員會或主要領導批準扣 分。
第四條 對公司團隊建設工作不合格的處罰
1. 員工降職,其直接上級主要領導扣 分,副職扣 分/級/人/次。
2. 當事人推薦入職的員工,在簽訂聘用合同一年內辭職的扣除原獎勵的分數;如果該員工被公司辭退則扣推薦人 分。
3. 歪曲事實惡意在背后詆毀公司領導和同事的,扣 分。
4. 道聽途說傳播公司和公司領導的小道消息的扣 分,制造謠言的扣 分,傳播謠言的扣 分。
5. 公司組織的各類學習后的考試,得分在80分以下的每次扣 分。
6. 主管麾下的員工辭職的,每人次扣主管 分,直接責任經理扣 分;主管辭職的,每人次直接責任經理扣 分,直接總監(jiān)扣 分;經理辭職的,每人次直接上級總監(jiān)扣 分,直接副總扣 分;
7. 下級員工被上級越級建議辭退并且制度委員會批準的,其直接上級罰 分;
第五條 對工作能力、水平不合格的處罰
1. 公司每個季度針對各級領導組織的民意測評,滿意度低于80%的扣 分,滿意度低于60%的扣 分。
2. 對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在限時內無法完成或完成的情況無法讓上級領導滿意,對責任當事人扣 分。
3. 工作交流、溝通不力,導致同仁工作延誤或出差錯,罰 分。
4. 在會場上在、工作現場上研究討論工作時,一問三不知,所轄的數據不清楚、不積極發(fā)言的或發(fā)言不知所云、言不對題的 ,發(fā)言的價值乏善可陳的扣 分。
5. 事前不請示不匯報不溝通,導致工作延誤的罰 分;
6. 其它情況酌情扣分。
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并不給予經濟補償,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 年度內受到嚴重警告處罰累計達到3次或記過累計達到2次的;
2. 連續(xù)曠工達到5個工作日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的;
3. 利用公司資源干私活者,扣50分/次;情節(jié)嚴重的,當即辭退。同時公司有權向當事人索賠。未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利用工作資源和權力,照顧親朋好友經營的扣500分,情節(jié)嚴重的直接開除,如果其行為損害了公司的利益和聲譽公司對當事人有索賠的權力。
4. 利用工作之便,用公司的資源和權力內外勾結,收受回扣、紅包以及取得不正當利益,一經查實,不論金額多少一律開除,損害公司利益和聲譽的,公司有權索賠。
5. 編造課目弄虛作假虛開發(fā)票或低價高開發(fā)票侵吞公款的按貪污論處,一經查實則直接開除,觸犯刑法的必須移交司法機關從嚴懲處。
6.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7. 玩忽職守,擅作主張,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定給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00元的:
8. 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jié)嚴重者。
9. 工作不負責,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10.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污盜竊行為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1. 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金額超過10000元的(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 利用工作之便和業(yè)務關系請客、送禮、行賄、受賄為個人謀取好處金額超過10000元的(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 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14. 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15. 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16. 虛報個人申訴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者。
