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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處罰辦法(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2-06 21:22:10 查看人數:86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處罰辦法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處罰辦法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力度,懲處違法違章行為,有效地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促進企業(yè)又好又快地發(fā)展,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內容與標準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組織領導、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設施、安全檢查和文明生產等。具體內容和檢查扣分標準詳見附件《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準》。

考核評分實行百分制,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yōu)秀,達到85~~89分為良好,達到80~~84為及格,80分以下不及格。

二、檢查考核辦法

1、成立檢查考核小組。檢查考核小組組長由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生產安全部主任擔任,成員由綜合管理部、動力公司及生產安全部相關負責人組成。

2、檢查考核小組或生產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現場檢查,并記錄檢查情況。

3、每季度將檢查情況匯總,依據《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準》對各單位評分。

4、每年結束,匯總四個季度的評分情況,對全年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考核。同時對各單位安全事故指標控制情況進行考核。

5、將全年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標控制情況報公司,依據各單位《經營目標責任書》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兌現獎懲。

6、在檢查考核中,對違規(guī)違章現象除按《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準》扣分外,要同時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章現象經濟處罰標準

1、不按規(guī)定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每次處罰50元。

2、特種作業(yè)人員不經培訓無證上崗的,每次處罰100元。

3、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現象,每次處罰100元。

4、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缺少或損壞的,每次處罰100元。

5、未經審批進行危險作業(yè)的,每次處罰200元。

6、亂拉亂扯臨時電源線的,每次處罰100元。

7、特種設備、壓力容器未經檢測而使用的,每次處罰300元。

8、安全隱患沒按規(guī)定要求整改的,每次處罰200元。

9、生產現場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每次處罰100元。

10、違章吸煙每次處罰200元,禁煙場所發(fā)現煙頭每次處罰100元。

11、其他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章現象,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四、其他

1、本辦法主要考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事故指標考核依據每年各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執(zhí)行。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紅機【2005】18號文件《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第2篇 加油站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使用管理辦法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yè)以上年度實際營業(yè)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一)營業(yè)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二)營業(yè)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營業(yè)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營業(yè)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二十條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yè)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車間、庫房、罐區(qū)等作業(yè)場所的監(jiān)控、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yǎng)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jiān)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3篇 某采油廠安全生產管理處罰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油田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我廠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預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我廠生產經營順利有序運行,結合我廠實際,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處罰辦法。

第二章 管理處罰范圍

一、鉆井作業(yè)安全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二條 各鉆井隊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證預案制度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各崗位操作規(guī)程到位,宣傳標語到位,以上任意一條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1000-2000元罰款。

第三條 各鉆井隊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完好可用。一般至少配備:消防砂3方,干粉滅火器(8kg)12具,(35kg)8具,且根據不同防患部位分散放置。消防锨、桶、鉤、斧、鎬等消防工具必須配備齊全,并放置于合理位置,如以上消防器材配備不全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1000-2000元罰款。

第四條 凡鉆井區(qū)域應有明顯的警戒線和警示標志,泥漿池、巖屑池、蓄水池四周必須有1.5米以上的防護欄,嚴禁非本隊職工出入,如確有檢查任務需進出時,必須征得隊內負責人的同意,安排專人指引方向,著勞保用具進入作業(yè)區(qū),以上任意一條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500-1000元罰款。

第五條 作業(yè)現場物料必須堆放整齊,確保安全消防通道暢通,以備緊急情況時疏散車輛和人員,凡違反以上條款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500-1000元罰款。

第六條 鉆井井場易燃易爆物如油漆、動力然料等,必須遠離火源至少50m以上并分類儲存,用原油解卡后的返回物應及時協調生產運行部進行回收,禁止井場長期存放,否則,處1000-2000元罰款。

第七條 鉆井作業(yè)現場必須有醒目的安全宣傳標語和安全警示牌,室內外電線必須整齊不交叉、不裸露,室外線路必須高架并有足夠的對地安全距離,各種用電設施必須匹配相容,室內外照明燈具應使用防爆型燈具,以上設備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500-1000元罰款。

第八條 各鉆井隊伍必須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與檢查,并詳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日志,安全環(huán)保巡回檢查記錄。同時,要監(jiān)督召開崗前班后安全會,做到有會議記錄、交接班記錄、職工 “三級”安全教育記錄,以上制度和規(guī)定不健全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500-1000元罰款。

第九條 各鉆井作業(yè)隊伍必須有安監(jiān)部門的《工程技術服務市場準入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縣安監(jiān)局《安全備檔登記證》、環(huán)保部門的《臨時排污許可證》、油田公司的《市場準入證》、石油工程隊伍《資質等級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的各項資料、《安全員資格證》、《工人意外傷害保險單》、《勞保發(fā)放登記冊》、《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安全檢查記錄,各類規(guī)章制度等。以上證件及資料不齊全者(檢查鉆井隊部沒有的),每項處1000-2000元罰款,且責令限期補辦證件,逾期不辦理者,報廠安委會予以解除勞務合同。

第十條 鉆井隊伍不按要求埋地錨、緊繃繩、繃繩不符合安全要求者,處1000-3000元罰款,并停止作業(yè),限時整改。

第十一條 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帽者或不采取安全預防措施者處1000-2000元罰款。

第十二條 鉆井區(qū)域嚴禁動用明火,發(fā)現有煙蒂等可燃物者處200-1000元罰款。

第十三條 鉆井設施設備陳舊老化,達到報廢期限的,必須按照國家安全技術部門要求予以報廢或修復,否則,處2000-5000元罰款。

第十四條 鉆井設施設備的安全附件不按要求及時校驗或無校驗標簽者(按照國家安全部門要求,安全閥每一年校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且必須有校驗標簽和校驗報告),否則,處1000-2000元罰款。

第十五條 鉆井設施設備不按要求配置防護設施者(各種旋轉設備不按要求配置防護網),處1000-2000元罰款。

第十六條 配電室地板不按要求設立防護(絕緣)設施者,處1000-2000元罰款。

二、抽汲作業(yè)安全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十七條 新井投產作業(yè)時,應積極協調作業(yè)隊伍共同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嚴禁井場動用明火,否則,處2000-3000元罰款。

第十八條 抽汲車進入作業(yè)現場時必須配帶防火罩,如有發(fā)現不帶防火罩或防火罩不合格者,處1000-2000元罰款。

第十九條 抽汲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有無證操作者處500-1000元罰款,并暫停作業(yè),責令補辦證件。

第二十條 抽汲作業(yè)區(qū)要有明顯的警戒線和警示標志,以上標志不明顯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抽汲作業(yè)時發(fā)現動用明火、抽煙及使用手機者,除責令整改外,并處1000-2000元罰款。

第二十二條 抽汲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按要求勞保上崗,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有專職安全員在現場指揮,以上規(guī)定如有違反者,處500-10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處停業(yè)整改或取消作業(yè)資格。

第二十三條 抽汲作業(yè)隊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與檢查,詳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日志,監(jiān)督召開崗前班后安全會,并有會議記錄,否則,處200-500元罰款。

第二十四條 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各類安全應急救援預案,保證預案制度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如不到位,處500-1000元罰款。

第二十五條 抽汲隊不按技術安全操作要求操作,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處500-2000元罰款。

第二十六條 抽汲隊必須配備4具8kg有效滅火器,若配備不全或過期失效,每具處300-500元罰款。

三、修井作業(yè)安全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二十七條 修井過程包括洗井、清蠟、解堵、檢泵等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修井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有專職安全員現場監(jiān)督,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處1000-2000元罰款。

第二十八條 修井作業(yè)隊伍在作業(yè)現場作業(yè)時,不準攜帶火種、不準吸煙、不準接打手機,若發(fā)現處1000-2000元罰款。

第二十九條 修井車輛進入井場作業(yè)時必須配帶防火罩,如有發(fā)現車輛不配帶防火罩或防火罩不合格者,處1000-2000元罰款。

第三十條 修井作業(yè)人員在修井作業(yè)時不按要求勞保上崗者(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穿防砸鞋或佩戴不規(guī)范者),每人每項處300-500元罰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其作業(yè)資格,一切后果均由作業(yè)隊自負。

第三十一條 修井隊作業(yè)現場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語和警示標志,并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完好可用,一般至少配備多功能(a、b、c型)滅火器6具(8kg),消防器材必須干凈見本色,如有消防器配備不足、過期失效者,每具處300-500元罰款。

第三十二條 修井作業(yè)現場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yè)現場安全生產監(jiān)督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與檢查,詳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日志,監(jiān)督召開班前崗后班后安全會,并有安全會議記錄,否則,處500-1000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 修井隊不按要求埋地錨,緊繃繩和繃繩不符合要求者,處300-500元罰款,并停止作業(yè),限時整改。

第三十四條 修井作業(yè)隊夜間作業(yè)時必須使用防爆型燈具、膠皮絕緣電線,不允許在抽油機配電柜私接、亂拉各類電線,否則,處500-1000元罰款,由此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作業(yè)隊全部承擔。

第三十五條 修井隊起、下管柱必須使用小滑車,對不按要求使用工具及違反修井操作規(guī)程者,根據情節(jié)處500-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 修井車及后勤服務車按規(guī)定搭乘人員,堅決杜絕“三超”現象的發(fā)生,嚴禁拉運本廠職工,違者處500-100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 修井隊伍的各類資質證照必須齊全,隊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臨時排污許可證》、《安全備檔登記證》以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組織機構、安全防范措施、各類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車輛檢驗報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等;人員的特種行業(yè)操作證、法人及安全員管理資格證、消防安全上崗證、駕駛員駕駛證及資格證等相關證件。以上任意一項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500-1000元罰款。

四、其它作業(yè)安全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測井、錄井、定向、射孔、壓裂在作業(yè)過程中,禁止作業(yè)隊伍使用不安全工具及材料,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必須進行安全常規(guī)檢查,如有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有重大安全隱患的部位,必須停止作業(yè)進行現場整改,并處500-1000元罰款。

第三十九條 測井、錄井、定向、射孔、壓裂作業(yè)隊伍,必須有《工程技術服務市場準入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環(huán)保部門的《臨時排污許可證》、油田公司的《準入證》、石油工程隊伍《資質等級證》。車輛的相關證照、人員的特種行業(yè)操作證、法人及安全員管理資格證、消防安全上崗證、駕駛員駕駛證及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必須齊全。以上任意一項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項處500-1000元罰款。

第四十條 測井、錄井、定向、射孔、壓裂車輛進入作業(yè)區(qū)必須配帶防火罩,如發(fā)現車輛不配帶防火罩或防火罩不合格者,處500-1000元罰款。

第四十一條 測井、錄井、定向、射孔、壓裂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勞保上崗,并要有專職安全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負責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與檢查,詳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日志,并監(jiān)督召開班前崗后安全會,以上規(guī)定和要求達不到者,每項處500-1000元罰款。

第四十二條 測井、錄井、定向、射孔、壓裂作業(yè)要有明顯的警戒線和警示標志,做不到者,處500-1000元罰款。

第四十三條 測井、錄井、定向、射孔、壓裂作業(yè),嚴禁井場動用明火、吸煙,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每車佩帶2具8kg滅火器,保證完好可用,消防器材必須干凈、清潔見本色,如有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失效過期者,處500-1000元罰款。

五、井區(qū)安全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當事人200-300元罰款,處班站長150-200元罰款。

1、生產井場發(fā)現抽煙、使用明火,在儲油罐區(qū)打手機的;

2、井區(qū)、井場要配備滅火器、防火沙〈土〉、防火氈〈被〉、防火锨等防火工具,消防器材擺放不合理或滅火器失效過期,不申報、不更換的;

3、生產井區(qū)伴生氣不按要求向外引起點燃或間距不夠的及做飯取暖接氣不合理、管道和閥門漏氣的;

4、采油工不穿工作服、留長發(fā)、穿高跟鞋或帶鐵釘鞋上儲油罐、在罐頂使用手機的;

5、采油工私自安裝電路或斷開接線頭不包扎絕緣、使用不安全設施的;

6、采油工對安全隱患及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處理的;

7、班站長、采油工不重視安全、違章指揮、違章操作、人為引發(fā)輕微安全事故的;

8、生產井區(qū)照明不采用防爆型燈具,線路接觸絕緣不良或超負荷過熱而產生火花、機械性撞擊產生火花造成輕微火災事故的;

9、使用明火對井區(qū)大罐加溫或用鐵器敲擊儲油設施的;

10、拉油車進入生產井區(qū)裝油,若發(fā)現車輛無接地裝置或接地線不規(guī)范,司機或駕乘人員攜帶煙火、手機未關閉及裝油現場無人監(jiān)護(發(fā)油)的。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當事人800-1000元罰款,處班站長500-800元罰款,處區(qū)隊隊長300-500元罰款,處大隊長100-200元罰款。

1、井區(qū)置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要求及時處理或處理不妥當,造成易燃易爆物品人為、自燃、機械因素等引發(fā)輕微事故的;

2、私自在井場油氣地進行電、氣焊接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無上級部門簽發(fā)《動火審批表》的;

3、各井區(qū)、隊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會議記錄不健全的;

4、采油工乘坐或駕駛倒油車及外協作業(yè)隊伍車輛的;

5、抽油機在工作情況下,私自攀登、維修的;

6、由非專業(yè)人員操作、維修電器設備和機械設備的;

7、抽油機及“兩池”無防護欄等安全防護措施和明顯安全警示標志的;

8、抽油機配電柜有裸漏線頭的,接線不合理、機身及底座內存放工具和助燃物的;

9、井區(qū)取暖做飯未按照《伴生氣鍋爐操作規(guī)程》進行鍋爐操作,鍋爐房內未使用防爆型燈具照明,宿舍無通風口的;

10、井區(qū)“八防一禁止”(即: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坍塌、防凍傷、防人身傷亡事故、防洪,禁止一切違章作業(yè))規(guī)定落實不到位的。

六、集油站、選油站、聯合站、加油站安全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四十六條 各站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崗位操作規(guī)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隱患建檔及治理檔案、職業(yè)病預防檢測管理制度、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以上任意一項不健全者,處主管安全副站長300-500元罰款,處站長200-300元罰款。

第四十七條 各崗位巡查安全隱患,必須要有安全巡回檢查記錄,有值班安排表,把安全責任分解到人,達不到要求者,處值班人員200-500元罰款,處站長100-200元罰款。

第4篇 水電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一.概述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監(jiān)管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制定并于2007年9月24日頒發(fā)了《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電力建設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適用于電力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等有關活動,以及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jiān)管機構)實施的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電力建設工程,包括火電、水電、核電、風電等發(fā)電建設工程,輸配電建設工程及其他電力設施建設工程。

(三)基本要求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電力建設、勘察(測)、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電力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二、參建單位責任

(一)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電力建設單位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組織、協調、監(jiān)督職責。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工程,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電力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監(jiān)督工程總承包單位履行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

電力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電力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規(guī)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在投標過程中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不得調減或者挪用。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招標文件中對投標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信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確要求。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審查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達到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guī)定的考核要求。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達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具備投標資格。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向所在地電力監(jiān)管機構備案。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fā)生變化的,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電力監(jiān)管機構報告。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包括項目概況、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投入計劃、施工組織方案、安全應急預案等內容。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向電力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地下各種管線資料,氣象、水文和地質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隱蔽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電力建設單位不得向勘察(測)、設計、施工、監(jiān)理、調試、監(jiān)造等單位提出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執(zhí)行定額工期,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不得指定專業(yè)及勞務分包單位。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保證所采購的設備、材料達到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設備、材料及用具。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制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fā)生電力建設安全生產事故后,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二)電力勘察(測)、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的安全責任

