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yè)管理 > 企業(yè)管理 > 管理規(guī)定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4-03-05 17:00:07 查看人數:75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分別為本單位、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經理在生產經營單位授權范圍內從事項目各項管理工作,是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人。

第二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項目部、班組、作業(yè)人員必須逐級簽訂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部應建立質量、安全、消防組織機構,健全完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教育培訓,并取得崗位證書、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

1、開工前,中標單位必須及時將中標工程項目的工程概況一覽表填寫完整,交工程科備案,不上報或不備案的項目強行施工,如發(fā)生質量事故,應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責任。

2、實行施工組織設計層層審批制(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工程科),不得越級報批。項目開工十五日內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手續(xù)的辦理工作,及時呈報項目監(jiān)理,施工方法如有變動,必須重新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辦理報批手續(xù)。

3、跨年度工程復(停)工、新建項目開工的施工現場的各項工作必須遵照jgj59-99及相關質量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經項目部、工程處自檢合格后,填寫“開、復(停)工報告”,簽批意見后提請公司工程科驗收,檢查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呈報監(jiān)理。不履行該程序的工程項目不允許開、復(停)工。

4、公司、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根據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質量職責。

5、公司工程科將根據工程施工進展情況,定期、不定期地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凡屬質量通病、違反強規(guī)、影響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質量問題,將責成工程項目部進行停工整改,其結果報公司工程科復查,合格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6、進行中間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節(jié)能保溫)的工程項目在自檢合格后,應由工程處、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組織相關分部的初驗工作(實體、資料),項目部自行組織驗收的工程項目,工程科將不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7、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若發(fā)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項目監(jiān)理。

8、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項目部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項目部應當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10、工程項目部的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jiān)理人員監(jiān)督下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11、全公司范圍內推行“樣板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技術員組織樣板施工,經工程處、分公司組織樣板鑒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12、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呈報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分部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共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節(jié)能保溫分部工程則由施工單位和公司工程科進行預檢合格后,報監(jiān)理(建設)單位預檢,合格后由監(jiān)理(建設)單位組織,質監(jiān)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工程處、工程科)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驗收。

1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部應進行自檢,在合格基礎上,報請工程處(分公司)進行初驗,公司工程科、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預檢)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1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責任主體設計、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和監(jiān)理單位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參加。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工程項目部應當在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㈡土方開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腳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論證、審查通過后,方能按方案進行施工。

6、建設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作出詳細書面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工程施工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樓板、陽臺、屋面等臨邊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項目部應當做好現場防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8、工程項目部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區(qū)、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工程項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項目部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應當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huán)境的危害及污染,應對施工現場四周連續(xù)設置圍擋。

10、工程項目部應當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并應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1、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在施工中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yè)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12、作業(yè)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開工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公司、項目部、班組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第七條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guī)定:

1、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的各類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工程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3、建筑工程施工場地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項目經理、班組長、作業(yè)人員三級負責制。

4、以項目負責人為主的施工現場防火領導小組,要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各班組進行日檢查,防火安全員隨時檢查。

5、每次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明確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責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記錄。對暫時無力整改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制定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計劃,并上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

6、公司工程科及隱患排查整治小組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對隱患簽發(fā)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應與生活區(qū)、建筑材料存放區(qū)分開,各區(qū)之間應有一定的防火間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qū)禁止搭建其他臨時設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qū)禁止明火作業(yè)。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qū)的設置:

㈠存放區(qū)宜設置在季風的上風方向,以盡量避免煙囪等火星隨風飄落。

㈡露天存放區(qū),材料堆垛之間的防火間距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區(qū)與其他建筑、煙囪、明火作業(yè)場所、架空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11、施工現場、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qū)周圍要經常清除垃圾、雜草、落葉等物,保持清潔。

12、建筑材料存放區(q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作業(yè)人員宿舍、不準住人,不準非保管人員隨便進入,如確需設辦公室時,必須用防火墻隔開,防火墻上不得設門窗。

13、除生活區(qū)及指定的吸煙處外,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4、電焊、氧焊、金屬切割及其他明火作業(yè),必須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

15、車輛進入可燃材料堆放場地前,要經專人進行防火檢查,嚴防將火種帶入火災易發(fā)現場。

16、有風(五級以上)天氣不準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風口明火作業(yè)。

17、施工現場、生活區(qū)、建筑材料存放區(qū)的用電線路必須分開。

電線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電工專業(yè)證書)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安裝和維修。

