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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實施細則怎么寫
物業(y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實施細則
(三)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合同管理,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實現公司對合同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據 、《集團合同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對合同的管理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同時接受集團合同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三條對合同的管理實行統(tǒng)一管理原則。
在本公司范圍內,凡涉及到提供服務項目、計價收費、設備和物質采購、工程外包等經營活動的均要求簽訂書面合同(協(xié)議)后方可實施;
各部門、管理處不得擅自簽訂合同(協(xié)議),所有合同(協(xié)議)需上報公司,按iso9001:2022的有關程序及有關制度要求進行評審, 經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請總經理批準。
凡以公司法人名義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一律需請律師審核同意后,方可簽訂。
二、合同管理組織
第四條合同管理由公司辦歸口管理,并落實專人負責。
第五條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審查公司各類合同是否合法、明確、完整、規(guī)范,并監(jiān)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2、為公司其它人員簽訂合同提供法律咨詢、業(yè)務指導,必要時參加合同的簽訂工作;3、負責建立公司的合同統(tǒng)計臺帳和合同評審臺帳。
4、提出有關合同管理的培訓方案并實施,宣傳有關合同及 知識。
5、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并督促各部門落實、執(zhí)行好。
6、根據需要依法參加對公司重大合同糾紛的協(xié)商、調整、仲裁、訴訟;
三、合同評審管理的內容
第六條合同類型包括: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增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糾紛合同,居間合同等涉及企業(yè)和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合同及協(xié)議。
第七條合同主要條款包括: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或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九、法律規(guī)定或按照合同不同性質而要求必備的條款以及當事人要求在合同中必須約定的條款;
第八條簽訂合同前,經辦人必須做好合同涉及事項的詳細調查工作,如對對方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商業(yè)信譽及履約能力進行認真的審查,不可盲目草率。
1、對方是法人的,要看是否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參加簽訂合同的人是否是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授權委托的委托代理人。
前者出示法人代表證明書等身份證明,后者除授權委托書外,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注重審查授權委托書的內容、權限范圍、有效期限。
對方是其他經濟組織,要看是否有工商機關核準登記的證明材料。
2、要審查簽約對方的注冊資金、生產經濟能力,以保證公司合同的履行率。
3、在簽訂前,還應當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經營狀況、商業(yè)信譽與合同有關的事項。
第九條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員簽訂,簽訂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細則,并對公司負責;
有關經辦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以委托人名義與其它單位簽訂合同,否則應當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十條合同經辦人應對簽訂合同所要達到的目標有明確有認識,合同的主要、必要條款不能遺留,語義要具體、明確、完整,條款要講求邏輯性和嚴密性。
在審查由對方草擬的合同時,要從合同共同必備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有關制度等方面審查,并可提出本方認為須增加的條款以使本方權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另外,要特別注意分析制約性條款,避免因失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必須經合同管理員審議,并經辦公室、財務部審核后,呈總經理審批,有必要據相關制度報董事長核準。
四、合同的臺帳、歸檔
第十一條 合同管理員必須建立合同評審臺賬,以便于及時收回蓋章后的文本。
第十二條 合同或協(xié)議簽章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印鑒保管使用方面的管理制度,未經審查、審批和未經合法程序簽訂的合同,一律不得蓋章;
并嚴格登記備案。
合同文本要合法化,即使用統(tǒng)一文本和經工商部門監(jiān)制的規(guī)范文本,也可使用經批準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標準文本。
第十三條 合同、協(xié)議簽訂后合同管理員分類設立臺帳,要求臺帳內容完備,數據正確,能確切反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情況。
臺帳設立應包括合同編號、類別、標的、價款、簽約單位和人員、履行期限、簽約時間及地點、履行情況、備注等內容。
第十四條合同管理員應對合同正本統(tǒng)一管理并歸檔,合同履行過程中往來的信函、電報、傳真、電話記錄等能反映合同簽訂、履行等狀態(tài)的有效憑證,須經登記編號后作為合同的 一并歸檔。
合同履行完畢后,合同管理員應認真整理合同文本及所有有效憑證按規(guī)定歸檔。
第十五條合同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其職責,監(jiān)督、檢查合同執(zhí)行情況,如果合同履行出現異?,F象,應依照有關程序提出法律建議或上報合同主管部門。
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現異?,F象是由于簽訂或審查合同時相關人員的疏忽造成的則要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
五、合同的執(zhí)行、變更、解除及糾紛處理
第十六條重大合同簽訂后生效前,簽約人可召集經辦、審議人員對合同條款審查的基礎上,預測合同執(zhí)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整理后作為合同的 下發(fā),以便具體執(zhí)行合同部門找出最佳對策。
如有失誤,上述人員應負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后,由經辦部門或經辦人負責,根據合同要求,把具體條款分解落實到當月計劃,開始工作以確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經辦人在合同未履行或履行過程中,應及時掌握履行情況,以便發(fā)現隱患并盡早想辦法排除;
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或集團法務辦匯報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以求與另一方協(xié)商解決。
第十九條在不損害國家、社會、企業(yè)利益的前提下,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或過錯責任,造成合同不完全履行,為避免造成更大損失,應及早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須權責分明,并采取書面形式;
對于對方當事人轉讓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或部分權責關系的行為,一經發(fā)現應及時加以識別或糾正,從而對生產經營作相應調整,相應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須告知合同管理員。
第二十條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處理一般按:'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的程序進行。
2、協(xié)商、調解由經辦人出面,如達不成一致意見,由經辦人所在部門或公司出面再行協(xié)商。
3、合同糾紛自行協(xié)商、調解不成,確定使用仲裁或起訴方式解決糾紛的,須由經辦人所在部門報辦公室審核,總經理核準。
同時報集團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原細則與此有沖突之處,以本細則為準,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實施細則3
