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鐵路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鐵路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為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發(fā)揮人民群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督作用,遏制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和事故隱患,努力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全區(qū)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是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的受理機構,具體負責受理本區(qū)域內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的舉報,兌現舉報獎勵資金。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發(fā)生在施工區(qū)域內隱匿不報或謊報的各類傷亡事故、重大事故隱患、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違規(guī)行政審批事項、未取得安全生產審批許可而從事有關活動的行為。
三、舉報事項包括:
(一)發(fā)生人員死亡、重傷、中毒和重大財產損失等生產安全事故,有關單位或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隱瞞不報、拖延遲報或謊報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關責任人員未立即組織搶救或在事故調查期間設置障礙、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三)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被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yè)整頓、關閉的生產經營單位,逾期未改、未?;蛭搓P閉而繼續(xù)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四)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及公眾聚集場所等方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或不落實;未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形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
(六)生產經營單位購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七)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因未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條件必需的資金投入或資金投入不足,可能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八)涉及安全生產事項的行政審批部門未按規(guī)定做出的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fā)證件、竣工驗收及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批準的違規(guī)行政審批事項及行為。
(九)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未按規(guī)定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以及需進行安全生產事項行政審批而未取得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行為。
(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或兩者距離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
(十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或使用的。
(十二)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以及礦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yè)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
(十三)應在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受理而未受理,報經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查實的隱匿不報或謊報的各類傷亡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
(十四)其他可能導致重大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隱患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四、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事項一經核查屬實,將給予舉報人獎金獎勵或表揚鼓勵。獎金獎勵標準最低為50元,最高為1000元,分為二類五級。其中:對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獎勵50元;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獎勵100元至1000元。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易造成群死群傷,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事故隱患。事故隱患的認定由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對于兩名以上人員聯(lián)名或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故及事故隱患的,分別按一人(次)或第一時間舉報的實施獎勵,其他人員給予表揚鼓勵。
(三)上述舉報事項有交叉時,按單項最高額獎勵,不重復獎勵。
(四)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事故隱患現場勘察記錄所確定的隱患危害等級和發(fā)生的事故類別,確定對舉報人的獎勵額度,填寫《城陽區(qū)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舉報獎勵登記表》,經主要負責人同意簽字后,由財務部門審核并開具舉報獎勵領款單,通知舉報人持有效證件、憑證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獎勵資金依次為: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
五、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經費列入區(qū)財政預算,由區(qū)財政全額撥付。舉報獎勵經費由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管理,專款專用,當月兌付。
六、舉報人可采取電話、書面或來人直接舉報等形式進行舉報。舉報事項應為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問題,內容應詳實具體,并提供有關證據。
七、對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提倡實名舉報,以便于及時核實、查處、消除事故隱患和實施獎勵。對于單位、個人匿名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人員舉報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的,予以表揚鼓勵。舉報單位和個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單位和工作人員應為其保密。
八、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嚴禁單位或個人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對出現類似問題的,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接到舉報后,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記錄,嚴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不得將舉報人及舉報情況泄露。對舉報的安全生產事故及隱患,應立即組織或責成有關部門調查核實,一般應于接到舉報或委托查證后的3個工作日內,特殊情況不超過5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完畢,提出處理意見,依法查處和消除,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存檔備案。