電力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勘察(測)文件應當真實、準確,防止由于勘察(測)原因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電力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yè)時,應當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采取措施保證作業(yè)人員安全,保障勘察(測)地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及時變更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或者留下安全隱患。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并對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對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的電力建設工程,電力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建議。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的名目、使用范圍。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電力監(jiān)理單位協助電力建設單位實施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生產監(jiān)理與工程質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資控制的同步實施。

電力監(jiān)理單位應當編制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jiān)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電力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照實施細則對電力施工單位、調試單位和試運行單位實施安全監(jiān)理。電力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及時審查工程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電力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要求電力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責令電力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電力建設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jiān)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三)電力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電力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執(zhí)行電力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電力建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當拒絕。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活動。

電力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電力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電力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guī)定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不得調減或者挪用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應當接受電力建設單位、電力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督。

電力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粚κ┕がF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下列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圍堰工程、沉井工程;(2)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鋼結構工程; (5)高空、水上、潛水、帶電作業(yè); (6)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7)鍋爐和汽機管道吹掃、鍋爐酸洗作業(yè);(8)高壓容器壓力試驗;(9)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經電力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電力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辦公區(qū)、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對因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和影響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架空線纜、設施及周邊環(huán)境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采購、租賃、驗收、檢測、發(fā)放、使用、管理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設設施、特種設施等。制造、安裝、維修、拆卸電力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模板、壓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腳手架等特種設施的單位,必須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制造、安裝、驗收、維修、拆卸。

電力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電力施工單位進行調試、試運行時,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編制調試大綱和試驗方案,并對各項試驗方案制定安全措施。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根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fā)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分包單位編制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

三、監(jiān)督管理

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負責全國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轄區(qū)內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電力監(jiān)管機構履行下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1)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制定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規(guī)章、規(guī)定;(2)監(jiān)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3)監(jiān)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參與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電力監(jiān)管機構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含相關照片、錄像及電子文本等);(2)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3)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4)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5篇 安全生產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辦法

1 目的與適用范圍

保護員工職業(yè)安全健康,有效的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和職業(yè)危害,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和秩序。

本辦法適用于企業(yè)各車間、處室的安全衛(wèi)生管理。

2 主題內容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及本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了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檢查等管理辦法。

3 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

3.1 職責

3.1.1人力資源處負責組織新員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辦班培訓、考試。

3.1.2制造處負責各種安全衛(wèi)生教育工作。

3.1.3各用人單位負責本單位受教育人員的組織及協調工作,完成員工及本車間教育。

3.2新員工三級安全衛(wèi)生教育

3.2.1三級安全衛(wèi)生教育包括廠級、車間(處室)級、班組級安全教育。

3.2.2三級安全衛(wèi)生教育對象,由人力資源處確認簽定合同的新進廠員工和代培實習人員。

3.2.3三級安全衛(wèi)生教育內容

a廠級教育內容包括: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通用安全技術,工廠勞動衛(wèi)生和安全生產的基本情況,工廠安全衛(wèi)生管理,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

b車間(處室)級教育內容包括:本單位安全衛(wèi)生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yè)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c班組級教育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項,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勞保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防火防盜安全。

3.2.4三級安全衛(wèi)生教育組織實施

a工廠新招員工、代培實習人員,由人力資源處在分配工作前將人員組織好,通知制造處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廠級教育。

b新招員工、代培實習人員經工廠級教育后接收單位在接收新員工同時,完成車間(處室)和班組(崗位)兩級教育。

3.2.5三級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

新進廠員工完成三級安全衛(wèi)生教育后,按工廠、車間(處室)、班組三級認真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由制造處安全管理部門存檔,并作為領取勞保護具的依據。

3.3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

3.3.1工廠特種作業(yè)范圍

a電工作業(yè)

b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

c起重和起重機械作業(yè)

d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e鍋爐、壓力容器作業(yè)

g根據特種作業(yè)基本定義,由省、直轄市政府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yè)

3.3.2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復訓(按cb5306-85執(zhí)行)取得有效證件后,由人力資源處、制造處登記備案。

3.4專(兼)職安技員的培訓

3.4.1專(兼)職安技員的培訓由安全管理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學習。

3.4.2學習上級近期頒發(fā)的有關文件、條例、專業(yè)技術知識,及工廠安全衛(wèi)生情況。

3.5復工教育:凡長假人員、下崗人員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接受本單位復工安全衛(wèi)生教育。

4 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檢查

4.1 職責

4.1.1制造處負責國家及工廠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環(huán)保法規(guī)、法令和制度的貫徹與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環(huán)保工作的布置、檢查、考核工作。

4.1.2各單位主管領導應直接、具體對安全環(huán)保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全面落實。

4.1.3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制造處進行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綜合檢查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各自專項檢查。

4.2 檢查形式及內容

4.2.1工廠綜合性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檢查

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大檢查每年四次,四大節(jié)假日各一次。

安全衛(wèi)生環(huán)保大檢查由主管領導帶隊制造處、辦公室、綜合管理處、設備管理處、保衛(wèi)處、人力資源處、工會等職能部門參加檢查。

4.2.2工廠級綜合性安全環(huán)保大檢查內容

a查思想:各單位主管領導是否樹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以對企業(yè)、對員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抓安全環(huán)保工作,是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環(huán)保工作。

b查教育:是否對員工經常進行安全環(huán)保教育,班前會是否做到了人員、時間、內容三落實。

c查制度:各單位是否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環(huán)保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工廠規(guī)章制度,是否做到“先安全,后生產”、“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d查隱患整改: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是否按時落實整改。

e查生產現場:員工是否遵循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是否有“三違”行為,本單位的安全環(huán)保設施、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進行重點控制。

f查組織形式:安全環(huán)保管理組織是否健全完善、職責明確。

4.2.3專業(yè)性安全環(huán)保檢查

a專業(yè)性安全環(huán)保檢查由制造處組織,裝備保證車間、保衛(wèi)處按各自專業(yè)負責檢查。

b專業(yè)性檢查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起重機械、動力管線、環(huán)保、工業(yè)衛(wèi)生、鍋爐、壓力容器等。

c專業(yè)性安全環(huán)保檢查每年冬夏季各進行一次。

4.2.4 日常安全環(huán)保檢查

a安全環(huán)保制度,員工遵章守紀和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標準的情況。

b安全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

c各種機械、電器、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情況。

d鍋爐、壓力容器、起重運輸作業(yè)的安全運行情況。

e高處作業(y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運輸、儲存及安全使用情況。

4.3 隱患整改

4.3.1制造處安全檢查發(fā)現的各種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4.3.2在檢查中若發(fā)現或各車間(處室)向制造處報告的重大事故隱患,隨時可能給工廠財產和員工生命造成危害,制造處對現場要采取臨時措施或派人監(jiān)護,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4.3.3制造處負責將主管領導簽署的整改意見通知責任單位和整改單位負責人,落實整改措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督促整改,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4.3.4對事故隱患、各單位應按整改通知要求按時完成,將整改情況反饋到制造處存檔;若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在必須采取臨時措施的同時,應向制造處說明原因,并同時作出整改計劃,報制造處調整整改期。

5 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計劃

5.1 職責

5.1.1企業(yè)領導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討論年度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計劃及審批。

5.1.2年度安全環(huán)保項目由各車間(處室)提出申報計劃。

5.1.3制造處負責審查、監(jiān)督、檢查安全環(huán)保計劃的實施和考核。

5.2 技術措施計劃范圍和內容

5.2.1 安全技術

以預防工傷事故為目的的一切措施,以保護、保險、信號裝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

5.2.2 工業(yè)衛(wèi)生技術

以改善有害員工健康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yè)病為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并與企業(yè)環(huán)境保護措施相結合為防塵、防暑、放毒、防噪音、防震等措施。

5.2.3有關保證生產方面

所需要的設施,指企業(yè)部分車間勞動環(huán)境與勞動條件較為惡劣的場地,所需的沐浴室、更衣室、消毒間、女工衛(wèi)生間等。

5.2.4 安全教育、宣傳、競賽等

所需的設施主要是安全技術教育教材、圖書、儀器、安全技術培訓班等所需要的設施。

5.3 申報安全環(huán)保項目的要求

5.3.1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或相關要求,對照安全技術等四個方面的具體內容,結合工廠特點,提出申報項目;也可由制造處根據上年度安全管理狀態(tài),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改造項目。

5.3.2安措項目申報時,以正規(guī)書面形式(a4紙打印),并附安措項目的圖紙及有關資料和材料清單。

5.3.3下一年安措項目申報材料于當年10月底前報到制造處,申報材料必須具備詳細的可行論證報告。

5.4 安全環(huán)保計劃的編制與審批

5.4.1年度安全環(huán)保計劃由制造處編制,每年12月前制造處應將下一年度安全環(huán)保項目草案報送主管領導審批。

5.4.2主管領導每年年底前組織有關部門討論下年度安全環(huán)保項目計劃草案。

5.5 安全環(huán)保計劃的執(zhí)行

5.5.1安全環(huán)保計劃按月考核,由制造處負責,各項安全環(huán)保項目責任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特殊情況應在計劃完成當月提出具體意見,經制造處同意后修改計劃完成時間,否則按未按期完成處理。

5.5.2制造處負責檢查督促、協調安全環(huán)保計劃的實施情況。

5.6臨時小型安全環(huán)保項目

5.6.1臨時小型安全環(huán)保項目,主要是指生產過程中臨時發(fā)生的安全隱患整改項目。

5.6.2小型安措項目各單位提出,經制造處核實、簽報工廠領導審批

5.7安全環(huán)保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完工驗收

5.7.1安全環(huán)保項目完工后,由設備管理處、制造處組織驗收。

5.7.2凡構成固定資產或固定資產增值的安措項目,由設備管理處主持,生產制造處參與,使用單位向裝備保證車間點交,項目的資料、圖紙由裝備保證車間保存。

6 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

6.1 職責

6.1.1制造處負責制定勞動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檔案及統(tǒng)計報表制度,開展專[兼]職安全員的業(yè)務培訓,勞動衛(wèi)生教育。

6.1.2制造處負責組織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的定期體檢、復查、治療、休養(yǎng),參與勞動能力鑒定。

6.1.3制造處組織會同設備部門、工會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的工業(yè)衛(wèi)生項目落實,掌握職業(yè)危害情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和完善勞動保護措施。

6.1.4設備部門負責防塵防毒設備檢查,納入月設備完好考核,制造處負責防塵防毒設備運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6.2 工作內容

6.2.1制造處、工會等職能部門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項目“三同時”執(zhí)行情況。

6.2.2制造處按規(guī)定不定期檢查有害作業(yè)規(guī)程,對有害作業(yè)堅持隔離操作,封閉作業(yè),選擇無毒或低毒原材料。

6.2.3制造處負責督促檢查職工應按規(guī)定佩帶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安全衛(wèi)生防護用品。

6.2.4有關職能部門對從國外引進的在生產使用中可能產生職業(yè)危害的設備應同時引進或配備相應的防護設備進行檢查,提出可行意見,供有關部門參考執(zhí)行。

6.2.5有毒有害作業(yè)點應按原《中國船舶工業(yè)總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生產環(huán)境塵、毒、物理因素布點監(jiān)測原則》規(guī)定,確定塵、毒、物理因素監(jiān)測點。

6.2.6建立職業(yè)危害因素點定期監(jiān)測制度,監(jiān)測周期按《中國船舶工業(yè)總公司工業(yè)勞動衛(wèi)生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6.2.7開展職業(yè)危害防護設施技術效果評定,確保其正常運行。

6.2.8人力資源處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yè)的人員進行就業(yè)前健康檢查。

6.2.9凡經工業(yè)衛(wèi)生防治部門確診有職業(yè)過敏或患有器質性疾病不能從事有害作業(yè)者,經生產制造處備案,由人力資源處給予安排,經確認鑒定為職業(yè)病者按《工傷保險條例》執(zhí)行。根據職業(yè)接觸有害因素情況,按《職業(yè)病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選擇項目定期健康檢查。

6.2.10建立健全從事接觸有害因素及職業(yè)病患者健康檔案,并進行動態(tài)觀察,按規(guī)定從六個方面認真填寫。

7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包括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fā)放、使用、穿戴、更換、回收和報廢等事項的管理。

7.1 職責

7.1.1 制造處職責

7.1.1.1 根據企業(yè)生產經營需要,每月將次月的勞動防護用品計劃申請表報送采購處。涉及全廠員工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的,另報計劃。

7.1.1.2 對采購回廠的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經制造處驗收合格方可入庫。

7.1.1.3 指定專人負責,根據人力資源處的《職工到職通知》確認的工種(職務)和員工的不同勞動條件,按照附表《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審批發(fā)放。

7.1.1.4 制造處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處罰現場違反勞保用品使用、穿戴的行為。

7.1.2 采購處職責

7.1.2.1 按照制造處計劃,采購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對所購數量、質量負責。

7.1.2.2 采購處遵循貨比三家、控制成本的原則采購。

7.1.3倉儲處職責

7.1.3.1對采購回廠的勞動防護用品數量清點無誤后,辦理入庫手續(xù)。

7.1.3.2按照審批的領料單品種、數量準確發(fā)放。

7.1.3.3每月清點庫存勞保用品數量,交制造處。

7.1.3.4發(fā)現勞保用品有數量、質量問題,及時報告。

7.1.4領用單位職責

7.1.4.1根據生產(工作)量,按照使用期限如實開具領料單經制造處審批后,到倉儲處勞保倉庫領取。

7.1.4.2負責要求本單位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糾正。

7.1.4.3各單位領導應經常向員工宣傳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1.4.4對特護用品和工作服建立發(fā)放檔案,勞保用品不得挪作他用。

7.1.4.5負責對需回收勞保用品的定期回收。

7.2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原則

在生產現場凡屬必須保護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則配發(fā)防護用品,勞動條件相同的同類工種發(fā)給相同的防護用品,但工種相同而勞動條件不同則發(fā)放防護用品的時間不同(見附表《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

7.3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

7.3.1 從事復合作業(yè)的人員,按人力資源處核定的基本工種發(fā)給防護用品;兼職從事其他作業(yè)的人員,按工種標準發(fā)給必備的防護用品。

7.3.2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噴沙衣等防護品的發(fā)放均按生產環(huán)境的需要配發(fā)。

7.3.3凡辦理長假、待崗或其他原因連續(xù)離崗半年以上者,相應延長防護用品的使用期限。

7.3.4加強對防護用品領用的管理,建立職工個人防護用品領用卡和車間(處室)級個人臺帳,職工內部調動其勞動防護用品領用卡跟隨調動,并長期保存。

7.4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7.4.1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應妥善使用保管,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由本人負責賠償。

7.4.2員工在生產作業(yè)時必須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7.4.3凡進入生產作業(yè)場所披發(fā)、長發(fā),必須戴好工作帽或發(fā)網。