物業(y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實施細則(三)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合同管理,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實現公司對合同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據《合同法》、《集團合同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對合同的管理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同時接受集團合同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三條對合同的管理實行統(tǒng)一管理原則。在本公司范圍內,凡涉及到提供服務項目、計價收費、設備和物質采購、工程外包等經營活動的均要求簽訂書面合同(協(xié)議)后方可實施;各部門、管理處不得擅自簽訂合同(協(xié)議),所有合同(協(xié)議)需上報公司,按iso9001:2000的有關程序及有關制度要求進行評審, 經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請總經理批準。凡以公司法人名義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一律需請律師審核同意后,方可簽訂。
二、合同管理組織
第四條合同管理由公司辦歸口管理,并落實專人負責。
第五條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審查公司各類合同是否合法、明確、完整、規(guī)范,并監(jiān)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2、為公司其它人員簽訂合同提供法律咨詢、業(yè)務指導,必要時參加合同的簽訂工作;
3、負責建立公司的合同統(tǒng)計臺帳和合同評審臺帳。
4、提出有關合同管理的培訓方案并實施,宣傳有關合同及合同法知識。
5、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并督促各部門落實、執(zhí)行好。
6、根據需要依法參加對公司重大合同糾紛的協(xié)商、調整、仲裁、訴訟;
三、合同評審管理的內容
第六條合同類型包括: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增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糾紛合同,居間合同等涉及企業(yè)和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合同及協(xié)議。
第七條合同主要條款包括: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或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九、法律規(guī)定或按照合同不同性質而要求必備的條款以及當事人要求在合同中必須約定的條款;
第八條簽訂合同前,經辦人必須做好合同涉及事項的詳細調查工作,
如對對方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商業(yè)信譽及履約能力進行認真的審查,不可盲目草率。
1、對方是法人的,要看是否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參加簽訂合同的人是否
是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授權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前者出示法人代表證明書等身份證明,后者除授權委托書外,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注重審查授權委托書的內容、權限范圍、有效期限。對方是其他經濟組織,要看是否有工商機關核準登記的證明材料。
2、要審查簽約對方的注冊資金、生產經濟能力,以保證公司合同的履行率。
3、在簽訂前,還應當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經營狀況、商業(yè)信譽與合同有關的事項。
第九條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員簽訂,簽訂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細則,并對公司負責;有關經辦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以委托人名義與其它單位簽訂合同,否則應當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十條合同經辦人應對簽訂合同所要達到的目標有明確有認識,合同的主要、必要條款不能遺留,語義要具體、明確、完整,條款要講求邏輯性和嚴密性。
在審查由對方草擬的合同時,要從合同共同必備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有關制度等方面審查,并可提出本方認為須增加的條款以使本方權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另外,要特別注意分析制約性條款,避免因失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必須經合同管理員審議,并經辦公室、財務部審核后,呈總經理審批,有必要據相關制度報董事長核準。
四、合同的臺帳、歸檔
第十一條 合同管理員必須建立合同評審臺賬,以便于及時收回蓋章后的文本。
第十二條 合同或協(xié)議簽章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印鑒保管使用方面的管理制度,未經審查、審批和未經合法程序簽訂的合同,一律不得蓋章;并嚴格登記備案。
合同文本要合法化,即使用統(tǒng)一文本和經工商部門監(jiān)制的規(guī)范文本,也可使用經批準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標準文本。
第十三條 合同、協(xié)議簽訂后合同管理員分類設立臺帳,要求臺帳內容完備,數據正確,能確切反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情況。
臺帳設立應包括合同編號、類別、標的、價款、簽約單位和人員、履行期限、簽約時間及地點、履行情況、備注等內容。
第十四條合同管理員應對合同正本統(tǒng)一管理并歸檔,合同履行過程中往
來的信函、電報、傳真、電話記錄等能反映合同簽訂、履行等狀態(tài)的有效憑證,須經登記編號后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歸檔。合同履行完畢后,合同管理員應認真整理合同文本及所有有效憑證按規(guī)定歸檔。
第十五條合同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其職責,監(jiān)督、檢查合同執(zhí)行情況,如果合同履行出現異?,F象,應依照有關程序提出法律建議或上報合同主管部門。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現異?,F象是由于簽訂或審查合同時相關人員的疏忽造成的則要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
五、合同的執(zhí)行、變更、解除及糾紛處理
第十六條重大合同簽訂后生效前,簽約人可召集經辦、審議人員對合同條款審查的基礎上,預測合同執(zhí)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整理后作為合同的附件下發(fā),以便具體執(zhí)行合同部門找出最佳對策。如有失誤,上述人員應負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后,由經辦部門或經辦人負責,根據合同要求,把具體條款分解落實到當月計劃,開始工作以確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經辦人在合同未履行或履行過程中,應及時掌握履行情況,以便發(fā)現隱患并盡早想辦法排除;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或集團法務辦匯報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以求與另一方協(xié)商解決。
第十九條在不損害國家、社會、企業(yè)利益的前提下,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或過錯責任,造成合同不完全履行,為避免造成更大損失,應及早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須權責分明,并采取書面形式;對于對方當事人轉讓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或部分權責關系的行為,一經發(fā)現應及時加以識別或糾正,從而對生產經營作相應
調整,相應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須告知合同管理員。
第二十條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處理一般按:'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的程序進行。
2、協(xié)商、調解由經辦人出面,如達不成一致意見,由經辦人所在部門或公司出面再行協(xié)商。
3、合同糾紛自行協(xié)商、調解不成,確定使用仲裁或起訴方式解決糾紛的,須由經辦人所在部門報辦公室審核,總經理核準。同時報集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