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掛電纜管理措施
一、 作業(yè)名稱:井下電纜吊掛。
二、 施工時間:2023年8月19日至9月20日
三、 施工地點:井下所有電纜的巷道。
四、 施工負責人;王鵬輝
五、 參加施工單位;機電隊、綜采隊、通安隊、綜掘隊。
六、 工作內容:吊掛井下所有管線。
七、 工作標準及要求;
敷設電纜(與手持式或移動式設備連接的電纜除外)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在總回風巷和專用回風巷中不應敷設電纜。
2.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嚴禁敷設電纜。
3.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
4.電纜應用夾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并不得損傷電纜。
5.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shù)某诙?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車輛運行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皮帶或輸送機上。
6.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1m。
7.沿鉆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鉆孔必須加裝套管。
8. 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9.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10.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于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11.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200m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墻電纜的墻的兩邊都應設置注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面的標志牌。
12. 電纜穿過墻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并嚴密封堵管口。
八、施工方法與步驟:
1、施工前的準備:
(1)施工負責 應將吊電纜的工具、配件等材料準備齊全。
(2)防爆車一輛、吊掛所需的電纜鉤、梯子、驗電筆、標準接地線、停電牌。
(3)施工負責人與調度及礦值班聯(lián)系,經(jīng)允許后方可施工。
2、方法與步驟:
(1)組織所有參加吊掛電纜人員認真學習本措施,并簽字備查。
(2)施工負責人須清楚井下供電情況,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3)吊掛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鹊陀?.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4)站在防暴車上吊電纜或梯子上吊電纜必須有不少于兩個人保護。嚴禁任何人員乘坐防暴車(司機除外)。
(5)吊掛要從副井口開始逐一向里吊掛,須要拆線的必須按停送電規(guī)程和接線標準執(zhí)行。
(6)每天結束后必須向調度匯報并送電試運行正常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九、安全技術措施:
1、凡參加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施工工序,了解每項施工工序,做到心中有數(shù)。
2、施工人員在施工前必須聽取措施,凡不聽取本措施、喝酒、精神狀態(tài)不佳嚴禁參加施工。
3、施工負責人是當班所做的工作程序和安全的第一負責人。
4、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5、嚴格執(zhí)行停電、閉鎖、掛牌、驗電、放電制度。
6、嚴禁在運行的車輛上吊掛電纜。
機電隊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