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業(yè)企業(yè)財務制度范文
每個行業(yè)的企業(yè),規(guī)范的管理,都必須要有規(guī)范的制度。企業(yè)的制度有很多,有整體的員工管理制度,有后勤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各種制度,以下是工業(yè)企業(yè)財務制度的資料,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工業(yè)企業(yè)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yè)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yè)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yè)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yè)、集體所有制企業(yè)、私營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yè)。
非工業(yè)系統(tǒng)獨立核算的工業(yè)企業(yè)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yè)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yè)設立批準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
企業(yè)發(fā)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印件。
第四條、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yè)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檢查監(jiān)督。
第五條、企業(yè)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yè)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yè)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fā)、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yè)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xù)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七條、企業(yè)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yè)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yè)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yè)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yè)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投資者投入企業(yè)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企業(yè)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章程的規(guī)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xié)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yè)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企業(yè)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yè)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企業(yè)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企業(yè)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yè)據以發(fā)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企業(yè)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guī)定,分享企業(yè)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企業(yè)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企業(yè)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它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fā)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企業(yè)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fā)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yè)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yè)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企業(yè)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yè)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yè)發(fā)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yè),發(fā)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xié)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fā)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yè)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fā)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yè),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企業(yè)領用或者發(fā)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企業(yè)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y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xié)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fā)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yè)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fā)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fā)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yè)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企業(yè)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發(fā)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期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fā)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⒐Q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企業(yè)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jié)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規(guī)定提取維修費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yè)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也不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企業(y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yè)專業(yè)車隊的客、貨運汽車,大型設備,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yè)、船舶工業(yè)企業(yè)、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yè)、飛機制造企業(yè)、汽車制造企業(yè)、化工生產企業(yè)和醫(yī)藥生產企業(yè)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yè)的企業(yè),其機器設備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企業(y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件一。實行工作量法的,其總行駛里程、總工作小時由企業(yè)根據附件一中規(guī)定的同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換算確定。
企業(yè)按照上述規(guī)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凈殘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業(yè)自主確定,
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總行駛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
總工作小時
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2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2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凈額平均攤銷。
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yè)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三條、企業(yè)固定資產折舊,根據本制度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有關計算公式,按月計提。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企業(yè)營業(yè)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三十四條、企業(yè)發(fā)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費用。修理費用發(fā)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fā)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或者營業(yè)外支出。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轉讓或者變賣固定資產所取得的價款減清理費用后凈額。固定資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
第三十六條、企業(y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yè)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yè)外支出。在企業(yè)工程施工中發(fā)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籌建期間發(fā)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
第五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購入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自行開發(fā)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按照開發(fā)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fā)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
除企業(yè)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九條、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yè)申請書分別規(guī)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yè)申請書規(guī)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法律沒有規(guī)定有效期限,企業(yè)合同或者企業(yè)申請書中規(guī)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yè)申請書規(guī)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yè)申請書均未規(guī)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第四十條、企業(yè)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除國家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計入其他銷售收入。
第四十一條、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yè)在籌建期間發(fā)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fā)生的支出;以及籌建期間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
開辦費從企業(yè)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限內分期攤入制造費用或者管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其他資產包括特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特準儲備物資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是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
第六章對外投資
第四十三條、企業(y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采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企業(yè)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以及國家規(guī)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第四十四條、企業(yè)對外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
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計價。企業(yè)認購的股票,按照實際支付款項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fā)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計價。
企業(yè)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計入投資收益。
第四十五條、企業(yè)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四十六條、企業(yè)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股票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者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資單位增加或者減少的凈資產中所擁有或者分擔的數額,作為企業(yè)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者減少企業(yè)的長期投資,并且在企業(yè)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股利或者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yè)的長期投資。
