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中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參加實驗課班級需提前一周向實驗室提出申請;
二、根據學科的教學進度和實驗要求,做好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的儀器、設備、藥品等準備工作,保證 實驗的正常進行,并做好每次實驗的記錄;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標本、藥品等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每學期結束時進行實物清點、報廢、出 借、領用和賠償都要有記錄;
四、實驗室、儲藏室必須做到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分類別號,存放要有規(guī)律,各類設備儀器保持清潔干凈;
五、實驗員要掌握各種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和使用方法,防止因操作不當的損壞,熟悉各種儀器設備的 保養(yǎng)與維護要求,延長它們的使用年限;
六、做好購置儀器、設備、藥品等的申請工作,申請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防止浪費,及時做好新儀器設備的 登記造冊工作;
七、加強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檢查室內的水、電、門窗及劇毒藥品專柜設備,并做好防火、防盜的防范工 作,做好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保管;
八、積極開展實驗教學和自制教具的研究(制作)組織指導學生開展課外科技活動。
九、每次實驗后管理員必須督促實驗老師按時如實填寫使用記錄表。
十、每學期末管理員應按時督促老師歸還所借用的器材。
第2篇 中學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4
中學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4
(一)各種儀器都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標簽、實物統一,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年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新添儀器及時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儀器設備、試劑應分類存放,定位入櫥,陳列有序。按儀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避光等工作。
(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專室專柜保管,專人專鎖管理,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儀器外借、報損、報廢要辦理審批手續(xù),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
(五)教師演示實驗需用儀器,先填寫實驗通知單,管理員按單做好準備,實驗后,管理員及時驗收,如有損壞,合理處理。
(六)學生實驗準備好后,實驗員應試做一遍,確保實驗現象明顯、實驗成功。
(七)經常做好實驗室衛(wèi)生、保管工作,每學期對儀器、試劑清理一次,并將情況向領導匯報。
第3篇 北坡中學生物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
第三中學生物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
一、為了更好地服務教學,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需教師提前一周填好實驗通知單,送交實驗室。
二、教師借用實驗儀器、標模應有記錄,使用后及時歸還,并在借用本上注明還期。
三、學生進入實驗室后,應按規(guī)定位置入座,不得在實驗室內喧嘩、亂動,保持肅靜。
四、實驗時必須聽從教師的指導,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循序完成。實驗完畢,應清理實驗用具,并放還原處。
五、愛護公物,珍惜各種實驗材料和儀器用品,如有損壞應立即與老師聯系,除教育外,根據情節(jié)輕重酌情賠償。
六、節(jié)約原料、材料、水、電,用完后要關好開關,不得隨便搬動排風、配電總閘等。
第4篇 茂吳中學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
茂吳中學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
一、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以免釀成事故。
二、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三、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chuàng)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等防護用品。
四、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第5篇 中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3
中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三)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賬。做到賬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性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后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置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準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xù),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yǎng)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yǎng)相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xù)。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jiān)交,三方簽字后生效。
第6篇 中學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墅導中學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y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護,不準移作它用。
第7篇 實驗中學語音實驗室管理制度
1、語音實驗室要有專人負責,嚴格管理,充分使用。
2、語音室設備應統一編號,登記入賬,做到賬物相符。
3、保持室內整潔,師生進入語音室應換鞋套,按指定座位就坐,嚴禁閑雜人員進入。
4、按要求每天填寫語音室管理手冊,記載每天設備使用和運行情況,做好交接工作。
5、愛護語音設備,聽從教師指導,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不得使用偽劣磁帶。
6、設備要注意防塵、防潮、防火、防盜,并責任到人。設備如有損壞,除及時維修外,還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如屬人為事故,要照價賠償。
7、注意安全用電,設備使用完畢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8篇 初級中學實驗室制度
初級中學實驗室制度
1.學生要以嚴肅認真的科學態(tài)度對待實驗;
2.要提前做好預習,了解實驗目的、原理要求、步驟以及實驗注意事項;
3.學生進入教室后要自覺遵守紀律,嚴禁在實驗室內喧嘩,要保持室內清潔;
4.按規(guī)定坐在實驗桌旁,做好準備工作,未經允許不得隨便亂動儀器及室內各項設施,如:電源等。
5.要嚴格按實驗要求去做,注意安全,發(fā)現問題及時向老師匯報,認真觀察現象,做好記錄,填好實驗報告,實驗結束后,要擦凈儀器,并將其擺放整齊。
6.如有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儀器者,要予以賠償。
第9篇 中學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寧海中學物理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物理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物理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jié)課或最后一節(jié)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
第10篇 某中學實驗室危險品管理制度
中學實驗室危險品管理制度
1、實驗教學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等物品均屬危險品。
2、危險品必須貯放在危險品柜內,要分類隔離存放,要認真密封(蠟封、油封、水封等)。
3、危險品柜要規(guī)范、安全,并備有通風、黃沙、滅火器等設施。
4、要專人保管。須建立嚴格的監(jiān)控制度。危險品的購、領、用、存,都要有批準、經手文字記載,有品種、數量臺賬。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柜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5、危險品的清理必須先上報學校,由學校會同公安等部門負責清理。
第11篇 南沙中學實驗室借物和賠償制度
沙南中學實驗室借物和賠償制度
l、教師在教學上所需的儀器設備,攜帶與歸還一定要相符,如有損壞或遺失,需講清原因,登記簽名。
2、教學上所需的消耗品領出時,必須做好記錄。特別是有毒和危險品,應嚴格控制用量,按規(guī)定填寫領用單。
3、學生做實驗應在實驗室內進行。如有特殊情況需借出者,須經上課實驗員和教師同意,并由任課教師代辦出借手續(xù)。
4、非理、化、生教師在教學上所須用的儀器,應由其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xù),但需按時歸還,如有損環(huán)應寫出報告,由主管領導酌情處理。
5、個人或外校借用儀器設備,除執(zhí)行上述手續(xù)外,損壞或遺失儀器,必須照價賠償,否則一律不借。
6、學生實驗完畢,教師必須檢查一遍,如發(fā)現遺失、損壞儀器應及時作出處理,并加強事后教育。若儀器屬自然損壞,可免于賠償。但不慎或不按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者,應照價賠償。
第12篇 中學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寧海中學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jié)課或最后一節(jié)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guī)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