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區(qū)車輛管理方案-10
小區(qū)車輛管理方案(十)
1、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定,愛護小區(qū)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業(yè)主車輛出入小區(qū)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qū)時,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xù)。
3、小區(qū)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guī)定位置停放。
4、非業(yè)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qū)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臨時車位。
5、嚴禁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指定的停車場)
6、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7、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guī)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
8、車輛進入小區(qū),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機動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9、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tài),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10、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
11、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12、車輛帶貨駛離小區(qū),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xù),方可放行。
13、除執(zhí)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zhí)行。
第2篇 工商局職工小區(qū)車輛管理方案
ee工商局職工小區(qū)車輛管理方案
(一)停車場及地面車輛管理方案、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1、交通管理的原則
(1)依法辦事的原則。(2)文明服務的原則。(3)規(guī)范管理的原則。(4)時效性原則。
2、車輛行駛、停放管理、安全防范管理
(1)監(jiān)督進入轄區(qū)的車輛不超過5km/h慢行、禁鳴喇叭,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
(2)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
(3)巡檢車輛情況,發(fā)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應及時通知車主。
(4)留意進入轄區(qū)內的一切車輛情況,對載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入轄區(qū),對兩輪摩托車營運或兩輪摩托車超載的車輛嚴禁進入轄區(qū)。
(5)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避免意外的發(fā)生。
(6)禁止出租的士出入小區(qū)。
(7)指導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車靠右側道路行駛。
(8)對轄區(qū)內路面的一切車輛實行統一停放管理。
(二)警示標志管理措施
1、保安班長在每班交接班前對轄區(qū)各道路標志、禁鳴喇叭標志、禁止駛入標志等交通標志牌、減速線、停車線等進行檢查,發(fā)現有損壞的應予以記錄并及時報部門主管處理。
(1)保安主管對班長報告的交通標識的損壞進行核實,并報公共事務部處理。
(2)保安班長負責檢查交通設施的狀態(tài),發(fā)現有損失、歪斜移位和風化變色時,及時報告保安主管以便公共事務部、維修部修復或更換。
(3)保安主管對整個轄區(qū)內的交通設施作出評價,報管理處以便為便為完善道路交通設施系統提供依據。
(4)保護各種交通設施不被破壞。
2、交通設施的管理,除保安班長進行系統管理外,還應將此項內容納入當值保安員的責任范圍;
3、對有意或過失造成交通設施損毀的責任者,要按公司有關進行處罰或令其賠償。
4、保安班長將轄區(qū)交通設施的管理狀況填寫在《交通設施檢查保養(yǎng)記錄表》上。并由部門歸檔保存兩年。
第3篇 大廈小區(qū)車輛管理工作方案
小區(qū)(大廈)車輛管理工作方案
1.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qū)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qū)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guī)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tài),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后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第4篇 物業(yè)小區(qū)車輛管理工作方案-8
物業(yè)小區(qū)車輛管理工作方案8
1、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qū)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qū)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guī)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tài),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后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第5篇 物業(yè)小區(qū)車輛管理工作方案
物業(yè)小區(qū)車輛管理工作方案
1、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qū)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qū)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guī)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tài),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后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
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