第四十七條、企業(yè)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者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或者補交所得稅。
企業(yè)收回的對外投資與長期投資帳戶的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
第七章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八條、企業(yè)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產品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包括企業(yè)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資包括企業(yè)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職工福利費等。
制造費用包括企業(yè)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fā)生的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單位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原油儲量有償使用費,油田維護費,礦山維修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季節(jié)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yè)參照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結合企業(yè)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九條、管理費用是指企業(yè)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yè)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fā)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yè)務招待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包括工廠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yè)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yè)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guī)定交納的離退休統(tǒng)籌金)、價格補貼、醫(yī)療費(包括企業(yè)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yī)療保險的費用),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照規(guī)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各項經費。
待業(yè)保險費是指企業(yè)按照國家規(guī)定交納的待業(yè)保險基金。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yè)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zhí)行職能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咨詢費是指企業(yè)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審計費是指企業(yè)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訴訟費是指企業(yè)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
排污費是指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綠化費是指企業(yè)對廠區(qū)、礦區(qū)進行綠化而發(fā)生的零星綠化費用。
稅金是指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是指企業(yè)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損失補償費是指企業(y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yè)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技術開發(fā)費是指企業(yè)研究開發(fā)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fā)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guī)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新產品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
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
業(yè)務招待費是指企業(yè)為業(yè)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全年銷售凈額在1500萬元(不含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年銷售凈額的5‰;超過1500萬元(含150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超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但不足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第五十條、財務費用是指企業(yè)為籌集資金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yè)生產經營期間發(fā)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xù)費、金融機構手續(xù)費以及籌資發(fā)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第五十一條、銷售費用是指企業(yè)在銷售產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包括應由企業(yè)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委托代銷手續(xù)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用,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經費。
第五十二條、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yè)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
職工福利費主要用于職工的醫(yī)藥費(包括企業(yè)參加職工醫(yī)療保險交納的醫(yī)療保險費),醫(yī)護人員的工資、醫(y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y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fā)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照國家規(guī)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三條、企業(yè)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的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在費用尚未發(fā)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由企業(y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數與實際數發(fā)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一般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年終財務決算時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
五十四條、企業(yè)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核算的,按照規(guī)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五條、企業(yè)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yè)贊助、捐贈支出;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外的各種付費;國家規(guī)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銷售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第五十六條、銷售收入是指企業(y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勞務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
產品銷售收入包括銷售產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業(yè)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銷售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外購商品銷售,無形資產轉讓,提供非工業(yè)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七條、企業(yè)一般于產品已經發(fā)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發(fā)生的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沖減銷售收入。
第五十八條、企業(yè)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yè)外收入-營業(yè)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凈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yè)收到出口產品退稅以及減免稅退回的稅金,作為減少產品銷售稅金處理。
第五十九條、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第六十條、企業(yè)的營業(yè)外收入和營業(yè)外支出是指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yè)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yè)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jié)性和非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六十一條、企業(yè)發(fā)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年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xù)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第六十二條、企業(yè)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guī)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企業(y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企業(yè)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yè)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第六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優(yōu)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yè)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五條、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者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yè)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六十六條、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yè)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外幣業(yè)務
第六十七條、企業(yè)的外幣業(yè)務,是指以記帳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yè)務。
第六十八條、企業(yè)一般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yè)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yè),也可以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記帳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九條、企業(yè)發(fā)生外幣業(yè)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yè)務發(fā)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第七十條、月份終了,企業(yè)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種外幣帳戶的余額(不包括按照調劑價單獨記帳的外幣項目),按照月末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第七十一條、企業(yè)發(fā)生的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fā)生的,如果為凈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yè)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凈收益,從企業(yè)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者留待彌補企業(yè)生產經營期間發(fā)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企業(yè)的清算收益。生產經營期間發(fā)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fā)生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資產的價值。
第七十二條、企業(yè)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如果需要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有關資產帳戶按照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帳戶按照合同、協(xié)議中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xié)議未作約定的,按照企業(yè)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有關資產帳戶與實收資本帳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
第七十三條、企業(yè)發(fā)生外匯調劑業(yè)務時,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企業(yè)按照買入外匯調劑價單獨記帳的,支用時,按照買入時的帳面調劑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記帳。帳面調劑價可以采用逐筆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
