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范本
學校副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學校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負有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guī)。
2.全面負責領(lǐng)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wù),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jié)安全工作情況。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置安全工作。
5.及時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全面了解安全情況,并負責向校長匯報,熟悉組織學校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quán)限,指導安全工作。
6.協(xié)調(diào)安全工作,將各項安全制度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