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yè)學院教科研工作管理辦法
開展教科研活動是提高教師學術水平和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學院知名度的一項重要措施。為充分調動我院教職工的教科研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加強學院的教科研管理,使該項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由院主管領導任組長,各有關處、系、辦中層領導為成員(另行下文),領導全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研督導處,由科研督導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課題管理
教科研項目實行課題合同管理制度,即項目主持人與學院簽訂項目實施合同,科研督導處按合同條款對項目實施進行具體管理。
(一)學院自立項目的管理
1.申報立項
每年9月上旬為教師申報翌年教科研課題時間。申報課題須經(jīng)各處、系、辦初審同意,科研督導處簽署意見后提交學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學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于每年9月下旬進行項目審批(有必要時可聘請院外專家協(xié)助審題),批準立項后由科研處下發(fā)項目實施通知文件,與課題主持人簽署項目實施合同書(合同條款另擬),即為項目立項。
2.科研經(jīng)費
對院內立項的課題,學院根據(jù)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給予每個項目4000元以下的科研經(jīng)費補助。
對學院外(省級以上)課題立項的課題,若屬于有資助經(jīng)費的課題,學院根據(jù)上級資助經(jīng)費情況,以1:1制度配套支付課題研究經(jīng)費,若不屬于資助經(jīng)費的課題,則視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實際,經(jīng)學院學術委員會討論商定,給予5000-**0元的科研經(jīng)費補助。
3.實施與監(jiān)督
已審批的課題,由課題主持人負責組織實施,學院科研督導處按項目實施合同進行監(jiān)督管理。對無特殊情況而不按合同規(guī)定實施的教科研項目,按合同條款及《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追究課題主持人的責任。
(二)外來項目的管理
外來項目(包括上級部門下達項目)統(tǒng)一歸口科研督導處管理:
1.學院教師自行爭取到的外來項目,原則上由項目爭取者主持實施,報科研督導處備案,由科研督導處協(xié)助管理;
2.上級部門下達的項目,在學院內公開招標,中標者與學院簽訂合同,由科研督導處按合同條款監(jiān)督實施。
三、經(jīng)費管理
(一)經(jīng)費來源
1.學院設立“教科研課題開發(fā)基金”。其來源一是每年從上級財政下?lián)艿氖聵I(yè)經(jīng)費中提取2%;二是接受熱心人士的捐贈;三是其他來源。
2.上級下?lián)艿慕炭蒲许椖拷?jīng)費。
(二)經(jīng)費管理
1.教科研課題開發(fā)基金和上級下?lián)艿目蒲薪?jīng)費統(tǒng)一由財務處設立專戶進行管理,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使用。
2.課題經(jīng)費根據(jù)項目合同分階段下?lián)?堅持“??顚S?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3.課題經(jīng)費支取辦法:先由課題主持人提出申請,報科研督導處簽字備案,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
四、成果管理
(一)成果鑒定
課題完成后,由課題主持人寫出項目總結,提交研究成果,并填寫項目鑒定申請表,上報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鑒定。
鑒定標準以學術水平、實用價值為重點,全面衡量其科學性、可靠性、先進性、合理性(具體事項以項目合同條款內容為依據(jù))。
(二)成果獎勵
1.獲院級科研成果獎的項目,評出一、二、三等獎,發(fā)給證書和獎金。獎金發(fā)放標準:一等獎1500元、二等獎1200元、三等獎800元。
2.外來課題,或者院內課題經(jīng)申報,獲上級政府、部門獎勵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①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0元、10000元、6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②獲省部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獲省部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6000元、4000元、**元的標準給予獎勵;③獲地廳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6000元、4000元、**元給予獎勵,獲地廳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4000元、**元、1000元給予獎勵。獲世界或外國有關學術組織教科研獎項的,參照國家級的標準獎勵。
(三)特殊鼓勵措施
1.為鼓勵教職工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教科研經(jīng)費,學院對爭取外來項目給予以下優(yōu)惠措施:一是如項目實施完成確有必要,學院可按1:1的比例撥給項目配套資金;二是在項目實施期間允許從課題經(jīng)費中提取一定的經(jīng)費作為“科研津貼”。津貼發(fā)放實行“雙控”制,即津貼提取總額不超過項目下?lián)芸羁傤~的20%;津貼發(fā)放的最高標準:科研項目主持者,按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項目級別,每個月分別不超過300元、200元和150元;教研項目主持者,按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項目級別,每個月分別不超過200元、150元和100元;項目參與者減半。
2.對無下?lián)芙?jīng)費的教科研課題,學院將根據(jù)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按國家級、省部級和地廳級級別,分別給予10000-15000元、6000-10000元和4000-6000元的課題資助費。具體資助辦法:課題起動后,按相應級別借支資助下限額的50%,其余部分待結題向學院提交成果后撥付。對不提交成果的項目,預撥資金全部扣回。
(四)本辦法自發(fā)文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五)以往有關文件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六)未盡事宜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