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工作管理辦法
工程技術工作管理
(一)工程圖紙
1. 工程圖紙會審
工程圖紙會審工作由工程部組織,可根據(jù)工程進展情況分基礎、結構、裝飾及主要機具設備有所側重的進行。由監(jiān)理公司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圖紙會審,并整理出會審記錄,在設計交底前一周由規(guī)劃設計部轉交設計單位。
2. 工程圖紙設計交底
設計交底以會議形式進行,先進行設計交底,后轉入圖紙會審問題解釋,通過設計、監(jiān)理、施工三方及其他參建單位多方研究協(xié)商,確定圖紙會審所提出的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設計交底應在施工開始前完成。
(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現(xiàn)場施工的綱領性技術經(jīng)濟文件,由施工單位的項目總工或技術部門負責人編制,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由監(jiān)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留存。
施工方案是針對工程中某一專項分部工程所編寫的實施方案,由施工單位組織完成,并由監(jiān)理單位審查。建設單位在必要時留存。
(三)工程技術資料
工程技術資料中建設單位需留存的資料除由施工單位提供的以外,由工程部負責收集并整理。工程資料原件存檔于公司辦公室。
(四)工程洽商
1. 工程洽商的分類
1) 按提出方案分類
l 由設計單位因設計內容的遺漏或某些錯誤所提出的設計變更;
l 由建設單位因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設計標準的改變,通過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l 由承包單位因施工工藝方法和技術措施的改變所提出的工程洽商。
2) 按其工程洽商的技術含量分類
l 技術洽商;
l 經(jīng)濟洽商;
2. 工程洽商的簽署
工程洽商的簽署嚴格按照公司《工程洽商管理制度》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