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危險化學品管理要點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保障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運輸中的安全,特制訂本要點。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要點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過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附件一:公司危險化學品目錄)
第二章 安全職責
第四條 安全環(huán)保處
1、負責對各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專業(yè)指導。
2、負責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調查處理。
3、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與取證。
4、負責對危險化學品原有(工程、設施、工藝、種類)、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證照和相關手續(xù)的辦理。
5、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設施的增加、改變、維修施工作業(yè)安全措施進行審查。
6、負責對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審查。
7、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管理要點的編制及修訂。
8、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銷售單位及采購單位安全協(xié)議的簽訂。
第五條 保衛(wèi)處
1、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設施及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專業(yè)指導。(附件二:保衛(wèi)處建立消防設施查檢表)
2、實施危險化學品入廠登記、檢查制度。
3、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路線的確定及檢查。(附件三:行車路線及檢查規(guī)定)
4、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調查處理。
5、負責建立落實危險化學品保管及防盜的專項保衛(wèi)制度及其相關案件的調查處理。
6、編制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和相關案件的專項應急預案。
第六條 銷售處
1、組織購買危險化學品的客戶及運輸單位到安全環(huán)保處簽訂安全協(xié)議。
2、負責對購買危險化學品的客戶安全證件的審核及運輸單位資質的審核和備案。(附件四:各類危險化學品安全證件明細.)
第七條 供應處
1、負責對銷售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安全證件的審核(見附件四)。
2、組織銷售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到安全環(huán)保處簽訂安全協(xié)議。
3、做好危險化學品入庫前的安全管理,做到物帳相符。
4、采購危險化學品必須先驗貨,后進貨,采購員與現(xiàn)場接收人員交接時應辦理驗收簽字手續(xù),禁止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入庫,并配合現(xiàn)場交接人員做好驗收工作。
第八條 生產處
1、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過程組織協(xié)調。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的統(tǒng)一指揮調度。
3、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車輛調配。
第九條 設備處
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設施的維護標準和檢查。
2、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設施檢測和校驗。
3、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設施的增加、改變、維修作業(yè)方案安全措施審查。
4、參加因設備原因造成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調查、分析,提供技術支持。
第十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
1、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各項安全措施的制定及落實。
2、負責建立本單位各項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3、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操作崗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4、負責二次審查危險化學品銷售及購買單位各類入廠、運輸證件,對危險化學品裝卸實施安全監(jiān)督。
5、負責檢查、維護各類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設施及報警裝置,達到正常使用狀態(tài)。
6、發(fā)生各類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
第三章 生產、儲存和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在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明顯部位懸掛“禁止煙火”,“禁帶火種”等安全標志牌及危害告知牌。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按照公司保衛(wèi)處確定的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進行配備,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按照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進行檢查和更換。(附件五:保衛(wèi)處制定配備標準的表格,確定區(qū)域及數(shù)量)
第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內嚴禁堆放其它物品;標有“禁止入內”警示標識的區(qū)域,非生產人員禁止進入,需要進入人員要做好登記記錄。(附件六:外來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登記表格)
第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動火及危險作業(yè)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要點》《危險作業(yè)審批管理要點》執(zhí)行。
第十五條 在危險化學品作業(yè)場所施工的單位,做好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上報安全環(huán)保處審核,審核后方可施工作業(yè)。(具體管理要求見《危險作業(yè)審批管理要點》)
第十六條 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按照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進行安全管理。(附件七:重大危險源管控方案)