18、露天的照明電燈應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裝不符合要求的電線,必須更換。

19、禁止在施工現場生活區(qū)以外的任何地方進行做飯等明火作業(yè)。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負荷運轉。

21、工程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線路定期檢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發(fā)現用電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并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22、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有關消防給水的規(guī)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供水。

23、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區(qū)(作業(yè)人員集體宿舍、食堂)要配置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安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嚴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設備周邊一米內,嚴禁堆放雜物。

24、消防器材、設備要建立檔案,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寒冷季節(jié),要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網、滅火器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25、社管中心轄區(qū)所有的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內設置宿舍,經檢查發(fā)現不能及時整改的,一律強制實施清除,場院飼草存儲場所、電氣線路、職工群眾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須整改,葦板廠、換氣點易燃易爆單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閘停電、停止生產、營業(yè),立即整改,直至復查合格。

第八條 起重機械管理規(guī)定:

1、新購置的起重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前,產權單位、產權人應辦理起重機械備案手續(xù),未辦理登記備案的起重機械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

2、自購起重機械的產權人應及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3、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必須依法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

4、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5、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及其地基承載力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和設計圖紙要求,項目部應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設置起重機械基礎,基礎所使用的鋼筋、水泥等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測合格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會同監(jiān)理單位、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對基礎的配筋等隱蔽工程進行驗收,做好隱蔽驗收記錄,并按規(guī)定留置標養(yǎng)及同條件試塊。

6、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應與安裝、拆卸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監(jiān)理單位人員共同勘察現場,對用電環(huán)境進行安全評估,起重機械安裝位置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㈠塔機后臂與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離應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時不得覆蓋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頂周邊在基坑深度2倍距離范圍內,嚴禁設置起重機械。

㈢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滿足《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㈣處于低位的塔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身的間距應大于2m,處于本位的塔機(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其垂直方向間距應大于2m。

7、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yè)前,應提前三天向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機構申請安裝、拆卸,獲批準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使用單位必須向有資質的安拆單位索取相應安裝、拆卸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以及起重機械安拆專項方案。

9、當多臺建筑起重機械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yè)時,應編制專項方案,并應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10、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并應按程序進行調試合格,連接件及其防松防脫件嚴禁用其它代用品代替。

11、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對安裝質量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書后,應當及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作業(yè)的安拆工、司機、信號指揮工、起重工、電工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項目部對其證件原件進行審查,并保存其證書復印件。

13、建筑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和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裝和使用。

㈠結構件上有可見裂紋和嚴重銹蝕的;

㈡主要受力構件存在塑性變形的;

㈢連接件存在嚴重磨損和塑性變形的;

㈣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的;

㈤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失效的。

14、工程項目部應當自起重機械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到建筑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監(jiān)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未辦理使用登記的起重機械不得使用。

15、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對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司機不得疲勞作業(yè),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16、起重機械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裝置等應進行經常性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應有記錄。當起重機械使用周期超過一年時,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6個月以上的,在復工前應重新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使用單位應對正在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yǎng),每天對吊鉤、吊索和鋼絲繩等易損部件進行檢查,對各種安全保險裝置、限位裝置和防護裝置,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保養(yǎng)、校驗、檢修。

18、下列情況,應對起重機械按有關標準的要求檢驗合格:

㈠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械,每二年進行一次;

㈡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械,在交付使用前;

㈢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

㈣經過暴風、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強度、剛度、構件的穩(wěn)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損害的起重機械。

第九條 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管理:

1、凡需驗收的房建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鋼結構工程、農網改造、土地整理工程,項目部必須負責匯集、整理合同承包范圍內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包括竣工圖。

2、各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必須加強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管理工作,認真落實責任制,保證及時、完整、準確、收集、整理、歸檔。

3、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的填寫,必須清晰完整,字跡清楚,項目齊全,數據真實可靠,結論明確,簽字、蓋章齊全。

4、工程項目部對資料員的工作及施工技術資料、質保資料進行全面檢查。

5、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前,各分公司、工程處必須對工程施工技術資料進行內部自查,合格后由工程技術負責人簽證后,申報公司工程科復查。

