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設備管理維護制度
一、按要求建立電教硬件、電教教材保管室,做到專室、專柜存放保管。電教軟硬件的管理由學校指定的電教員或其他專業(yè)人員負責。
二、保管和存放要規(guī)范化。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盜,存放電教教材的室內溫度應保持在 15℃-25℃,濕度控制在50 %左右。電教教材軟件應按gb3792.4―85《非書資料著錄規(guī)則》著錄,采用《中圖法(兒童館、中小學館版)》分類和存放。
三、學校按要求建立電教設備和電教教材的經費帳和固定資產帳,保管室建立經費流水帳和實物明細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卡物相符。學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清產核資。
四、各種電教設備和教材的使用要嚴格履行領取、借用、收回手續(xù)。根據(jù)教學需要,配給教研組、教室、教師個人使用的設備、教材必須責任到人,定期檢查。普通教室電教設備在較長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五、學校攝像機、微電腦、錄像機、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只能用于教學,嚴格控制非教學使用。任何個人不能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主管電教工作的校長批準。
一、按要求建立電教硬件、電教教材保管室,做到專室、專柜存放保管。電教軟硬件的管理由學校指定的電教員或其他專業(yè)人員負責。
二、保管和存放要規(guī)范化。做到防塵、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盜,存放電教教材的室內溫度應保持在 15℃-25℃,濕度控制在50 %左右。電教教材軟件應按gb3792.4―85《非書資料著錄規(guī)則》著錄,采用《中圖法(兒童館、中小學館版)》分類和存放。
三、學校按要求建立電教設備和電教教材的經費帳和固定資產帳,保管室建立經費流水帳和實物明細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卡物相符。學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清產核資。
四、各種電教設備和教材的使用要嚴格履行領取、借用、收回手續(xù)。根據(jù)教學需要,配給教研組、教室、教師個人使用的設備、教材必須責任到人,定期檢查。普通教室電教設備在較長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五、學校攝像機、微電腦、錄像機、彩電、收錄機、照相機等只能用于教學,嚴格控制非教學使用。任何個人不能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主管電教工作的校長批準。
第2篇 中學學校財產設備賠償制度
中學(學校)財產設備賠償制度
1、全校財產主要由教室財產、辦公設備和公共財產四部分組成(公共財產指:專用教室財產設備、體育器材、音樂器材、實驗器材、校園綠化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2.財產損壞賠償、處罰規(guī)定:
①由總務處及相關教師負責財產設備損壞的鑒定。
②因責任事故造成學校財產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③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壞,根據(jù)不同情況酌情處理。
④故意損壞學校財產:本人主動到學生處(或總務處)承認錯誤,按原價的1-2倍的價格進行賠償。免于紀律處分。本人無賠償?shù)囊庠?經學校發(fā)現(xiàn)后,才有承認錯誤表示愿意賠償?shù)?按原價2-3倍的價格進行賠償,外以批評或警告之處分。本人根本無所謂,在事實面前拒不承認的,按3倍以上5倍以下的價格賠償,并處以嚴重警告以上的紀律處分。
4、損壞財產而不報告,無人檢舉,造成賠償無著落的,按原價2倍的價格分攤到班級。
5、公共財產損壞的由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或專用教室責任人)負責,賠償落實到人(或班)。
6、財產損壞而賠償無著落的一般不予修復,若班主任愿意由班級集體賠償?shù)姆娇山o予修復。
7、學生畢業(yè)和教師調離,所借所用學校財產要如數(shù)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
8、以上賠償款項均交總務處,由總務處統(tǒng)一開票,收入作為修理專用。
第3篇 x學校專用實訓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設備的使用
1、使用人員要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操作、會檢查、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般故障),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并做好記錄,未查明原因不得繼續(xù)使用。
2、所有設備,未經授權同意,不得擅自改變位置、拆、換任何零件、配件、外設;不得擅自安裝未經許可、允許的游戲和盜版軟件;不得瀏覽*、色情的網站以及安裝與教學工作無關的軟件。
第二條設備的維護
1、嚴格實行設備保養(yǎng)制,加強設備儀器的保養(yǎng)。保養(yǎng)以操作者為主,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2、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要認真做好原始記錄。
第三條設備的事故報告
1、設備發(fā)生事故后,應向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對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學校組織有關人員認真進行調查分析,按照“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處理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3、設備發(fā)生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校長。
第四條設備損失賠償
1、設備事故必須查明原因和責任者,對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事故責任者視損失大小和本人態(tài)度,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設備損失價值進行一定賠償。
第4篇 學校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做好教學設備、設施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轉,杜絕損壞和丟失現(xiàn)象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學儀器設備特別是現(xiàn)代化教學設備是學校的貴重財產,其安全問題關系到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整體形象,各學校應高度重視,要成立教學儀器設備、設施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學儀器設備登記建檔工作
