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實驗小學學生安全和校園衛(wèi)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
實驗小學學生安全和校園衛(wèi)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
安全
一、學校日常安全工作指樓道通行安全、走廊通行安全、放學和*路隊安全。
二、放學和*以及做操時,各班級行進必須嚴格按照兩路縱隊安靜有序的行進,不準打鬧和大聲喧嘩。兩位下班老師必須一前一后監(jiān)管。
三、樓道通行要按照上下樓道靠右行的原則,學會禮讓。不準滑扶手桿,不準打鬧,不準大聲喧嘩,不準在樓道上玩耍。
四、走廊通行要文明禮讓,不準在走廊上追逐、打鬧和大聲喧嘩,不準在走廊里隨地坐下和爬滾。值周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負責樓道通行的監(jiān)管。
五、每個班級每天必須有安全監(jiān)督崗,佩戴學校統(tǒng)一下發(fā)的黃色袖套,課間時間在班級班牌處執(zhí)勤,負責監(jiān)督走廊里同學的文明行走,負責提醒、規(guī)勸和告誡不文明行走的同學糾正錯誤。學校德育處將不定時對安全崗進行巡查。
六、安全監(jiān)督崗袖套各班級負責保管,遺失自行負責增補。
七、教師用放學后的時間教育學生必須提前通知學生家長,并告知接送時間。
衛(wèi)生
一、學校日常衛(wèi)生是指各班級教室和相應走廊的衛(wèi)生、各班級所負責的公區(qū)清潔衛(wèi)生
二、在日常的校園學習生活中,要求每位老師和學生愛護校園環(huán)境,主動彎腰撿起所見紙屑垃圾。不準亂丟亂放,不準看到垃圾視而不見。
三、午餐和喝牛奶時間,不準任何學生在教室外就餐或者喝奶。
四、每個班級每天必須有兩個衛(wèi)生監(jiān)督崗,一個負責公區(qū)衛(wèi)生監(jiān)督,一個負責教室以及相應走廊的衛(wèi)生監(jiān)督。負責清理區(qū)域內的垃圾紙屑,負責對不文明衛(wèi)生行為的監(jiān)督,負責提醒、規(guī)勸和告誡不文明衛(wèi)生行為的同學糾正錯誤。學校的衛(wèi)生抽查工作從即日起開始。
五、衛(wèi)生監(jiān)督崗袖套各班級負責保管,遺失自行負責增補。
第2篇 某實驗小學學生安全管理須知
實驗小學學生安全管理須知
為確保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堅持'預防為主''群防群治''常抓不懈'的原則,增強安全意識,消除種種隱患,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須知》。
(一)人身安全
1.學生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架和械斗,不逞強*。
2.學生不得私藏和攜帶管制刀具。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兇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學生不得翻爬校墻,不在墻頭上走動。在樓上不要將身體移向欄桿以外。
4.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學生不得在校內及周邊燃放鞭炮。
5.學生不得私自外出春游和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流或低洼地游泳戲水。要游泳必須到正規(guī)的游泳池,并由家長帶。
6、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哄、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fā)生。
7.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學生不得在樓頂邊沿戲鬧、閑談。學生打水、打飯要自覺排隊,防燙傷、擠傷。
8.學生不得向樓下亂扔東西,開窗不要把窗外的硬物推下樓,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
9.不攀爬高樓、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和有危險的建筑物、景點。
10.在高處擦教室窗戶玻璃、電風扇、日光燈、多媒體投影儀時,要特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擦拭二樓以上的玻璃,不得將身體移出窗外。
11.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班主任、科任教師自行組織學生赴校外活動,應事先向學校等上級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2.放學、*和組織集體活動,學生要有秩序,防擠傷,防踏傷。
13.偶遇緊急情況,不要驚惶失措,要采取緊急避險自救措施。(如發(fā)生地震、火災時,不要跳樓,也不要手拿凳子,頭頂桌子等)。
14.新生入學后,均應接受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15.建議家長為子女辦理保險,如家長不同意子女保險,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存檔。
16.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17.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調整好心態(tài),防止意外發(fā)生。
18.按時到校、離校,準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低年級學生家長接送孩子上學。
19.當與他人發(fā)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20.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的人離開學校。
