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制度
幼兒園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