17. 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表言論或進行與本公司無關的業(yè)務活動者給公司的聲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18. 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處者違反職業(yè)道德,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9. 擅自涂改各種工作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20. 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zhí)行上級指令者。
21. 為謀私利,利用公職權力或其他公司工作,從事第二職業(yè)者。 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2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金額超過10000元的;違抗命令,擅離職守,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者。
23. 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在公司內串聯、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24. 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5. 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的。
第八章 積分使用
第一條 帶薪旅游機會:
1. 銷售明星、服務標兵、優(yōu)秀干部享受國內著名景區(qū)旅游帶薪旅游一次(限5天);因公未能參加者,可領取現金3000元;
1) 銷售部門按普通員工:年內內部積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 的員工,被評為銷售明星;管理干部:年內內部積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的經理,被評為優(yōu)秀干部;
2) 非銷售部門:普通員工:年內內部積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的員工,被評為服務標兵;管理干部:年內內部積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的經理,被評為優(yōu)秀干部;
2. 帶薪國內游機會:逢滿5000、15000、25000、35000等以5000結尾的積分,可享受國內著名景區(qū)帶薪旅游一次(限5天)限5000元,憑實際旅游票報銷;
3. 帶薪海外游機會:逢滿以萬為單位的積分如10000、**0等積分,可享受國外著名景區(qū)帶薪旅游一次(限7天)限10000元,憑實際旅游票報銷;
第二條 年終獎機會:公司每年提取年度凈利潤的10%用于年終獎,獎勵給完成銷售部門完成銷售任務和非銷售部門達成績效考核的員工。員工年終獎=(公司當年預算發(fā)放獎金總額÷公司享受年終獎資格員工年度積分總和)×個人年度總積分。
第三條 參與分紅機會:員工累計積分達到1萬分以上者,在職期間,公司按其累計積分以1分當10元給予干股分紅,公司分紅按其截至年底的累計持有積分予以分紅,此后年份以此類推。【此處應考慮干股的設置問題】
第四條 享受退休金機會:員工累計積分達到3萬分且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五年以上者,除繼續(xù)享受在職期間的積分分紅外,公司按其累計積分以1分當10元給予轉換成退休金,該退休金可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全部退還給員工;若員工達到保險條款中的重大疾病或死亡,或員工直系親屬重大疾病,可以憑相關證明提前領取;【此處應考慮公司無李承擔時應如何處置】
第五條 成為股東機會:員工累計積分達到5萬分且在公司連續(xù)工作十年以上者,除繼續(xù)享受積分分紅外,公司按其累計積分以1分當10元給予轉換成實股,成為正式股東。【此處應考慮公司與原股東、凈資產不足時應如何處置的問題】
第六條
第七條 特別條款:
1. 享受退休金員工正常離職時三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沖突的業(yè)務,否則,公司將取消其退休金資格;員工非正常退職時不予以享受退休金計劃;
2. 成為正式股東的,在公司任職副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以上不論任何形式離開公司,三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沖突的業(yè)務,否則,公司將其在公司的期股包括已注冊股份作為罰沒抵充公司損失;
3. 員工只能享受第四條與第五條中的其中一條,不可兼得;
第九章 積分管理
第一條 積分實施權限、權限分設置及使用方法