第十七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上崗作業(yè),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備執(zhí)行公司勞動保護標準,并配備相應的應急救護器材。
第十八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鋪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設置明顯標志,并對危險化學品介質管道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設備處組織每年對危險化學品管道進行一次檢測。
第十九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根據(jù)作業(yè)場所的危險特性配置相應的安全設施,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作根據(jù)制定的安全設施查檢表進行檢查,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達到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附件八:安全設施檢查表)。
第二十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應當在其作業(yè)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本區(qū)域的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并制定出出入庫的登記記錄。(附件九:由所屬單位編制出入庫登記表格)
第二十二條 對正在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儲罐、容器,使用單位要每周檢查一次,檢查要有記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設備處根據(j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對危險化學品儲罐及容器每年進行檢測及校驗。(附件十:壓力容器檢查表)
第二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儲存必須有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管理,儲存室的危險化學品應根據(jù)其化學性質分區(qū)、分類儲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
第二十四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銷毀處理危險化學品時,應制定安全措施,并經(jīng)公司安全環(huán)保處審批后,方可進行銷毀。
第二十五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要先做好工程項目的安全論證,上報安全環(huán)保處,進行安全評價。
第四章 裝卸、運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 裝卸安全管理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臺位前,崗位人員應及時檢查保衛(wèi)處開具的?;愤\輸車輛進出廠登記表(附件十一:危化品運輸車輛進出廠登記表),并按照登記表中的項目審查并填寫完善后才能裝車。
2、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對能夠產生的火花、靜電等隱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應用防火帽將排氣管罩上,灌裝時不得開動發(fā)動機。
3、裝卸操作人員應對槽車的車體外觀進行檢查,車體開裂或缺少呼吸閥嚴禁充裝。同時還應對槽車的壓力表、液位計、安全閥和導靜電等各種安全附件進行檢查,如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充裝。(附件十二:裝卸車安全檢查表)
4、裝卸棧橋、車體及鶴管,應有可靠的防靜電措施。
5、裝卸作業(y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使用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6、充裝工作必須由生產操作人員執(zhí)行,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操作設備及閥門。
7、裝卸結束,生產操作人員確認關閉所有閥門后,方可指揮充裝車輛駛離現(xiàn)場。
8、使用濃酸和裝卸濃酸的地點,應設防酸灼傷的沖洗噴頭。
9、操作人員充裝液氧、液氬罐時,查看車輛噸位的容量,按照液氧罐上流量計的數(shù)量充裝罐體容量的90%,不能按照罐車的容積裝滿,接頭軟管必須專用。
10、液氧、液氬罐在充裝時,應不間斷監(jiān)視其保溫層真空度,當表面結霜,真空度下降時,應及時處理,嚴重時停止使用。
第二十七條 危險化學品裝卸流程(附件十三:裝卸流程)
第二十八條 運輸安全管理
1、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配備消防器材、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
2、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應當封口嚴密,能夠防止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因溫度或者壓力的變化發(fā)生滲漏、灑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壓裝置應當起閉靈活。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人員、裝卸人員、押運人員、現(xiàn)場檢查員,應當了解所運輸?shù)奈kU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xiàn)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
4、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當按照運輸車輛的核定載重量裝載危險化學品,不得超載。
5、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懸掛或者噴涂標準的警示標志。
第五章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
第二十五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內部的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第二十六條 生產、儲存和使用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第二十七條 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并向安全環(huán)保處匯報。
第二十八條 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qū)域內的其他人員。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要點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編號為“w4081”的《危險化學品管理要點》(2023年5月7日發(fā)布)同時廢止。
第三十條 附 件(模版)
附件一:危險化學品目錄
附件二:保衛(wèi)處建立消防設施查檢表
附件三:行車路線檢查規(guī)定
附件四:危險化學品安全證件明細.