各學校要對所有教學儀器設備進行詳細清點,分類建立教學儀器設備一覽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份交學校相應科室查對管理,一份送教委電教站。
三、加強教學儀器設備的管護
根據(jù)教學的需要,對分發(fā)到各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播音室、語音室、音體美教室、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衛(wèi)生室、圖書室及辦公室等科室的教學設備、器材,要按照部門歸屬由專人負責存放,對小型便攜式儀器、設備、工具、貴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險化學藥品要做到及時入庫、入櫥,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設備、物品都安全歸位。
四、加強教學設備存放地點及環(huán)境的安全檢查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實驗室及教學設備存放地點的水、電、暖等各種管路設施的日常檢查,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設備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fā)事故,需要維修、檢修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報修。存放儀器設備的房屋必須要有防護欄、防盜門、滅火器等安全防范設施,并要安裝電子防盜器;休息日節(jié)假日期間要切斷電源。關閉用水總閥門,避免水管破裂,嚴防水患侵蝕侵泡設備,避免電路故障,嚴防由此引發(fā)火災等安全事故。
五、健全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教學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教學設備、器材的領用要嚴格遵守教學儀器設備借還制度,如實填寫借還記錄,任何器材均不得個人留用保存。定期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要針對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與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護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實驗安全教育,網絡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六、認真做好放假期間安全保衛(wèi)工作
各單位要建立星期日和假期值班制度,堅持領導帶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增加巡查次數(shù),落實值班責任,強化防范措施,同時要加強與派出所及所在村隊治安聯(lián)防的聯(lián)系,堅決防止被盜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5篇 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 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guī)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guī)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fā)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fā)現(xiàn)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第6篇 某學校后勤設備驗收制度
學校后勤設備驗收制度
1.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大、小修、定期試驗、臨時檢修后必須經質量驗收合格,圖紙資料完備,移交給變電所后,方能投入系統(tǒng)運行。
2.設備驗收應按部頒和上級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和技術標準進行。
3.在施工過程中,需要中間驗收時,變電所負責人應批定專人配合進行。
4.大、小修、預試、繼電保護、儀表校驗后,由修試人員將情況記入專業(yè)記錄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運行。無疑后方可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
5.驗收的設備個別項目未達到驗收標準,而又急需投入運行時,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第7篇 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沙長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固定資產的一部分,為了加強儀器設備的管理,根據(jù)《雷鋒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保證教育、教學的必備條件之一。學校要在“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下,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確定儀器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 儀器設備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充分發(fā)揮其作用,保證教育、教學等工作的需要,不斷提高投資效益。學校要在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使用、維護直至報廢的全過程中,加強計劃管理、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使儀器設備在整個壽命周期中充分發(fā)揮效益。
第三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充分挖掘現(xiàn)有儀器設備能力。
第四條 儀器設備管理是一門科學。由有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通過業(yè)余教育、專業(yè)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其業(yè)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學校儀器設備的購置,要根據(jù)發(fā)展規(guī)劃,分輕重緩急制訂年度購置計劃。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年度購置計劃應經各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請主管校長批準后執(zhí)行。計劃外臨時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應按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七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購置,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及使用條件等,經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后,報主管校長批準執(zhí)行。
