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電信城商戶消防管理規(guī)定
電信城商戶消防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chǎn)和廣大租戶生命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市有關消防條例,特制訂本規(guī)定: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管理公司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政府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防火知識;
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3)糾正違章、整改火險隱患,監(jiān)護動火作業(yè);
4)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確保各種消防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5)接到火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組織制定緊急狀下的疏散工作,迅速啟動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xié)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租戶防火責任制。各自助戶的負責人為當然的防火責任人,應做好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責任書另行簽訂)
3、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雜物,保持消防區(qū)及樓梯通道和出口暢通無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4、不準損壞消防器材,妥善維護樓樣、走道和出口安全。
5、嚴禁租戶攜帶和儲放易燃、易爆物品;新世界電信城內不準燃燒香火,嚴禁擺放易燃易爆物品。
6、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
7、新世界電信城各商鋪須備干粉滅火器20個,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發(fā)生火警,應迅速通知管理公司及撥火警電話119,關閉所有電器開關,迅速撤離現(xiàn)場。禁止使用電梯,工作人員應有序地從樓梯疏散人群,切勿驚慌擁擠。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造成他人損失的,須負全部賠償責任,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者,上報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1)占用或封堵消防者、樓梯、走道或疏散出口的;
2)封閉或損壞消防標志、消防設備和設施;
3)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4)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10、各租戶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管理公司有關放火方面的管理。
如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監(jiān)督人員工作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