7.4.4嚴禁帶手套、敞開衣襟、袖口操作旋轉機械。

7.4.5高速切屑磨削或顆粒飛濺的場所必須配戴護眼鏡。

7.4.6塵毒作業(yè)必須配戴防塵口罩或防毒護具。

7.4.7高處作業(yè)、非固定支撐面上作業(yè),必須佩帶安全帶,系扣在牢固的結構件上方。

7.5工作服發(fā)放、使用穿著、回收管理

工作服,是指長袖襯衣褲、短袖襯衣褲、夾克工作服、防寒服,是為了規(guī)范管理、樹立工廠形象,發(fā)給本廠在崗職工和短期合同工使用的勞保用品。

7.5.1職工工作服的管理

7.5.1.1發(fā)放。廠屬各單位得到發(fā)放工作服的通知后,據實統(tǒng)計姓名、型號、規(guī)格、數量,按時報制造處。

7.5.1.2領取。各單位得到領取通知后,開具領料單經制造處審批后,到倉儲處勞保倉庫領取或由倉儲處送到各單位。

7.5.1.3使用穿著。工廠發(fā)給職工的工作服,不得轉讓、出借、出售給他人使用。工作服的穿著應端正、規(guī)范。著裝時,衣扣必須扣齊,禁止漏扣、不扣、袒胸露懷等現象的發(fā)生。

7.5.1.4 定期回收。新發(fā)放工作服時,由各單位統(tǒng)一全數收集上一次所發(fā)同類工作服,交勞保倉庫。

7.5.1.5離廠收回。凡是離廠人員,必須將所領工作服全數交到勞保倉庫,缺失的照原價賠償。賠償金交到財務處,方可辦理離廠手續(xù)。工作服被盜的,由保衛(wèi)處或公安機關出具證實被盜的證明可免交。

7.5.2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管理

7.5.2.1領取工作服。由用人單位開具領料單到制造處審批后,到財務處交押金(金額臨時通知)。領取工作服時,用人單位同時附“領用人員情況表”(明確領用人姓名、班組、領用時間)一式兩份,制造處和財務處各一份。

7.5.2.2財務處按審批數量收取押金,經辦人在領料單上簽字或加蓋現金收訖章。

7.5.2.3倉儲處憑財務處簽字或加蓋現金收訖章后的領料單發(fā)放工作服。

7.5.2.4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穿著、使用、回收與職工相同。

7.5.2.5短期合同工在企業(yè)工作滿一年后退還押金;因個人原因或被企業(yè)除名、辭退、解除合同離廠的不退還押金。

7.6 建檔

由制造處、倉儲處和領用人單位建立個人工作服領用、回收臺帳。

7.7 處理

回收的工作服各單位不得擅自處理,一律交回倉儲處,可用的由倉儲處妥善保管,供一線職工換用;不能用的由制造處作報廢處理。

7.8處罰

在生產現場沒穿戴或沒正確穿戴所配發(fā)勞動防護用品的,按照重慶濰柴發(fā)動機廠《職工獎勵、處罰實施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處罰。

8 現場安全管理

8.1 職責

8.1.1各車間(處室)負責各自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8.1.2制造處對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落實整改,并完成檢查記錄。

8.2 管理內容及要求

8.2.1勞保用品穿戴

a員工在生產施工中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b凡進入生產作業(yè)場所披發(fā)、長發(fā),必須戴好工作帽或發(fā)網。

c嚴禁帶手套、散開衣襟、袖口操作維修旋轉機床或設備。

d高速切屑磨削或顆粒飛濺的場所必須配戴防護眼鏡。

e塵毒作業(yè)必須配戴防塵口罩或防毒護具。

8.2.2 作業(yè)人員

a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后獨立上崗。

b廠區(qū)內非吸煙點嚴禁吸煙。

c嚴禁酒后上崗、干私活

d高處作業(yè)非固定支撐面上作業(yè),必須佩帶安全帶系扣在牢固的結構件上方,禁止任意扔物。

e禁止在沒有防護措施的上、下同一垂直面內同時作業(yè)。

8.2.3 指揮人員

a各級現場生產指揮人員應執(zhí)行工廠安全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對違章行為和事故隱患應積極采取措施整改。

b嚴禁違章指揮,無知和蠻干等不安全行為。

c遇有復雜的安全技術問題、危險作業(yè)現場,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協商,制定安全措施后作業(yè)。

8.2.4 文明作業(yè)

a作業(yè)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涼鞋和背心短褲。

b嚴禁嬉戲打鬧,離崗和睡覺。

c工件、材料、工具擺放整齊平穩(wěn),不占用安全通道,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d生產現場使用的工裝、型板、待加工工件等要擺放穩(wěn)妥,高度不超過1.5米。

8.3 工具、設備

8.3.1手持電動、風動工具。

a防護罩蓋或手柄完好無損。

b電動工具開關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guī)格相符。

c電纜應采用橡膠套軟線,無缺損、破裂、接頭。

d裝夾砂輪應使用專用工具,必須符合要求。

8.3.2起重機械設備

a各種吊索卡具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凡有變形、扭曲或嚴重磨損等不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b起重吊索具應掛放整齊,無亂仍亂放的現象。

c起重機械各傳動機構、制動裝置、限位裝置可靠靈敏。

8.3.3電氣設備

a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電氣設備必須具有可靠的保護接地或接零。

b電網接地系統(tǒng)可靠,接地電阻符合要求,有定期檢查測試記錄。

c臨時電源線路必須選用絕緣良好的導線,敷設高架有明顯的標志,地面敷設時穿管保護。

8.3.4電焊機、氣割工具、電焊工具

a電焊機必須裝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線。

b電源線、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處有屏護罩。

c每臺應有單獨的開關控制,不得幾臺共用一個開關,不用時斷開電源。

d電焊機應防止潮濕、日曬和雨淋等。

e氣割、焊具應完好,無漏氣,使用完后關閉氣源。

f氧氣和乙炔膠管不能混用,氧氣為紅色膠管。在新膠管使用前應吸除內部的灰塵。

8.3.5 機加設備

a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應保持完好與設備運轉聯鎖。

b操作人員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做到“三好”“四會”嚴禁超負荷運行。

8.3.6 機動車輛

a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無證駕駛。

b駕駛車輛時必須思想集中,嚴禁酒后、超速等駕駛。

c進入廠門、車間、庫房限速5km/h.

d車輛載物必須平穩(wěn)、固定牢固,嚴禁超載運輸。

9 工傷事故管理

9.1職責

9.1.1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或直接報告制造處和工廠領導。

9.1.2制造處和工廠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上報。

9.1.3發(fā)生事故單位應快速組織救護,保護現場。

9.2 工傷認定

9.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9.2.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傷害。

9.2.3 患職業(yè)病

9.2.4《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9.3 事故報告和處理原則

9.3.1發(fā)生事故由事故單位在24小時內報告制造處,凡重傷以上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采取措施保護現場。

9.3.2對傷者的救護應及時有效。

9.3.3事故單位在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一式兩份,制造處和責任單位各留存一份長期保存。

9.3.4重傷以上事故,根據傷者醫(yī)療終結由單位和傷者本人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經過報告,報制造處留存。

9.4 事故調查

9.4.1輕傷、輕微傷制造處會同責任單位進行調查,召開事故分析會,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9.4.2重傷事故由主管領導或指定人員組織制造處、人力資源處、工會、紀委等部門參加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9.4.3死亡事故由主管領導會同地方有關政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9.4.4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部門和個人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9.5 調查組成員的條件

9.5.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9.5.2與所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9.6事故調查組職責

9.6.1查明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及建議。

9.6.2確定事故責任者。

9.6.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9.6.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9.7事故調查組的工作任務

9.7.1現場物證的收集

a收集現場破損的部件、破片、殘留物并貼上標簽,注明地點。

b收集的物件必須保護原樣,不準沖洗與涂擦。

9.7.2與事故有關材料的收集

a受傷者的年齡、姓名、工種、安全教育情況等。

b出事當天傷者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yè)程序、作業(yè)位置等。

c受傷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d與事故發(fā)生的有關事項的收集。

9.7.3現場材料的收集

a現場目擊者的材料。

b事故現場狀況(事故現場全貌、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錄像等)。

9.7.4召開調查分析會,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提出防范措施。

9.7.5寫出調查報告。

9.8 傷亡事故的分析

9.8.1事故調查組將收集到的材料進行整理,逐一排隊進行分析。

9.8.2分析范圍

a受傷部位

b受傷性質

c事故起因物

d事故致害物

e傷害方式

f不安全狀態(tài)

g不安全行為

9.8.3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9.8.4分清事故的責任

9.8.5制定防范措施

9.9 事故的處理

9.9.1事故調查組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9.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發(fā)現隱患危險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傷亡事故的,由工廠主管部門或者工廠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9.3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材料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和直接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夠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9.4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在九十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百八十日,事故處理結案后應公布處理結果。

10 女工特殊保護

10.1 職責

10.1.1廠醫(yī)院、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相關業(yè)務指導。

10.1.2工會對整個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0.2 工作內容

10.2.1各單位應對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女職工給予勞動保護,并確定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工作人員。

10.2.2工廠應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yè)特點,加強勞動保護,通過技術改造、工藝改進、設備更新等各種途徑改善勞動條件。

10.2.3從事有毒、有害崗位的女職工,在有特殊生理機能變化時應給予適當的照顧,尤其在發(fā)現懷孕,應立即調離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直至嬰兒斷奶后再回原崗位。

10.2.4對孕期和有兩次自然流產史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應暫時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作業(yè)崗位。

10.2.5對經期女職工應當給予適當休息,經期不得從事裝卸、搬運等重體力勞動或低溫、冷水、野外工作等。

10.2.6哺乳不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45分鐘,多胞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45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11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11.1 職責

11.1.1制造處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檢查監(jiān)督。

11.1.2制造處、質量處負責危險化學品貯存管理。

11.1.3使用單位負責危險化學品的使用過程管理。

11.2工作內容

11.2.1制造處是危險化學品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實施檢查監(jiān)督。

11.2.2采購生產需要的危險化學品,應按公安部門的危險化學品審批手續(xù)統(tǒng)一歸口采購。

11.2.3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應由相關知識的人員押運、交接、驗收辦理相應手續(xù)。

11.2.4劇毒危險化學品應集中存放在一級庫內,單獨存放,雙人雙鎖保管。

11.2.5各類危險化學品應標明名稱、性能、消防方法等應急安全保護措施。

11.2.6易揮發(fā)且相互易發(fā)生劇烈化學反應的物品,不能同柜或同庫存放。

11.2.7貯存單位發(fā)放危險化學品必須建立發(fā)放記錄臺帳,記錄品名、數量、發(fā)放日期、領取人必須簽名。

11.2.8劇毒化學危險品使用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責任制,加強防范措施。對劇毒化學危險品的使用情況要填寫原始記錄備查。

11.2.9危險化學品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志足夠的消防器材,區(qū)域內嚴禁明火,電氣設備的開關不得裝設在化學危險品庫內。

11.2.10危險化學品庫保管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內。

12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12.1職責

12.1.1設備管理處負責起重機械的技術、鑒定、維修、保養(yǎng)、更新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檢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存相關技術資料擋案。

12.1.2制造處負責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及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復訓、取證工作。

12.1.3各車間(處室)負責起重機的日常管理及維護,解決查出的隱患及問題。

12.2起重機械的購置

12.2.1工廠購置起重機必須在質檢部門認可,發(fā)給合格證的專業(yè)制造廠選購,起重機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完整,并有產品合格證。

12.2.2在起重機的明顯部位應有包括起重機名稱、型號、額定起重能力、制造廠名、出廠日期和其他所需參數等內容的固定金屬標牌。

12.2.3設備部門必須對各單位使用的起重機械、重要的專用輔具建立包括起重機出廠技術文件、安裝后的位置、起用時間、維修、檢查和實驗等記錄。

12.2.4起重機械的性能不得任意改變,使用單位若確需改變其性能,需制定詳細的工藝技術方案,提交設備能源處批準后方可施工。完工后經設備能源處進行技術鑒定、認可,方可啟用。

12.3起重機械的要求

12.3.1起重機械的電氣設備應當符合電氣安全的要求,各種電器安全保護裝置應符合gb6067--85的設計要求,起重機應設有響鈴等信號裝置。

12.3.2起重機的卷揚、行車、旋轉和變幅等機構必須裝有可靠的制動器。

12.3.3各種起重機的梯子、平臺、走臺和橋式起重機的梁連都應設有不低于1050mm的防護欄桿,各傳動裝置的危險部位應設有防護罩和防護欄桿。

12.3.4電動起重機必須裝有卷揚限制和行程限制器,卷揚限制器應使用滑輪在上升到離卷揚極限300mm以前時自動停止。行程限制器應使起重機在駛近軌道末端或同一軌道上其它起重機靠近時,或在懸臂轉到最大角度自動停止。在軌道上轉動的電動起重機,都必須在軌道終端設置末端立柱和緩沖器,這種安全限制器禁止當作剎車用。

12.3.5電動起重機的金屬構架、軌道以及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其他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都必須有保護性接地。

12.3.6橋式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由司機室登上橋架的倉門,應設有聯鎖保護器。當門打開時起重機聯鎖斷電保護。

12.3.7橋式起重機和其他供電滑線的懸臂起重機,供電主滑線應在非導電接觸面涂紅色油漆,裝設帶電的指示燈。

12.3.8起重機的各主要零部件如:吊鉤、鋼絲繩、卷筒、滑輪、制動器、制動輪等,均應有制造單位的合格證。

12.4 起重機械的操作

12.4.1起重機應由專職司機或使用人,機修人員、專人負責日常檢查保養(yǎng),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12.4.2起重司機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從事行車駕駛起重作業(yè)。

12.4.3學徒的實習培訓駕駛期為半年,在實習培訓期間應當指派正式司機隨機教練,不準單獨操作。單位新培訓行車司機,必須報告人力資源處、制造處備案。

12.4.4每班使用前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檢查、試吊等工作。

12.4.5起重機的指揮人員應統(tǒng)一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指揮動作明確,司機聽從一名指揮人員發(fā)出的指揮信號操作,但任何人發(fā)出的停車信號司機都應立即停車。

12.4.6起重機吊運的重物應捆縛吊掛牢固平穩(wěn),吊運帶有鋒口利角的重物時墊好襯墊,吊運時應先吊離地面500mm試吊,證實吊掛牢靠、制動性能良好和起重機平穩(wěn)后,再繼續(xù)起吊。

12.4.7起重機在吊物運行過程中,一般應走安全通道,禁止吊物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對吊掛著的物體進行加工,不準吊著物體長時間停留,如遇特殊情況時吊物周圍應設有明顯警示標志,必要時應派專人監(jiān)護。起重機在吊著物件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12.4.8當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從事檢修工作,禁止從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起重機上。除停車檢修外,禁止在橋式起重機的軌道上站立或行走。

12.4.9懸臂起重機、汽車起重機等工作時,其懸臂所及區(qū)域內禁止有人,任何情況下吊臂不得站人。

12.4.10起重機的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吊運通道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筑物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吊運中發(fā)生碰撞。

12.4.11起重機使用應建立設備的保養(yǎng)、檢查、維修制度。

13 氣瓶安全管理

13.1 職責

13.1.1采購處負責生產中使用的氣瓶質量、技術狀態(tài)。

13.1.2制造處對氣瓶的安全使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

13.1.3現場使用的氣瓶、庫存氣瓶和運輸中氣瓶的安全,分別由直接使用者、保管者和運輸者各自負責。

13.2 氣瓶采購

13.2.1采購處根據生產需要進行采購,采購的氣瓶應與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相符,安全附件齊全。