十、舉報人要求對舉報事項的查處情況進行答復的,受理舉報或參與調查處理事故的部門,要在調查核實、查處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十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工作,對故意毀滅證據、向當事人或有關單位通報案情、提供虛假情況及配合不力的,將按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二、各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交辦的群眾信訪舉報件,應及時辦理并按規(guī)定時間反饋辦理情況。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相關部門要及時交辦、督辦信訪舉報件,并向區(qū)政府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十三、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舉報獎勵登記表》
第2篇 鐵路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改善現場作業(yè)條件,保障安全生產費用來源,確保及時按業(yè)主規(guī)定進行安全生產費的驗工計價,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成貴鐵路9標三分部項目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
3.安全生產費的比例、構成及驗工方式
3.1安全生產費的比例
鐵路項目安全生產費的比列為建筑安裝工程費的2%。
3.2安全生產費的構成
安全生產費的使用應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鐵道部關于鐵路工程設計概算執(zhí)行(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鐵建設[2012]245號)的規(guī)定,鐵路項目的安全生產費使用范圍如下表所示:
鐵路項目安全生產費使用范圍表 |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 |
1. “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臨邊”(未安裝欄桿的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溝槽臨邊、上下斜道臨邊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漿池等防護、防滑設施 |
2.施工場地安全圍擋設施 |
3.施工供配電及用電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接地保護、觸電保護等裝置,變壓器、配電盤周邊防護設施,電器防爆設施,防水電纜及備用電源等) |
4.各類機電設備安全裝置 |
5.隧道及孔洞幵挖過程中有毒有害氣體監(jiān)測、通風設備設施,隧道內粉塵監(jiān)測設備設施 |
6.地質災害監(jiān)控防護設備設施 |
7.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等設備設施及備品 |
8.機械設備(起重機械、提升設備、鍋爐、壓力器、壓縮機等)上的各種保護、保險裝置及 安全防護措施 |
9.爆破及交叉作業(yè)(穿越村鎮(zhèn)、公路、河流、地下管線進行施工、運輸等作業(yè))所增設的防 護、隔離、欄擋等措施 |
10.防治邊幫滑坡設備 |
11.高處作業(yè)中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安全帶、棚、護欄等防護設施 |
12.各種安全窖示、警告標志 |
13.航道臨時防護及航標設置等 |
14.安全防護通訊設備 |
15.其他臨時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
二、配備、維護、保養(yǎng)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
1.應急電源、照明、通風、抽水、提升設備及鍬鎬鏟、千斤頂等 |
2.防洪、防坍塌、防山體落石、防自然災害等物資設備 |
3.急救藥箱及器材 |
4.應急救援設備、器械(包括救援車等) |
5.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幫設備 |
6.各種消防設備和器材 |
7.安全應急救援及預案演練 |
8.其他救援器材、設備 |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jiān)控和整改支出(含臨近既有線或建(構)筑物施工 所產生的影響等) |
1.超前地質預報(不含極高風險隧道),重大危險源評估、監(jiān)控費用 |
2.水上及高空作業(yè)評估、整改 |
3.危險源辨識與評估(高路塹開挖、深基坑幵挖、瓦斯隧道、既有線隧道評估等) |
4.臨近既有線或建(構)筑物施工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jiān)控和整改支 |
5.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支出 |
6.應急預案措施投入 |
7.自然災害預警費用 |
8.爆炸物運輸、儲存、使用時安全監(jiān)控、防護費用及安全檢查與評估費用 |
9.施工便橋安全檢測、評估費用 |
10.其他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
1.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評價和咨詢費用 |
2.各級安全生產檢查、督導與評價費 |
3.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費用 |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
1.配備現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 |
2.更新現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 |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
1.購置編印安全生產書籍、刊物、影像資料等 |
2.舉辦安全生產展覽和知識競賽活動,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 |
3.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等 |
4.專職安檢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專業(yè)培訓等 |
5.全員安全及特種(專項)作業(yè)安全技能培訓等 |
6.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支出 |
7.其他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
1.各種安全設備設施的檢測、檢查費 |
2.特種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避雷設施等檢查檢測費 |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
1.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高空、井下、塵毒作業(yè)的人員及炊管人員等)體檢費用 |
2.辦理安全施工許可證 |
3.辦公、生活區(qū)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觸電、防煤氣、防火患等支出 |
4.與安全員有關的費用支出 |
5.其他 |
根據合同要求,業(yè)主在每一期計量時按建安值的2%給予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費驗工。施工單位應做好安措費的相關證明資料,如發(fā)票存檔及發(fā)票掃描件,防止因證據資料不足在外部審計時扣回已驗工安全生產費。
4.職責與要求
4.1項目經理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項目安全生產費進行使用審批及監(jiān)督,同時應按施工生產需要投入合適的安全生產資金。
4.2安全總監(jiān)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審核安質部上報的安全生產費使用計劃,并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以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4.3安質部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上報的安全生產費使用計劃,同時監(jiān)督架子隊及班組對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使用情況,確保安全設施設備高效合理使用。
4.4項目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及鐵路總公司要求對項目發(fā)生的費用進行分類,屬于安措費的項目應單獨立賬,同時應做好安措費的相關證明資料,如發(fā)票存檔及發(fā)票掃描件,防止因證據資料不足在外部審計時扣回已驗工安全生產費。
4.5項目物資部發(fā)生本管理辦法第3.2節(jié)所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時,必須及時向財務部提供發(fā)票等相關證明材料。
