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電工工作前,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仔細檢查各種工具,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絕緣性能良好。
2. 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和空氣試驗,如發(fā)現(xiàn)裂紋或漏氣,不得使用。
3. 絕緣鞋不準裸足穿用。
4. 在作業(yè)廠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總閘必須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或者拆除熔斷絲,以防誤合閘。
5. 各供電回路的操作開關,要有清楚明顯的標志牌。停電時,先停負荷開關,后停隔離開關(先用電點后供電點);送電時,先送隔離開關,后送負荷開關(先供電點后用電點)。
6. 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yè)。如必須帶電工作時,就遵守帶電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專任監(jiān)護等)
7. 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8. 在危險的場所或者危險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yè)。
9. 嚴禁在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過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過程中有事故發(fā)生,應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xié)助。
10. 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備急用。
11. 如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如來不及切斷電源且為低壓時應用干燥的不導電物體,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如為高壓則想盡一切辦法切斷電源。然后對觸電者及時采用及時人工呼吸法進行急救,同時盡快和醫(yī)院聯(lián)系。
第2篇 維修電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嚴格遵守瑞土公司管理制度、其它安全生產(chǎn)制度和消防制度;嚴禁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yè)。
2.從事電氣作業(yè)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3.維修電工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類電器設備、線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或其它用電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消除;對暴露在野外的電氣設備、設施要及時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4.廠區(qū)內(nèi)的污水泵都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以防止發(fā)生漏電造成觸電事故。
5.嚴禁在雷雨天氣進行戶外電氣作業(yè)。
6.凡是臨時照明用電,都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廠區(qū)內(nèi)的各個安全電源必須保證完好。
7.維修電工檢修電器設備時,值班電工要進行登記完工后要作全面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8.低壓設備上必須帶電工作時,要經(jīng)過主管領導批準,并設專人監(jiān)護;工作時要戴好安全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并站在絕緣墊或板上操作。相鄰兩相帶電部份和接地金屬部分用絕緣板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鋼卷尺、等導電工具進行工作。
9.帶電裝卸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操作。
10.熔斷器的額定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的額定容量相匹配;嚴禁用銅、鋁線來代替熔斷器的熔體。
11.電器和線路拆除后,在可能來電的地方必須用絕緣材料包扎好。
12.安裝電氣設備時,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按標準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
13.安裝電燈時,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螺口燈頭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的方法作為用電器具的電源。
14.嚴禁將手持電動工具的保護接零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單相三孔、帶有接零保護或接地保護的插座。
15.檢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有工具、零件,以防遺留在設備中造成事故。
16.各變、配電室、變壓器、配電箱、柜等各種電氣設備附近,不準堆放各種易燃易爆、或影響電器設備安全運行及操作的各類物件。
17.嚴禁在各變、配電室內(nèi)做與電氣工作無關的事情;各變、配電室、變壓器室內(nèi)的消防器材必須保持完好,擺放在便于滅火的地方。
18.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