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學校大型活動批準制度。原則上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大型活動,如確實需要組織學生到外地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性勞動等,必須報教育部門批準;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整年級,整班外出活動必須由中心校長報請縣教育體育科技局批準。
2、節(jié)假日期間,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用學校,班級,教師個人名義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活動。
3、活動開展之前必須找到臨時的管理組織機構,確定活動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
4、各種大型集體活動外出前必須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動計劃,指代有經驗的干部,教師勘察活動現(xiàn)場,并有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隊伍,必要時辦理相關的保險手續(xù);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6、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7、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組織計劃,應急預案,帶隊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送到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審批和存檔。
8、活動期間每天上下午由活動負責人向校長匯報安全情況。
9、組織學生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承運單位共同落實安全措施,嚴禁車輛無照運行,帶病運行或超員運行等。
10、活動期間,如學生有重大意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組織挽救傷員,并向校長或上級部門報告。
11、外出活動結束后,必須采取具體措施,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第2篇 實驗中學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學校在計劃內安排的年級、班級外出活動,必須報校長批準。學校組織的旅游、夏令營、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上報區(qū)教育局審批,請示要附活動方案、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名單。
2、學校在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班級外出活動,也必須報校長批準。
3、加強對大型社會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大型活動,應當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外出前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實踐等活動時,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保護教育、組織紀律教育。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活動。如:在高層建筑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傳、到醫(yī)院等有傳染源的地方勞動等。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火災撲救和防洪搶險等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自愿參加,也應阻止。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5、外出活動需要乘車、坐船的,要做好車輛、船只的檢查,并與承運單位簽定交通安全協(xié)議,不得超員運行。
6、凡班級為單位外出活動的,必須經校長批準,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校外活動。
第3篇 小學學校集會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小學(學校)集會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集會及大型活動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完善學校集會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得保證。
2、學校舉行全校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fā)生擠壓和沖撞。
3、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
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guī)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區(qū)教育局備案;
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區(qū)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4、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5、大型集會活動前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6、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yè)性活動。
第4篇 幼兒園集會、大型活動和社會實踐安全管理制度
1. 舉辦各類大型活動(含親子運動會、六一游園活動、外出實踐活動等),班級要專門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專人負責,方可開展活動。
2. 活動前,活動組織者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要及時解決。
3. 活動前向教職員工、幼兒及家長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講解、分析,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4. 學校集會、做操由各班教師負責統(tǒng)一指揮,以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5. 學校集會、做操等大型活動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梯時學生走指定樓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擁擠,不得催促幼兒快跑。當班教師組織幼兒分左右樓梯上下樓,相應樓層有指定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出入會場有序,到達活動場所,由班主任組織學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隊,防止學生亂跑,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6. 親子運動會和親子游園活動過程中應強調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生搬凳子上樓至集合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7. 加強對帶隊教職員工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加強管理?;顒舆^程中要求帶隊教職員工始終跟隨幼兒,不得放任幼兒自由活動,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第5篇 小學學生出操集會大型活動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學生出操*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出操*鈴響后,各班須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隊。
2、按學校規(guī)定次序依次由教師帶領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tǒng)一踏步
,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3、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話,保持隊伍整齊。
4、在樓梯和到操場梯步處實行值周教師定點安全維護,確保學生安全規(guī)范地進
出樓梯和操場梯步。
5、出操*結束后,各班應按規(guī)定次序進教室。
6、建立校內學生重大教育活動安全論證制度,參加校外社會實踐活動須報學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準進行。
第6篇 小學學生出操集會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學生出操*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出操*鈴響后,各班須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隊。
2、按學校規(guī)定次序依次由教師帶領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tǒng)一踏步
,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3、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話,保持隊伍整齊。
4、在樓梯和到操場梯步處實行值周教師定點安全維護,確保學生安全規(guī)范地進
出樓梯和操場梯步。
5、出操*結束后,各班應按規(guī)定次序進教室。
6、建立校內學生重大教育活動安全論證制度,參加校外社會實踐活動須報學校
或教育局同意方準進行。
第7篇 集會和大型活動安全制度
1、集會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舉行全校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學生在集會過程中發(fā)生擠壓和沖撞。
3、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guī)性教育教學活動,尤其如運動會之類的大型活動,要實行備案制度;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4、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5、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wèi)生安全責任書。
