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庫等硐室配備防滅火器材的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井下火藥庫安全,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火藥庫必須遵循以下規(guī)定:
1、火藥庫嚴禁煙火,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容易引起燃燒的物品帶入火藥庫。
2、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不準穿帶釘子鞋、化纖衣服進入庫區(qū)
3、庫房內必須備有2條20m的的消防軟管、4個4kg的干粉滅火器及相配套的消防砂箱、防火锨、消防桶等消防設施和工具,并保證完好。
4、庫內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的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阻燃電纜,電壓不得超過127v,并設有良好防爆和接地設施。
5、庫房必須有2個安全出口和獨立風流。
6、具備專用的礦用防爆通信電話。
7、火藥庫內嚴禁存放易燃物品,每班清理紙箱、木箱等雜物,并存放在指定地點。存放雜物處要有滅火器,存放的雜物要及時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