企業(yè)調劑外匯不實行單獨記帳的,買入的調劑外匯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作為調劑外匯價差。在支用調劑外匯時,屬于購買資產或者支付費用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有關資產價值或者有關費用;屬于償還債務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財務費用。賣出調劑外匯時,實際取得款項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當沖銷調劑外匯價差,如有余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其他外匯時,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十章企業(yè)清算
第七十四條、企業(yè)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yè)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yè)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企業(yè)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企業(yè)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yè)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的同意,不得處置企業(yè)財產。
第七十六條、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七條、企業(yè)清算中發(fā)生的財產盤盈或者盤虧,財產變價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損失。
第七十八條、企業(yè)在宣布終止前6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
(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九條、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yōu)先支付。
第八十條、企業(yè)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二)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三)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第八十一條、企業(yè)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者外,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yōu)先股股份面值對優(yōu)先股股東分配。優(yōu)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yōu)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yōu)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二條、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八十三條、企業(yè)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yè)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公開發(fā)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向證券交易機構和證券監(jiān)管會等提供年度有關財務報表。
第八十四條、企業(yè)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于年度終了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企業(yè)按月、按季、按年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
第八十五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生產經營、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財務報告以前發(fā)生的對企業(yè)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八十六條、企業(yè)總結和評價本企業(yè)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具體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本金利潤率、銷售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評價及計算公式見附件二。
企業(y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一些比率進行分析。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八十七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八條、企業(yè)按照《企業(yè)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訂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qū)、各部門不再另行制定企業(yè)財務制度。
第八十九條、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工業(yè)企業(yè)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發(fā)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借以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質量管理制度包括:
(一)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二)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
(三)儀器管理;
(四)質量檢驗的執(zhí)行;
(五)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六)客訴處理;
(七)樣品確認;
(八)質量檢查與改善。
第三條: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本公司質量管理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各項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第四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范圍規(guī)范包括:
(一)原物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
(二)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
(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設訂
(一)各項質量標準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會同質量管理部、制造部、營業(yè)部、研發(fā)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guī)范',并參考①國家標準②同業(yè)水準③國外水準④客戶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應商水準,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一式二份,呈總經理批準后質量管理部一份,并交有關單位憑此執(zhí)行。
(二)質量檢驗規(guī)范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召集質量管理部、制造部、營業(yè)部、研發(fā)部及有關人員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將①檢查項目②料號(規(guī)格)③質量標準④檢驗頻率(取樣規(guī)定)⑤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⑥允收規(guī)定等填注于'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簽且經總經理核準后分發(fā)有關部門憑此執(zhí)行。
第六條: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修訂
(一)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guī)范若因①機械設備更新②技術改進③制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二)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參照以往質量實績會同有關單位檢查各料號(規(guī)格)各項標準及規(guī)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三)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修訂時,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填立'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設(修)訂表',說明修訂原因,并交有關部門會簽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后,始可憑此執(zhí)行。
儀器管理
第七條:儀器校正、維護計劃
(一)周期設訂 儀器使用部門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設備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周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zhí)行的依據。
(二)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儀器使用部門應于每年年底依據所設訂的校正、維護周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做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第八條:校正計劃的實施
(一)儀器校正人員應依據'年度校正計劃'執(zhí)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業(yè),并將校正結果記錄于'儀器校正卡'內,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門。
(二)儀器外協(xié)校正:有關精密儀器每年應定期由使用單位通過質量管理部或研發(fā)部申請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協(xié)請修單'以確保儀器的精確度。
第九條:儀器使用與保養(yǎng)
1、儀器使用人進行各項檢驗時,應依'檢驗規(guī)范'內的操作步驟操作,使用后應妥善保管與保養(yǎng)。
2、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核準者例外) 。
3、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yǎng)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并列入作業(yè)檢核扣罰。
4、各生產單位使用的儀器設備(如量規(guī))由使用部門自行校正與保養(yǎng),由質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檢。
5.儀器保養(yǎng)
(1)儀器保養(yǎng)人員應依據'年度維護計劃'執(zhí)行保養(yǎng)作業(yè)并將結果記錄于'儀器維護卡'內。
(2)儀器外協(xié)修造:儀器邦聯保養(yǎng)人員基于設備、技術能力不足時,保養(yǎng)人員應填立'外表請修申請單'并呈主管核準后送采購辦理外協(xié)修造。
原物料質量管理
第十條;原物料質量檢驗
(1)原物料進入廠區(qū)時,庫管單位應依據'資材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收料,對需用儀器檢驗的原物料,開立'材料驗收單(基板)'、'材料驗收單(鉆頭)'及'材料驗收單(一般)',通知質量管理工程人員檢驗且質量管理工程人員于接獲單據三日內,依原物料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完成檢驗。
(2)'材料驗收單'(一般)、(基板)、(鉆頭)各一式五聯檢驗完成后,第一聯送采購,核對無誤后送會計整理付款,第二聯會計存,第三聯料庫,第四聯質量管理存,第五聯送保稅。且每次把檢驗結果記錄于'供應廠商質量記錄卡',并每月根據原物料品名規(guī)格類別的結果統(tǒng)計于'供應商質量統(tǒng)計表'及每月評核供應商的行分于'供應商的評價表',提供采購作為選擇對抗廠商的參考資料。
制造前質量條件復查
第十一條:制造通知單的審核(新客戶、新流程、特殊產品)
質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單'后,應于一日內完成審核。
(一)'制造通知單'的審核
1、訂制料號-pc板類別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規(guī)范。
2、種類-客戶提供的油墨顏色。
3、底板-底板規(guī)格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規(guī)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特別注明。
4、質量要求-各項質量要求是否明確,并符合本公司的質量規(guī)范,如有特殊質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確認再確定產量。
5、包裝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裝規(guī)范,客戶要求的特殊包裝方式可否接受,外銷訂單的shipping mark及side mark是否明確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單審核后的處理
1、新開發(fā)產品、'試制通知單'及特殊物理、化學性質或尺寸外觀要求的通知單應轉交研發(fā)部提示有關制造條件等并簽認,若確認其質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時應述明原因后,將'制造通知單'送回制造部辦理退單,由營業(yè)部向客戶說明。
2、新開發(fā)產品若質量標準尚未制定時,應將'制造通知單'交研發(fā)部擬定加工條件及暫訂質量標準,由研發(fā)部記錄于'制造規(guī)范'上,作為制造部門生產及質量管理的依據。
第十二條:生產前制造及質量標準復核
(一)制造部門接到研發(fā)部送來的'制造規(guī)范'后,須由科長或組長先查核確認下列事項后始可進行生產:
1、該制品是否訂有'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作為質量標準判定的依據。
2、是否訂有'標準操作規(guī)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門確認無誤后于'制造規(guī)范'上簽認,作為生產的依據。
制程質量管理
第十三條:制程質量檢驗
(一)質檢部門對各制程在制品均應依'在制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規(guī)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fā)現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制品質量。
(二)在制品質量檢驗依制程區(qū)分,由質量管理部ipqc負責檢驗:
1、鉆孔-ipqc鉆孔科日報表。
2、修一-針對線路印刷檢修后分十五條以下及十五條以上分別檢驗記錄于ipqc修一日報表。
3、修二-針對鍍銅(cu)易(sn/pb)后15條以上分別檢驗記錄于ipqc修二日報表。
4、鍍金-ipqc鍍金日報表。
5、底片制造完成正式鉆孔前由質量管理工程科檢驗并記錄于'底片檢查要項'。
6、其他如'噴錫板制程抽驗管理日報表'、'qai進料抽驗報告'、's/m抽驗日報表'等抽驗。
(三)質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負責加工條件的測試:
1、鉆頭研磨后'規(guī)范檢驗'并記錄于'鉆頭研磨檢驗報告'上。
2、切片檢驗分pih、一次銅、二次銅及噴錫蝕銅分別依檢驗規(guī)范檢驗并記錄于(qae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檢驗報告。
(四)各部門在制造過程中發(fā)現異常時,組長應即追查原因,并加以處理后將異常原因、處理過程及改善對策等開立'異常處理單'呈(副)經理指示后送質量管理部,責任判定后送有關部門會簽再送總經理室復核。
(五)質檢人員于抽驗中發(fā)現異常時,應反應單位主管處理并開立'異常處理單'呈經(副)理核簽后送有關部門處理改善。
(六)各生產部門依自檢查及順次點檢發(fā)生質量異常時,如屬其他部門所發(fā)生者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七)制程間半成品移轉,如發(fā)現異常時以'異常處理單'反應處理。
第十四條:制程自主檢查
