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chǎn)客戶登記管理指引
(1)銷售人員必須請自己在地盤接待的客戶于《客戶來訪登記表》上留名,并作公司的客戶登記交給經(jīng)理審核確認;
(2)客戶登記必須為中文全名及有聯(lián)絡電話,如有任何缺少或者錯誤,都視為無效登記;
(3)地盤客戶登記簿由經(jīng)理保存,登記簿用完或地盤銷售結(jié)束后交給部門經(jīng)理,不得涂改和銷毀;
(4)電話咨詢的客戶一律不準做客戶登記;
(5)客戶登記有沖突的,以先登記者為準;
(6)銷售人員必須認真跟進自己的客戶,并填寫客戶跟進記錄,客戶的有效期為最后一次跟進一個月內(nèi),因跟進工作不足而造成流失的后果自負;
(7)只在夫妻關系、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視為同一客戶,登記一個人的資料即為有效。其余關系視為不同客戶,以先登記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