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車輛管理工作程序制度
停車場車輛管理的工作程序
(一)車輛進場
當有車輛駛入地庫(地面停車場),應立即開啟車擋。
迅速準確地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記錄車牌號及其它項目(在道口崗已登記的車輛如無要求可以不登記)。
指引車輛緩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
提醒司機關鎖車輛門、窗,并檢查是否漏水漏油。
(二)保管
1、每小時巡視檢查一次車輛,是否正常,如有車被損壞、車門未關、車未上鎖、漏油漏水等情況應即時通知車主處理。未通知到車主時,做好《交接班記錄》,同時報班長或管理處。
2、清點車庫內車輛,與《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是否一致。
3、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并報告班長或管理處即時處理。
(三)車輛出場(庫)
1、當車輛駛出車庫時,應首先仔細核對出場的車輛和駕駛員。
2、查對無誤后,值班員開啟車擋,并迅速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
3、若對出場車輛和司機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前面向司機敬禮,再向司機盤問核對有關情況。
4、在盤問和核對中發(fā)現(xiàn)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機智地應付司機,并用對講機報告車管負責人和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