13.3氣瓶運輸

13.3.1汽車運輸應有相應的資格,安全標識明顯。

13.3.2必須配帶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13.3.3吊裝時嚴禁使用鋼繩和鏈繩直接捆綁吊運。

13.3.4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不得與油脂同車運輸。

13.3.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不得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13.3.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暴曬。

13.3.7溶解乙炔瓶不應長途運輸。

13.4氣瓶儲存的一般原則

13.4.1氣瓶儲存應置于專用倉庫,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13.4.2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13.4.3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和滅火器材。

13.4.4氣瓶放置應整齊,配帶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且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

13.4.5對于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儲存不得超過三十立方米(相當于5瓶)。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同室儲存,并不得儲存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3.5氣瓶使用

13.5.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準使用。

13.5.2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13.5.3氣瓶使用中直立放置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乙炔氣瓶嚴禁臥放使用。

13.5.4氣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13.5.6氣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將乙炔氣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13.5.7氣瓶應防止暴曬或烘烤。

13.5.8移動作業(yè)時應采取小車搬運,氣瓶固定牢固,氣瓶間應采用木板等非金屬材料墊放,防止相互碰撞。

13.5.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和乙炔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

13.5.10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泄漏應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3.5.11氣瓶出口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乙炔氣的放氣壓不得超過0.15mpa。

14 重大危險源管理

14.1 職責

14.1.1制造處負責重大危險管理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14.1.2各危險源責任單位負責危險源的日常管理。

14.1.3責任單位負責危險源操作人員培訓,以及對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

14.2 重大危險源管理

14.2.1重大危險源確定:用定性安全評價法確定危險系數,根據工廠情況確定。

14.2.2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責任單位應明確車間(處室)、班組兩級責任人,制定日常管理措施。

14.2.3制造處每月對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考核,提出意見。

14.3 變配電站

14.3.1變配電站的門窗、排風扇洞口等應裝設網孔小于10×10mm的金屬網。電纜溝、隧道、進戶套等應有防小動物和防水措施,應有可靠的避雷裝置。

14.3.2各種安全用具應完好可靠,絕緣手套、絕緣靴存放在溫度適當無酸、堿、油的地方,絕緣棒等應垂直存放在木架上,不得與墻壁接觸,有定期檢測資料和檢驗標記。

14.3.3變配電站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14.3.4非變配電站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出變配電站時,均應填寫“進出登記簿”。

14.3.5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時交接人員應詳細交清當班電力系統(tǒng)進行狀況以及需要說明的情況,接班人員應檢查值巡檢等工作記錄,并清點工作用具。

14.3.6變配電工作人員應遵守《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

14.3.7變配電站應配備兩組消防器材。

14.4油庫安全管理

14.4.1保衛(wèi)處負責油庫防火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14.4.2油庫應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嚴禁帶入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范圍內進行明火作業(yè)。

14.4.3庫房內的照明線路及電動設備等裝置必須符合防爆規(guī)定,開關設在室外。

14.4.4儲存室應有可靠的避雷裝置庫內干燥雜草應及時清除。

14.4.5各油罐上的呼吸閥每月檢查兩次并有記錄,各放油閥門隨開隨關。

14.4.6因工作需要進出油庫均需填寫“進出登記簿”。

14.4.7油庫應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保證可靠性。

14.5木工房安全管理

14.5.1木工房的一切活動應遵守《木工、木模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中各種規(guī)定、設備的操作管理。

14.5.2保持木工房內通道暢通,支承平穩(wěn),圓木要加防滾動楔。

14.5.3鐵釘不得散布在生產現場,拆卸的木料堆放要規(guī)范,不得有倒立的釘子。

14.5.4定期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有效性。

14.6氣體倉庫安全管理

14.6.1氣體倉庫應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嚴禁帶入火種。

14.6.2倉庫內照明線路及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規(guī)定,開關應設在室外。

14.6.3倉庫建筑有可靠的避雷裝置,室內應保持通風良好。

14.6.4盛裝互相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體的氣瓶,應分別儲存在不同室的單室內。

14.6.5儲存氧氣、氫氣可燃性氣體瓶,周圍10米以內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14.6.6氣瓶應立放整齊,設有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跌倒,并留有適當的通道。

15 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

15.1 職責

15.1.1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與管理。

15.1.2危險作業(yè)施工單位負責提出危險作業(yè)申請單。

15.2作業(yè)范圍及審批

15.2.1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禁火區(qū)進行明火作業(yè)時,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施工單位領導和保衛(wèi)處審批,并對施工場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

15.2.2凡在三級(15--30米)及其以上高空作業(yè),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施工單位領導和制造處審批,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5.2.3高處作業(yè)按《高處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15.2.4需安裝使用臨時線路單位,應向裝備保證車間提出申請,經施工單位領導和裝備保證車間審核,由持證專業(yè)電工按安全用電規(guī)程(架空、接地、掛警示標志等),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 外來人員及外包工程隊安全管理

16.1 職責

16.1.1外包工程隊的使用單位負責外包工程隊的資格審查,負責與工程隊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16.1.2使用單位負責工程隊及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環(huán)境管理。

16.2工作內容

16.2.1凡進入工廠作業(yè)的外包工程隊必須經使用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16.2.2工程隊及外來人員必須遵守工廠各項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管理制度。

16.2.3外包工程隊人員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要求中對年齡、身體狀況、素質的規(guī)定,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16.2.4外包工程隊必須參加其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16.2.5外包工上崗必須接受用人單位的崗前教育,方可上崗作業(yè)。

16.2.6外包工程隊應指派專人負責安全、環(huán)保工作,50人以上的外包工程隊必須設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yè)安全環(huán)境檢查,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糾正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做到“三不傷害”。

16.2.7外包工程隊及外來人員應自覺接受工廠安全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消除安全、環(huán)境隱患。

16.2.8工廠內施工的工程隊發(fā)生重傷、死亡、重大污染事故后要保護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和配合調查,任何人員不得破壞現場。

16.2.9與外包工程隊的簽約記錄和其他安全協議由用工單位保存至該工程隊結帳離廠時止。

第6篇 安全生產經營管理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辦法是在市場持續(xù)低迷、股東利潤持續(xù)降低、企業(yè)面臨生存危機的嚴峻形勢下,為確保企業(yè)的發(fā)展與員工生存,特修改此辦法。新辦法把企業(yè)“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貫穿于生產管理全過程,在原辦法注重業(yè)績考核的基礎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實現“企業(yè)與股東有效益,員工工資水平有保障”。

第二條本辦法是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考核的指導性文件。旨在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進一步理清生產與經營管理關系,進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為前提的生產管理理念,不斷夯實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基礎,提高企業(yè)經濟運行質量。

第三條本辦法依據“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安全生產運營管理合同”、“質量標準化管理辦法”、“商品煤計量管理辦法”、“人力資源管理辦法”、“專項基金管理辦法”、“經營管理考核細則”等各類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匯永集團公司所屬生產礦井、華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匯永集團公司具有解釋、修改權。本辦法實施的同時,原考核辦法廢止。2023年,質量標準化檢查將繼續(xù)實行月度集團巡視檢查(以查隱患為主)、季度集團組織綜合檢查的方式進行。

第二章考核組織、職責、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條公司成立生產經營考核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鹿志發(fā)、副總經理米玉峰分別擔任正、副組長。成員由集團公司生產、機電、財務、人勞等部門經理及相關人員組成。集團公司財務部是生產經營考核常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廣學。

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是:通過對上月度生產、掘進、安全、完全成本(成本、專項基金工程)、質量標準化工作、利潤等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實際情況,理清基金項目的實施情況,最后依據上月度經營利潤,提取上月度工資總額、礦領導班子工資總額。

第六條集團考核工作將在每月15日左右開始,原則上考核小組到現場逐單位考核,相關生產、技術、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東財務、行政礦長等人員參加??己斯ぷ?時間服從質量。

第七條考核工作要針對集團確定的內容和標準逐項進行,單位專業(yè)部門要提報真實有效數據,需要提前進行的各項準備工作由集團財務部負責催辦。原則上凡是與成本和費用相關的工作內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條集團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組織考核具體工作。原則上商品煤產量、掘進進尺計劃與完成情況由生產部負責提供;完全成本(含礦管成本)、利潤、專項基金的完成由財務部負責提供;安全質量標準化及當月巡視檢查結果(查出安全隱患)由生產部負責集合并提供;需要礦現場提供的其它備查資料由礦提供。

第九條集團人力資源部依據集團公司考核結果,按照本辦法相關條款,分別提取工資總額及班子成員工資總額,并出具“**礦yy月工資總額及班子成員工資提取審批單”。最終,財務部負責出具“**礦yy月度生產經營考核情況通報”。

第十條月度最終生產經營情況通報要體現出完全成本真實性、基金項目實施情況清楚、礦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內容。對通過考核提出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相關問題,考核領導小組要協助礦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 考核內容、辦法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月度生產經營考核主要內容:商品煤驗核量、掘進進尺驗核量、安全及質量標準化建設、礦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項目的實施、各項管理制度落實、礦管成本、利潤計劃的完成等。

第十二條商品煤、掘進進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標依據集團月度下達計劃和完成情況考核。最終計量則依據集團公司《商品煤計量管理辦法》、《掘進巷道月度驗收管理辦法》、公司領導簽字的“yy月份商品煤驗核量報告”提報,集團生產部負責。這是各單位和部門最終計量報告,也是所有按照噸煤統(tǒng)計經濟數據的唯一依據。關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層地質情況,可以提出修改計劃。

第十三條 礦井工資來源實行商品煤噸煤含量提取,與安全、利潤、成本、回收率、質量標準化、掘進等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掛鉤考核確定。各生產服務單位分別根據各自特點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

應提取工資總額=商品煤驗核量×噸煤單價

實際提取工資總額=應提工資總額±掛鉤考核增減額

班子成員應提工資來源為按噸煤提取后分為基本工資和基本績效工資,基本工資經測算約占35%,不與各項指標掛鉤考核,以65%的基本績效工資為基數與各項指標掛鉤考核。實際提取等于應提工資加減考核增減額。

應提工資=商品煤驗核量×噸煤工資(年薪標準/計劃產量)

應提工資=基本工資(35%)+基本績效工資(65%)

實際提取=基本工資+基本績效工資±掛鉤考核增減額

第十四條礦管直接成本原則上按照年度計劃下達,逐月不作調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礎,是礦績效工資考核的重要內容,由于自2023年開始,經營考核重點增加了利潤計劃考核內容,且在測算過程中是以利潤計劃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壓縮空間較小,因此,礦管成本月度考核將按計劃成本超、降總額的20%扣減、增加礦工資總額。月度礦管成本實際發(fā)生與計劃總額比較,其結余、超支1%對應領導班子基本績效工資的2%進行獎、罰。最高獎、罰領導班子績效工資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計有結余(利潤完成),將按對應基本績效工資在年末予以補足。

嚴格控制成本費用跨月結算,特別是礦務工程、零星簽證費用、修理費用等,每發(fā)現一次按金額的2%扣減領導班子績效工資,最高扣減領導班子績效工資的5%。

第十五條加強專項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單位專項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資金計劃總額。遇特殊情況發(fā)生計劃外專項費用時要相應調減年度其他項目,如不能進行調減,公司將按計劃外專項基金發(fā)生額的10%扣減工資總額,按發(fā)生額的2%扣減領導班子績效工資,最高扣減領導班子績效工資的5%。此項考核原則上按月計劃考核和兌現,可以結合全年完成情況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關于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繼續(xù)依據集團公司《質量標準化檢查管理辦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專業(yè)、機電管理專業(yè)、采掘工程質量專業(yè)和綜合專業(yè)的考核評分情況進行考核。各專業(yè)評分以90分為標準,每降低1分,分別扣罰工資總額10萬元、扣罰領導班子對應基本績效工資3%。

質量標準化檢查仍實行月度巡視檢查、季度綜合檢查,月度原則上以礦自檢為準,自檢分數不計入考核。但季度綜合檢查結果將納入下個季度,實施全季度(三個月)考核。巡檢過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下列重大安全隱患將進入當月考核:“發(fā)現一次失爆、發(fā)生重傷一人次、出現一次重大財產事故事(停產3小時以上、直接損失一次5萬元以上)、情形比較惡劣(主井斷帶、工作面大冒頂等)生產和機電事故、無計劃停風停電導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隱患,每出現一次(項),扣罰礦工資總額30萬元。同時扣罰領導班子月度安全獎50%。發(fā)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罰月度工資總額50萬元,同時取消班子成員當月安全獎和年度安全獎。發(fā)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發(fā)生月份起,取消全礦安全獎,并取消當月效益工資。2023年,集團依然執(zhí)行安全獎50%按月兌現,年末經過公司考核批準后,兌現另50%。

第十七條掘進考核要加強掘進計劃的嚴肅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實行平衡制)驗核米數,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罰工資總額1萬元,領導班子實行月度進尺每欠尺1%,扣罰領導班子績效工資的3%,季度完不成季計劃的75%、半年完不成計劃50%的,分別按未完成計劃比例,同比扣罰領導班子成員季度末月份對應基本績效工資。

增加掘進工程“無效進尺、計劃外簽證”考核,無效進尺按照欠米考核,計劃外簽證工程,按照不超過工程單價10%為考核依據,超出部分由工資總額承擔。

第十八條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計劃,每降1%,分別扣減工資總額10萬元,分別扣罰班子成員對應基本月度績效工資3%。

第十九條為實現公司由業(yè)績考核向效益考核轉變,公司對所屬礦井在礦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礎上再實行利潤計劃考核,因此,計劃的合理和科學性尤為重要。經過公司商定:每月利潤計劃的確定,主要依據年度利潤計劃指標的分解、上月市場平均價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計劃、礦管成本計劃和井下實際生產條件等因素下達計劃。按當月利潤超降額的20%增減應提工資總額;增減工資總額的30%對領導班子進行獎、罰。最高獎、罰領導班子績效工資的50%。月度未完成利潤計劃,而年度累計完成利潤計劃時,對月度扣減的基本績效工資在年末予以補足。

每月計劃成本為年初確定的噸煤成本費用(或總費用)乘以月度實際商品煤產量;銷售收入計劃等于上月實際噸煤平均銷售價格乘以當月實際商品煤產量;實際銷售收入和實際計劃完全成本費用的差額即為月度利潤(或虧損);實際實現的利潤和實際計劃利潤的差額即為月度利潤增加、減少額。

第二十條董事長年終獎考核,將根據年初簽訂的責任狀各項經營指標和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條全公司各個生產礦井每月商品煤生產、材料費、成本、掘進進尺、煤炭銷售等完成截止時間統(tǒng)一為:每月最后一天24點。每月1-2日,集團生產部負責出具產量驗核報告,集團所有相關利潤完成、成本計算、工資提取等依據都以此為準。

第二十二條自2023年開始(1月份除外),集團月度生產計劃改為生產經營計劃,計劃下達實行會審制。其計劃內容增加成本計劃、利潤計劃、專項基金計劃等經營指標,這些指標將是經營考核的依據。月度計劃的下達要增加其嚴肅性。

第二十三條為體現考核的真實性,真正體現出當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23年2月份起,各基層單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據集團生產經營考核結果發(fā)放上月度工資。