1. 集團公司的監(jiān)事會是積分制管理辦法的最后解釋機構和最后裁決機構。監(jiān)事會下設制度委員會,制度委員會是積分制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機構,負責貫徹執(zhí)行監(jiān)事會的規(guī)定和決定并做好積分的統(tǒng)計工作,接受被處罰的員工和部門的申述。集團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應無條件服從監(jiān)事會的考核決定。
2. 所有人對他人的獎罰分須報告理由,由當事人本人或同級上級領導依據規(guī)定結合事實向制度委員會及時申報,經批準方能生效。各級領導和員工對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員工的行為應秉公給予舉報或提告,由制度委員會依據規(guī)定給予及時處罰。
3. 監(jiān)事會主席以及制度委員會獎罰分則不受限制,可以直接給出;監(jiān)事會主席以及制度委員會有權撤銷任何人做出的所有獎罰分的建議或決定。
4. 公司所有員工可以自行根據本規(guī)定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及時申報獎罰分,所有獎罰必須陳述清楚理由,自行申報至部門經理審核通過,由部門經理審核后報人資部匯總,最終交由制度委員會批準生效。
5. 員工自行申報或同級上級領導提告對員工進行獎勵的,應在事實發(fā)生的三天內書面或在公司內網上報告,如有特殊情況導致申報延誤應及時向制度委員會做出說明,最遲申報或提告時間不得超過事實發(fā)生后的十五個工作日,逾期無效。處罰不設置時效。
6. 所有員工每周每月必須向公司遞交公司要求的積分申報材料,逾期無效。
第二條 舉報非本部門干部和員工以及本部門平級或上級領導可直接呈報制度委員會裁定。制度委員會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制度委員會設置專門qq和網絡郵箱,只有個別專人和主要領導才能瀏覽其內容。
第2篇 熱電廠安全積分管理制度范本
1管理目的
通過量化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承擔的安全風險和安全職責,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績效考核機制與安全風險抵押制度相掛鉤,鼓勵生產一線員工主動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確保年度安全責任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包鋁熱電廠安全積分管理的實施和考核。
3 執(zhí)行程序與管理職責
3.1制定目標
該制度以正向激勵為主,并對發(fā)生的不安全事件、違章行為實行扣分,通過安全積分衡量員工的安全生產業(yè)績,實現對員工安全生產業(yè)績客觀、公正的評估和考核。
3.2.制定目標的依據
3.2.1.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強制性要求。
3.2.2上級公司、管理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和要求。
3.2.3熱電廠的安健環(huán)方針。
3.2.4熱電廠歷年的安全數據和安全趨勢。
3.2.5熱電廠年度安全生產狀況。
3.3 安全積分制度內容
3.3.1 全員安全積分周期為半年,每半年自動清零。
3.3.2 安全積分分為部門安全積分、個人安全積分、連帶責任積分、分別進行統(tǒng)計、考核。
3.3.3 安健部每半年對各部門安全積分進行考評,各部門每半年對部門內所有員工安全積分進行考評,并進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3.4 熱電廠安健部建立各生產部門安全積分檔案,各部門基礎分值為100分;各生產部門建立部門員工安全積分檔案,每人的基礎分值為100分。
3.3.5 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半年按照各崗位繳納數目的15%兌現,如果一年扣除后的安全風險抵押金金額少于該崗位應繳納數目則進行補交。
3.4 安全積分考核管理
3.4.1 熱電廠安健部對各部門發(fā)生的事故、障礙進行安全積分扣除,每發(fā)生事故一次(按照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執(zhí)行)、障礙(一類、二類)一次扣責任人10-20分、責任部門安全積分3-5分、連帶扣除專業(yè)管理人員5-10分及部門管理人員1-3分,三個月沒有發(fā)生事故、障礙獎5分,半年沒有發(fā)生獎10分,每半年進行各部門積分考評與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4.2 熱電廠各部門對內部各專業(yè)發(fā)生的異常、未遂進行安全積分扣除,發(fā)生異常一次扣除責任人5-10分,連帶扣除專業(yè)管理人員3-5分,發(fā)生未遂、違章一次扣除責任人1-3分,三個月沒有發(fā)生異常、未遂、違章獎每個人5分,半年沒有發(fā)生獎每個人10分,每半年各部門對部門內所有員工進行安全積分考評與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5實施開展管控
