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生產組織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一、 總則
1、為了進一步完善和強化杭州公司各項目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管理人員和保障體系正常運行,為公司,部門,項目安全生產提供組織保障,特制定本辦法。
2、杭州越秀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所屬項目可根據本辦法規(guī)定,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進一步的實施細則。
二、 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設置(見后附圖)
1、公司安全委員會管理中心
1.1、集團公司安全委員會管理中心下設質安監(jiān)督部,負責公司直管分公司部門,項目的安全管理和指導,對杭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和所屬施工項目 的安全管理監(jiān)督工作。
2、杭州公司安全委員會的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各部門項目,運營施工管理部門,安委會應按以下標準要求在建施工單位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十萬平方米·年;且不少于1/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于3人。
3、監(jiān)督要求在建項目工程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3.1、在建項目工程部必須成立以項目部門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并按下表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人數 建筑面積
合同額
5萬以上
5萬-3萬
3萬-1萬
1萬以下
8000萬元以上
≥4
≥3
≥3
≥2
8000- 5000萬
≥3
≥3
≥2
≥2
5000-3000萬
≥3
≥2
≥2
≥1
3000-2000
≥2
≥2
≥1
≥1
2000-800
≥2
≥1
≥1
≥1
800萬(含)以下
≥1
≥1
≥1
兼
3.2、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負責項目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3、項目安全管理人數在3人及以上的,應設置項目質安部,同時按安裝、機電設備、消防等專業(yè)設置進行安全分工管理。
3.4、項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危害因素多、施工作業(yè)難度大、工期緊張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在上述規(guī)定的配置標準上增配。
4、外包隊(施工隊)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4.1、項目施工隊人數在50人(含)以上的,應設置專職安全員。
4.2、項目施工隊人數在50人以下的應設置兼職安全員。
4.3、特殊危險分項工程安裝施工無論施工人員多少,均應設置專職安全員。
五、附圖:
1、公司安全委員會生產管理組織架構圖
2、在建項目工程部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圖
3在建施工區(qū)專職安全管理成員組織架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