第二十四條輔助單位根據集團相關要求測算年度工資水平和總額,集團公司將根據當月完成的工作量、結合不同工作性質進行考核,提取的工資總額需要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十五條為體現出月度礦管成本的真實性、準確性,公司將把礦管直接成本進一步分解,將在月度計劃單價中,對波動影響較大的礦務工程及支護材料費用、綜采搬家倒面費用不納入考核。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工資實發(fā)不得突破集團考核同意發(fā)放額度5%,超過此額度,按超發(fā)額同比例扣發(fā)礦領導班子績效工資。

根據《生產運營管理合同》相關條款,因非管理原因導致礦井停產,應向股東申請支付礦井維持費,集團公司考核后,工資不足部分由礦井維持費工資部分補充。

第二十七條生產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發(fā)生不可抗力、不可預見自然災害)等重大變化時,集團公司另行研究解決考核等相關事宜。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解釋權屬于匯永集團公司。

附件:1、**礦yy月工資總額及班子成員工資提取審批單;

2、**礦yy月工資總額及班子成員工資掛鉤考核明細表;

3、公司經營管理考核細則。

第7篇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精神,規(guī)范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發(fā)電企業(yè)(含火電、水電、風電等)、輸電企業(yè)、地(市)級供電企業(yè),以及施工工期在兩年以上的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其它電力企業(yè)和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發(fā)電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執(zhí)行《發(fā)電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規(guī)范及達標評級標準》;輸電企業(yè)和供電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執(zhí)行《電網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規(guī)范及達標評級標準》;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執(zhí)行《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規(guī)范及達標評級標準》。上述有關安全生產標準化規(guī)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均簡稱《標準》。

第四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采用對照《標準》評分的方式,評審得分=(實得分/應得分)×100。其中,實得分為評分項目實際得分值的總和;應得分為評分項目標準分值的總和。

第五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以下簡稱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依據評審得分確定。其中,標準化一級得分大于90分,標準化二級得分大于80分,標準化三級得分大于70分。

取得標準化三級以上即為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

第六條 電力企業(yè)經評審、審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條件的,授予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yè)稱號;電力工程建設項目經評審、審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條件的,授予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程建設項目稱號。

第七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電力企業(yè)對照《標準》條款組織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

(二)電力企業(yè)根據本單位(或工程建設項目)自評結果,向所在地電力監(jiān)管機構提出評審申請。同一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再次提出申請時間間隔應不少于半年;

(三)電監(jiān)會派出機構對電力企業(yè)的評審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其中,對標準化一級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的評審申請材料經審查合格后報電監(jiān)會;

(四)獲準評審的電力企業(yè)委托評審人員經電力監(jiān)管機構培訓合格的評審機構開展評審;

(五)評審機構按照《標準》內容和要求進行現場檢查評審,形成評審報告;

(六)電力監(jiān)管機構對電力企業(yè)提交的評審報告組織審核。審核通過的,予以公告;

(七)電力監(jiān)管機構對經公告無異議的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頒發(fā)相應級別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和牌匾。

第八條 申請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取得電力業(yè)務許可證;

(二)評審期內未發(fā)生負有責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電力人身事故、較大以上電力設備事故、電力安全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事件;

(三)發(fā)電機組(或風電場)通過并網安全性評價;運行水電站大壩按規(guī)定注冊;

(四)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已經核準,并在電力監(jiān)管機構備案;

(五)無其它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九條 取得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稱號的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應保持績效,持續(xù)改進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電監(jiān)會履行以下監(jiān)督管理職責:

(一)組織制定有關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規(guī)范;

(二)組織評審機構現場評審人員和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專責人員的培訓;

(三)組織對標準化一級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

(四)統(tǒng)一制定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和牌匾式樣,并向符合條件的標準化一級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頒發(fā)證書和牌匾;

(五)指導、協調達標評級工作中的其它有關事宜;

(六)對電力企業(yè)、評審機構在達標評級中的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 電監(jiān)會派出機構履行以下監(jiān)督管理職責:

(一)審查電力企業(yè)提交的評審申請材料;

(二)組織對標準化二級、三級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

(三)向符合條件的標準化二級、三級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頒發(fā)證書和牌匾;

(四)組織轄區(qū)內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培訓;

(五)對電力企業(yè)、評審機構在達標評級中的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降低安全生產標準化級別。其中,對標準化一級、二級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由原發(fā)證電力監(jiān)管機構撤消稱號,所在地電監(jiān)會派出機構授予比原級別低一級的稱號并換發(fā)證書和牌匾;對標準化三級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由原發(fā)證電監(jiān)會派出機構直接撤消稱號:

(一)發(fā)生負有責任的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和設備事故;

(二)發(fā)生電力監(jiān)管機構認定的、對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事件;

(三)發(fā)生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電力監(jiān)管規(guī)章制度的嚴重事件。

第十三條 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發(fā)證電力監(jiān)管機構撤消其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稱號:

(一)發(fā)生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和設備事故;

(二)發(fā)生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電力監(jiān)管規(guī)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條 電力企業(yè)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原發(fā)證電力監(jiān)管機構撤消其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稱號,予以通報,且兩年內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一)通過賄賂、隱瞞、欺騙、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方式取得達標評級的;

(二)偽造、涂改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證書的;

(三)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證書的。

第十五條 電力企業(yè)不按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未達標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由電力監(jiān)管機構會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專項督查和安全考核,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六條 評審機構應客觀、公正、獨立地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結果負責。對于評審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其退出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工作:

(一)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評審報告;

(二)泄露被評審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yè)秘密;

(三)發(fā)生其它違法、違規(guī)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

第十七條 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降級或被撤消稱號后經整改符合條件的,以及申請高于已取得級別的,可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申請評審。

第十八條 電力監(jiān)管機構應在指定媒體或網站上公告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yè)和達標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名單。

第十九條 電監(jiān)會派出機構可將轄區(qū)內電力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結果向所在地銀行業(yè)、證券業(yè)、保險業(yè)、擔保業(yè)等部門通報。

第二十條 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yè)(或工程建設項目)證書和牌匾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應按本辦法第七條程序辦理換證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向電力監(jiān)管機構投訴或者舉報。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本辦法中“大于”、“以上”包括本數。

(二)評審期為申請日前一年時間。

(三)發(fā)電企業(yè)、輸電企業(yè)和地(市)級供電企業(yè),是指直接從事發(fā)電、輸電、變電、供電運行管理的企業(yè)。

(四)施工工期,是指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的施工工期。

(五)評審機構,是指從事安全生產標準化外部評審的第三方機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公路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建立我礦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yè)、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的《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22]16號),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依法進行招投標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設項目內,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管理原則)公路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應當遵循規(guī)范計取,科學計劃,合理使用的原則。

第二章 費用的組成

第四條(費用計取)發(fā)包人在編制工程招標文件時,應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合理確定項目所需的安全生產費用,對“提取投標價的1%作為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費”并且在清單中予以單列。

第五條(費用使用范圍)公路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警示、照明等燈具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費用。警示、照明燈具主要指施工車輛、機械、構造物的示警燈、危險報警閃光燈、施工區(qū)域內夜間警示燈、照明燈等燈具。

2、警示標志、標牌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費用。警示標志、標牌主要指各類警告、提醒、指示等標志、標牌。

3、安全用電防護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費用。安全用電防護設施主要指各種用電專用開關、室外使用的開關與插座外裝防水箱、高壓安全用具、漏電保護等設施。

4、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檢測費用。主要指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后定期的安全檢測。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后的首次安全檢測、標定等費用不在此列。

5、施工現場圍護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費用。施工現場圍護設施主要指改、擴建工程施工圍檔;施工現場高壓電塔、桿圍護;施工現場光纜的圍護等。對施工圍檔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圍檔費用不在此列。

6、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費用。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主要指臨邊、洞口等危險部位防墜、防滑設施;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而設的安全網、棚等。

7、其它安全防護設備與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費用。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圍之內的,但發(fā)包人與監(jiān)理人認為應計入安全生產費的其它安全防護設備與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等費用。

(二)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配備費用。主要包括:

1、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配備費用。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主要指滅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藥品、救生衣、救生圈、應急燈具、救援梯、救援繩等小型救生器材與設備。救生船、消防車、救護車等大型救援設備不在此列。

2、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配備費用?,F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主要指為保護施工人員安全與身體健康,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須配備的安全帽、安全繩(帶)、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護藥膏等安全防護物品。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費用。主要包括:

1、日常安全檢查費。指承包人專職安全員日常安全巡視所發(fā)生的車輛、照相、攝影器材使用費。車輛與器材的購置費用不在此列。

2、專項安全檢查費。指承包人聘請專業(yè)安全機構或專家對項目安全生產過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藝、特別設備的施工安全進行檢查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3、安全評價費。指承包人聘請專業(yè)安全機構或專家對項目安全施工專項方案進行討論、論證、評估、評價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費用。主要包括:

1、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費。指發(fā)包人、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或者施工單位委托專業(yè)安全評估單位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評估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2、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費。指根據發(fā)包人、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專業(yè)安全評估單位出具的評估報告對項目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3、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費。指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jiān)控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施工過程監(jiān)控不在此列。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應急救援演練費用。主要包括:

1、安全技能培訓費用。包括承包人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操作規(guī)程培訓、安全知識教育等支出的課時費;安全報紙、雜志訂閱或購置費;安全知識競賽、技能競賽、安全專題會議等活動費用;安全經驗交流、現場觀摩等費用;安全標語、條幅制作費等費用。

2、應急救援演練費用。指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依據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fā)事件組織的應急救援活動中應由承包人分擔或由承包人自行負責的部分或全部費用。

(六)其它直接用于安全生產的費用。指不在以上范圍內,由承包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投標書中列支的相關安全生產費用。

其它安全生產費用由承包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投標書中從以下范圍內列支:

1、辦公用品費。專指專職安全員辦公用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等辦公設施配備費用。

2、獎勵費。指對專職安全員工資以外的安全目標考核獎勵所支出的費用。

3、雇工費。指為保障施工安全,對施工現場進出口部位進行交通管制而雇傭交通協管人員進行看護所支出的人工費用。

4、其它費用。指在招投標時不可預見的,在施工過程中經發(fā)包人與監(jiān)理人認可,可在安全生產費中列支的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六條(其他安全費用)除第五條所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以外,承包人應當將其他用于安全生產方面的費用計入工程量清單其他相應綜合單價中,不得在安全生產費用中計取。

第七條(特殊情況)根據本規(guī)定第五條,屬于安全生產費用范圍,但單項金額較大的工程項目,發(fā)包人應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將該項費用在工程量清單中單獨計列,可以不受安全生產費用比例限制。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八條(使用原則)安全生產費用實行??顚S?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克扣、擠占或者挪用。

第九條(承包人職責)承包人應當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計取和使用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計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

承包人應當在規(guī)定范圍內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嚴禁采用虛報手段套取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監(jiān)理人職責)監(jiān)理人應當對承包人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理。

監(jiān)理人發(fā)現承包人在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或者未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監(jiān)理人可暫時停止工程款的計量支付,并及時向發(fā)包人報告。

第十一條(發(fā)包人職責)發(fā)包人應當定期對承包人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且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第四章 費用的使用

第十二條(計量支付原則)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與支付應當采用以現場計量為主,現場計量與總額包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于能夠以具體單位數量進行計量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采用現場計量、按實支付的方式進行計量與支付。對于無法以具體單位數量進行計量的,或者采用具體單位數量計量難度較大的安全生產費用,可以采用總額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進行計量與支付。

第十三條(使用計劃)承包人進場后,應當在施工組織方案中明確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安全生產費用的詳細使用計劃,并報監(jiān)理審核。

第十四條(承包人申報)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及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根據實際情況編報當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和計量申請表,并報送下月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經項目經理簽字并蓋章后與當月工程計量支付申請同時報送監(jiān)理人審核。

采用現場計量的安全生產費用計量憑證可為安全器材采購、培訓教育等發(fā)票、安全防護等臨時工程結算單、設備臺班結算單、設備租賃合同等。所有憑證都必須經過承包人專職安全員簽字驗收,項目經理審核,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認可。

采用總額包干的安全生產費用計量由承包人提供當事人簽字、影像資料等材料,由承包人專職安全員簽字,項目經理審核,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后根據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條(監(jiān)理審核)監(jiān)理人收到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和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申請表后,應當在7日內對承包人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和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申請表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后予以簽字確認,出具支付證書。

第十六條(業(yè)主支付)發(fā)包人對經監(jiān)理人簽字確認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和監(jiān)理人出具的支付證書審核確認后,與當月工程款同時支付給承包人。

第十七條(使用攤銷)對于采用現場計量、按實支付方式進行計量與支付的安全生產材料或者能夠形成固定資產的設備、設施,能夠重復使用的,應當僅計列攤銷費用,具體攤銷次數依據合同確定。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由監(jiān)理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或者扣除殘值后計列。

第十八條(超支處理)承包人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總額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擔或依據合同約定處理。

第十九條(余額處理)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總額,并且經監(jiān)理人核實,承包人確實已按相關規(guī)定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的,發(fā)包人不得支付余額部分的安全生產費用。

第二十條(分包情況)承包人依法將工程進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由分包人實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及支付等條款。

第二十一條(勞務合作)承包人存在勞務合作的,勞務人員在本項目所發(fā)生的安全生產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監(jiān)督檢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實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進行監(jiān)督管理與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責令發(fā)包人與監(jiān)理人督促整改,并在整改結束后進行復查。

第二十三條(違規(guī)受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實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計取與使用過程中違規(guī)行為的檢舉和投訴。

第二十四條(罰則)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承包人違反本辦法相關條款規(guī)定,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由實施管理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責令改正、通報批評、警告以及罰款等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辦法制定)本辦法由廣西誠鑫公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用于本公司下的各項目部。

第二十六條(施行日期)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獎勵與處罰試行辦法

為了確保本項目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防止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實施獎勵與處罰,是積極進行安全事故和隱患整改,制止違規(guī)違章現象與行為的必要措施。根據工程建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以及礦山井巷工程的實際情況,我部特制訂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獎勵與處罰試行辦法。

一、安全生產管理獎勵與處罰宗旨

1防止安全生產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參建各方人身與財產的安全;

2獎勵安全生產的先進單位與個人,懲罰嚴重違規(guī)違章的現象與行為;

3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安全生產管理獎勵與處罰基金專款專用,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嚴禁擅自挪用。

二、安全生產管理獎勵與處罰依據

1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之獎罰規(guī)定;

2本工程項目合同與協議簽署的有關條款;

3《中鋁中州礦業(yè)有限公司三門峽礦管理標準》相關規(guī)定與辦法;

4各主管單位與我部對施工分包單位與工地現場綜合考評和檢查情況的通報等書面文件。

三、安全生產管理獎勵與處罰程序和主要內容

1各施工分包單位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與各項具體制度、措施、操作規(guī)程等執(zhí)行文件,認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與自檢,及時糾正違規(guī)違章的現象與行為,積極進行安全整改,消除隱患,并對安全生產較好的班組或個人和對違規(guī)違章的現象或行為,由本單位內部進行獎勵與處罰。