各部門、班組必須圍繞熱電廠安全積分總體目標建立細化各部門內部的安全積分考評體系,實施目標的分級管理。
5.5.1建立制度措施執(zhí)行的考核機制,每半年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價,在月度安健環(huán)例會上公布。
3.5.2熱電廠領導應對制度措施執(zhí)行評價結果進行行政管理。
3.5.3可根據目標完成情況對制度措施計劃及安全風險抵押兌現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 責任體系
4.1本制度的責任主體為安健環(huán)監(jiān)察部。
4.2本制度的相關部門為包鋁熱電廠各部門、各班組、每位員工。
4.3各部門部長
4.3.1負責完成本部門所有人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分配;
4.3.2將部門安全積分目標層層分解到人;
4.3.3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部門人員安全積分的完成情況。
4.4各部門安全員
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積分執(zhí)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與評價。
5 檢查與評價
5.1各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積分執(zhí)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與評價。
5.2各部門組織對本部門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綜合性的檢查和評價,每半年一次。
5.3 安健環(huán)監(jiān)察部組織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每半年一次。
5.4檢查與評價參照制度執(zhí)行情況檔案進行。
第3篇 熱電廠安全積分管理制度
1 管理目的
通過量化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承擔的安全風險和安全職責,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績效考核機制與安全風險抵押制度相掛鉤,鼓勵生產一線員工主動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確保年度安全責任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包鋁熱電廠安全積分管理的實施和考核。
3 執(zhí)行程序與管理職責
3.1制定目標
該制度以正向激勵為主,并對發(fā)生的不安全事件、違章行為實行扣分,通過安全積分衡量員工的安全生產業(yè)績,實現對員工安全生產業(yè)績客觀、公正的評估和考核。
3.2.制定目標的依據
3.2.1.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強制性要求。
3.2.2上級公司、管理部門對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和要求。
3.2.3熱電廠的安健環(huán)方針。
3.2.4熱電廠歷年的安全數據和安全趨勢。
3.2.5熱電廠年度安全生產狀況。
3.3 安全積分制度內容
3.3.1 全員安全積分周期為半年,每半年自動清零。
3.3.2 安全積分分為部門安全積分、個人安全積分、連帶責任積分、分別進行統(tǒng)計、考核。
3.3.3 安健部每半年對各部門安全積分進行考評,各部門每半年對部門內所有員工安全積分進行考評,并進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3.4 熱電廠安健部建立各生產部門安全積分檔案,各部門基礎分值為100分;各生產部門建立部門員工安全積分檔案,每人的基礎分值為100分。
3.3.5 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半年按照各崗位繳納數目的15%兌現,如果一年扣除后的安全風險抵押金金額少于該崗位應繳納數目則進行補交。
3.4 安全積分考核管理
