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電工操作。
2電氣線路應穿阻燃管或金屬管保護,人員密集場所宜安裝電氣線路過載、漏電、短路等保護裝置。
3電器線路和電氣設備不應敷設、安裝在可燃物上,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人員密集場所嚴禁使用電熨斗、熱得快、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
4照明用電應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商店、餐飲場所、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結(jié)束時,應切斷營業(yè)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5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公眾聚集場所應委托具備檢測資格的單位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