6、公司工程科在工程項目巡檢中,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資料是必檢的內容之一。

7、單位工程竣工預檢前十天,項目部將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交于所屬分公司、工程處進行資料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后報公司工程科審核,工程科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申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8、工程竣工驗收后十五天內,將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辦理完畢,在備案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十天內將整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整理、匯編、裝訂歸(存)檔,如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歸檔,則從工程竣工驗收第26天開始,每逾期一天罰款50元。

9、施工技術、安全資料無故不歸檔者,公司將不予返還該工程項目所扣留的履約保證金。

10、歸檔的建設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資料是為本單位施工管理服務的重要文件,堅決禁止各單位將工程資料檔案外借私用。

11、凡符合下列要求的竣工工程項目,各分公司必須向工司遞交一套完整、齊全、有效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原件資料,并包括施工竣工圖),由公司檔案室歸檔:

1)水利水電工程:

⑴庫容1000萬m3以上或壩高40m以上的大壩;

⑵過閘流量≥100m3/秒的攔河閘;

⑶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的水電站;

⑷總裝機容量500kw以上的灌溉、排水泵站;

⑸洞徑>6m、長度>2000m的水工隧洞;

⑹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20萬m3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60 萬m3以上或巖基灌漿6萬m以上或防滲墻成墻4萬m2以上。

⑺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

2)房屋建筑工程:

⑴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⑵高度25m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⑶單體建筑面積5000 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⑷單跨跨度15m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⑸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上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

⑴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共廣場工程;

⑵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

⑶城市燃氣工程或熱力工程;

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12、凡不在上述要求內的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由分公司各自保管歸檔,但要向公司檔案室送繳工程中標通知書、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或工程質量評定表)原件各一份。

13、各工程處所施工的各項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竣工圖必須送至工程科審核后,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14、“竣工圖”標志應有明顯的竣工圖字樣,并包括有編制單位、制圖人、審核人和編制日期等基本內容。

⑴竣工圖章應使用不易褪色的紅印泥,應蓋在圖標欄上方空白處;

⑵凡在施工中按圖施工沒有變更,在新的原施工圖上加蓋“竣工圖”標志后,可作為竣工圖;

⑶無大變更的,將修改內容如實改繪在藍圖上;

⑷凡結構形式改變、工藝改變、平面布置改變、項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或者在一張圖紙上改變部分超過40%。以及修改后圖紙混亂、分辨不清的個別圖紙,則需要重新繪制;

⑸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圖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10609.3-89)統一折疊成a4幅面(297mm×210mm),將圖標露在外面。

15、編制竣工圖,必須采用不褪色的繪圖墨水,文字材料不得用復寫紙、圓珠筆和鉛筆等。

16、竣工圖章尺寸為50mm×80mm。

17、依據《施工技術資料的組成和收集》進行編制。

18、工程技術資料書寫必須用碳素墨水,不得復寫,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紅色、純藍墨水、圓珠筆。

19、分冊、卷的封面、封底的規(guī)格采用a4幅面(297mm×210mm),封面左側留2.5cm裝訂線,工程技術資料的裝訂,一律采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法,要整齊、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20、資料員負責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工程項目無資料員的,原則上誰施工,誰負責編制、整理、裝訂、歸檔該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

第十條 工程質量服務承諾、工程回訪、保修規(guī)定:

1、房屋建筑在保修期內,施工單位應提供服務承諾如下:

⑴熱情接待、認真處理用戶的投訴意見;

⑵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

⑶為用戶維修或更換不合格的產品。

2、當用戶需提供服務時,由各生產經營單位、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負責接待,并填寫“用戶接待記錄”。

3、為用戶維修或更換不合格產品,屋面漏水,煙道、抽氣孔道、風道不通,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松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內外墻面磚、油漆涂料等飾面脫落,門窗開啟不靈,衛(wèi)生間、廚房地面泛水倒坡、積水,外墻漏水,陽臺積水,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⑴工程項目使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用戶提出產品維修或更換要求時,由各單位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質檢、管理人員負責把用戶要求記錄在“用戶接待記錄”中,并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核查情況,在用戶接待記錄中約定的時間內予以更換或維修。

⑵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時間內予以保修。發(fā)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各生產經營單位、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必須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⑶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需維修或更換的產品,由工程施工項目部進行維修更換,保修工作結束后由使用單位、戶主確認,維修人員填寫保修更換登記表,并由用戶簽證。