第八條 自制儀器設備(包括請外單位加工制造)的必須申報計劃,并應對其技術設計的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進行論證,經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試制。試制結束,經技術鑒定合格予以驗收入賬。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統(tǒng)計資料,是制訂計劃的主要依據(jù)。要隨時掌握儀器設備的種類、數(shù)量、金額、分布和使用情況,經常匯總,按要求做到數(shù)字準確,情況真實。
第十條 建立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實現(xiàn)儀器設備科學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技術管理,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全可用狀態(tài),不斷提高完好率。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要制訂操作規(guī)程、使用或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有專人負責技術安全工作,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
第十三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嚴格的實物驗收和技術驗收制度。到貨后要及時開箱清點檢驗和安裝調試,進行技術驗收,主管部門要監(jiān)督檢查驗收工作,進口儀器設備,要有索賠報告,完成索賠工作,以免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第十四條 儀器設備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使用,并應對性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以確保儀器設備的精度的性能。
第十五條 要加強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一般儀器設備應做到隨時保養(yǎng)和維修,精密儀器設備應做到精心維護、定期檢修和檢測,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六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對上機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儀器。
第十七條 要通過研究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濟規(guī)律,逐步確定技術狀況、完好率、利用率等綜合性考核指標,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第十八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必要的賬、卡制度、堅持每年至少對帳一次,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第十九條 根據(jù)儀器設備性能特點和不同的使用要求,進行經濟和技術論證,做到合理選型,適時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以降級使用或調往其他需要單位。
第二十條 精密貴重儀器要實行專管共用,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積極參加校際協(xié)作,對外開展技術服務,并制定合理的收費(包括收取時的折舊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要努力避免儀器設備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確系人為原因造成積壓和浪費的,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確因技術落后、損壞等原因不能修理使用或維修護理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可申請報廢。報廢儀器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經技術鑒定和主管部門審核由主管校長批準后,予以報廢,并進行財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制訂儀器設備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獎懲條例。對工作成績突出,重視開發(fā)或增收節(jié)支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應給予鼓勵和獎勵,對不負責任,造成儀器設備損失、丟失和浪費的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或經濟上給予制裁。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勤儉辦學、愛護國家財產的思想教育,全體師生員工都應該自覺地愛護設備器材。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切實防止設備器材的損壞和丟失。
第二十五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均應賠償。學??紤]賠償?shù)妮p重要根據(jù)情節(jié)。不同對象、物資性質、本人一貫表現(xiàn),事后的態(tài)度和認識及損壞價值的大小,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責令賠償損失價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賠償。
第二十六條 對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責任事故及處理情況,應定期整理簡要書面記錄,交由學校辦公室,作為考績,鑒定的參考資料。對重大事故,應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工作,并結合具體事件的處理,針對有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處分。
第二十七條 對一貫嚴格執(zhí)行制度、愛護設備器材,提高設備利用率有顯著成績的,主動采取措施積極搶救物資,減少損失的,以及對損壞、浪費、盜竊設備器材的行為堅決進行斗爭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先進事跡應及時總結推廣。
