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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龍供電公司干部培訓管理標準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61

南龍供電公司干部培訓管理標準

南龍供電公司干部培訓管理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龍南市供電公司干部培訓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龍南市供電公司干部培訓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標準

電力部《電力系統(tǒng)職工教育暫行規(guī)定》(1995年9月)

電力部《電業(yè)生產人員培訓制度》(1996年)

山東電力集團公司《2005 年山東電力集團公司職工教育管理制度》(2005年)

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1990年7月25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3 職責

3.1 職能與分工

3.1.1 人事部是干部培訓計劃編制的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干部培訓計劃的管理。

3.1.2 人事部是干部培訓計劃實施的部門,負責干部培訓計劃的實施。

3.1.3 各部室、公司負責本部門干部培訓管理工作。

3.2 責任與權限

3.2.1 人事部

3.2.1.1按照管理權限和業(yè)務范圍負責對公司級干部、中層干部培訓和送培工作,負責一般干部培訓需求預測,并向人事部提供需求預測信息。

3.2.1.2制訂培訓規(guī)劃和培訓計劃。

3.2.1.3根據培訓計劃負責組織、落實培訓人員。

3.2.1.4根據培訓考試成績,負責對所分管人員的使用、待遇及獎懲的落實。

3.2.1.5負責一般干部培訓計劃的實施。

3.2.1.6負責全公司性干部技術、業(yè)務培訓班與講座的組織實施。

3.2.1.7負責干部培訓的調查研究、經驗交流和信息反饋。

3.2.1.8有權對干部培訓工作提出獎懲建議。

3.2.1.9有權制訂和修改干部培訓管理標準、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

3.2.1.10有權調整干部培訓計劃。

3.2.2 各單位、部室

3.2.2.1負責提供本部門干部培訓計劃的編制和實施的全過程管理。

龍南市供電公司2006-12-01發(fā)布 2007-01-01實施

q/302z-205.002-2007

3.2.2.2負責本部門干部培訓的協(xié)調與檢查、考核。

3.2.2.3負責選送本部門干部參加公司和上級有關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和進修。

3.2.2.4負責本部門干部培訓的調查研究和信息反饋。

3.2.2.5有權對本部門干部培訓工作提出獎懲建議。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培訓計劃

4.1.1 根據公司職工教育年度計劃及上級要求,結合生產實際情況,人事部每月20日前編制下月全公司干部培訓計劃,經分管經理審定后,列全公司月度計劃。

4.1.2 各部室、公司根據公司培訓計劃,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編制本部門年度及月度干部培訓計劃。

4.2 公司領導干部培訓

4.2.1 公司領導干部的培訓工作由濟南供電公司組織實施。

4.2.2 人事部負責公司領導干部崗位培訓的送培工作,完成濟南供電公司下達的送培任務100%。

4.2.3 公司領導的崗位培訓檔案由濟南供電公司管理。

4.3 中層干部培訓

4.3.1 中層干部的培訓工作由濟南供電公司組織實施。

4.3.2 人事部負責中層干部崗位培訓的送培工作,完成濟南供電公司下達的送培任務100%。

4.3.3 中層干部的崗位培訓成績由人事部記入干部培訓檔案。

4.4一般干部培訓

4.4.1 按照干部崗位規(guī)范和培訓計劃對一般干部進行崗位培訓。

4.4.2 通過派出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和參加本公司、本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實施培訓計劃。

4.4.3 通過培訓,一般干部應達到崗位規(guī)范要求,具備電力生產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業(yè)務。年培訓率達到60%以上。

4.4.4 各部室、公司根據干部培訓計劃和工作需要,對本部門干部進行技術、業(yè)務培訓或應急性培訓,達到提高業(yè)務能力,解決關鍵問題的目的。

4.4.5 一般干部接受30學時以上培訓的成績記入干部培訓檔案。

4.5 管理標準、制度、辦法

4.5.1 人事部負責制訂干部培訓管理標準,并在不違背標準的前提下,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有關干部培訓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報分管經理批準后下達。

4.5.2 人事部負責干部培訓管理標準、制度、辦法的實施。

4.6 技術、業(yè)務培訓班與技術講座

4.6.1 人事部根據干部培訓計劃和生產需要組織技術、業(yè)務培訓班與技術講座。

4.6.2 辦班前十日,編制好培訓班或講座計劃,報分管經理批準后下達。

4.6.3 辦班前七日落實培訓地點、教材、講課教師、參加培訓班人員名單。

4.6.4 培訓班結束前按計劃要求進行考試、考核。

4.6.5 培訓班結束后進行小結,提出獎懲意見。

4.7 大、中專畢業(yè)生培訓

4.7.1 凡正式分配來公司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必須通過崗前培訓,經過生產見習和崗位實習。

4.7.2 培訓步驟

4.7.2.1學習安全規(guī)程和現場有關規(guī)程制度,考試合格。

4.7.2.2制訂學習計劃。

4.7.2.3生產見習。

4.7.2.4崗位實習。

4.8 繼續(xù)教育

4.8.1 在編制公司生產計劃同時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xù)教育計劃。

4.8.2 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每年脫產進修時間不少于12天;中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每年脫產進修時間不少于7天。每四年為一個周期,可集中或分散使用。

4.8.3 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xù)教育,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送培指標100%。

4.8.4 繼續(xù)教育登記

4.8.4.1 登記內容

4.8.4.1.1根據工作需要,經單位批準,連續(xù)脫產20學時或內容相連貫的累計20學時以上的內容。

4.8.4.1.2有組織、有計劃地通過自學,寫出自學總結或通過自學、研修寫出在濟南供電公司及以上部門審定的科研成果、公開出版的著作、教材等。

4.8.4.2 登記辦法

4.8.4.2.1參加各種繼續(xù)教育培訓班者,憑辦學單位的結業(yè)證或成績單。

4.8.4.2.2出國進修、考察者憑進修成果或考察報告。

4.8.4.2.3自學者憑自學成果。

4.8.4.2.4由人事部統(tǒng)一登記,同時在人事部備案。

4.8.4.2.5入檔時間:上年度入檔內容于1月份完成入檔。

4.9 信息反饋

4.9.1 每年6月30日及12月5日,各部室、公司分別寫出半年及年度干部培訓工作總結,報人事部。

4.9.2 每年12月10日前,人事部對公司干部培訓工作進行總結。

4.9.3 對干部培訓中存在的問題,通過信息反饋及時予以糾正。

4.10 檢查與考核

4.10.1 人事部主任、負責檢查考核,分管經理負責監(jiān)督。

4.10.2 干部培訓計劃的執(zhí)行、管理目標的實現、培訓實效和信息反饋處理情況,作為主要考核內容。

4.10.3 實行按月檢查考核。

4.10.4 按照《龍南市供電公司業(yè)績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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