(一)制程中每一位作業(yè)人員均應對所生產的制品實施自主檢查,遇質量異常時應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異常應立即報告科長或組長,并開立'異常處理單'見(表)一式四聯,填列異常說明、原因分析及處理對策、送質量管理部門判定異常原因及責任發(fā)生部門后,依實際需要交有關部門會簽,再送總經理室擬定責任歸屬及獎懲,如果有跨部門或責任不明確時送總經理批示。第一聯總經理室存,第二聯質量管理部門(生產管理),第三聯會簽部門,第四聯經辦部門。
(二)現場各級主管均有督促所屬確實實施自主檢查的責任,隨時抽驗所屬各制程質量,一旦發(fā)現有不良或質量異常時應立即處理外,并追究相關人員疏忽的責任,以確保產品質量水準,降低異常重復發(fā)生。
(三)制程自主檢查規(guī)定依'制程自主檢查實施辦法'實施。
□ 成品質量管理
第十五條:成品質量檢驗
成品檢驗人員應依'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guī)范'的規(guī)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fā)現,迅速處理以確保成品質量。
第十六條:出貨檢驗
每批產品出貨前,品檢單位應依出貨檢驗標示的規(guī)定進行檢驗,并將質量與包裝檢驗結果填報'出貨檢驗記錄表'見(附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綜合判定執(zhí)行。
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第十七條:原物料質量異常反應
(一)原物料進廠檢驗,在各項檢驗項目中,只要有一項以上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檢驗部門的主管均須于說明欄內加以說明,并依據'資材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呈核與處理。
(二)對于檢驗異常的原物料經核決主管核決使用時,質量管理部應依異常項目開立'異常處理單'送制造部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安排生產時通知現場注意使用,并由現場主管填報使用狀況、成本影響及意見,經經理核簽呈總經理批示后送采購單位與提供廠商交涉。
第十八條:在制品與成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一)在制品與成品在各項質量檢驗的執(zhí)行過程中或生產過程中有異常時,應提報'異常處理單',并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應質量異常情況,使能迅速采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質量。
(二)制造部門在制程中發(fā)現不良品時,除應依正常程序追蹤原因外,不良品當即剔除,以杜絕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廢品報告單'提報,并經質量管理部復核才可報廢)。
第十九條:制程間質量異常反應收料部門組長在制程自主檢查中發(fā)現供料部門供應在制品質量不合格時,應填寫'異常處理單'詳述異常原因,連同樣品,經報告科長后送經理室績效組登記(列入追蹤)后,送經理室品保組人員召集收料部門及供料部門人員共同檢查料品異常項目、數量并擬定處理對策及追查責任歸屬部門(或個人)并呈經理批示后,第一聯送總經理室催辦及督促料品處理及異常改善結果,第二聯送生產管理組(質量管理部)做生產安排及調度,第三聯送收料部門(會簽部門)依批示辦理,第四聯送回供料部門。制造科召集機班人員檢查改善并依批示辦理后,送經理室品保組存,績效組重新核算生產績效及督促異常改善結果。
成品出廠前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條:成品繳庫管理
(一)質量管理部門主管對預定繳庫的批號,應逐項依'制造流程卡'、'qai進料抽驗報告'及有關資料審核確認后始可辦理繳庫作業(yè)。
(二)質量管理部門人員對于繳庫前的成品應抽檢,若有質量不合格的批號,超過管理范圍時,應填寫'異常處理單'詳述異常情況及附樣并擬定料品處理方式,呈經理批示后,交有關部門處理及改善。
(三)質量管理人員對復檢不合格的批號,如經理無法裁決時,把'異常處理單'呈總經理批示。
第二十一條:檢驗報告申請作業(yè)
(一)客戶要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者,營業(yè)人員應填報'檢驗報告申請單'一式一聯說明理由,檢驗項目理由,檢驗項目及質量要求后送總經理室產銷組。
(二)總經理室產銷組人員接獲'檢驗報告申請單'時,應轉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質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質量標準者,須交研發(fā)部)研判是否出具'檢驗報告',呈經理核簽后把'檢驗報告申請單'送總經理室產銷組,轉送質量管理部。
(三)質量管理部接獲'檢驗報告申請單'后,于制造后取樣做成品物性實驗,并依要求檢驗項目檢驗后將檢驗結果填入'檢驗報告表'一式二聯,經主管核簽后,第一聯連同'檢驗報告申請單'送總經理產銷組,第二聯自存憑以簽認成品繳庫。
(四)特殊物、化性的檢驗,質量管理部接獲'檢驗報告申請單'后,會同研發(fā)部于制造后取樣檢驗,質量管理部人員將檢驗結果轉填于'檢驗報告表'一式二聯,經主管核簽,第一聯連同'檢驗報告申請表'送產銷組,第二聯自存。
(五)產銷組人員在接獲質量管理部人員送來的'檢驗報告表'第一聯及'檢驗報告申請單'后,應依'檢驗報告表'資料及參酌'檢驗報告申請單'的客戶要求,復印一份呈主管核簽,并蓋上'產品檢驗專用章'后送營業(yè)部門轉客戶。
產品質量確認
第二十二條:質量確認時機
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于安排'生產進度表'或'制作規(guī)范'生產中遇有下列情況時,應將'制作規(guī)范'或經理批示送確認的'異常處理單'由質量管理部門人員取樣確認并將供確認項目及內容填立于'質量確認表',連同確認樣品送營業(yè)部門轉交客戶確認。
(一)批量生產前的質量確認。
(二)客戶要求質量確認。
(三)客戶附樣與制品材質不同者。
(四)客戶附樣的印刷線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
(五)生產或質量異常致產品發(fā)生規(guī)格、物性或其他差異者。
(六)經經理或總經理指示送確認者。
第二十三條:確認樣品的生產、取樣與制作
(一)確認樣品的生產
1、若客戶要求確認底片者由研發(fā)部制作供確認。
2、若客戶要求確認印刷線路、傳送效果者,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以小時制作供確認。
(二)確認樣品的取樣 質量管理部人員應取樣二份,一份存質量管理部,另一份連同'質量確認表'按照質量管理制度規(guī)定交由業(yè)務部送客戶確認。
第二十四條:質量確認書的開立作業(yè)
(一)質量確認書的開立
質量管理部人員在取樣后應即填'質量確認表'一式二份,編號連同樣品呈經理核簽并于'質量確認表'上加蓋'質量確認專用章'轉交研發(fā)部及生產管理人員,且在'生產進度表'上注明'確認日期'后轉交業(yè)務部門。
(二)客戶進廠確認的作業(yè)方式
客戶進廠確認需開立'質量確認表'質量管理人員并要求客戶于確認書上簽認,并呈經理核簽后通知生產管理人員排制,客戶確認不合格拒收時,由質量管理部人員填報'異常處理單'呈經理批示,并依批示辦理。
第二十五條:質量確認處理期限及追蹤
(一)處理期限 營業(yè)部門接獲質量管理部或研發(fā)部送來確認的樣品應于二日內轉送客戶,質量確認日數規(guī)定國內客戶5日,國外客戶10日,但客戶如需裝配試驗始可確認者,其確認日數為50日,設定日數以出廠日為基準。
(二)質量確認追蹤 質量管理部人員對于未如期完成確認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時,應以便函反應營業(yè)部門,以掌握確認動態(tài)及訂單生產。
(三)質量確認的結案 質量管理部人員于接獲營業(yè)部門送回經客戶確認的'質量確認表'后,應即會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于'生產進度表'上注明確認完成并以安排生產,如客戶不合格時應檢查是否補(試)制。
質量異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條:制程質量異常改善
'異常處理單'經經理列入改善者,由經理室品保組登記交由改善執(zhí)行部門依'異常處理單'所擬的改善對策確實執(zhí)行,并定期提出報告,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改善結果。
第二十七條:質量異常統(tǒng)計分析
(一)質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記錄統(tǒng)計異常料號、項目及數量匯總編制'各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送經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質量異常情況,以擬改善措施。
(二)質量管理部每周依據每日抽檢編制的'各機班、料號不良分析日報表'將異常項目匯總編制'抽檢異常周報'送總經理室、制造部品保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機班針對主要異常項目、發(fā)生原因及措施檢查。
(三)各科生產中發(fā)生異常時擬報廢的pc板,應填報'成品報廢單'會質量管理部mpb確認后始可報廢,且每月5日前由質量管理部匯部填報'制程料號別報廢原因統(tǒng)計表'見(附表)送有關部門檢查改善。
第二十八條:質量管理圈活動
為培養(yǎng)基層干部的領導統(tǒng)御及領導能力以促進自我啟發(fā)提高人員的工作士氣及質量意識,以團隊精神共謀產品質量的改善,公司內各部門得組成質量管理圈,以推動改善工作。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實施與修訂
本質量管理制度呈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增補修改亦同。
第3篇 化學工業(yè)企業(yè)機械加工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械加工的管理,提高自制設備能力和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滿足設備檢修對自制備品配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化工企業(yè)(礦山)機械加工車間(機修車間)的加工任務,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統(tǒng)一安排。
2.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必須于年底前根據自制設備和備品配件的消耗、庫存情況編制好下一年度自制設備和備品配件加工計劃。加工計劃要按季、月安排生產。實施計劃及加工圖紙每月提前25天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下達。加工車間在15天內做好生產準備工作,包括編制工藝、工時定額,落實材料、工裝,核算生產能力,于月前5天編出月度作業(yè)計劃后進行施工,并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作考核依據。
3.機床數量少(5臺以下)的車間要自行安排月、日計劃。車間設備員安排計劃后,應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便于考核。
4.機械加工車間每周召開一次由各生產車間設備員參加的調度會,除通報加工情況外,還要安排計劃外的加工任務。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每月召開一次計劃平衡(或協(xié)調)會,檢查月度加工計劃的完成情況、項目進度,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5.機械加工應實行工時定額管理和經濟核算。車間每月公布各機床或操作工人的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及時表彰先進。
6.機械加工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質量檢驗制度,設置專門檢驗機構或專職檢驗人員加強工序質量檢查,未經檢驗的半成品,下道工序不準自行施工。大型鑄鍛件及高壓件必須對原材料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凡生產的成品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
7.加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由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召集有關部門或人員研究處理。加工過程中產生廢品時,操作者應填寫產品報廢單,找出原因,吸取教訓。車間要經常召開質量分析會,交流操作經驗,不斷提高加工質量。
8.各機械加工單位應及時上報月加工計劃完成情況,內容如下:
(1)產量;鑄鐵(噸)、鑄鋼(噸)、有色金屬(噸)、加工件(件/噸)、鉚焊件(件/噸);
(2)品種(項目)項目完成率=(實際完成項/計劃項)×100%;
(3)質量要考核加工件的合格率和廢品率;
(4)臺時利用率=(實際利用臺時/應有臺時)×100%;
(5)定額工時完成率=實際總完成工時/項目總定額工時)×100%;
(6)修舊利廢;指修舊利廢的項目、件數及創(chuàng)造或節(jié)約的價值。
第4篇 機械工業(yè)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總 則
第壹條 本規(guī)則依據機械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guī)程有關條款之規(guī)定制定。
第貳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聘、試用、報到、保證、職務派免、遷調、解職、服務、交卸、給假、出差、值勤、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公司章程組織規(guī)程及政府有關法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則辦理。
第叁條 本公司除董事、監(jiān)察人外,自總經理以下各級業(yè)務執(zhí)行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并依工作性質分管理職、技術職,其職位等次如下:
第肆條 本公司除業(yè)務執(zhí)行人員外,可雇用工員(服務員)、特勤人員(司機、守衛(wèi)、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等,輔助業(yè)務的執(zhí)行。其管理悉依本規(guī)則執(zhí)行。
第伍條 本公司工員分下列二種:
(一)作業(yè)員:凡具有專門技能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二)服務員:凡不具有專門技能非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人。
第六條 本公司因業(yè)務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雇用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
第七條 本公司得招收實習生,其辦法另定。
第八條 本公司職員除本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經董事會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經理(主任)簽請總經理核準招募。
第九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規(guī)章及通告。
任 聘
第一條 本公司任聘用各級員工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第壹條 新進員工的任聘,依據業(yè)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tǒng)籌呈報核準。
第貳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師、正工程師
1. 具有博士學位者。
2. 具有碩士學位,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2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yè),具有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管理師(工程師)3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二)管理師、工程師
1. 具有碩士學位,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副管理師(副工程師)兩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三)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1. 具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三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國內外??飘厴I(yè),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6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1年零6個月,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四)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
