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程序3
公司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程序(三)
1目的
為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充分發(fā)揮起作用,保護環(huán)境,控制污染,根據國家環(huán)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內所有污染防治設施、設備。
3職責
設備科負責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督促檢查、編制年度維護、維修計劃。
設備科負責協調污染防治設施、設備檢驗檢測。
使用部門具體負責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相關記錄。
維修隊負責設施、設備的檢修、維修。
4程序內容
4.2污染防治設施是指廢水、廢氣、噪聲、固廢污染防治設施及相關的檢測、監(jiān)控設施、設備。
4.2各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日常維護檢查,必須如實反映設施運行情況,做好各項記錄。
4.3加強對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設備科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管理臺帳并向環(huán)保部門申報和備案。
4.4設備科建立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設施分布圖,重點污染防治設施要設立標志。
4.5污染物排放點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檢查點位,并配套檢測輔助設施。
4.6所有污染防治設施必須做到正常運行。
4.6.1污染防治設施必須寓所配套的生產系統或裝置同步運行。
4.6.2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其工藝運行控制指標和運行效果必須符合設施正常運行的條件,達到國家和地方環(huán)境保護部門的規(guī)定要求。
4.6.3應加強設備管理,確保其在良好狀態(tài)下運行。對長周期運行或易發(fā)生故障的設施、設備、配件,應有備用的設施、設備和配件。
4.6.4應制定污染防治設施的應急預案,在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因故障或其他情況不能正常運行時,立即向安保科和上級環(huán)保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標排放。
4.6.5必須將污染防治設施的工藝流程、技術參數、操作規(guī)程等的內容制成圖板,放在操作崗位或值班室的明顯位置。
4.7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工藝監(jiān)測必須有記錄,記錄要完整、準確、及時、規(guī)范,各項記錄內容應妥善保管,保存期至少一年,記錄應包括如下內容:
4.7.1污染防治運行前檢查。
4.7.2污染防治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及停運原因。
4.7.3污染防治設施、設備運行過程中監(jiān)控點(溫度、壓力、流量、投入物料)的起始分析值,終結分析值、中間過程分析值,進系統及出系統物料的量及有關污染物的含量等。
4.7.4污染處理介質(包括活性碳、各類酸、堿中和液、生物提取液等)更換記錄、臺帳和檔案。
4.8污染防治設施不得擅自停止運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安???、區(qū)、市環(huán)保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8.1須暫停運行的。
4.8.2需拆除和閑置的。
4.8.3需更新改造的。
4.9財務科制定年度財務計劃及設備科制定生產裝置檢修計劃時,其內容應包括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的資金投入和檢修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4.10應高度重視污染防治設施的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根據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情況,適時組織協調技術科及設備、維護部門,強化對污染防治工藝改進和設施可靠性的研究,不斷提升治污效果,增強設施運行的本質可靠性。
4.11加強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按時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技術業(yè)務培訓,改進和完善治污設施的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治污設施的管理水平和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
5相關文件
《水污染控制程序》
《污染物產生、排放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