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規(guī)定3
工程項目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規(guī)定(三)
一、承包人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民工工資標準等內容,按照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表,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并保存?zhèn)洳椤?/p>
三、承包人應對其專業(yè)分包或勞務分包單位工資支付進行監(jiān)督,督促其依法支付民工工資。
四、承包人應按上述要求及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定按時支付民工工資,否則,承擔$200000元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