附件五:消防器材配備標準的表格,確定區(qū)域及數(shù)量
附件六:外來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登記表
附件七:重大危險源管控方案
附件八:安全設施檢查表
附件九:出入庫登記表格(所屬單位編制)
附件十:壓力容器檢查表
附件十一:?;愤\輸車輛進出廠登記表
附件十二:裝卸車安全檢查表
附件十三:危險化學品裝卸流程
第2篇 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管理
一、目的
為規(guī)范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使用與管理,保證人身及設備安全,特制訂此規(guī)定。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與使用。
三、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huán)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四、內容
1、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保證在采購、運輸、儲存、分裝、使用和銷毀等過程中的安全,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的收、發(fā)、退、銷等手續(xù)規(guī)定。
2、加強對劇毒危險品管理。要指定專人保管,專庫(專柜)保存、建立雙人保管、雙本帳、雙把鎖、雙人領發(fā)等制度。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嚴格審批手續(xù),無保管條件的單位,領量一般不得超過當天的使用所需量。
3、使用和保管危險品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教育,熟悉所接觸的危險品性質、操作規(guī)程、儲藏保管等規(guī)定,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4、保管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必須分類儲存,庫內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儲存數(shù)量。
5、危險化學品庫要求通風、干燥、清潔。倉庫內應張貼所儲存危險化學品清單及特性表,設安全周知卡。危險化學品排列整齊,堆放區(qū)域明確,有標識。
6、嚴格出入庫手續(xù),建立檢查驗收制度,做好發(fā)放登記工作。危險品存放地點的安全防護措施要落實,庫房內嚴禁煙火,消防安全設施配備齊全并定期檢查。危險品庫應有專人晝夜值班,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發(fā)生。
第3篇 公司危險化學品控制管理程序6
公司危險化學品控制管理程序(六)
1.目的
為了防止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環(huán)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影響,使危險化學品受到控制管理。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危險化學品品的采購、運輸、貯存、使用和廢棄管理。包括化學品溶劑、油品及壓縮氣體等。
3.引用文件
iso14001:1996《環(huán)境管理體系-規(guī)范和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
4.術語
無
5.職責
5.1采購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管理。
5.2物資管理部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存儲保管管理。
5.3各使用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
6.工作流程
6.1采購管理
6.1.1根據(jù)生產所需,分量采購,確保安全。
6.1.2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要求供方提供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在物品的包裝上有規(guī)范標識,如注明品名、性質、警示語等。
6.2裝卸及運輸管理
運輸分公司6.2.1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委托有資質的運輸單位。
6.2.2裝運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裝卸人員經(jīng)過綜合管理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6.2.3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時,裝卸人員根據(jù)物品上搬運標識,規(guī)范操作。
6.2.4易燃易爆物品、油品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準與氧氣瓶、co2、液化氣瓶同車運輸。
6.2.5確保裝運氣瓶安全可靠。氣瓶安全帽必須旋緊。
6.2.6對會發(fā)生化學反應而產生危險的物品不能同時裝運。
物資管理部6.3儲存管理
6.3.1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必須經(jīng)綜合管理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6.3.2危險化學品儲存在指定的倉庫,物品上標識完整。如名稱、型號、有效期等。庫房確保良好的通風條件,避免陽光直射,防止高溫,庫房配備合理的消防器材。
6.3.3未經(jīng)檢驗合格的物品不得進入倉庫和流入作業(yè)現(xiàn)場。
6.3.4經(jīng)常檢查庫存物品的安全儲存狀態(tài),防止物品在儲存期內發(fā)生容器滲漏,對環(huán)境、人體造成污染和傷害。
6.3.5倉庫內物品擺放應該合理,整齊清潔,嚴禁混放,重壓堆高。危險品倉庫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火種入內。
使用單位
6.4使用管理
6.4.1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由專職人員開出的領料單去指定倉庫領取物品,嚴禁無單領取物品。
6.4.2壓縮氣瓶在生產現(xiàn)場時,應放在指定位置,氣瓶使用者必須固定好氣瓶,防止碰倒,發(fā)生意外。
6.4.3使用氧氣、乙炔、液化氣,瓶閥周圍嚴禁沾有油脂等易燃物品,安裝減壓表時,要檢查瓶閥和出氣口內有無油脂等雜物。
6.4.4瓶內氣體,使用時不得全部用完,氧氣應留有0.3――0.8mpa的余氣,乙炔應留有0.3――0.5mpa的余氣,防止空氣中的混合氣體吸入鋼瓶而導致危險。
6.4.5按操作規(guī)范使用液體化學物品。如發(fā)生泄漏污染,應立即打掃干凈。粘有化學品的物料,如紙張、抹布等放入指定的桶中,并統(tǒng)一送入廢棄物堆置場所。嚴禁在下水溝排放化學物品。
6.4.6報廢危險化學品的處置由采購部按《廢棄物管理程序》執(zhí)行。
各單位
6.5應急措施----危險化學品管理和使用部門,當發(fā)生火災、爆炸或出現(xiàn)泄漏時,按《應急準備和響應管理程序》迅速作出反應,給相應部門報警,同時采取控制手段,避免事態(tài)擴大,產生環(huán)境污染。
7.支持性文件
廢棄物管理程序
應急準備和響應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