3.4.1 熱電廠安健部對各部門發(fā)生的事故、障礙進行安全積分扣除,每發(fā)生事故一次(按照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執(zhí)行)、障礙(一類、二類)一次扣責任人10-20分、責任部門安全積分3-5分、連帶扣除專業(yè)管理人員5-10分及部門管理人員1-3分,三個月沒有發(fā)生事故、障礙獎5分,半年沒有發(fā)生獎10分,每半年進行各部門積分考評與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4.2 熱電廠各部門對內部各專業(yè)發(fā)生的異常、未遂進行安全積分扣除,發(fā)生異常一次扣除責任人5-10分,連帶扣除專業(yè)管理人員3-5分,發(fā)生未遂、違章一次扣除責任人1-3分,三個月沒有發(fā)生異常、未遂、違章獎每個人5分,半年沒有發(fā)生獎每個人10分,每半年各部門對部門內所有員工進行安全積分考評與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
3.5實施開展管控
各部門、班組必須圍繞熱電廠安全積分總體目標建立細化各部門內部的安全積分考評體系,實施目標的分級管理。
5.5.1建立制度措施執(zhí)行的考核機制,每半年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價,在月度安健環(huán)例會上公布。
3.5.2熱電廠領導應對制度措施執(zhí)行評價結果進行行政管理。
3.5.3可根據目標完成情況對制度措施計劃及安全風險抵押兌現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 責任體系
4.1本制度的責任主體為安健環(huán)監(jiān)察部。
4.2本制度的相關部門為包鋁熱電廠各部門、各班組、每位員工。
4.3各部門部長
4.3.1負責完成本部門所有人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兌現分配;
4.3.2將部門安全積分目標層層分解到人;
4.3.3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部門人員安全積分的完成情況。
4.4各部門安全員
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積分執(zhí)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與評價。
5 檢查與評價
5.1各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積分執(zhí)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與評價。
5.2各部門組織對本部門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綜合性的檢查和評價,每半年一次。
5.3 安健環(huán)監(jiān)察部組織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每半年一次。
5.4檢查與評價參照制度執(zhí)行情況檔案進行。
第4篇 初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積分管理制度
初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積分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班班風和學風,培養(yǎng)同學們的班級榮譽感,提高班級凝聚力,促進全班學生思想、行為、紀律等方面全面發(fā)展。根據《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礎分
每個學生的基礎分為100分,在此基礎之上加減分。每周一小結,每月一總結。每周結果班干部在班會進行通報,每月結果與文明學生評選掛鉤,記錄學生檔案并于家長會時通報家長。學期末考核總成績?yōu)槊啃瞧诳己顺煽兛偤汀?/p>
二、積分規(guī)定
(一)學習及活動
1、出勤
遲到: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由班長負責統(tǒng)計遲到情況)
曠課:每曠課一節(jié)扣2分,不按學校要求參加學?;蚰昙壗M織的會議、勞動一律按曠課處理。(由班長負責曠課情況)
請假:學生請假正課扣1分,自習扣0.5分;學生請假必須經班主任和年級主任批準簽字,私自外出一次扣6分;如查出外出上網一次扣8分;如查出不經批準夜不歸宿一次扣10分,并同時給予相應的校紀校規(guī)處分。(由班長負責統(tǒng)計)
一周之內沒有遲到、曠課和請假現象的加5分
2、學習
課前準備:預備鈴響要抓緊就座,準備好課本和文具,安靜等待老師上課,否則扣2分每次。(由學習委員、課代表負責,進行統(tǒng)計)
課上:遵守課堂紀律,認真做好筆記,特別是自習紀律,嚴禁喧嘩、打鬧、傳紙條、看小說、聽音樂等不良行為,否則扣5分每次。(由學習委員負責,進行統(tǒng)計)上課時不能認真聽講,坐姿不端正,(老師點名批評) -2分/次,上課發(fā)言積極,認真聽講,坐姿端正(被老師當堂表揚者)+1分/次