4、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在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組織下,由工程項目經理、生產、技術、質量及有關方面人員組成回訪小組,必要時邀請科研人員參加,回訪時,由建設單位組織座談會,聽取各方面的使用意見,認真記錄存在的問題,并查看現場,落實情況,寫出回訪記錄或回訪紀要。

5、保修期滿前的回訪,主要是保修期即將結束,提示建設單位注意建筑物和設備的維護和使用,并對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6、保修期內的維修完畢后,要在保修書的“保修記錄”欄內做好記錄,并經建設單位驗收簽字。

7、做好回訪工作,重視解決用戶的質量投訴,對投訴的問題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分清責任,屬施工單位的原因,應無條件及時認真予以整修,盡量避免用戶的二次投訴。

8、每年12月,由企業(yè)委托工程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服務承諾、工程回訪、保修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條 爭創(chuàng)“文明工地”,創(chuàng)建“優(yōu)質工程”管理規(guī)定: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施工單位以及各工程項目班子成立“文明工地”活動領導小組,做到組織落實,制度健全,有人主管,各負其責。

2、抓典促面,樣板引路。開展活動的過程中,首先抓好本單位的典型,對于好的典型,應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觀學習,推廣經驗,對于差典型,應令其停工整頓,引起震動,使其迅速整改治理。

3、定期檢查,狠抓落實。“文明工地”活動的開展情況,各單位每月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檢查,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檢查,公司每年組織一次“文明工地”活動大檢查,從而做到活動有人抓,檢查制度化。

4、及時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對于評定為“樣板”的工地,要及時組織推廣經驗,組織學習觀摩,通報表彰、獎勵。

5、各施工單位、項目部根據企業(yè)“建筑管理年”活動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必須爭創(chuàng)申報自治區(qū)、兵團、州級“文明工地”工程項目不得少于一項。

6、各單位必須申報住宅工程、水利工程“天鵝杯”、“昆侖杯”、“天山杯”、“優(yōu)質工程”不得少于一項,各單位做好組織指導工作,確保報杯創(chuàng)優(yōu)工程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質量。

7、各單位組織創(chuàng)建優(yōu)質工程的工程建設項目,認真按“天山杯”、“昆侖杯”、“天鵝杯”申報范圍、條件、申報程序做好申報工作。

8、創(chuàng)建優(yōu)質工程的單位,必須按《建筑工程“天山杯”評選辦法》、《“昆侖杯”申報工作的通知》、《評選“天鵝杯”的通知》的申報資料及其要求選送申報資料。

第十二條 工程產品質量目標:

1、改建、擴建、新建的建設工程項目(房建)達到合格要求,一次性交驗合格率達到100%,全部工程不得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

2、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其他工程竣工達到100%的驗收合格,或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優(yōu)良率達到30%,工程質量不得發(fā)生重大事故。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目標:

1、安全管理目標:死亡人數控制為零,重傷人數控制為零,輕傷事故率控制在5‰以內,單位所屬范圍內不發(fā)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2、火災管理目標:不發(fā)生火災事故,杜絕致人死亡、重傷的火災事故,重點消防單位、部位不發(fā)生一次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受災5戶以上的火災事故。

3、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明確目標、進度、內容,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問題,每次會議必須形成記錄,并認真落實。

4、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教育培訓制度、檢查制度、會議制度、事故隱患整改制度、考核獎罰制度、信息上報制度、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應急救援制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逐級簽訂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編制、機構、人員、職能,各工程項目配備專職安全、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6、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7、組織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優(yōu)質工程”活動,每單位必須申報“文明工地”、“優(yōu)質工程”各一項。

8、按照公司部署,認真開展建筑施工、水利、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治理行動,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大檢查3次,定期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各項檢查工作不少于12次,建立健全隱患排查,一般隱患立即整改,做到責任“五個落實”。

10、施工現場臨電、腳手架、高處作業(yè)、施工機具、起重機械、模板支拆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重點防火部位建立禁火區(qū),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上安全警示標志清晰、規(guī)范,按規(guī)定配備和使用消防器材。

11、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劃,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活動,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12、安委會、消防委將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及社管中心進行獨立的半年及年度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考核結果通報全公司。

第十四條 質量、安全、消防工作獎罰管理規(guī)定:

按公司發(fā)[2022] 4號《神宇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獎懲條例》執(zhí)行。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分別為本單位、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工程質量安全消防信息

  •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
  •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75人關注

    第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分別為本單位、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工程質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