1. 國內外大學畢業(yè)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一年以上,經試用合 格者。
2. 國內外??飘厴I(yè),具有3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3.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試用合格者。
4. 任本公司一級辦事員、業(yè)務代表、一級技術員一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五)一級辦事員、業(yè)務代表、一級技術員
1.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yè)或高考及格,經試用合格者。
2.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實際工作經驗3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3. 任本公司辦事員、業(yè)務員、技術員2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六)辦事員、業(yè)務員、技術員
1. 高中(高職)畢業(yè)或初中畢業(yè)并在企業(yè)團體或生產工廠服務5年以上,經試用合格者。
2. 曾任本公司作業(yè)員、服務員3年考核均列優(yōu)等者。
(七)任用規(guī)定
1. 晉升者,應經考試并由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審定。
2.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各級人員任聘資格特準者,不受上列各項資格的限制。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如有出缺時,應由低一級員工中選定服務成績優(yōu)異者,按前條規(guī)定優(yōu)先升任。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守衛(wèi)、打字員、電話總機值機員)須年滿18歲以上,具下列資格并經考試或甄選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機:領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實際經驗2年以上者。
(二)守衛(wèi):具工廠安全知識或有實際經驗者。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相當經驗者。
(四)總機值機員:具電話接線知識,有實際經驗者。
第六條 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為本公司員工。
(一)被剝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曾犯刑事,判決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滿者。
(三)受禁治產的宣告者。
(四)通緝有案者。
(五)身體衰弱不堪從事工作或有傳染性疾病者。
試用及報到
第壹條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三條規(guī)定錄用時,應由主管安全部門調查,并確定不抵觸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才予以錄用。新錄用人員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試用期間定為40天。期滿成績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為正式員工。
第貳條 本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成績優(yōu)良者,由服務單位按其工作能力與成績 表現填具試用期滿考核報表,會同人事單位出勤資料呈請正式任用,發(fā)給任用書。其服務年資統(tǒng)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如品行欠佳或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或發(fā)現進入公司前曾有本規(guī)則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不可請求任何資遣費或旅費等補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錄用(試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xù),并填具下列書表(由本公司印發(fā))及繳驗身份證、畢業(yè)證明書、健康檢查表、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明書及繳交2寸半身照片3張。
(一)服務誓約書。
(二)保證書。
(三)家庭調查表。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xù),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派定單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主管人事部門填發(fā)工作記錄卡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但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5篇 s工業(yè)企業(yè)車間工具管理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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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工具,也同機器設備一樣,是工人進行生產不可缺少的手段。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經常使用著成千上萬件工具,它們的品種繁多,規(guī)格復雜,體積較小、數量很大,容易混淆,丟失和積壓。以機械工業(yè)企業(yè)來講,機床上使用的工具等裝備的費用,經常占到機床設備價值的25%—30%;產品成本中,工具費用一般要占5—10%。因此,合理組織工具的供應和節(jié)約使用,對保證企業(yè)的均衡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加速流動資金周轉,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工業(yè)企業(yè)工具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及時把質量好、價格低廉的成套工具供應給全廠各車間和工作地;在保證生產正常進行的條件下,不斷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儲備量;組織監(jiān)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節(jié)約,延長工具使用,降低工具的制造、采購、儲存、修復等方面的費用。企業(yè)要搞好工具管理工作,就必須做好工具的分類編號,工具的生產和供應計劃工作,合理制定工具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建立和健全工具的分級管理制度。
(一)工具的分類和編號
為了有效地進行工具管理,簡化生產中所用工具的計劃、核算和標準化工作,有必要對工具進行分類編號。
工具的分類,就是把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工具,按其特性進行分類。在我國工業(yè)企業(yè)中,一般采用“十進位”分類法,就是把每一類別的工具再詳細分成十組。例如,機器制造企業(yè)的工具可分為切削工具、量具、磨具、冷沖模、熱沖模、夾具、金屬模、鍛工工具、鉗工裝配工具和輔助工具等十個大類。大類下面再按一定類型工具的主要性能進一步劃分為十個分類,如切削工具分為切刀、鉆頭、螺絲攻,螺絲板牙、銑刀、鉸刀、鉆、插齒刀、拉刀和其它刀具。按同樣方法,分類下面劃分為“組”,如切刀按其性能又分車刀、刨刀、插刀等;組下再劃分為“分組”,如車刀根據應用情況劃分為粗車刀、光車刀、螺絲車刀等;最末是“項”依據工具的結構性能劃分,如光車刀又分右偏直頭光車刀、左偏直頭光車刀、鏟型光車刀等。工具編號就是按工具分類的順序,對每一種工具給予一個固定的號碼,這個號碼是由字母和的。如左偏直頭光車刀的編號是1-1122,鏟型光車刀的編號為1一1125。專用工具在編號前還需把該工具加工的零件或工序的代表字母編入,如零件a的某種專用工具的編號為a—1—1127。工具編號要求簡單,保持其技術特征,而又不致互相混淆。
(二)工具需要量計劃企業(yè)的工具需要量,是按用途、種類、規(guī)格分別計算的。
它由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轉量組成。工具消耗量,是指企業(yè)在計劃期內為完成生產任務而消耗的工具數量。工具周轉量,是為了保證企業(yè)生產不斷地進行而處于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工具數量。企業(yè)計劃期工具的消耗量,一般是根據企業(yè)生產計劃和工具消耗定額確定的,其公式如:
〖jz〗〖s*(b〗某產品計劃期〖〗某種工具消耗量〖s*)〗=〖s*(b〗計劃期該產〖〗品計劃產量〖s*)〗×〖s*(b〗單位產品某種〖〗工具消耗定額〖s*)〗
工具消耗定額,是指生產一定數量的產品,需要消耗工具的數量。它是決定工具需要量和儲備量的必要數據。企業(yè)對工具消耗定額的確定,有兩種方法。
一是經驗統(tǒng)計法,它主要是根據工人群眾的實際經驗,或者對工具消耗統(tǒng)計資料進行估算,而制定出工具消耗定額。這種方法工作量小,簡便易行。
另一種方法是技術計算法,它是根據工具的耐用期限和使用這種工具的時間長短,來制訂消耗定額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工作量較大,但比較準確。
它的計算公式是:
〖jz〗〖s*(b〗某種工具〖〗的消耗定額〖s*)〗=〖s*(〗〖s*(b〗制定一定數量產品時〖〗某種工具的使用時間〖s*)〗〖〗某種工具的耐用期限[s*)]
式中一定產品數量通常以100或1000個零件(或產品)作為計算單位。對沒有消耗定額的工具,可根據各車間按月估計的工具消耗量,領用的“以舊換新”,按需領用。
在做了上述計算后,再把各種產品消耗某種工具的數量相加,即得計劃期某種工具消耗的總量。
工業(yè)企業(yè)計劃期工具需要量,除計算工具消耗量外,還要計算工具周轉量。工具周轉量包括工具總庫的正常儲備量,各車間工具室儲備量以及使用、修理中工具占用量,一般按經驗統(tǒng)計法確定。某種工具消耗量和工具周轉量相加,再減去期初期末工具實際盤存數差額。即可求得計劃期該種工具需要量。
企業(yè)的工具管理部門,也可以直接將各車間計劃期申請各種工具的需要量匯總,根據工具總庫周轉量的變化情況,編出工具需要量計劃,組織工具的制造和供應。
(三)工具的供應和管理
企業(yè)的工具管理部門,除了要負責制定和修改全廠工具消耗定額、周轉定額和儲備定額外,還要有計劃地合理地組織工具的生產和采購。企業(yè)使用的工具有標準工具和專用工具兩大類。標準工具是指通用于不通零件加工的工具,有標準規(guī)定,一般由專業(yè)生產的工具廠制造,企業(yè)需要這種工具時,應由廠外購入。專用工具是指限用于某種零件上的工具,以及工具車間制造工具的工具(二類工具),一般均由企業(yè)自行組織設計與制造。外購工具應事先提出計劃,由供應部門負責購入,自制專用工具,應納入生產技術準備計劃,編制工具生產計劃,交工具車間生產,及時供應生產需要。
定貨點的確定,可以根據周期(從提出工具定貨到工具入庫的期限,可以是自制一批工具的時間,也可以是外購一批工具所需的時間)及工具平均日耗量,按下述公式計算:
定貨點=最小儲備量+平均日耗量×定貨周期
當工具庫存由于逐漸消耗達到定貨點時,就應提出定貨申請。當達到最小儲備量時,這批定貨恰好到達,這樣,庫存就上升到最高點(最大儲備量)。當庫存又下降到定貨點時,再提出下一批定貨。如此周而復始,可以保證庫存儲備,使工具供應不致中斷。
各車間的工具室(員),從工具總庫領取工具后,負責收發(fā)、保管和回收,以及統(tǒng)計等工作。
企業(yè)的工具管理部門(科、車間),一般設有工具總庫,對外購和自購工具進行統(tǒng)一驗收,登記、保管,按車間耗用工具的限額發(fā)送各車間工具室(員)。工具總庫應有一定工具周轉量,既要保證生產正常需要,又要有合理的儲備,并經常對庫存數量進行統(tǒng)計,及時把庫存情況報告廠部工具管理部門以便及時采購和供應,避免供應中斷。
為了保證工具的不斷供應,工具總庫應建立日常計劃供應制度。通過這種制度,就可以知道何時需要補充工具,及時提出定貨申請,使工具的供應保持不中斷。實行這種制度時,要為每種工具的庫存規(guī)定最大儲備量、最小儲備量和定貨點,最小儲備量也就是保險儲備量;最大儲備量是最小儲備量加上一批定貨的數量。
工具室(員)要加強對工作地的服務,及時、成套地把工具供應給生產工人。凡是工作地常用的工具,應配套后,由生產工人長期使用。既不是全車間使用,又不是某個工人長期需用的工具,配套后借給生產小組,由小組保管。至于一些不常用的工具,應由工具室(員)保管。
為了做好工具管理工作,班組應有工人工具管理員,負責小組內工具的收發(fā)、保管和回收,同時,應將廠部(或車間)下達的工具消耗指標作為班組經濟核算指標之一,作為勞動競賽評比內容之一,并對工具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和盤點。
(四)工具的節(jié)約使用
工業(yè)企業(yè)要努力節(jié)約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具體辦法是:
(1)發(fā)動和依靠工人群眾參加工具管理,提高工人群眾愛護工具的主人翁責任感。認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積壓、不丟失工具。
(2)加強對工具使用的技術指導。在使用工具時和操作過程中,嚴格按工藝規(guī)程進行,防止工具過度磨損和損壞,并推廣先進經驗,改進工具使用方法。
(3)加強工具的維護、保管、磨刃、回收、翻新、修復工作。對工具要經常進行維護,在使用過程中用鈍了的工具,要重新磨刃。為了保證工具的質量并使工人不致因為自己磨刃而降低設備利用率,應盡可能組織集中磨刃。工具要“以舊換新”進行回收,修復、翻新后再繼續(xù)使用。
(4)不斷提高自制工具的質量,延長工具的耐用時間。工具的質量好,耐磨、耐用、使用時間長,就可降低工具消耗,達到節(jié)約目的。
(五)班組工具管理的內容
班組工具管理,是對班組使用的工具,輔助工具和檢驗、測試用具等進行領用、使用、保管、修復而進行的有關組織管理工作。
(1)班組工具管理的任務。班組工具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及時地申請領用生產中所必要的工具,做好工具的成套性工作,并合理使用和保管,在保證生產正常進行的條件下,延長工具使用壽命,搞好工具的修復,回收工作,使消耗降低。
(2)班組工具管理的內容:
第一,建立健全工具領用制度。班組應有工具使用保管卡片,記錄操作人員領用工具的型號。數量、名稱、規(guī)格、日期;應根據工藝文件的規(guī)定,不得多領,也不能少領。對于共用工具也應建卡管理,個人使用時辦借用手續(xù),進行登記,用后及時歸還。
第二,合理使用工具。工具的使用應按工藝要求,在工具強度、性能允許的范圍內使用,嚴禁串規(guī)代用(如螺絲刀代鑿子、鉗子代頭);不容許專用工具代替通用工具,精具粗用的現象應堅決禁止,并在使用中注意保持精度和使用的條件。
第三,妥善保管工具。工具應放在固定場所,有精度要求的工具應按規(guī)定進行支撐、墊靠;工具箱要整齊,清潔,定位擺放,開箱知數,帳物相符;無關物品特別是私人用品不允許放在工具箱內,使用完畢后的工具應進行油封或粉封,防止生銹變形,長期不用的工具應交班組統(tǒng)一保管。
第四,做好工具的清點和校驗工作。由于工具使用的頻繁性和場所變更,容易遺忘在工作場所或互相誤認收管,因此應每天查對工具箱一次,一周帳物核對一次,以保持工具帳物相符。
貴重和精密工具要特殊對待,切實做好使用保管、定期清潔、校驗精度和輕拿輕放等事項。量具要做好周期檢查鑒定工作,保持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第五,做好工具的修復和報廢工作。工具都有一定的使用壽命,正常磨損和消耗不可避免,但凡能修復的應及時采取措施,恢復其原來的性能,如刀具的磨刃、量具的修理等。對于不能修復的工具,在定額范圍內可按手續(xù)報廢(舊)并以舊換新,對于節(jié)約工具和愛護工具的同志要給予表揚。
班組還應協(xié)助做好專用工具的試驗(如試模)工作,對于專用工具提出修改意見。
對于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工具夾、刃具報廢等情況,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個人遺失工具要填寫“工具遺失單”根據情況實行賠償處
第6篇 化學工業(yè)企業(yè)供用電管理制度
為加強企業(yè)供用電的管理,達到安全經濟運行,保證正常供應和合理使用電力,特制定本制度。
1.企業(yè)應根據供用電力系統(tǒng)的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和體制,配備足夠的專業(yè)人員,制定各級職責,加強供用電管理。
2.建立健全各種供用電規(guī)章制度。電氣設備的運行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和調整試驗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電力生產、電力調度、電力供用、動土許可等管理制度。
3.完善基礎技術資料。設置供電系統(tǒng)模擬圖板、供配電系統(tǒng)圖、二次接線圖、供配電設備及線路的施工和檢修的交工資料(包括地下電纜和接地網、接地體的隱蔽工程圖紙、記錄、設計變更、調整試驗記錄等)電力系統(tǒng)有關參數和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資料,設備的避雷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記錄等。