7、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yè)性活動。
第8篇 大學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大學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是外單位借用我校體育館、運動場等搞活動者,須到場所主管部門和保衛(wèi)處審批并備案。
二、借用各種活動場所的單位,要服從保衛(wèi)部門的領導,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定,并自行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
三、凡在校內舉辦各類較大(跨系)文體活動的單位,須經校主管領導批準后,并報保衛(wèi)處備案。
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主辦活動的單位負責場外治安秩序,實行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入場驗票、安全保衛(wèi)和活動須知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五、凡在室內舉辦活動的場所,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和消防安全規(guī)定,須有兩個以上的出入口,并保持暢通,須備有應急燈,嚴格控制場內人數(shù),不得超員。
六、使用室內活動場所的單位和參加活動的人,應嚴格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用電?;顒咏Y束時及時斷電,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場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舞臺。
七、參加*和文體活動者,必須遵守入場規(guī)定和場地管理制度,禁止在場內大聲喧鬧,嚴禁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設備。
八、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跨校間的,上級主管領導視查、外賓訪問等,保衛(wèi)處要根據(jù)規(guī)模檔次參加人員情況,制定出現(xiàn)場安全工作方案,交主管領導審批后,認真組織實施。
九、參加活動人員如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由會場工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對不聽勸阻者,可令其退場,交保衛(wèi)處處理;嚴重影響會場秩序的,可由主辦單位提請學校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對構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提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9篇 大型活動安全報告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強化各種安全措施,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凡外出活動,須嚴密組織,統(tǒng)一指揮,向中心校校長報告。
2、凡舉行大項活動,事先要先中心校報告,事先做好學生的學習動員和安全教育工作。
3、凡外出活動,學校要嚴密組織,統(tǒng)一部署安排,寫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外出。
4、舉行大型活動時,要統(tǒng)一部署安排,通過精心組織,條件具備時,可向中心校報告,經允許后,方可舉行。
5、凡未經允許私自外出或組織大型活動的學校,中心校有權干涉、阻止,并進行嚴肅處理。
第10篇 幼兒園集會大型活動社會實踐安全制度
1. 舉辦各類大型活動(含親子運動會、六一游園活動、外出實踐活動等),班級要專門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專人負責,方可開展活動。
2. 活動前,活動組織者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要及時解決。
3. 活動前向教職員工、幼兒及家長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講解、分析,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4. 學校*、做操由各班教師負責統(tǒng)一指揮,以保證*、做操的紀律。
5. 學校*、做操等大型活動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梯時學生走指定樓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擁擠,不得催促幼兒快跑。當班教師組織幼兒分左右樓梯上下樓,相應樓層有指定教師負責疏散管理,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出入會場有序,到達活動場所,由班主任組織學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隊,防止學生亂跑,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6. 親子運動會和親子游園活動過程中應強調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生搬凳子上樓至集合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7. 加強對帶隊教職員工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加強管理?;顒舆^程中要求帶隊教職員工始終跟隨幼兒,不得放任幼兒自由活動,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第11篇 小學學校集會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及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及大型活動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完善學校*和大型活動制度,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校性的*以及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得保證。
2、學校舉行全校性的*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嚴禁一味地強調*速度,避免學生在*過程中發(fā)生擠壓和沖撞。
3、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guī)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區(qū)教育局備案;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區(qū)教育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4、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5、大型*活動前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6、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yè)性活動。
第12篇 大型活動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本次大型活動的順利開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大型活動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大型活動期間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條? 在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將在現(xiàn)場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各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嚴禁在活動期間將消防其次進行遮擋或覆蓋。
第五條 活動期間配齊滅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fā)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第六條?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為:
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第七條? 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八條? 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jù)上述情況確定重點部位,實行嚴格管理。
第九條?? 消防責任領導崗位職責為:
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管理消防器材設備?;顒悠陂g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
根據(jù)各部門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xiàn)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xié)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十條? 如條件允許,參加此次大型活動的工作人員要做到以下幾點:
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領導。
第十一條 在大型活動開展之前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規(guī)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從而提高消防觀念鍛煉消防技能。
第十二條? 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
應按制定的預案,進行一次演練。
制定符合本次大型活動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十三條? 堅決杜絕火災隱患,一經發(fā)現(xiàn),要及時作出整改,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第十四條? 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警告:
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五條? 通訊聯(lián)絡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