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5
小學校內安全管理規(guī)定(五)
一、嚴格執(zhí)行市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學校安全的規(guī)定,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分工負責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二、正常上課期間,學生進校后不能隨便走出校門,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或授課教師同意并告知門衛(wèi);正常上課時間之外和假期,學生一般不能進入校園,教師組織活動需先征得家長的同意,由家長負責接送孩子到校并負責校外時間段的安全。組織活動的教師承擔學生參與該活動時在校內外的安全責任。
三、學生在校內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不能追逐、打鬧、喧嘩,不能敲擊物品;有秩序上下樓梯,不要擁擠、追趕;不要帶危險品進入校園。
四、學生身體不舒服應及時報告老師;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有關集體活動的,應主動向老師請假。
五、學生不要在樓房墻邊玩耍,當心窗戶玻璃或懸掛物品落下傷人。教室電風扇任何時候都不要開到最高檔速,以防風扇掉下;學生清潔教室、擦黑板等不要站到課桌椅上,防止摔傷;不要亂動教室電路,防止觸電。
六、除上級領導和教師邀請的家長外,其他進校辦事的人員需經請示同意,否則門衛(wèi)不能隨便放入校內。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將收破爛者領進校內和宿舍區(qū),否則需承擔校內偷竊事件的連帶責任。外來貨車一般不能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進入后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學校門衛(wèi)的檢查。
七、教室、功能室和辦公室等,每天必須鎖好防盜鎖和報警器,并確認報警器能正常工作。如有遺失鑰匙的需及時主動匯報,否則需負偷盜事件的主要責任;教師要保管好自己所負責的各類公共財產及私人物品,對因不慎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或責任人負責。
八、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應經常檢查自己分管領域的不安全因素,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以便妥善解決。
九、校內住宿教職工要做好個人及財產安全防范工作,外來客人要在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一般情況不得留宿客人,特殊情況需留宿的應向學校分管領導請示批準。
十、教師辦公室晚上使用一般不超過10:30,假期使用需經學校領導批準,并由使用者承擔安全責任。外來客人一般不能進入教學樓和綜合教學樓內的各場室和教師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