4.供用電的管理工作
(1)完善電力計量儀表。企業(yè)電力一級計量儀表配備率達到98%;分廠(車間)用電二級計量儀表,主要用電崗位配表率在達100%,其他在達80%以上;工段主要用電工序或設備三級計量儀表配表率達100%,其它可達60%。
(2)要做到供電有計劃、用電有指標、消耗有定額、節(jié)電有措施、考核有獎懲,并落實到經濟責任制中去。
(3)搞好用電負荷削峰填谷的調荷工作,提高用電負荷率;采取無功補償措施,提高用電系統(tǒng)的功率因數達到0.9以上;提倡余熱發(fā)電、提高熱能利用率。
(4)推廣應用節(jié)電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逐步更新規(guī)定淘汰的機電產品。
(5)組織機泵效率和電能平衡的測試,分析存在的問題,制訂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電能的利用效率。
(6)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須增加電力負荷的,使用單位均應按章辦理用電申請手續(xù)。
5.搞好安全用電
(1)企業(yè)電氣專業(yè)職工和有關人員都應貫徹執(zhí)行電力部門頒布和企業(yè)制訂的《電氣安全規(guī)程》、《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勞動部與化學工業(yè)部等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經過考試合格發(fā)給安全作業(yè)證,方可上崗工作。
(2)企業(yè)停送電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聯系規(guī)定》。
(3)停送電倒閘操作,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制度”,由供電值班人員操作。
(4)電氣工作人員在高低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辦理第一種或第二種工作票。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電力驅動的機械設備上工作時,必須辦理停電聯系單。廠區(qū)動土工作必須辦理動土許可證。
(5)電氣設備和線路不允許超負荷、超溫升或在極其惡劣環(huán)境下運行。
(6)臨時用電必須辦理申請,其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條件,經供電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接線送電。用后立即拆除。
(7)企業(yè)應組織定期或按季節(jié)進行電氣完全大檢查,開展反事故的預防活動,做好預防事故的措施,保證可靠運行,安全供電。
第7篇 電池企業(yè)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電池有限公司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業(yè)廢物類別
本企業(yè)主要是指在生產中包裝材料產生的廢紙箱、廢木箱、廢塑料、廢紙等。屬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
3、生活垃圾
辦公樓生活中產生的生活垃圾,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職責
公司環(huán)保組負責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及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
負責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負責生活垃圾的收集、協(xié)調外運環(huán)衛(wèi)部門轉運處置。
按所產生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去向及處置方式做好記錄,及時有效無害的清除和處理一般工業(yè)固體廢棄物。
5、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收集、存放、處置
5.1各車間、庫房應按照廢棄物分類,設置臨時放置點,并分別設置明顯標識。
5.2 廢棄物產生后,應按不同類別和相應要求及時放置到臨時存放場所。臨時的存放場所,應具備防雨、泄漏、防飛揚等設施或措施。
5.3一般固體廢棄物存放
產生的廢紙箱、廢木箱、廢塑料、廢紙等放入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臨時存放場所。已經報廢不能使用的設備放入報廢設備區(qū)。
一般固體廢棄物儲存間設置標識。
5.4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應優(yōu)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減少對環(huán)境的污染??苫厥盏膹U棄物由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再轉賣給物資回收部門。
5.5委托處理
環(huán)保組應與被委托單位簽訂委托回收一般工業(yè)固體廢棄物協(xié)議,明確雙方職責和在運輸、利用及處置過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5.6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記錄
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情況應記錄在《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臺賬》中。環(huán)保組應每月檢查一次固體廢棄物的存放和處置情況,并記錄檢查結果。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產生點設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環(huán)衛(wèi)部門位統(tǒng)一運送到垃圾場處理。
建議定期的收集處置協(xié)議。確保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外運。 不產生惡臭、蚊蟲等環(huán)境衛(wèi)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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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工業(yè)企業(yè)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工傷事故的確定、分類、報告、調查及處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屬各單位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的規(guī)定》
(60)中保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
3、工傷事故的確定
3.1凡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受存在的危險因素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到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機構,以及負傷人員立即中斷工作的事故。
3.2職工雖然不在生產崗位上,但由于生產區(qū)的設備和勞動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職工傷亡。
3.3急性中毒。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質在短期內大量進入人體,使職工中斷工作并進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職工在參加公司組織的非生產性活動中受傷,只能參照工傷負傷處理,不按工傷統(tǒng)計。
3.5凡不在上述范圍的,對確定為傷亡又有異議的事故,應把詳細情況上報,經主管部門(院科研生產部)批復或報地方勞動局確定。涉及兩個單位的傷亡事故,由傷亡職工所屬單位上報統(tǒng)計。
4.工傷事故分類
4.1輕傷事故
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職工受傷后,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含一個工作日),但夠不上重傷的。
輕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輕傷的事故。
4.2重傷及重傷事故
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但無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員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報告
5.1職工發(fā)生傷亡事故,負傷人員或者最先發(fā)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報告事故所在的單位(以下簡稱事故單位)的領導,事故單位領導必須立即報告總公司主管領導,經營部和工會部門。
5.2主管公司領導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六院主管部門和自治區(qū)勞動部門。
5.3凡發(fā)生重傷、死亡、重大事故時,必須在事故發(fā)生24小時內將事故的概況,包括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姓名、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經濟損失等,用快速的辦法報院主管部門,同時按(91)國務院75號令《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第二章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
5.4事故現場保護與清理
5.4.1發(fā)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單位應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像、并詳細說明。
5.4.2重傷以上事故必須進行現場錄像。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
5.4.3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同意。
6、事故調查
6.1發(fā)生輕傷事故,由發(fā)生輕傷事故單位領導會同安全員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進措施,按規(guī)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見附錄),在24小時內報經營部。
6.2發(fā)生重傷事故,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會同工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6.3發(fā)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門會同地方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6.4發(fā)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國務院75號令《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的規(guī)定》第三章第十條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5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6.5.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6.5.2與所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6.6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6.6.1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6.6.2確定事故責任。
6.6.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6.6.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6.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6.8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按照(91)國務院第75號令第三章第十四條規(guī)定執(zhí)行。
6.9調查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得詢私舞弊。
6.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7、事故處理
7.1發(fā)生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八牟环胚^”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2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guī)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7.3對因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工傷事故。視情況追究責任,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7.4事故查清后,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有關部門。
7.5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8.事故管理
8.1經營部建立工傷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鑒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及傷亡事故有關的資料。
8.2.發(fā)生傷亡事故不得隱瞞不報或故意拖延報告時間。
8.3由經營部定期進行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附錄:傷亡事故登記表
第9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工業(yè)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在安全生產工作的獎勵與處罰辦法。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的生產及經營管理。
2、獎勵
2.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年終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2對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成績者,除年終可評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獎勵外,還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議獎規(guī)定給予獎勵。
2.3對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及時排除事故隱患,主動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或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2.4.對分公司、職能部門各個安全生產責任承包單位,年內實現安全目標,全年無事故,安全管理成績顯著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2.5.對敢于抵制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防止工傷事故發(fā)生或使國家財產免受損失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處罰
3.1.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的處罰。
3.1.1發(fā)生死亡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從重處罰。
3.1.2發(fā)生重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較重的處罰。
3.1.3發(fā)生輕傷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3.1.4對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對責任單位、責任者酌情給予處罰。
3.2違章違紀處罰
