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票否決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各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辦發(fā)(2007)9號《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全鎮(zhèn)各小學、幼兒(園)校全體干部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guī)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全體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學校考核指標中,并作為學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同時作為績效工資發(fā)放的依據。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區(qū)級肯定或獎項的根據目標責任獎勵辦法進行一次性獎勵。
3、對在校嚴重違反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學校及教職工要按照事故等級追究其責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實行安全責任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職員工由各校委會進行考核,各校委會成員由總校負責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fā)生較大事故或多次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fā)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fā)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無安全責任事故、檢查無不合格項,發(fā)當月全額安全獎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第一次發(fā)現口頭警告提示,當月沒有整改上報的或發(fā)現第二次此類問題的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5%。
3.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y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8%。
4.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傷害,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除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外,扣發(fā)年度安全經費10%。
5.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師生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教師上訪、家長投訴、信訪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全鎮(zhèn)內通報批評;總校視情節(jié)輕重酌情向學校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同時給予學校校長警告或免職處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違反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fā)生安全突發(fā)事故,造成學校師生重傷、或食物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總校上報,由總校視情節(jié)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情節(jié)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guī)從重處理。該校校長立即免職。
七、責任追究辦法
1.一般以下責任事故,由學校根據事發(fā)實際情況進行檢查與核定。
2.一般以上責任事故,由總校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審核確定,并向教育局做相應報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保障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校長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分工明確,任務到人。
二、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層層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專項會議,認真梳理學校安全工作,分析、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領導小組成員對學校安全工作要底數清,情況明。
五.設立學校安全科,配齊配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人員,學生在校期間不間斷巡邏。
六、由于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學校校舍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fā)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fā)現和發(fā)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銹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時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wèi)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第4篇 學校安全值班工作制度
一、 建立校園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領導帶班,2名教職工值班,加強校園安全保衛(wèi),妥善處置校園和師生突了性事件,
二、 值班人員,放學和上學時在校門口值班,預防突發(fā)事件傷害學生,
三、 值班人員定時或不定時對校園內部各部位,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對涉及師生健康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采取積極預防措施,及時排查安全事幫隱患,及時制止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四、 加強節(jié)假日、重要慶典日、政治敏感時期及日常夜間值班力量,增加巡邏檢查次數,嚴防各類針對師生和學校的不法侵害事件發(fā)生。
五、 校園安全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巡查制,值班時間內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值班巡查職責。在堅持實行校園安全值班制度的同時,應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值班管理制度,做到校園安全值班與門衛(wèi)值班有機結合,在時間上不留空白,區(qū)域上不留盲點,全方位落實人防措施。
六、 開展對值班人員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增長安全防范知識,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事件的能力。
七、 保持值班人員通信暢通,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及有關部門通報。
八、 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和時間,處理好校園安全值班與日常工作的關系,保障值班人員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員和臨時工作值班,原則上不安排女教職工夜間值班。
第5篇 某學校鍋爐房安全保衛(wèi)制度
學校鍋爐房安全保衛(wèi)制度
1、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不屬鍋爐房上班人員嚴禁入內。
2、鍋爐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3、鍋爐房主管人員必須熟悉鍋爐安全知識,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4、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拆裝。
5、鍋爐發(fā)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主管領導,再進行處理.
6.鍋爐運行期間,司爐工必須全程在崗,嚴禁脫崗。鍋爐停運期間,鍋爐房封閉,嚴禁他人入內。
第6篇 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度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
2、每學期初,學校與家長簽定《學生安全工作協(xié)議》,與家長即時溝通、交流。
3、門衛(wèi)值班人員認真按照門衛(wèi)制度履行門衛(wèi)職責。上班時間要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值班室與無關人員閑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或親友來訪,先聯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記,方可進校。進校門時間必須記載清楚以備查。
5、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并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到指定的位置停放。
6、進入校園進行公務、聯系業(yè)務和文化交流等活動,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的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進入學校的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有家長或學校教師帶著方可出校。
8、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行政值日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門衛(wèi)定時對校園巡邏。
9、定期檢查校園設施,每月一大查。
10、各科室落實財物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檢查財物和關好門窗。
11、傳達室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憑處室負責人的證明單,否則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員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
13、按時開鎖學校各教學樓大門。按時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記,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況。
14、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wèi)規(guī)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5、傳達室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持崗位,對不執(zhí)行本門衛(wèi)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
1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第7篇 星河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fā)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zhí)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fā)現和發(fā)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各級各區(qū)第一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師、教師和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qū)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第8篇 某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fā)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guī)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guī)章及學校規(guī)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tǒng)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應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不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食品、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維護保養(yǎng)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jiān)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要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wěn)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第9篇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xù),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 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
3、動用電氣焊作業(yè)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并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第10篇 小學學校危險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實驗教學使用的化學危險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
2、化學危險品室、柜,必須專人管理,管理人要有較高的責任感,懂得各種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帳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fā)、雙人使用。
3、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jié)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室列為重要防范區(qū)。
4、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tài)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做到賬物一致。
5、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得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7、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8、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9、保管和使用人員對室內財物、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11篇 實驗中學校園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校園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一)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6、生在參加田徑、軍訓和賽跑及召開校運會時,要事先了解學生病史,身體不適者、特異體質者嚴禁參加。
(二)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guī),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yī)務室或醫(yī)院,并及時向校長室匯報。
第12篇 學校電氣設備的安全維護和試驗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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