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爆設備管理規(guī)定
為了強化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各級管理人員工作行為,杜絕特大電氣事故,消滅重大電氣事故,避免一般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確保電氣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煤礦防爆設備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各施工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本單位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項目經理為電氣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條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備完好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對本單位設備包機到組,落實到人,定期檢查檢修,確保檢修質量,并認真做好各種檢修記錄。
第三條井下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修,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強占檢修時間,導致電氣失檢。
第四條防檢組全面負責井下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的防爆檢查工作,防爆檢驗員要認真把好電氣設備的“三大關”,即:入井關、安裝關、交接驗收關。
第五條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包括煤電鉆、激光儀、監(jiān)控儀等)在入井前,必須經有資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驗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可入井,否則按失爆論處。
第六條井下電氣設備、電纜及小型電氣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七條凡是防爆電氣設備不論在井下任何地點使用,都應按防爆要求進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xù)使用。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電氣失爆
一、 一般規(guī)定:
1.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的使用,電壓等級高于其標稱電壓等級;
2.礦井使用的防爆磁力開關,9號接線端接地或某種原因使防爆外殼帶電的(按高瓦斯礦井);
3.電氣設備未經檢驗貼防爆合格證下井,或防爆合格證超期的;
二、外殼:
1.外殼有嚴重變形,凹凸超過10毫米,或有裂紋、開焊的;
2.外殼內有銹皮脫落的;
3.防爆室(腔)觀察窗(孔)透明板松動、裂紋破損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未取得防爆設備檢修合格證明的單位,對外殼進行切割、焊補的;
5.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的;
6.隔爆設備隔爆腔直接貫通,去掉防爆設備接線盒內隔爆絕緣座的;
7.隔爆腔內隨意增加零部件,造成空腔容積變化的;
三、防爆面:
1.凡防爆面與相應外殼容積對應的最大間隙超過下表規(guī)定的;
礦用隔爆電氣設備隔爆接合面參數
結合面形式
最小有效長度
螺栓至外殼邊緣的最小有效長度
v≤0.1
v>0.1
最大允許間隙
平面、止口或原筒型結構
6≤l<12.5
6
0.3
12.5≤l<25
8
0.4
0.4
25≤l
9
0.5
0.5
帶有滾動軸承的圓筒形結構
6≤l≤12.5
0.45
12.5≤l<25
0.6
0.6
25≤l
0.75
0.75
2.防爆面有油漆、雜物及銹蝕嚴重的;
3.局部出現直徑超過1毫米,深2毫米的砂眼,在40、25、15毫米有效長度防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過5個或者10毫米長的防爆面上每平方厘米超過2個砂眼的;
4.偶然產生的機械傷痕,其寬度與深度達0.5毫米,其無傷防爆面有效長度不足規(guī)定2/3的;
5.螺栓或絲孔滑扣起不到緊固作用的;
6.缺彈簧墊、彈簧未壓平或缺損的,以及彈簧墊疲勞無彈性的;
7.缺螺栓或螺栓松動的;
8.螺栓未上滿或未露出1~3絲的;
9.電動機接線盒蓋上反的;
四、電纜引入裝置:
1.密封圈內徑大于電纜外徑1毫米或進線嘴內徑大于密封圈外徑 2 毫米的;
2.密封圈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的;
3.密封圈破裂、缺口及割開套在電纜上的;
4.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其他包扎物的;
5.密封圈硬度不滿足要求,出現老化(龜裂、發(fā)粘、硬化、
軟化、粉化、變色等現象)失去彈性,永久變形、有效尺
寸配合間隙達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6.密封圈寬度小于電纜外徑0.7倍的或最小寬度小于10毫米的;
7. 密封圈厚度小于電纜外徑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毫米的;
8. 閑置進線嘴缺密封圈或擋板,或擋板放在密封圈里面的;擋板直徑比進線嘴內徑小2毫米以上的;擋板厚度小于2毫米或擋板直徑在110毫米及以上時厚度小于3毫米的(所有擋板應鍍鋅);
9.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電纜護套(或鎧裝電纜鉛皮)上的;
10. 一個進線嘴用多個密封圈的;
11. 擋板放在密封圈里邊;或金屬擋圈放在密封圈里面的;
12.電纜編號進入密封圈的;
13.進線嘴壓緊后親嘴或線嘴內圓壓不緊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與器壁接觸不嚴、活動的;
14.電纜護套與密封圈結合部位用刀削或挫細的;
15.電纜護套(鉛皮)伸入器壁長度小于5毫米,大于15毫米的;
16. 螺旋式進線嘴因亂扣、銹蝕等原因緊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壓緊螺母旋進超過半圈;
17. 使用壓緊螺母式進線嘴缺少金屬擋圈的(缺金屬墊圈);金屬墊圈與進線嘴不匹配的;
18. 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螺絲或螺絲未上緊;
19. 電纜在進線嘴處能輕易來回抽動;
20. 壓盤式進線嘴用手晃動的;
21. 高壓鎧裝電纜終端接線盒沒有灌絕緣膠,絕緣膠沒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絕緣膠裂紋而相對活動;
五、接線:
五、接線:
1.接線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電纜護套損壞裸露芯線的;
2.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電源進線口和負載接線口倒換接線,磁力起動器的小喇叭嘴嚴禁引出動力線,違反規(guī)定的;
3.煤電鉆插銷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接插頭,違反規(guī)定接反的;
六、電纜連接:
1.電纜的連接不采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冷補的;
2.電纜(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制電纜)若用接線盒接線時,非本質安全型設備,不采用隔爆型電纜接線盒的;
3.鎧裝電纜的連接不采用接線盒,中間盒不灌注絕緣填充物或填充物不嚴密露出芯線的接頭的;
4.電纜的末端不接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的;
5.橡套、交聯聚乙烯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的(屏蔽電纜露出屏蔽層或本安設備連接電纜露出導體除外,但應及時修補);
七、照明電器:
1.防爆安全型燈具壓口改為羅口的;
2.防爆型燈具玻璃罩出現松動、裂紋、損壞的;
八、礦燈:
1.燈頭殼破裂的;
2.燈頭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或缺少螺絲的;
3.燈盒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
4.燈頭線圈松動密封不良的,或缺少密封的;
5.燈頭玻璃破裂的,或用普通玻璃代替的;
6.燈線竄動的;
7.燈線絕緣有破裂的,燈線出線無護套,燈頭進線無密封圈的;
第九條井下使用的“三大保護”(過流、漏電、接地)、風電、瓦斯電閉鎖、皮帶機綜合保護、煤電鉆、照明、信號綜合保護等裝置,都必須做到齊全、靈敏、可靠。使用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試驗,并認真做好記錄。嚴禁非專職人員擅自調試或停用上述安全保護裝置。
200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