3.2.1對在生產作業(yè)中,不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2在生產作業(yè)中,未按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操作或無證操作設備儀器的工人和技術人員,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3對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或上、下同時作業(yè)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4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獨立操作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5對不使用通風設施,向公共場所排放有毒有害氣體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體的單位和個人,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6對生產區(qū)內機動車輛超速行駛,違章駕駛或違章乘車者,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7對工房內安全通道不暢通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8對違反q/d9243―93《低壓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酌情給予處罰和批評教育。
3.2.9除上述情況外,對其它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可參照上述規(guī)定酌情處罰。
3.3存在事故隱患的處罰
對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給予處罰:3.3.1各種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和生產場地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指示信號裝置要齊全、有效、可靠,對不符合要求的負責單位酌情給予處罰。
3.3.2對各種安全裝置(如壓力表、安全閥)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校驗的,要酌情給予處罰。
3.3.3經檢查認定為事故隱患,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對在限期內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制訂臨時安全措施而不制訂的;本單位不能消除,但應提出申報而未提出申報的單位,要酌情給予處罰。
3.4加重處罰: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加重處罰:
3.4.1領導違章指揮,造成因工死亡、重傷、輕傷、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4.2發(fā)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個月內再次發(fā)生同類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4.3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時間不報的,要加重處罰。
3.4.4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見附錄a)后不按期排除隱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發(fā)生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3.5減免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可酌情減、免處罰。
3.5.2發(fā)生工傷事故屬于本單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減、免處罰。
3.5.3對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術水平,在限期內未達到規(guī)定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5.4發(fā)生事故后,能積極組織(配合)調查,認真進行事故分析,對事故的有關人員提出嚴肅處理意見,并能認真制訂防范措施的,可酌情減、免處罰。
3.6其他處罰
3.6.1凡阻止、干擾、刁難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員進行正常工作或無理取鬧、拒絕安全檢查人員檢查的,要對當事人和所在單位酌情給予處罰。
3.6.2發(fā)生事故時,在執(zhí)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對事故的責任者和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后果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6.3發(fā)生事故需應賠償經濟損失的,其賠償金額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賠償款應從本人工資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直至扣完全部賠償。對能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較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4、實施與檢查
4.1公司年終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由基層推薦,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給予獎勵。
4.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者由基層單位推薦,公司安委會審議,公司領導批準給予獎勵。
4.3經濟處罰由經營部會同財務部門執(zhí)行。
4.3.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基層單位按本辦法提出處理意見,經安委會審議,報公司領導批準。
4.3.2本辦法所罰款由財務部門按經營部發(fā)出的“工業(yè)總公司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制通知單”(見附錄b)從被罰單位獎金中扣除,不得攤入生產成本。
4.3.3對所罰款項,財務部門應立專用戶頭,列入暫存款――安全??钪?由經營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規(guī)定由經營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附錄a:事故隱患通知單
()司安字第號此聯單分公司(項目部)留存
:
現發(fā)現下列問題,曾口頭通知同志,現將該問題書面通知你們,請在月&nbs
p;日前將處理情況報送經營部。
經營部
年月日
發(fā)現的問題和建議:
( )司安字第號 此聯反饋經營部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單位(章)
負 責 人
年 月 日
附錄b:工業(yè)總公司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制通知單
單位:班組: 發(fā)現時間: 年 月日時
地點: 性質:
違規(guī)、違制內容:
糾正措施要求:
處理意見:
經營部
日期
一聯通知分公司(項目部)
第10篇 化學工業(yè)企業(yè)設備計劃檢修管理制度
為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工作狀態(tài),及時消除設備缺陷,保證檢修質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節(jié)約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1.設備檢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統(tǒng)(裝置)停車大檢修和事后維修。大修理費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生產費用支付;系統(tǒng)(裝置)停車大檢修的費用按項目及檢修分類分別支付。
2.實行科學文明檢修,認真執(zhí)行檢修技術規(guī)程,企業(yè)設備動力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設備使用周期。
3.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中發(fā)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設備大、中、小修計劃,設備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任何檢修項目都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4.設備檢修計劃由車間編制。廠(礦)設備動力組織平衡,報主管廠(礦)長批準后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在年前4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統(tǒng)(裝置)停車大檢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廠長全面負責大檢修工作。
(2)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大檢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項目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檢修的人員要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指揮和統(tǒng)一行動。要做到“三個面向”(即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即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修、試壓開車“四個環(huán)節(jié)”。
(4)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后,應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防止發(fā)生事故。
第11篇 工業(yè)企業(yè)會計制度范本
會計制度是每個企業(yè)都需要的,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工業(yè)企業(yè)的會計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企業(yè)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guī)模較小的企業(yè),以及金融保險企業(yè)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yè)(含公司,下同),執(zhí)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yè)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yè)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yè)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y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yè)發(fā)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yè)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yè)持續(x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yè)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yè)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yè)、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yè)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yè)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yè)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fā)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yè)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yè)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yè)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yè)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yè)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fā)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fā)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yè)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yè)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fā)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guī)定者外,企業(yè)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yè)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yè)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yè)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yè)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qū)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二章 資產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yè)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三條、企業(yè)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一節(jié)、流動資產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是指企業(yè)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
第十五條、企業(yè)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yè)務發(fā)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有外幣現金和存款的企業(yè),還應當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現金的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第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
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yè)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準備后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yè)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yè)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yè)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yè)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yè)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yè)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八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記賬,并按照往來戶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帶息的應收款項,應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價值)與確定的利率計算的金額,增加其賬面余額,并確認為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不再計提利息。
