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英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容桂瑞英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學校安全工作條例》,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保全校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chǎn)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學校突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地位,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完善管理措施,豐富活動內容,提高管理水平。學校實行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兌現(xiàn)獎懲。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網(wǎng)絡。學校加強與政府、公安消防和社會、家長各方面的合作,形成內外結合、齊抓共管的學校安全工作局面,不留死角。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學校校長任組長,其他行政、教干、教師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校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根據(jù)人事變動和學校工作實際,校委會及時調整充實領導小組組成人員。要適當保持領導小組的相對穩(wěn)定性。
領導小組要認真開展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對檢查內容進行通報,向校委會提出獎懲意見。
領導小組要指導成立交通、飲食、用電、活動和教學等各類專門安全管理機構,明確管理職責,完善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三、管理責任
學校實行安全工作制,明確職責分工,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管理目標與責任。
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為第一責任人;副校長和分管領導為每二責任人;其他教師為相關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一旦發(fā)生責任安全事故,分別追究上述責任人的責任。因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司法部門分別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按區(qū)教育局規(guī)定,校長、分管領導對全校的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全班的安全工作負責,任課老師、職員對任教課堂和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校長與教師(職員)每學年簽訂一次《安全管理責任書》,對不能完成安全管理目標責任的老師(職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等處理;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分別給予降低職級、停職反省、待崗直至辭退的處理;因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凡因未完成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取消一至三年內的評優(yōu)、晉級資格。
為確保學生在校內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學校領導、全體教師應充分地認識安全工作在學校的重要地位,要確保學生在校內的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2、加強領導,健全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學校設立門衛(wèi),負責學校日常安全保衛(wèi)工作。
3、學校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度,凡在自己崗位上發(fā)生不安全事故,一律不得評優(yōu),并承擔安全責任。
5、學校、班級經(jīng)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安全等安全教育,找出不安全因素,杜絕一切不安全的隱患。
6、學校應經(jīng)常與當?shù)卣?、派出所取得?lián)系,求得他們的支持,發(fā)現(xiàn)外人干擾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應及時報告派出所。
7、節(jié)假日安排值班,做好護校工作。學校寒暑假都應安排行政帶班,值班。
8、每學期舉辦安全保衛(wèi)工作培訓,提高對安全保衛(wèi)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消除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對突發(fā)事件的應變處理能力。
9、經(jīng)常對校舍進行檢查維修,消除危房。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加以解決。
10、加大特殊生管理力度,把特殊生教育工作納入學校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
11、落實學校治安特別管護區(qū)責任,積極維護校園特別管護區(qū)安全,嚴禁學生進入一“三室兩廳”。
12、中餐管理,選派責任心強、負責任的教師擔任生管教師,及時了解掌握生活情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禁止校外人員對他們的滋攏。
13、不準教師無證駕駛機動車進行公務活動,嚴禁學生或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及貨車。否則責任自負。
14、強化學校交通安全的內部管理,禁止12周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嚴禁所有學生騎車帶人和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