2各主管單位與我部負責以定期安全管理綜合考評和日常巡回檢查及專項安全事件治理等方式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我部每月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地安全檢查,專職安全工程師和各專業(yè)管理工程師對現場施工安全狀況隨時進行巡回檢查,根據考評結果與檢查記錄情況,作出總結和實施獎勵與處罰,對工作先進、表現突出的單位與個人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3在現場考評與檢查中,我部對一般違規(guī)違章的現象與行為,將當即指出與糾正,并保存檢查記錄等資料;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與嚴重違規(guī)違章的現象與行為,將及時以書面形式作出“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安全管理警告通知書”等相關通報,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4我部對考評與檢查后限期整改落實的情況將進行復查,根據復查情況對仍未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糾正違規(guī)違章、消除安全隱患的單位與個人,將依照規(guī)定作出處罰(處罰標準見附件),并向相關單位發(fā)出“通報”。

5安全管理獎勵金額由被處罰單位與個人主動向我部繳納現金或由我部從工程撥款中相應扣除。

6安全管理獎勵與處罰金將??顚S貌⒔⑴_賬。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我部本著以促進安全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識為主要目的,以處罰為輔助措施的原則,將處罰金用于獎勵安全施工先進單位與個人、加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投入中,直至工程竣工。

7安全管理獎勵與處罰金的處理。受獎單位應將獎金用于獎勵安全施工先進班組和先進個人或加強安全設施與器材的購置。對處罰金額較多的單位,我部將強令其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投入。特別是在多次現場考評與檢查(含復查)中,對存在嚴重或多處安全隱患、安全管理不到位且拖延或拒不進行認真整改的單位,我部將另聘隊伍進行整改或自行購買相關安全器材發(fā)放到受罰單位,所發(fā)生費用全部從該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專款中列支。若受罰單位未出現安全事故,工程竣工后,剩余處罰金原則上將返還給相關單位。

8實施過程中如對本《試行辦法》另有異議,可向我部提出建議,共同修改完善。本《試行辦法》,由總承包項目質安部負責解釋。

9本《試行辦法》從2023年8月10日起實施。

附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違規(guī)違章處罰標準表》

***單位

2023年8月6日

第10篇 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節(jié)?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公路工程施工監(jiān)理規(guī)范》(jt-ggio一2006),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樹立“安全重于生命、責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產服從安全”的思想,執(zhí)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級負責。武易晉指揮部安全保通處負責全項目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負責所轄標段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全面管控及有關工作的具體督促落實,并對所轄標段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設計單位承擔主體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設計的有關責任;監(jiān)理單位按照監(jiān)理規(guī)范與合同的要求承擔所轄標段安全生產的監(jiān)理責任。施工單位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并負責其標段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具體落實。

第四條? 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與追究制度。各單位應按照分級職責明確責任義務,落實相關管理責任人,建立責任追究問責制,確保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能落實到人,落實到位。

對在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落實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隱患治理不徹底,以及發(fā)生責任事故的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相應處罰。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項目建設過程中與安全有關的所有參建單位和個人。

第二節(jié)? 安全組織機構及安全職責

第六條?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與職責

項目辦成立由項目辦主任為組長,項目辦副主任、總工程師、現場辦副主任為副組長,項目辦各科室、現場辦各科室主要負責人、設計代表組長、駐地高監(jiān)和項目經理為組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在項目辦質量安全監(jiān)督科和現場辦安全科,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

項目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有關文件精神;

2、負責落實本項目安全生產的全面管理工作;

3、組織制定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4、督查各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監(jiān)督指導各施工、監(jiān)理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5、嚴格執(zhí)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參與建設項目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6、組織制定并與各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安全目標責任書》。

7、向上級各主管部門定期匯報安全生產工作。

項目辦質量安全科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相關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范,落實項目辦的各項決定。

2、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負責制定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職責,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和考核,審查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從業(yè)資格。

4、監(jiān)督檢查施工、監(jiān)理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5、組織指導施工、監(jiān)理單位安全生產技術示范及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6、負責“平安工地”創(chuàng)建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7、參與工程安全評估及工程事故責任的調查。

8、負責施工安全專項經費的計量支付審核。

9、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內業(yè)資料的整理、歸檔。

現場辦安全科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政策,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整體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督促檢查各參建單位并予以落實。

2、監(jiān)督參建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3、建立安全管理基礎檔案資料,及時督促有關單位上報安全生產信息并匯總上報。

4、組織對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監(jiān)督,及時查處各類安全隱患,糾正參建單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

5、督促落實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建立適合本項目的應急救援體系、儲備應急物資及應急力量,并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6、督查本項目參建單位安全設施投入,對安全經費進行核實計量。

7、監(jiān)督參建單位做好安全管理人員崗前培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七條? 各監(jiān)理單位應成立相應安全監(jiān)理部門,駐地監(jiān)理工程師作為其監(jiān)理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合同段監(jiān)理組長及主管工程師負責現場安全生產監(jiān)理工作。

1、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jiān)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2、編制并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理規(guī)劃》、《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監(jiān)理人員的崗位職責、監(jiān)理內容和方法等工作。

3、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核驗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進場檢查驗收和記錄。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進行旁站監(jiān)理。

4、加強安全巡視檢查監(jiān)理,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可下達施工暫停指令,并向項目辦報告。

5、填報安全監(jiān)理日志和監(jiān)理月報。監(jiān)理日志和監(jiān)理月報中應有安全生產情況(包括事故)記錄,以及規(guī)模較大或危險性大工程專職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旁站監(jiān)理等內容。

6、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應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證。

7、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監(jiān)理單位應按規(guī)定上報。

第八條? 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1、勘察設計單位應對其勘察成果負責。在勘察過程中發(fā)現工程所在區(qū)域地質災害隱患或者工程建設活動可能引發(fā)地質災害的,應為工程實施提供準確資料并提出對地質災害的防治建議。

2、勘查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安全生產隱患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應當對所設計項目的安全問題和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說明;

3、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工程、以及結構特殊和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工程,設計單位應提供詳細專門的施工組織和施工方案設計,并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4、對工程所在區(qū)域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或工程建設活動可能引發(fā)地質災害的,勘查設計單位應詳細編制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5、勘查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在技術交底時闡述清楚;

6、施工過程中發(fā)現工程設計不能滿足施工作業(yè)安全條件的,勘查設計單位應對工程設計及時予以修改,并出具修改方案或變更設計圖紙。

第九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1、施工單位應當對全部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

2、施工單位派駐的項目部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技術負責人、質檢負責人、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對施工安全進行技術支持和現場管理;

3、施工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規(guī)定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4、施工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針對施工特點制定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施工單位要按規(guī)范要求保證對勞動保障、生產安全的經費投入,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6、施工單位要保養(yǎng)、維修好現場施工機具及相關器材,并按規(guī)定對施工機具及關聯材料進行檢測和更換,確保施工機具和器材的完好;

7、施工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給施工人員備齊安全防護用品,所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8、施工單位要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9、施工單位要積極配合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認真完成建設單位交辦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

10、較大安全風險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須按程序報監(jiān)理單位和項目辦審批;

11、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要求交底至現場作業(yè)人員;

12、施工單位項目部應當為施工現場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應由施工單位自行支付。

13、施工單位要按時向現場辦和監(jiān)理單位填報安全月報表。

14、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持有省級交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c級《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1人/5000萬元配備。

第十條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標段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標準、以及項目辦與所在企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

2、項目經理必須持有b級《證書》。

3、組織編制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配套的安全防護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經批準后實施,并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4、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所需的資金和物資,創(chuàng)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產和生活條件。

5、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實施。

6、組織安全教育與培訓,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與整改,落實各種安全保障措施。

7、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發(fā)生事故后要及時啟動預案保護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8、組織編制實施本標段的“安全生產月”及相關安全活動方案等。

第十一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的職責:

1、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協調本合同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宣傳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執(zhí)行情況。

2、協助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相關安全措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發(fā)現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時及時停止作業(yè),指揮人員撤離現場,并報告現場負責人。

3、組織協調有關生產部門制定或修改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并對這些規(guī)程、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做好記錄。

4、參加對從業(yè)人員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參與安全技術交底,負責檢查班前會開展情況并做好記錄,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特種設備驗收、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督促本合同段個人安全與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和使用。

6、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節(jié)? 項目安全管理與施工安全控制主要程序

第十二條 本項目各單位要按照“完善安全保障體系,強化責任分解落實,實現現場有效控制”總體工作思路切實做好各自層面的安全管理。各單位要按照第二節(jié)有關職責規(guī)定,通過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部門、建立完備的規(guī)章制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相應工作條件、確保安全經費投入及合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并通過內部監(jiān)督與層級間監(jiān)督保證其有效運行和發(fā)揮作用。

第十三條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具體的施工環(huán)節(jié),并進行有效的責任問責,項目辦與各施工、監(jiān)理單位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各單位內部要按照分工分解安全責任,并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

第十四條 本項目安全管理實行安全責任卡制度,由現場辦組織審核,要求按照與工程質量卡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按實際入場的施工、監(jiān)理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責任分工,并簽訂安全責任卡。

第十五條? 各監(jiān)理、施工單位按照《甘肅高速公路建設管理標準化指南》及《十天高速公路標準化建設實施細則》的要求制訂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辦法。

第十六條 項目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與工程安全防護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審批。

施工單位在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項目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在此基礎上一般性工程要編制針對性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不得用簡單籠統(tǒng)的一般性條目應付。

特殊與危險性大工程(范圍為:1.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2.滑坡和高邊坡處理:3.樁基礎、擋墻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4.橋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質隧道、高瓦斯隧道等; 6.爆破工程:7.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8、邊通車邊施工的工程;9其它危險性較大工程)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安全預案,必須附有安全監(jiān)測、計算分析結果;監(jiān)理單位要根據工程施工安全控制需要審批施工風險評估報告、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安全預案。

施工單位須編制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現場辦、監(jiān)理審核后由監(jiān)理批復實施。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必須到位自檢合格,由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簽批后方可開工,并作為批準分項開工報告的主要內容之一。

施工的安全防護措施由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分步驟對其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兩項達標”。

施工人員管理達標:一線人員用工登記、施工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施工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

施工現場防護達標:一線人員個人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四項嚴禁”與“五項制度”要求

“四項嚴禁”為:

1、嚴禁在泥石流區(qū)、滑坡體、洪水位下等危險區(qū)域設置施工駐地;

2、嚴禁違規(guī)進行挖孔樁作業(yè),鉆孔確有困難的不良地質區(qū),設計單位要進行專項安全設計,并按設計變更規(guī)定,經批準后實施;

3、嚴禁隧道無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措施施工;

4、嚴禁違規(guī)立體交叉作業(yè)。

“五項制度”為:

1、施工現場危險告知制度

2、施工安全監(jiān)理制度

3、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4、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度

5、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遵照國家、省與地方有關要求落實對特種設備(起重機械設備和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滑模爬模、架橋機等自行式架設設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特種設備使用前必須委托地方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審驗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使用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落實工前檢查與交接班驗收交接制度,并做好使用記錄。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持有滿足技術等級要求的上崗資格證,作業(yè)前須進行安全作業(yè)流程交底并做好日常設備使用記錄。

租賃與臨時租用特種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必須做到審驗手續(xù)完備合規(guī),操作人員持證滿足要求;并應在租用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保障的風險責任條款。

特種設備的審驗材料與操作人員證件經監(jiān)理核實后裝訂成冊報備現場辦。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在進入現場前由專職安全員進行查驗,并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建立相應資料檔案,對影響安全使用的及時報廢。

第二十二條 民爆物品采購、運輸、儲存、爆破作業(yè)時應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66令)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應嚴格服從公安、安監(jiān)等部門的管理。要認真按照《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爆炸器材工廠安全設計規(guī)范》(gb50089-2007)等規(guī)定落實責任人,做好民爆物品儲存保管的安全、防火、防雷、防盜工作,以及領用、登記、使用、清退、銷毀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控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施工、監(jiān)理單位必須嚴格按有關行業(yè)施工操作安全規(guī)程、《十天高速公路建設標準化管理細則》中相關要求、附件一《十天高速現場施工安全控制主要技術措施指導要點》、《監(jiān)理規(guī)范》等要求做好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

第二十四條? 各施工、監(jiān)理單位必須嚴格按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結合工程實際情況,識別風險因素、確定重大危險源清單,通過經常性的全面檢查,查違整改,展開施工過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按照時限及確定的要求治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生產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必須接受有關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項目辦(現場辦)和監(jiān)理單位對其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對于項目辦(現場辦)下達的整改要求,要按時限予以整改,經監(jiān)理驗收后將整改結果上報項目辦(現場辦)。對于因施工單位嚴重違規(guī)、違章操作,被有關單位責令停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在未經有關單位復檢和下發(fā)復工通知前,施工單位不得自行復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單位自負。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可靠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和設備,并定期結合生產需要進行演練。

第二十七條 安全生產的動態(tài)控制與安全生產管理專報制度

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的動態(tài)控制。現場辦每月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要求監(jiān)理單位高監(jiān)與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日常巡查,工點監(jiān)理工程必須每日有檢查及糾正安全隱患的記錄;施工單位每日有檢查記錄。同時,安全整改指令閉合。

本項目中實行安全生產專報制度。各施工、監(jiān)理單位要對每月的施工安全生產動態(tài)狀況及管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提交安全生產專題月報。在每月25日前報現場辦,現場辦匯總分析后報項目辦。該內容及有關整改措施要求同時納入每月調度會的匯報材料中。另外,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并根據安全生產的動態(tài)及時采取措施。

第二十八條 各施工、監(jiān)理單位必須按照項目辦安排展開“安全生產年”、“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平安工地創(chuàng)建”等活動。要求將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其中,圍繞主題及結合自身安全方面的共性問題與薄弱環(huán)節(jié)開展活動,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四節(jié)?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1、各級安全領導小組須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傳達、學習有關文件精神,總結上階段安全工作進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2、各單位要及時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技術知識;組織員工學習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3、教育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制度,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杜絕違章作業(yè)。

4、各施工單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三項教育,一是安全生產應知應會的“基礎教育”;二是專項工藝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培訓規(guī)定

1、駐地高監(jiān)與副高監(jiān)、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項目三大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必須參加由項目辦及有關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

2、施工單位要對進場工人及調換工種后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特殊工種(電工、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機動車輛駕駛和起重機作業(yè)、登高架設作業(yè)、爆破作業(yè)等)工人除進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還要進行特種專業(yè)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4、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每年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5、監(jiān)理單位要對各合同段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五節(jié)? 安全專項費用使用與臺帳管理

第三十一條 安全專項費用指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更新、安全施工措施落實、安全生產條件改善的費用,確保安全專項費用專款專用。

施工單位不得以安全專項費用為額度限制施工實際所需安全費用的投入,不足部分由施工單位自行增加。

第三十二條? 安全專項費用的計量與支付前提必須以施工方案中經監(jiān)理批準的安全措施與要求為依據。具體費用按完成這些措施所需的人機工料投入計算并建立臺賬,經監(jiān)理驗收、現場辦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計量。

計量必須附相應措施設計圖、說明、人機工料投入清單、外購材料發(fā)票、照片與影像資料等。沒有依據或依據不合理,未經驗收審批的,一律不予計量。

第三十三條? 安全專項費用的計量與支付內容按照《甘肅省交通廳工程處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執(zhí)行。每月與工程計量同步辦理。

第六節(jié)? 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組織有關力量進行自救,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及時上報。施工單位還應保護事故現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原始狀態(tài)的,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事故報告要求在事故發(fā)生后的1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即發(fā)生單位概況、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上報。