(四)企業(yè)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1.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時以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的,企業(yè)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接受多項非現金資產的,應按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如果涉及多項股權的,應按各項股權的公允價值占股權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債務的,應將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則或有收益不應當包括在未來應收金額中。待實際收到或有收益時,計入收到當期的營業(yè)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xié)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蛴惺找?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fā)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五)企業(yè)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九條、待攤費用,是指企業(yè)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yè)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二十條、存貨,是指企業(yè)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guī)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yè)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guī)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fā)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guī)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yè)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按規(guī)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fā)票、報關單、有關協(xié)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yè)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存貨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二)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yè),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三)須用或發(fā)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在領用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或者分次攤銷。
(四)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yè)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五)企業(yè)的存貨應當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二節(jié)、長期投資
第二十一條、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二條、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yè)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4.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企業(yè)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yè)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yè)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企業(yè)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yè)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yè)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企業(yè)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guī)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yè)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fā)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律、法規(guī)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屬于投資企業(yè)的凈利潤除外,如承包經營企業(yè)支付的承包利潤、外商投資企業(yè)按規(guī)定按照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作為負債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作為當期投資損益。企業(yè)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企業(yè)在確認被投資單位發(fā)生的凈虧損時,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后各期實現凈利潤,投資企業(yè)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后,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yè)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當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fā)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五)企業(yè)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當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并按本制度的規(guī)定攤銷,計入損益。
企業(yè)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投資成本。其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勝利時,屬于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yè)改變投資目的,將短期投資劃轉為長期投資。應按短期投資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并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擬處置的長期投資不調整至短期投資,待處置時按處置長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七)處置股權投資時,應將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三條、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xù)費等相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yè)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債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
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xù)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三)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yè),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購買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處理。當企業(yè)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投資轉換為股份時,應按其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四)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yè)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三節(jié)、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yè)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企業(yè)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yè)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yè)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企業(yè)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制成冊,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于企業(yè)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yè)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yè)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技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yè)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本制度所稱的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企業(yè)(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種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企業(yè)(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但是,如果企業(yè)(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企業(yè)(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則購買價格也應包括在內。其中,資產余值是指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yè)(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采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采用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悉,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yè)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yè)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企業(yè)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fā)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yè)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yè)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yè)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yè)的庫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減去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yè)的庫存材料。
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收支。
第二十九條、企業(yè)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企業(yè),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
第三十條、企業(yè)的自營工程,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業(yè),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fā)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條、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fā)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yè)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fā)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條、在建工程發(fā)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繼續(xù)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本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guī)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xù)后再作調整。
第三十四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節(jié)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xù)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xù)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第三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guī)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12篇 工業(yè)企業(yè)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業(yè)公司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對臨時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內容
2.1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3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2.4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xié)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2.5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guī)定,不得隨意串崗。
2.6臨時用人單位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綜合部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雇用臨時工單位扣除。
2.7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違反公司管理規(guī)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