作業(yè): (由課代表、學習委員負責,若作假-5分)); 遲交、不交及交了沒寫作業(yè)的,或者寫錯作業(yè)頁數的 -1分,抄作業(yè)的-2分,讓別人抄作業(yè)-3分。作業(yè)字跡潦草,極不認真的(被老師點名批評者)-1分/次。周末或假日作業(yè)或走讀生作業(yè),丟在家里的-2分/次
被老師評為作業(yè)優(yōu)秀的2分/次(課代表負責統(tǒng)計)
走讀生作業(yè)經家長審核并批閱的,加5分。
考試:考試作弊者-2分,協(xié)同作弊者-4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試,與上一次成績相比較,每下降一個名次扣2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試期間,因病不能參加考試,必須經包級領導批準,并按規(guī)定參加補考,凡不能參加補考或無故缺考,每缺考一科次扣除10分(由學習委員負責)??荚嚻陂g,不認真檢查,玩耍 -2分。單科測驗不及格的-1分考試中,被老師發(fā)現抄襲者,每發(fā)現一次扣5分。考試進步明顯(上升一個名次)+2分/次,各單科測驗滿分+5分,第一名的+3分,第二名的 +2分,第三名的+1分
課下:說臟話者,每發(fā)現一次扣2分,由紀律委員負責登記。對班干部執(zhí)行任務或授課教師有意見而進行謾罵、侮辱、挖苦、打擊報復者視情節(jié)輕重扣5-10分,由班長負責登記,并進行全班通報批評。不接受老師批評及其它不尊重老師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10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視情況由老師處理)在教室內打架斗毆或追逐打鬧者,扣5分。
自習課:大聲講話,下位,換位,吵鬧者,每發(fā)現一次扣2分,一星期累計超過3次者,罰上加罰(扣15分),由班長和紀律委員負責登記。自習課未能先認真完成作業(yè),再看課外書的。寫作業(yè)時三心二意的,被點名批評的-3分/1次
晨誦:寫作業(yè)或講話(未認真讀書)的-2分/1次
競賽: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各種學習競賽+1分,獲獎者+3分
幫扶:在班級“一對一”互幫活動中,幫助同學進步明顯,+2分(以老師評價為主)
一周之內在學習中無扣分現象的加10分。
3、三操:
早操:要按時按量跑操,缺操者扣2分每次。早操一學期曠操達10次者,或遲到15次,體育達標成績按不合格處理。
課間操:按時到達指定位置,動作統(tǒng)一,隊伍整齊,否則該生扣2分每次,不做操或講話者、無故缺勤扣3分每次。
眼睛保健操:秩序井然、動作到位,否則扣該生1分每次。(由體育委員負責檢查統(tǒng)計)
一周之內在三操中無扣分現象的加5分。
(二)衛(wèi)生
教室衛(wèi)生:
1.值日生忘記值日或不值日-1分
2.教室和包干區(qū)值日馬虎、不合格,值日生-1分,組長-2分,勞衛(wèi)委員-2分,垃圾未倒-0.5分/次。
3.放學后教室窗戶、電扇、門窗等未關造成的不合格,相關負責人-1分,勞衛(wèi)委員-1分
4.桌面整潔:未做到的-1分/次
5.桌洞整理不及時,亂臟差的,-1分/次
6.桌子下面的地面有垃圾的,-1分/次
7.桌椅擺放不齊,-0.5分/次,負責組長-1分/次
8.直接往衛(wèi)生角中倒水或垃圾者,每次扣5分
9.不服從組長安排,扣2分
一周之內教室衛(wèi)生良好,沒有出現扣分現象的加5分
宿舍衛(wèi)生:
1.宿舍內地面、墻壁、門窗干凈,不亂倒垃圾,否則扣該班值日生3分每次。
2.宿舍公共區(qū)域衛(wèi)生應及時、徹底打掃,經常保持干凈衛(wèi)生狀態(tài),樓梯樓道地面無臟漬。每發(fā)現一處打掃不及時、不徹底者扣該班值日生3分。
3.不得向窗外倒水、扔果皮垃圾等,否則扣該生2分每次。凡找不出責任人的,扣相近區(qū)域上下樓層宿舍學生每人2分。
4.被褥整潔整齊,鞋、盆、毛巾等物品按規(guī)定位置擺放整齊,否則扣該生3分每次。
5.嚴禁室內亂貼亂掛,否則扣該生1分每次。
6.文明入廁,手紙入簍,及時沖凈大小便,每發(fā)現一例不按要求文明如廁者扣5分,并處罰值日一周。
一周之內宿舍衛(wèi)生良好,沒有出現扣分現象的加5分
(三)宿舍紀律
1.按時晚休和起床。熄燈前5分鐘,還沒到宿舍的學生每次扣5分;熄燈后宿舍內大聲喧嘩者扣8分每次,宿舍長找不出責任人的,扣宿舍內所有學生8分,宿舍長再連帶加罰扣2分。不按時起床,早上跑操還在樓內的學生每次扣5分。
2.破壞公物照價賠償并扣該生5分每次(宿舍長連帶扣2分)。
3.不亂拿或偷盜別人的東西,不能留宿其他班級生或校外人員,嚴禁男生進女生宿舍,否則扣該生10分每次。
4.按時熄燈,節(jié)約用水、用電,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私拉電線,插座用電。否則扣該生5分每次。
5.不能隨意挪動床鋪,否則扣該生2分每次。