21.當發(fā)現(xiàn)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發(fā)現(xiàn)有不法分子侵入,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及時報警求助。
22.自習時間和午休時,陌生人叫人時,學生不得出教室或宿舍。
23.節(jié)假日學生不得在校住宿。
24.不得損壞避雷設施。
25.在家預防煤氣中毒。
26.所住房舍發(fā)現(xiàn)有異?,F(xiàn)象(如漏雨、漏土、墻壁裂縫等),要馬上報告。
27.公共區(qū)的電燈不亮要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28.刮風下雨要遠離樓房、高樹、高壓線和不牢固的墻壁。
29.不到基建工區(qū)玩耍、參觀。注意觀察危險區(qū)域和設施的警示標志。
30.發(fā)生地震,掌握逃生本領,用手或物品護頭,緊急撤離房屋。
(二)財物安全
1.教室、宿舍無人時要關窗、鎖門,教室、宿舍鑰匙專人保管,不得亂配鑰匙。
2.自行車要上鎖、掛牌。
3.個人錢物妥善保存。
4.非本班人員不得亂竄教室、宿舍。
5.不得從教室和宿舍門窗鉆入鉆出。
6.丟失錢物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部門,盡量保護案發(fā)現(xiàn)場,積極提供破案線索。
(三)體育安全
1.上體育課要嚴格在體育老師指導下,按規(guī)定進行。
2.從事劇烈的活動要防撞傷、踏傷、扭傷,從事有危險的體育活動要采取防護措施。
3.禁止學生越墻拾球,外出拾球需注意安全。
4.學生不得在教學區(qū)、宿舍區(qū)和人員集中的區(qū)域打排球、籃球或踢足球。
5.校運會或其他體育比賽時,學生不得在賽場內穿行、玩耍、帶跑和觀看比賽。
6.學生集體跑步,守秩序。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導處備案并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于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四)飲食安全
1.學生不得食用變質食品。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
2.提高食品衛(wèi)生意識,不購買不法攤販的食品,不到校外不法小飯鋪就餐。(不法商販、飯鋪無三證即無衛(wèi)生許可證 、無健康證、無工商許可證)。
3.不食用變質的水果。
4.飯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5.不飲用涼水、生水和不清潔水。
6、防食物中毒,有不良反映要立即報告學校。
(五)用電安全
1.遵守用電、用火規(guī)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設備。
2.不準私自更換宿舍照明用燈。
3.不準私拉電線用以照明、燒水、取暖、做飯、充電、收聽錄音機、收看電視等。
4.不拆卸、不損壞公共電力設施;在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實驗室上課不準亂動電器、開關,下課后由老師關閉總電源開關。
5.已壞電器、開關學校由電工負責維修,不要用手接觸。
6.遇到惡劣天氣要注意被砸壞的電線,以防觸電。
(六)防火安全
1.不準用電爐子取暖。
2.不準吸煙,不要在宿舍點蠟燭看書。
3.不準焚燒垃圾。
4.學生不得抽煙、玩火。
5.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6、不能參加森林火災滅火。
7、發(fā)生火災,懂得逃生本領,俯身捂住口鼻,緊急撤離。
(七)交通安全
1.學生滿12周
歲,由家長填寫騎自行車申請表,經學校同意后,允許騎自行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2.在校外行走或騎車時不準帶耳機。
3.不坐滿員超載的汽車。
4.學生不準騎摩托車和開其他機動車。
5.行走要靠右邊行走。過馬路走人行道,紅燈停綠燈行。
6.騎車前要檢查制動裝置是否靈敏,騎車、行走要注意路口車輛。
(八)實驗安全
1.實驗課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和教師要求去做。
2.做實驗有不良反應要馬上向指導教師報告。
3.實驗完畢要洗手。
(九)用藥安全
1.學生用藥要遵醫(yī)生囑咐或按說明服用,不能服用過期和變質的藥物。
2.對本人有過敏反應的藥物要禁用并告知醫(yī)生。
3.因防疫需要而統(tǒng)一購用的藥物,須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同意后方準用藥。
4.禁止在宿舍內噴灑農藥。學生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不準噴藥。
5.滅鼠藥要按學校要求專人分放,防污染、防中毒。
6.發(fā)現(xiàn)傳染性疾病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要采取措施以防止群體傳染病的蔓延。
7.學生有疾病,班主任隨時安排救治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病情嚴重者要及時報學校有關領導。
8.學生有重大病情,校醫(yī)要護送到醫(yī)院,并把有關病情用藥及采取的措施告知醫(yī)生。
(十)其他規(guī)定
1.學生必須接受防火、防觸電、防震、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3.責任要求:
(1).自習、上課、組織活動期間,因教師疏于管理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任課教師負責。
(2).平時教師對看到學生違紀違規(guī)現(xiàn)象,不管不問由此而引發(fā)的人身傷害事故負有責任。
(3).班主任、學校各職能部門因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負有責任。
(4).教師明知這樣做或已預見到這樣做有危險、有危害而執(zhí)意去做,對學生造成的人身傷害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