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工資管理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工資管理
a.工資構成
1.員工基本月薪根據酒店工資體系,按10級劃分,由基本工資、全勤工資、考核工資三部分組成,單休補貼作為對員工的加班的補償也在每月工資發(fā)放日時發(fā)放。
a. 考核工資
1)為加強日常管理,特設立考核工資制度,對員工日常行為及表現進行獎懲。
2)基準考核工資根據員工崗位級別進行設定,具體數額請參看“月薪等級結構表”。
3) 在日常工作中,人力資源部或部門可根據《員工手冊》和《部門內部管理細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表現進行評定,并做好相關憑據記錄。
4) 在次月10日前,部門可制作“考核獎勵及處罰匯總表”,并附上相關記錄憑據交人力資源部審核,經財務總監(jiān)批準后在當月工資中發(fā)放。
5) 獎勵金額不應超過處罰金額,如處罰金額超出獎勵金額,則超出部分可以累計至下月作為獎勵金額,也可作為部門建設費用,但使用需提供書面申請,并經過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批準。
b. 全勤工資
1)全勤工資作為對員工的一種獎勵薪金發(fā)放,如員工當月出現休假情況、則扣除當月全勤工資。(有薪假期及還休除外)。
2)新入店員工和離職員工的全勤工資根據其實際出勤天數進行核算。
2.酒店還設立各類津貼,但不屬于員工基本月薪。
3.酒店可以在工資中體現各類扣款,如處罰扣款、社會保險、水電費、賠償扣款等。
4.酒店可根據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fā)放員工季度獎勵、年終獎和花紅。
b.發(fā)放程序
1.各部門須于次月1日上交上月考勤、獎勵和扣款明細表到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工資核算工作,并制作銀行報盤。
3.當月工資核算應于次月10日完成,并報財務部審核。
4.次月12日由財務部將工資表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5.當月工資在次月15日發(fā)放,如遇節(jié)假日則提前發(fā)放。
6.工資表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各存一份。
c.工資變動
當員工工資發(fā)生變動時,須由部門經理填寫《人事變動表》,簽字后送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同意?!度耸伦儎颖怼芬皇饺?由相關部門、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分別留存。
b.核算辦法
1.病假扣款:天數×基本工資/ 26+全勤工資(注:非有薪病假)
2.事假扣款:2×事假天數×基本工資/ 26+全勤工資
3.曠工扣款:3×曠工天數×基本工資/ 26+50%×考核工資+全勤工資
4.缺勤扣款:天數×(基本工資+生活補貼+單休補貼+全勤工資)/ 26(注:新入職員工或離職員工在當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的情況下)
c.工資查閱及保密
1.員工工資屬于機密資料,應妥善保管,并加強保密制度。
2.若員工對于工資有疑問,由人力資源部勞資員負責解釋。
3.財務部不可提供工資查閱。
4.不得提供其他部門工資表給非本部門經理查閱。
5.人力資源部在提供工資查閱時,只針對問題進行查閱,不得將全部工資表提供給查閱人。
6.人力資源部勞資員和財務部出納,在工資造表和發(fā)放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員工透露他人工資情況;由于泄密造成嚴重影響者,將按章嚴肅處理。
7.酒店任何員工無事都不得向人力資源部勞資員、財務部工資發(fā)放出納打聽、了解工資的制作、發(fā)放情況。如有發(fā)生,將按違紀處理,造成嚴重影響者,將按章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