項目辦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并立即啟動項目應急預案,同時,按照預案及上級部署展開救援等工作。

第三十五條? 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規(guī)定執(zhí)行。各相關單位應配合有關單位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做好其它后續(xù)工作。

第七節(jié)? 安全生產的獎懲與施工、監(jiān)理單位履約動態(tài)信用評價

第三十六條? 為了促進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在現場得到有效落實,本項目實行安全生產的獎懲制度。即按《十天水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行為檢查內容及評分處罰標準表》(附表九)進行現場檢查獎懲。對于施工單位表中大項不達標或存在重大隱患,罰款5萬-10萬;表中小項違規(guī)以一般性違規(guī)處理,每次按1萬-2萬元罰款,由項目辦(現場辦)做出處罰的事項,對于監(jiān)理單位要按1/5的比例進行連帶處罰。

上述一般性違規(guī)處罰由項目辦(現場辦)有關管理人員現場做出。其它重大安全違規(guī)由項目辦集體研究后作出處罰。同時,對安全生產措施到位、安全形勢平穩(wěn)的單位按照同等的標準進行獎勵。監(jiān)理單位安全監(jiān)理工作不到位的將視為不履約扣除相應監(jiān)理費用,并按照違約進行相應處罰。

第三十七條? 現場辦在對施工、監(jiān)理單位信用評價中將安全生產管理以30%的權重納入其履約的動態(tài)信用評價中。監(jiān)理單位按此權重向現場辦提交對施工的動態(tài)信用評價,現場辦在將此部分評價納入總的動態(tài)信用評價中,并經綜合后將有關單位的動態(tài)信用評價報項目辦,項目辦在綜合評價后上報廳質監(jiān)站。

第11篇 機電制修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確保職工安全健康和企業(yè)財產不受損失,努力實現安全“零傷害”奮斗目標。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公司要求,結合機廠實際制訂本制度。

二、總體思路

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探索建立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質量標準化“三位一體”的安全預防管理體系,全方位提升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圍繞安全重點、難點、關鍵點,壓實責任,超前防控,打贏安全風險防控持久戰(zhàn),有效預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為機電制修廠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適用范圍

機電制修廠安全生產管理

四、工作目標

1. 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消滅一級非傷亡事故,努力實現安全“零傷害”。

2. 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實現達標規(guī)劃。

3. 杜絕一般以上環(huán)境事件。

五、主要內容

5.1安全管理體制

5.1.1健全機制,強化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機電制修廠安全生產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成立機電制修廠安全生產委員會。

安全生產委員會組成:

主 任:廠長

副主任:廠班子其他成員

成 員:各部室負責人

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辦公室主任由安全副廠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安全管理部部長兼任。

5.1.2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 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貫徹落實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負責貫徹落實“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安全理念體系,推行“012345”主動預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按照“抓系統(tǒng)、系統(tǒng)抓”總體思路,堅持“雙基”建設總抓手,推進主動安全管理。

3. 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辦法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嚴格監(jiān)督落實;堅持“責任制內容零盲區(qū)、責任制邊界零錯位、責任制落實零缺位”的原則,健全完善安全考核機制,激發(fā)各級人員安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

4. 負責研究部署和指導協調機電制修廠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等會議,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安全問題,部署安全工作。

5. 負責督促基層單位加強安全自主管理,圍繞現場安全,狠抓措施落實,防范零打碎敲事故。

6. 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計劃,并監(jiān)督安全設施、設備的投入。

7. 負責監(jiān)督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管理行為,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隱患和問題。

8. 負責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9. 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落實情況和從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10. 負責按照“三個零容忍”要求,實施事故、隱患、不安全行為責任追究,對責任追究、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

11. 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各種載體傳播安全理念、解析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營造安全氛圍。

12. 負責組織推廣應用先進的技術、裝備、工藝和安全生產科研成果、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13. 負責組織開展職業(yè)病防治理,做好職業(yè)衛(wèi)生和勞動防護等職業(yè)安全健康工作。

14. 負責建立表彰獎勵制度,對在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給予表彰獎勵。

15. 負責做好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他工作。

5.2安全管理職責

5.2.1 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統(tǒng)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分管理、全員參與”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

5.2.2建立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廠長為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廠屬各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guī)規(guī)定履行相關安全職責。

(1)廠長總體負責全廠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2)黨委書記負責安全文化建設及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并配合好廠長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3)安全副廠長對全廠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負領導責任。

(4)技術副廠長負責生產組織、安全技術等工作。工會主席負責班組建設、群眾安全等工會系統(tǒng)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后勤保障等安全管理工作。

(5)其他副總級領導,應按照機廠黨政聯席會議分工,在業(yè)務科室的配合下領導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6)安全管理部負責全廠日常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負責監(jiān)督落實國家安全法規(guī)以及上級公司下發(f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修訂完善我廠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廠安全大檢查,督促各單位對安全隱患進行落實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帳;負責及時匯總、通報各單位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及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對各單位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會議、文件情況進行檢查,定期檢查集團公司布置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包保車間的廠領導參加所包保車間的安全活動記錄;負責匯總統(tǒng)計各級領導自述旬報工作;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和“雙基”建設會議;牽頭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7)生產技術部按照公司要求制定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落實。負責全廠機電設備、安全用電、生產組織等工作,建立機電設備臺賬、技術檔案,定期對機電設備維護保養(yǎng)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各高低壓變電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監(jiān)督指導車間安全用電工作。合理組織生產,杜絕“三超”作業(yè)現象。負責車間定置定位及現場管理共走。組織審批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和制定各類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演練工作。負責生產管理、設備管理、技術管理等業(yè)務的“雙基”建設考核工作,月底將檢考核結果報送“雙基”建設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8)企業(yè)管理部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的簽訂,明確安全責任,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管等工作。落實安全獎罰和安全結構工資兌現,保證安全投入。

(9)人力資源部必須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管理學習交流、“兩述法”安全管理等工作,負責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的培訓和職工的持證上崗情況;負責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及勞動合同簽訂工作;負責按規(guī)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為職工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以及格執(zhí)行有關勞動定員規(guī)定,各崗位人員配備充足,使用合理。負責工傷人員鑒定及善后工作。

(10)綜合管理部做好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按照公司要求制定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負責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黨務工作會議組織、群眾安全監(jiān)督工作的落實等黨政工團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干部作風考核及黨群領導干部下現場的監(jiān)督工作。負責“雙基”建設和安全管理先進經驗的宣傳報道等工作。

(11)綜合服務中心做好廠區(qū)消防、“兩堂”、車輛管理工作。對廠區(qū)防火管理、防火檢查、食堂、澡堂、鍋爐房、通勤車輛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廠區(qū)內消防安全大檢查以及動火作業(yè)審批、監(jiān)管等工作;加強對 “兩堂”的監(jiān)督檢查。

(12)其他部室、中心負責做好本部門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工作,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制定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落實。

(13)各車間按照廠安全生產文件規(guī)定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對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記錄齊全。

5.3安全管理制度

5.3.1安全會議制度

廠安全辦公會議由廠長主持,廠領導及各單位負責人參加。時間原則上在每月月初召開,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廠安全生產調度會每周一下午召開,由廠長主持,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安全指示,研究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

車間班前會,生產車間在工作前,車間主任在布置任務的同時布置安全措施不力和注意事項。在生產工作中出現事故和違章現象,要開會分析原因追究責任,總結教訓。

專業(yè)系統(tǒng)安全生產會議,根據生產實際出現的問題,由廠長、安全副廠長隨時召開專門解決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難題,采取果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5.3.2機電制修廠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的目的: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主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時糾正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以及安全管理缺陷,消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組織領導:

成立機電制修廠安全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廠長

副組長:廠領導班子其他成員

成 員:廠長助理、各部室負責人、專業(yè)技術人員及各車間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安全大檢查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二個安全檢查組

各車間成立安全檢查組,負責本車間范圍內安全大檢查的組織實施。

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廠范圍內的拉網式安全大檢查,對全廠范圍內進行全面排查,及時發(fā)現問題,消除隱患。根據上級要求和安全形勢,適時組織動態(tài)專項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專業(yè)領域內的安全隱患,制定措施進行治理,構筑本質安全。按照“系統(tǒng)抓、抓系統(tǒng)”專業(yè)化要求,專業(yè)部室管理人員要熟知各專業(yè)領域的安全檢查標準,使安全檢查有據可依,提高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通過檢查,消除專業(yè)隱患,提升專業(yè)管理水平。各專業(yè)管理部室通過對問題形成原因的分析,找出問題產生的根源,從源頭上進行治理,保證隱患治理“零反彈”。對檢查出的問題逐級進行責任追究和落實,納入對單位的月度安全考核。

廠定期安全大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由廠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各檢查組按照檢查分工集中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報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匯總。廠動態(tài)安全檢查根據安全工作需要及時組織。間定期安全檢查由車間主任組織,每周檢查一次。

安全大檢查范圍:廠屬所有區(qū)域。

安全大檢查內容:

1.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相關文件、會議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3.作業(yè)及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審批,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4.機電設備和生產系統(tǒng)的各類保護、儀器儀表、檢測裝置及各類安全設施的安全使用情況;

5.工作現場的文明生產和環(huán)境狀況,職工個體勞動防護佩戴及使用情況;

6.職工的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7.氧氣、乙炔集中存放處及重點消防場所的消防器材配備日常檢查、檢測情況;

8.各類事故的分析處理及匯報情況。

5.3.3領導干部下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目的:為進一步加強干部作風建設,落實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及時發(fā)現和消除隱患,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和督導服務。

下現場的職責:一是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重點包括電氣作業(yè)、起重作業(yè)、電氣焊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等,發(fā)現問題能現場(及時)處理的要現場(及時)協調處理,不能現場(及時)處理的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并規(guī)范填寫檢查記錄,跟蹤督促問題的整改。二是進行安全監(jiān)督指導——對基層單位需要提高的工作提出切實可行的指導性建議,幫助基層單位提升管理水平。

下現場的要求:對廠領導及各級專業(yè)人員月度下現場次數進行數量要求。日常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對各單位的“雙基”考核。廠領導班子成員下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督導的任務完成情況,由廠長負責組織進行考核。部室管理人員下現場進行安全指導服務和安全檢查的任務完成情況由安全管理部負責納入安全生產“雙基”考核,規(guī)定如下:1.對單位考核:達不到次數要求的在月度“雙基”考核時對所在單位按照1分/人次的標準進行扣罰。2.對個人考核:完不成下現場指標的少一次扣減“雙基”獎勵100元,下包保車間少一次扣減150元。

車間管理人員下現場進行安全指導服務和安全檢查的任務完成情況由安全管理部負責考核并納入單位月度“雙基”考核,規(guī)定如下:1.對單位考核:達不到次數要求的扣所在單位安全生產“雙基”建設1分/人次。2.對個人考核:完不成下現場任務的少一次扣減個人“雙基”獎勵100元。

5.3.4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由人力資源部編制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報廠長批準,由分管單位實施。

新工人入廠后,作業(yè)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全管理部配合)。

各單位負責人、車間主任、技術人員、要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安全教育,保證安全生產。

須持資格證書操作的特殊工種,每年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安全教育,保證安全生產。

職工改變工種,必須進行轉崗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否則不能上班工作。

推廣使用新技術落后、新設備、新工藝,必須由生產技術部工程技術人員,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符合安全規(guī)定后,方準作業(yè)。

5.3.5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對于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減少事故損失和制止“三違”有功人員,廠給予獎勵。

年度安全先進個人及單位,按相關評先評優(yōu)給予獎勵。

對安全隱患、事故責任者、“三違”人員的懲罰由安全管理部根據《機電制修廠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機電制修廠三違管理辦法》、《機電制修廠安全責任制考核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處理。

5.3.6安全包保制度

安全包保的目的:落實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及時發(fā)現和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指導基層單位提升現場管理水平。

安全包保人員的職責:一是 按照領導干部下現場制度的要求,深入包保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跟蹤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二是對包保單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及時進行指導和糾正,發(fā)現存在重大隱患或安全生產沒有把握時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對包保單位存在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處理。三是對包保單位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雙基”建設等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四是包保組成員要參加包保單位的月度安全例會,對包保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議。

包保組權限: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有責令停止作業(yè)的權利。對存在重大隱患不采取措施整改的車間管理人員,有處罰、停止工作的權利。包保人員排查現場的事故隱患、缺陷和安全管理的不足等問題,可納入月度單位安全考核。因包保責任不落實而使包保車間出現違章、重大隱患或被上級查出問題對廠造成影響的,要依照規(guī)定追究包保人員的責任。

5.3.7安全考核制度

機電制修廠安全考核以安全生產“雙基”建設和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為主,將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階段安全效納入月度及年度安全考核。

成立機電制修廠安全生產“雙基”建設考核領導小組。安全“雙基”建設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結果與各單位安全結構工資和安全“雙基”建設獎罰掛鉤;安全結構工資掛鉤比例20%;按月考核并兌現獎罰。

安全考核實行專業(yè)量化綜合考核評比制度,分安全管理、機電管理、安全培訓管理三個專業(yè),由責任部室負責組織專業(yè)月度考核工作,嚴格按照考核標準和專業(yè)分工(機電管理、安全培訓管理考核標準由生產技術部、人力資源部制定并下發(fā)執(zhí)行)進行評比考核,安全管理部匯總后報主管領導審批。

考核內容及權重:

考核項目權重(%)責任部室備注
安全管理60安全管理部機電和安全培訓考核結果于每月23日前將報安全管理部
機電安全管理20生產技術部
安全培訓管理20人力資源部
重大隱患、安全事故在專業(yè)對標考核的基礎上,納入總分考核。

車間月度綜合考核得分=(安全管理考核×60%)+(機電設備管理考核得分×20%)+(安全培訓考核得分×20%)±∑〔安全創(chuàng)新項目、安全管理現場會、安全效果加(減)分〕,根據綜合得分高低確定名次。

5.3.8專業(yè)系統(tǒng)安全管理措施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措施由專業(yè)部門(或基層單位)根據上級公司相關要求具體制定,報廠部審批執(zhí)行。

應急救援預案由生產技術部部負責按照上級要求組織制定,定期修訂,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消防安全方面由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根據公司保衛(wèi)處相關要求,建立常態(tài)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宣傳,增強廣大職工查除隱患、火災撲救、疏散逃生、宣教培訓“四種能力”,不斷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公共安全方面,專業(yè)部門按照分工要求,加強防災減災、道路交通及通訊、網絡安全管理。認真抓好冬季、雨季“三防”工作。認真做好衛(wèi)生防疫、食品安全、生活后勤保障和治安等工作。

第12篇 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管理辦法

一、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基本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安排適當的資金,用于改善安全設施,更新安全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以保證生產經營單位達到法律、祛規(guī)、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安全投入資金具體由誰來保證,依據該單位的性質而定。一般說來,股份制企業(yè)、合資企業(yè)等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由董事會予以保證;一般國有企業(yè)由廠長或者經理予以保證;個體工商戶等個體經濟組織由投資人予以保證。上述保證人承擔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而導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責任。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基本原則

生產經營單位為了保證安全資金的有效投入,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該計劃的核心是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主要是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來實現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等生產條件的本質安全。