6.有意損壞學校公共設施者,除責令其賠償外,視損壞程度扣5-10分,由舍長負責登記。
一周之內紀律良好,沒有出現扣分現象的加5分。
(四)餐廳紀律
(由桌長負責檢查記錄,舍長、勞衛(wèi)委員每周進行統(tǒng)計匯總)
1.排隊。每發(fā)現一例不排隊者扣該生3分。
2.節(jié)約用餐。每發(fā)現一例浪費者扣該生3分。
3.文明用餐。應在指定餐位就餐,不得搶、奪,不得將食品帶出餐廳,在校園內走動用餐。每發(fā)現一例不文明用餐者扣該生4分。
4.保持餐位衛(wèi)生。(包括桌面和地面)。每發(fā)現一例桌面或地面不衛(wèi)生者扣 2分 。
5.安全用餐。不得購買校外食品。每發(fā)現一例購買校外食品者扣該生5分。
一周之內餐廳就餐文明禮儀,沒有扣分現象的加5分。
三 、加減分項目:
1.在年級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中,積極參與,表現突出,由班主任提出加分方案,由包年級領導審查并作出決定,最高可加10分。
2.班級獲得文明班級的教室+3分/人,所有班干部+5分。
3.值日生打掃衛(wèi)生認真、積極主動。班級環(huán)境衛(wèi)生在校檢查中未被扣分的,值日生+1分/人
4.能夠積極參加學校、班級臨時勞動+1分/次。
5.參加學校運動會+1,獲得名次的+3
6.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娛活動(如元旦聯歡、藝術節(jié)等)+1分,獲得榮譽的+3分。
7.自覺維護班級榮譽,主動檢舉班級同學惡劣行為的+1分/次
8.在校內或集體戶外活動時主動撿拾垃圾+1分
9.在校拾金不昧的,主動將撿到物品送到老師的+1分/次
10.在社會上做好人好事并產生影響為我校爭光的+3分
11.一周內學校、年級班級檢查,沒有出現扣分者,每人加五分。
12.月考、期中考試、期末考試成績(與上次相比)班內進步5個名次者加5分,進步十名者加10分。
13.收到學校通報表揚者,加5分,由班長負責登記。
14.在校期間凡有下列違規(guī)現象者實行一票否決,積分一律清零。
a.學生吸煙、喝酒。
b.校內外打架斗毆,攜帶兇器(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c.學生上網,打撲克,賭博等。
d.學生攜帶手機。
e.學生無故外出(白天和晚上),或翻墻或爬樓外出,并給予該學生停課、留校察看等處分。(由包級領導根據日常檢查情況予以評價)
四、 罰則
1.凡出現積分為零外情況的,該生必須寫《思過書》,并在班內作說明。
2.隨意吃零食、隨意扔垃圾者,除扣5分每次外,并負責室內外所有垃圾的撿拾。
五、 與積分掛鉤的有關處分規(guī)定
1.積分低于90分的同學,期末不得被評為三好學生、優(yōu)秀班干部、優(yōu)秀團員。
2.積分低于80分的同學,月末不得被評為文明學生稱號,已經取得文明學生稱號的予以取消。
3.積分低于70分的同學,通知該生家長,共同教育,并處以記大過處分,處分決定年級組存檔備案。
4.積分低于60分的同學,通知該生家長,共同教育,同時對該生處以留校察看處分,處分決定存檔備案。
5.積分低于50分的同學,通知該生家長,對該生作勸退處理;如該生確有改過的誠意,家長同時能夠積極配合共同教育,對該生可處以降為試讀生處分,處分決定存檔備案。
6.積分低于40分,通知其家長,對該生給予勸其退學處理。
7.對學生處分以后,學生的積分在原來基礎上繼續(xù)執(zhí)行。
六、小組考核
1.小組分為5組,各組總積分最高為“文明優(yōu)秀小組”,每人加5分。
2.期中、期末考試各組成績總分之和、及格率、優(yōu)秀率第一為“學習優(yōu)秀小組”,每人加5分。
3.積分登記由班委會成員輪流登記并接受全班同學監(jiān)督,登記時告知當事人。每周星期一交班主任審核。
4.登分過程中若登分者弄虛作假扣登分者當月積分10分,若其他同學無理干擾登分人行使權力,經班主任和班委會調查屬實者扣干擾者當月積分10分。
5.每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班主任和登分人及班委成員匯報除本人意外的其他同學的情況,經調查情況屬實者加3分。
6.希望每位同學都本著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態(tài)度,共同營造和諧進步充滿活力的班集體。
備注
1.各種違紀行為被學校處分者,扣分50分,取消評優(yōu)資格,寫出相應的書面檢討(不低于800字)。
2.凡違反本規(guī)定者(或違紀嚴重者),一律交由班主任進行處理,嚴重者進行家教或勒令退學。
3.凡是違反學校和班級紀律者,除扣分外,還要報班主任處,由班主任進行相關教育。
4.值周班委持值班記錄并詳細記錄班內發(fā)生的上述各種情況。
5.《班級監(jiān)護記錄》只能由值班人員或班主任保存,其他同學不得翻看。
6.最終解釋權歸班主任。
7.本條例由班主任簽字后生效、執(zhí)行。
班主任蓋章: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