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成本管理職責
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成本管理職責
成本管理體系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方面的成本管理職責:
――認真貫徹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方針、政策;
――組織編制成本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批準和發(fā)布程序文件和成本管理體系的有關文件;
――負責建立、實施和保持本組織的成本管理體系;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成本管理體系的業(yè)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確保在整個組織范圍內提高成本意識;
――有權對本組織成本管理體系的過程及改進進行決策,并對成本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充分性負責;
――協(xié)助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評審,確保本組織成本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持續(xù)改進,并對本組織的產品成本水平負領導責任;
――識別和確定顧客和其他相關方在成本方面的需求和期望,并達到他們滿意;
――有權對組織的其他高層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者進行成本考核;
――對外(如顧客、供方、政府機關和外部的其他相關方)應代表組織就成本管理體系的有關事宜進行協(xié)調和處理并保持聯(lián)絡;
――有權行使成本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