4.6項目機電部發(fā)生本管理辦法第3.2節(jié)所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時,必須及時向財務部提供發(fā)票等相關證明材料。
4.7架子隊負責監(jiān)督各班組對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使用情況,確保安全設施設備高效合理使用。
5.罰則
對于本管理辦法第4節(jié)規(guī)定的責任人未按要求履行義務,導致安全措施費使用不合理或未按業(yè)主要求進行及時計量導致效益流失的責任人,每次給予1000元罰款。
第3篇 鐵路工務線路車間安全生產分析制度
(1) 在車間主作或支部書記的主持下,每半月組織召開一次全體干部和工長及生產骨干安全生產分析會議,傳達貫徹鐵道部、鐵路局和工務段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分析和研究車間月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對安全生產中的重點問題進行決策,并制定整改措施。
(2) 每月10日、20日召開車間安全生產分析會,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順延一天。
(3) 參加會議的有關成員因幫不能參加會議時,應事先向車間主任或支部書記請假,同意后方可離開。
(4) 各班組每月應向車間書面匯報月度安全生產情況,其內容包括:上月安全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本月班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對安全生產中的重點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5) 安全員每月應不定期抽查安全分析會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對未落實的督促有關班組抓緊時間組織處理。
2. 切實落實安全管理逐級負責制,以分層管理逐級負責為主體,經專業(yè)化管理為手段,以確保行車安全為重點,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責、權、利相結合的安全管理方法,充分發(fā)揮職工主人翁精神,
堅持“安全第一”永恒主題,強化對安全生產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控制,共同圍繞段全年中心目標開展工作。
3. 結合車間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和細化適合本車間的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設備安全、道口安全和運輸環(huán)境的管理措施,提高車間對安全工作的控制能力。
4. 對工區(qū)實行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安全生產,因地制宜地進行重點性的安全教育。要求職工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加大對職工違章違紀的檢查和考核力度,提高職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堅持標準化作業(yè),樹文明施工現場。適時開展理論學習、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綜合素質。
5. 加強現場作業(yè)控制,堅守施工安全“八不準、四禁止、一卡死”制度,嚴把施工作業(yè)安全關,杜絕干小活出大事的現象。認真落實“三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落實天窗修管理措施,抓好作業(yè)前防護、
作業(yè)中控制和作業(yè)后放行列車條件,保證各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安全可控。經常下現場檢查和了解實際情況,消除生產中不安全因素,發(fā)現問題及時指出與整改。
6. 每日施工作業(yè)前,工班長或施工負責人布置工作后,應有針對性的做好安全指導工作,認真填寫工長安全指導本,并指定有關人員簽認。施工員要始終保持頭腦清醒,牢記安全的重要性,不下違章令,
簡化作業(yè)程序和一切不安全行動,確保施工及行車安全。
7. 對上級下發(fā)的整改通知要及時整改并反饋。對不同的季節(jié)、不同的施工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指導。
8. 規(guī)范施工管理,做到施工有合同、有技術措施、有安全協(xié)議、有職民工安全教育。
9. 抓好防洪、防脹、防斷、防撞等安全措施落實、堅持冒雨、雨后和高溫天氣線路檢查制度的落實。
第4篇 鐵路項目箱t梁場生產許可證制度
(1 梁場建場方案必須執(zhí)行評估制度。在滿足質量、安全、環(huán)保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必須滿足制梁生產、存儲及提、運、架等要求。
(2 梁場按相關要求及時申領營業(yè)執(zhí)照。
(3 制梁場人力資源投入必須滿足預制箱(t)梁及軌道板生產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認證要求。
(4 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環(huán)保管理體系,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明確質量、安全、環(huán)保責任。
(5 箱(t)梁場執(zhí)行的《規(guī)范》、《質量驗收標準》、《技術文件》及《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必須是現行有效的,滿足全覆蓋要求。
(6 箱(t)梁場嚴格按《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規(guī)定檢驗梁榀的數量進行生產,滿足認證要求,不得超出范圍。
(7 原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檢驗、試驗標準及檢測頻次滿足相關標準。各種試驗、檢測報告齊全、有效。
(8 認證前的所有經營活動必須滿足《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按標準要求配備資源。生產要素必須滿足相關方要求。
(9 箱(t)梁場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環(huán)保控制的措施必須全面、科學、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且滿足相關要求。
(10 箱(t)梁場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必須規(guī)范、有效,且滿足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11 箱(t)梁場生產許可證認證資料必須在通過中交一局及建設單位的預審合格后,方可申請認證。
(12 箱(t)梁場認證合格取得《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5篇 鐵路項目箱t梁場生產許可證制度
鐵路項目箱(t)梁場生產許可證制度
(1 梁場建場方案必須執(zhí)行評估制度。在滿足質量、安全、環(huán)保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必須滿足制梁生產、存儲及提、運、架等要求。
(2 梁場按相關要求及時申領營業(yè)執(zhí)照。
(3 制梁場人力資源投入必須滿足預制箱(t)梁及軌道板生產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認證要求。
(4 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環(huán)保管理體系,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明確質量、安全、環(huán)保責任。
(5 箱(t)梁場執(zhí)行的《規(guī)范》、《質量驗收標準》、《技術文件》及《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必須是現行有效的,滿足全覆蓋要求。
(6 箱(t)梁場嚴格按《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規(guī)定檢驗梁榀的數量進行生產,滿足認證要求,不得超出范圍。
(7 原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檢驗、試驗標準及檢測頻次滿足相關標準。各種試驗、檢測報告齊全、有效。
(8 認證前的所有經營活動必須滿足《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按標準要求配備資源。生產要素必須滿足相關方要求。
(9 箱(t)梁場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環(huán)??刂频拇胧┍仨毴妗⒖茖W、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且滿足相關要求。
(10 箱(t)梁場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必須規(guī)范、有效,且滿足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11 箱(t)梁場生產許可證認證資料必須在通過中交一局及建設單位的預審合格后,方可申請認證。
(12 箱(t)梁場認證合格取得《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