第二十八條 由于下列主觀原因,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應予賠償:
1.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不按規(guī)定要求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拆卸設備器材;
3.尚未掌握操作技術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輕率動用設備器材;
4.工作失職、不負責任,教師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5.粗心大意,操作失誤;
6. 大手大腳,鋪張浪費;
7.由于其他不遵守規(guī)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
第二十九條 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經過鑒定或有關負責人證實,可不予賠償:
1.因實驗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損失,確實難于避免的;
2.因設備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fā)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耗;
3. 經過批準,試用稀缺的設備器材,試行新的實驗操作或檢修的,雖然采取預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損失;
4. 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失。
第三十條 屬于下列情況,在確定賠償金額時,可按損失價值酌情減輕賠償或免予賠償:
1. 按指導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確因缺乏經驗或技術上的不熟練造成損失的;
2.一貫遵守制度、愛護設備器材,偶爾疏忽造成損失的;
3.發(fā)生事故且能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主動如實報告,認識較好的;
4.因工作需要經常洗涮、移動易碎的低值易耗品,一學期累計損失在一定范圍以內的。
第三十一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除按上列規(guī)定處理外,一般應責令當事人進行檢討,并給予適當?shù)呐u教育或行政處分,以吸取教訓,提高認識。情節(jié)一般,損失價值很輕的可以免予檢討。
對于一貫不愛護設備器材、嚴重不負責任,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發(fā)生事故后隱瞞不報、態(tài)度惡劣的;損失重大、后果嚴重的,除責令賠償外,應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其損失價值,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實事求是地計算:
對單價200元以下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儀器,如照相機、錄音機、電風扇、秒表、計算器等,損壞丟失要嚴格計價賠償;
2.對單價200元以上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計價應按:
①損壞丟失零配件的,只計算零配件的損失價值;
②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③損壞后質量顯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應按其質量變化程度,酌情計算損失價值。
3、損失丟失的設備器材或零配件,應按新舊程度合理折舊并減除殘值計算。特殊情況可按當時市價合理議價計算。
第三十三條 損壞丟失設備器材的責任事故,屬于幾個人共同負責的應根據(jù)各人責任的大小和表現(xiàn)認識,分別予以適當?shù)呐u和處分,并分擔賠償費。
第三十四條 發(fā)生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事故時,必須立即報告,迅速查明情況和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處理。損壞精密、貴重、稀缺設備器材和重大事故,應保持現(xiàn)場,由學校領導負責組織嚴格的審查,專案處理。對某些零星低值器材的損壞丟失,可以根據(jù)具體使用、管理情況,即時進行登記,定期上報處理。
第三十五條 賠償處理的權限,可以根據(jù)物資性質及損失價值大小,由部門領導、主管校長分級分責審批。處理結果,由學校備查。
第三十六條 賠償費由負責審批部門根據(jù)確定的賠償金額及本人經濟情況,確定一次償還或分期償還,如賠償人經濟上確有很大困難,可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調查證明,報審批部門批準可以緩期償還或減免一部分。
第三十七條 確定賠償金額和償還期后,由賠償人所在部門按期負責催繳,學校財會室負責收款并督促檢查償還情況,應每學期清理一次,如經一再督促教育,仍然無故拖延不繳,學校可以采取適當?shù)男姓胧?/p>
第三十八條 被批準分期或延緩償還的人員,經過一段時間的考察,愛護設備,確有顯著成績或有其他較大貢獻的可以由所在部門提出書面材料,經主管校長批準,減免其待繳的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權,統(tǒng)一歸口總務科,任何部門與個人都無權借任何名義租出或轉讓或捐贈或任意處置。
第四十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儀器設備,可以報損報廢:
1、使用期已超過規(guī)定年限,儀器設備陳舊,達不到最低限定的技術指標,再無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
2、技術落后、能耗高、效率低下且屬國家已下令淘汰的儀器設備。
3、損壞嚴重無修理價值或修理費用超過同類同等技術指標的產品,現(xiàn)市價的50%的儀器設備。
第四十一條 報損報廢辦理程序
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報損報廢單,并附交固定資產帳目、卡片報告部門領導,同部門領導、校產管理員及主管校長簽字,認定報損報廢。
2、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批量大或單臺價值在一萬元以上的,由有關三人以上技術小組進行鑒定,由主管校長審批簽字。
第四十二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處置
1、凡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卸或挪用零配件,更不準私自租借、變賣、轉讓或捐贈,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對于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中有利用價值的零配件,由原使用管理部門統(tǒng)一盡量回收,回收有用的零配件以作為維修備用。
3、對裝盛過有毒物品的報損報廢儀器設備,作為廢品變賣時或扔棄時,應事先做好消毒處理或給收購者以文字說明資料,以免損害他人健康。
4、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主管部門會同總務科共同提出處理意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賬卡管理