安全技術按照行業(yè)可分為:礦山安全技術、煤礦安全技術、石油化工安全技術、冶金安全技術、建筑安全技術、水利水電安全技術、旅游安全技術等。

按照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可分為:防火防爆安全技術、鍋爐與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起重與機械安全技術、電氣安全技術等。

按照導致事故的原因可分為: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等。

(一)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

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是指為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采取的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防止其意外釋放的技術措施。常用的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有消除危險源、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等。

1.消除危險源

消除系統(tǒng)中的危險源,可以從根本上仿止事故的發(fā)生。但是,按照現代安全工程的觀點,徹底消除所有危險源是不可能的。因此,人們往往首先選擇危險性較大、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險源,作為優(yōu)先考慮的對象。可以通過選擇合適的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合理結構形式,選擇無害、無毒或不能致人傷害的物料來徹底消除某種危險源。

2.故障一安全設計

在系統(tǒng)、設備、設施的一部分發(fā)生故障或破壞的情況下,在一定時間內也能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稱為故障一安全設計。通過設計,使得系統(tǒng)、設備、設施發(fā)生故障或事故時處于低能狀態(tài),防止能量的意外釋放。

3.減少故障和失誤

通過增加安全系數、增加可靠性或設置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來減輕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減少物的故障或事故的發(fā)生。

(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防止意外釋放的能量引起人的傷害或物的損壞,或減輕其對人傷害或對物破壞的技術稱為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在事故發(fā)生后,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故擴大,避免引起二次事故發(fā)生,從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常用的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有隔離、個體防護、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避難與救援等。

1.隔離

作為減少事故損失的隔離,是把被保護對象與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等隔開。隔離措施按照被保護對象與可能致害對象的關系可分為:隔開、封閉和緩沖等。

2.避難與救援

設置避難場所,當事故發(fā)生時人員暫時躲避,免遭傷害或贏得救援的時間。事先選擇撤退路線,當事故發(fā)生時,人員按照撤退路線迅速撤離。事故發(fā)生后,組織有效的應急救援力量,實施迅速的救護,是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有效措施。

此外,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作為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是發(fā)現系統(tǒng)故障和異常的重要手段。安裝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可以及早發(fā)現事故,獲得事故發(fā)生、發(fā)展的數據,避免事故發(fā)生或減少事故的損失。

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依據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思想,以《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為依據。目前主要有:1963年國務院頒發(fā)的《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1956年勞動部、全國總工會頒布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1977年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關于加強有計劃改善勞動條件工作的聯合通知》;1979年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建委《關于安排落實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通知》;1979年國務院批轉勞動總局、衛(wèi)生部《關于加強廠礦企業(yè)防塵防毒工作的報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等。

除此以外,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還應依據考慮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包括: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而尚未解決的問題;針對可能引發(fā)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主要原因所應采取的技術措施;針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等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革新項目和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等。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預防職業(yè)病、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技術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工業(yè)衛(wèi)生技術措施。以改善對職工身體健康有害的生產環(huán)境條件,防止職業(yè)中毒與職業(yè)病的技術措施。如防塵、防毒、防噪聲與振動、通風、降溫、防寒等裝置或設施。

(2)減輕勞動強度等其他安全技術措施。

(3)輔助措施。以保證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衛(wèi)生性保障措施。如塵毒作業(yè)人員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婦女衛(wèi)生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以提高作業(yè)人員安全素質的有關宣傳教育設備、儀器、教材和場所等,如勞動保護教育室、安全衛(wèi)生教材、掛圖、宣傳畫、培訓室、安全衛(wèi)生展覽等。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執(zhí)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四)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方法

1.編制時間

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與同年度的生產、技術、財務、供銷等計劃同時編制。

2.計劃內容

編制措施計劃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單位和工作場所;

(2)措施名稱;

(3)措施內容與目的;

(4)經費預算及來源;

(5)負責設計、施工單位及負責人;

(6)措施使用方法及預期效果。

3.編制計劃的布置

企業(yè)領導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向下屬單位或職能部門提出具體要求,進行編制計劃布置。

4.計劃項目的確定與編制

下屬單位確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并編制具體的計劃和方案,經群眾討論后,送上級安全部門審查。

5.計劃的審批

安全部門將上報計劃進行審查、平衡、匯總后,再由安全、技術、計劃部門聯合會審,并確定計劃項目、明確設計施工部門、負責人、完成期限,成文后報廠總工程師審批。

6.計劃的下達

廠長根據總工程師的意見,召集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負責人審查核定計劃。根據審查、核定結果,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到有關部門貫徹執(zhí)行。

(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驗收

編制好的安全衛(wèi)生措施項目計劃要組織實施,項目計劃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后,計劃部門應定期檢查。企業(yè)領導在檢查生產計劃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部門應經常了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實施情況,協助解決實施中的問題,及時匯報并督促有關單位按期完成。

已完成的計劃項目要按規(guī)定組織竣工驗收。交工驗收一般應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須經檢驗部門檢驗;外購設備必須有質量證明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完成后,負責單位應向安全技術部門填報交工驗收單,由安全技術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由負責單位持交工驗收單向計劃部門報完工,并辦理財務結算手續(xù);使用單位應建立臺賬,按《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制度》進行維護管理。

四、安全投入管理辦法

(一)動火制度:

1、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2、在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3、動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qū)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懸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4、動火人在接到動火安全作業(yè)證后,要詳細核對其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若發(fā)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安全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作業(yè)及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作業(yè)。每次動火前均應主動向現場當班操作班長呈驗'動火證',并經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5、動火監(jiān)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jiān)護工作。監(jiān)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

監(jiān)護人在作業(yè)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yè),并向上級匯報。

6、操作班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yè)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yè)中,生產系統(tǒng)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yè)。

7、動火分析人對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證'的要求及現場情況,親自取樣分析,在'動火證'上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并簽字。

8、在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9、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10在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11、動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qū)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懸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12、動火人在接到動火安全作業(yè)證后,要詳細核對其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若發(fā)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安全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作業(yè)及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作業(yè)。每次動火前均應主動向現場當班操作班長呈驗'動火證',并經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13、動火監(jiān)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jiān)護工作。監(jiān)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

監(jiān)護人在作業(yè)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yè),并向上級匯報。

14、操作班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yè)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yè)中,生產系統(tǒng)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yè)。

15、動火分析人對分析手段和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證'的要求及現場情況,親自取樣分析,在'動火證'上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并簽字。

16、在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電鉆、砂輪等,可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17、'動火證'不準轉讓、涂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一份'動火證'只準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前由動火人員在'動火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yè),可使用一份'動火證',但參加動火作業(yè)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證'上簽字。

18、動火作業(yè)現場的通排風必須良好。

19、動火作業(yè)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20、取樣要有代表性,分析樣品要保留到動火作業(yè)結束。取樣與動火的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

21、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tǒng)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連接管道。

22、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

23、在用樹脂、塑料等可燃物質制造的容器、設備內動火,要做好防火隔絕措施,防止熾熱焊渣引起的火災。

24、動火部位應備有足夠和適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

(二)用電設備的安全管理辦法

一、各單位的電器設備的外殼必須有靠的接地,應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

二、要有靈敏,可靠的避雷裝置。

三、架空線路至地面建筑物、樹木、管道,道路的距離必須符合安全枝術規(guī)程的距離。嚴禁架空線路垮越屋頂和燃燒材料建成的建筑物。

四、各種電纜頭必須密封可靠,絕緣良好,不漏油,終端盆不得有積水和裂紋。

五、保護電動機的保險絲額定電流應與電動機的容量相符合。

六、220伏燈距離地面高度不應低于2米,其火線必須經過開關裝設。危險場所應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七、膠蓋閘刀開關和鐵殼開關必須在進線部位裝有插式熔斷器。鐵殼開關的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八、木工房及一般易然場所的電器設備必須整潔、接頭必須牢固。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火要求。禁止使用150瓦以上的白熾燈和碘鎢燈。

九、有腐蝕性(如電解)的場所、電器設備、線路及其控制裝置,必須有防腐蝕措施。操作人員接觸的開關按鈕等不得有漏電現象。

十、手持電器工具宜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其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或接零保護。對使用220伏或38伏電器手持工具時,則應分別使用三芯和四芯絕緣好的橡膠套或塑料套銅芯軟線,并分別配用三腳和四腳插頭,保證電具金屬外殼可靠接零或接地。

十一、36伏手持電具在使用前應檢查雙線圈降壓變壓器,檢查要點為:鐵的接零(接地)是否良好,單相級圈彧相級圈中性點接零(接地)是否良好。

十二、為預防雷擊,變壓器,較高建筑物,要安裝避雷裝置。

十三、電器安全用具(如絕捧,夾鉗等)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試驗和檢查,如發(fā)現不符合要求,應停止使用。

十四、電氣作業(yè)十禁止:

1、嚴禁沒有電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證者進行電器設備作業(yè);

2、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3、嚴禁無人監(jiān)護進行電器設備操作;

4、嚴禁帶接地裝置合;

5、嚴禁帶負荷拉開高壓電氣刀;

6、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測試,保安工具進行作業(yè);

7、嚴禁啟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

8、嚴禁在防火區(qū)吸煙或使用明火;

9、嚴禁無可靠的安全措施進行設備檢修;

10、嚴禁不熟悉電氣設備的人員獨立值班或操作。

(三)消火栓、滅火器使用方法

消火栓的性能,消火栓是與自來水管網直接連通的,隨時打開都會有3公斤左右壓力的清水噴出。它適合撲救木材、棉絮類火災。

2、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室內消火栓一般都設置在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墻壁上,有明顯的標志,內有水龍帶和水槍,。當發(fā)生火災時,找到離火場距離最近的消火栓,打開消火栓箱門,取出水帶,將水帶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槍,拉到起火點附近后方可打開消火栓閥門。注意:在確認火災現場供電已斷開的情況下,才能用水進行撲救。

(二)滅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滅火器的性能,滅火器是用來撲救初期火災的,目前我校配備的有兩種類型手提式滅火器。

(1)1211滅火器,它內裝的藥劑是液態(tài)鹵代烷,可以撲救可燃氣體、電氣和木材、棉絮等類型火災。還可以撲救精密儀器火災。

(2)干粉滅火器,它內裝的藥劑是粉狀磷酸氨鹽,可以撲救可燃氣體、電氣、油類和木材、棉絮等類型火災。

2、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上述兩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相同,將滅火器提到起火地點附近站在火場的上風頭(1)拔下保險銷(2)一手握緊噴管,(3)另一手捏緊壓把,(4)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掃射。

(三)參加滅火的注意事項

火場是人員多、情況復雜的場所。要迅速有效的撲救火災,必須統(tǒng)一指揮,才能保證滅火戰(zhàn)斗的整體性和協調性,避免影響撲救效力,更好的完成滅火工作。

1、一切行動聽指揮;

2、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傷亡;

3、用水撲救帶電火災時,必須先將電源斷開,嚴禁帶電撲救;

4、使用水龍帶時防止扭轉和折彎;

5、滅液體火災時(汽油、酒精)不能直接噴射液面,要由近向遠,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掃射,覆蓋燃燒面切割火焰;

6、注意保護現場,以利于火因調查;

(四)安全帽技術性能要求及使用規(guī)范

1、一般要求

(1)帽箍應根據適用范圍進行調節(jié)。

(2)帽箍的前額區(qū)域應有吸汗性或增加吸汗帶,其寬度大于或等于帽箍的寬度。

(3)系帶應采用軟質紡織物,寬度不小于10mm的帶或直徑不小于5mm的繩。

(4)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材料,接觸人體部分的材料不得引起對皮膚過敏性刺激反應傷害。

(5)材料耐老化性能應不低于產品標識明示的日期,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時期內不得因材料原因引起性能低于標準。所有使用材料應具有相同的預期壽命。

(6)安全帽附件不得破壞安全帽正常佩戴時的穩(wěn)定。

(7)重量(質量):普通安全帽不超過430g;防寒安全帽不超過600g。

(8尺寸應符合表3-1的要求。安全帽尺寸

名稱要求、帽殼內尺寸、長/mm195~250寬/mm170~220高/mm120~150帽舌/mm10~70

帽沿/mm0~70垂直間距/mm<=50佩戴高度/mm80~90水平間孔總面積/mm2150~450

2、基本性能

(1)沖擊吸收性能:按規(guī)定方法,經高溫、低溫、浸水、輻射預處理后做沖擊測試,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超過4900n;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2)耐穿刺性能:按規(guī)定方法經高溫、低溫、浸水、輻照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3)下額帶的強度:按規(guī)定方法測試,下頦帶斷裂時的力值應在150~250n。

3、特殊性能

(1)電絕緣性能:按規(guī)定方法測試,泄漏電流不超過1.2ma.

(2)阻燃性能:按規(guī)定方法測試,續(xù)燃時間不超過5s,帽殼不得燒穿。

(3)側向剛性:按規(guī)定方法測試,最大變形不超過40mm,殘余變形不超過15mm,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抗靜電性能:按規(guī)定方法測試,表面電阻不大于1歐*109

(5)耐低溫性能:按低溫(-20℃)預處理后作沖擊測試,傳遞到頭模的力不超過490n;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然后再用另一樣品經(-20℃)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鋼錐不得接觸頭模表面,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

4、安全帽使用規(guī)范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yè)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yè),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guī)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jié),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

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fā)現異?,F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xù)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yè)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yè)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yè)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fā)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㈠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安全生產教育,是經濟發(fā)展的一個重要條件,是企業(yè)現代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是貫徹單位的方針,目標,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的重要途徑。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作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進行事故預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單位管理者及員工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yè)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基本知識;其次是能夠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廣泛應用,特別是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勞動組織形式不斷出現,給社會帶來了知識結構、技術結構、管理結構等方面的深刻變化,對安全勞動教育體系和培訓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視和加強安全勞動保護教育有著十分深遠的意義,隨著社會在不斷前進,企業(yè)在發(fā)展,安全生產管理更要上一層臺階。下面就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培訓計劃:

1、各科室管理人員的培訓

⑴各科室全體管理人員(包括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每月要進行兩次集中學習、考試一次。

⑵學習的目的是為提高和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⑶學習的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guī)及有關行業(yè)的規(guī)章、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

⑷安全生產管理的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⑸國內外先進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急救處理措施。

2、施工項目部培訓:

⑴施工項目部全體人員,每月集中培訓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質檢科負責。

⑵培訓內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政策。

⑶對新知識、新技術、新本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⑷掌握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訓:

⑴公司對新工人進廠進行三級培訓制度,培訓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

⑵項目部培訓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⑶班組培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保護(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4、施工班組培訓:

⑴施工班組全體職工的培訓,由各項目部負責,每周不少于2小時。

⑵利用進場性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勞動紀律,各種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當日工作現場危險部位,檢查各工種佩戴安全勞動保護情況。

5、公司全體職工考核辦法:

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考試,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guī)及本行業(yè)的規(guī)章、規(guī)程、規(guī)范標準,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wèi)生知識等。

6、特殊職工考核辦法:

按特種工人工種分類,每一季度考試一次;內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識,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制度。

六、年度安全投入計劃根據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需要,今年計劃投入30萬元資金,用于改善職工環(huán)境、減輕勞動強度,提高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素質,更新部分安全設施、裝備器材、儀器、儀表等。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處罰辦法(十二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力度,懲處違法違章行為,有效地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促進企業(yè)又好又快地發(fā)展,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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