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壓力管道管理人員的職責
壓力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guī)、制度;
2.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使用證;
3.編制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4.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5.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6.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7.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8.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9.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tǒng)計上報。
第2篇 壓力管道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壓力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職責:
1. 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guī)、制度;
2. 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使用證;
3. 編制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4. 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5.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6. 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7. 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8.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tǒng)計上報。
第3篇 火電廠壓力管道單位安全管理職責
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減少事故,充分發(fā)揮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的作用。本規(guī)定明確了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的職責。
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guī)程、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時,有權拒絕驗收;
(四)建立技術檔案,并到企業(yè)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托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登記;
(五)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檢驗和檢修工作;
(七)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形式報告省級以上(含省級,下同)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九)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xié)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十)按有關規(guī)定應負責的其他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4篇 壓力管道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壓力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職責:
1. 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guī)、制度;
2. 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使用證;
3. 編制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4. 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5.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6. 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7. 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8.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tǒng)計上報。
第5篇 壓力管道管理人員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guī)程、標準,建立健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具體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辦理壓力管道的統(tǒng)計上報,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建立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注冊登記工作;
四、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驗工作;
五、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六、對事故隱患及時措施進行整治,重大事故隱患應書面形式報告質監(jiān)部門;
七、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腐蝕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八、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九、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質監(jiān)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