1.辦妥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手續(xù),將報損報廢單、賬目、卡、文書資料一并分別交財會室和校產管理部門留存?zhèn)洳椤?/p>
2.每年結束前,由使用保管部門匯總,寫出當年報廢的儀器設備統(tǒng)計數(shù)及文字說明,報校產管理部門備查。
第四十四條 處理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所得收人,一律上交財會室,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第四十五條 為了鼓勵和調動負責報損報廢工作的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嚴格把關、勤儉節(jié)約、收舊利廢、拆零、精心修復盡力提高已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的殘值的積極性、主動性,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第8篇 z學校體育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選平學校體育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安全使用體育器材,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學校體育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校校長要加強對學校安全的領導,經常教育體育教師要本著“安全重于泰山”的原則上好體育課,避免學生上體育課時因不正確使用體育器材而造成危險。
二、學校要強化使用體育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建立領導小組,領導、指導學校體育器材、體育設施等的安全正確使用。
三、建立檢查制度,對體育器材、設備設施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要由專人管理,體育設備設施要由專人負責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堅決消除體育器材、體育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四、要進一步嚴明體育教師的職業(yè)紀律,切實加強體育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保證上體育課時師生的人身安全。
五、學校要積極營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正確使用體育器材設備設施的教育,使學生養(yǎng)成安全正確使用體育器材、設備設施的好習慣,培養(yǎng)學生體育自護能力。
第9篇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xiàn)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第10篇 學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由國家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的單位制造、安裝和改造。設備使用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學校應當建立特種設備資料檔案。
二、在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前,學校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將有關情況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部門。
三、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學校應當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學校不得擅自變更特種設備的用途。
四、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經過業(yè)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并獲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yè)和管理工作。
五、學校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查,發(fā)現(xiàn)故障或異常情況的,應當停止使用,進行檢查,在確認消除隱患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定期進行校驗、檢修。
六、需要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學校應當在安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
七、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必須由取得許可證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第11篇 學校遠程教育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4
中小學校遠程教育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4)
一、不能在帶電的情況下插拔任何與遠教設備主機、外部設備相連的部件、插頭、板卡等。
二、在遠教設備運行過程中,不得頻繁地關閉或打開電源,不得隨意移動和振動機器。如果電腦出現(xiàn)死機,應采用系統(tǒng)熱啟動和系統(tǒng)復位方式。
三、遠教接收系統(tǒng)的電腦在使用時,如果硬盤出現(xiàn)嘎嘎響聲時,應立即關機,要及時請專業(yè)人員處理,以保護硬盤及數(shù)據(jù)。
四、不要用手觸摸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熒屏。
五、電壓過高或過低會使遠程教育設備過載或失控。因此必須連接ups電源等防護裝置。
六、雷電天不能使用遠教設備,并將電源插頭拔下。
七、遠教設備必須做好防塵工作,注意環(huán)境清潔。要及時清除設備上的灰塵等雜物,除塵時一定要拔掉電源,注意安全。
八、遠教設備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滌劑或清水。清潔機身時,要把(清潔柔軟的)抹布擰干,不能把液體(水)滴入設備內。
九、遠教設備長時間不用,要一個月左右開機通電運行一次,以使遠教設備始終保持在良好的狀態(tài)。
十、當環(huán)境發(fā)生異常(如:火、水等)時,要及時做好設備的保護,必要時要將遠教設備及時移出所處環(huán)境。
第12篇 學校電氣設備的安全維護和試驗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xiàn)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沈陽市博才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