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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能手評聘和考核管理辦法

發(fā)布時間:2024-04-09 18:02:07 查看人數:73

教學能手評聘和考核管理辦法

教學能手評聘和考核管理辦法

嘉善縣教學能手評聘和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實科教興縣和人才強縣戰(zhàn)略,提升我縣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鼓勵優(yōu)秀教師脫穎而出,根據嘉善縣《強師工程總體規(guī)劃(試行)》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師工程總體規(guī)劃》將縣教學能手列入嘉善縣名師職務系列。教學能手,既是專業(yè)性稱號,又是榮譽性稱號。

第三條

縣教學能手的評聘范圍和對象:全縣中小學(含中專)、幼兒園三年以上具有教育教學實績的在職專任教師。

第四條

縣教學能手的評聘條件:

1、職業(yè)道德要求:努力學習和貫徹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fā)展觀,積極進取,愛崗敬業(yè),教書育人,遵紀守法,為人師表。三年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至少獲得過一次校級及以上的先進榮譽稱號;

(2)年度考核至少獲得過一次優(yōu)秀等第。

2、業(yè)務水平要求:教育思想端正,素質教育意識強;具有較高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水平,較強的教育科研能力。教學成績優(yōu)良,或輔導學生成績突出,深受學生與家長的好評,在本學科內有一定知名度。近三年,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承擔片級及以上公開課至少1次,或校級公開課3次及以上;

(2)獲得片級課堂教學業(yè)務二等獎及以上;

(3)所寫論文獲得縣級三等獎及以上或在縣級及以上刊物發(fā)表或課件、教具制作等教學業(yè)務評比獲得縣級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合計二項以上;

(4)主持校級及以上立項課題至少一項。

3、基本素質要求:

(1)近三年參加縣繼續(xù)教育有關統(tǒng)一測試成績均達到良好及以上;

(2)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師必須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合格證書,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語文教師必須具備二級甲等以上證書;

(3)50周歲以下的教師必須具有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考核合格及以上證書,并能在課堂教學中較熟練應用現代信息技術。

4、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與職稱要求: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學教師必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3)具有助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5、破格評聘條件:特別優(yōu)秀者,可以破格評聘,破格條件如下:三年內符合以下五項中的任三項條件可以不受以上第三條規(guī)定的年資條件和第四條第4款規(guī)定的職稱要求的限制。

(1)至少獲得一次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稱號;

(2)至少獲得一次縣級教育教學評比一等獎及以上業(yè)務獎項;

(3)至少主持一項縣級立項課題或至少在縣級以上刊物發(fā)表一篇論文;

(4)輔導學生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有關文化素質競賽獲市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5)獲縣“雙高”課、優(yōu)質課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6、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不再參加評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評聘縣教學能手: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有償家教并經教育不改;

(3)歧視后進生,并因教育教學失當造成學生流生;

(4)其他師德師風問題嚴重,影響很壞。

第五條

教學能手評聘辦法。

1、縣教學能手實行申報審核制。不設名額限制。先由本人填寫申報表,再由學校和縣學科組簽署意見,最后由教育局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加以公示,最后確定聘任。

2、縣教學能手,每年聘任一次;每屆聘期三年;連任三屆者不得連續(xù)申報。

3、審核聘任組織工作,由教育局人事科主持。

第六條

縣教學能手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縣教學能手,由教育局發(fā)給聘書,并可以優(yōu)先申報上一級名師職務;晉升職稱時,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yōu)先考慮;

(2)縣教學能手,享受名師職務津貼;

(3)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yōu)先推薦參加縣骨干教師培訓班。

2、義務

(1)每年至少承擔一次校級及以上公開課;

(2)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有一定質量的論文,其中屆內至少有一篇在縣級及以上刊物發(fā)表或獲獎;

(3)一屆內,至少主持或參與一項縣級立項課題;

(4)每年按規(guī)定接受縣、校兩級考核。

第七條

縣教學能手的考核管理辦法。

1、縣教學能手實行動態(tài)考核管理。一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一次未達標,給以書面提醒,并暫停發(fā)放第二年津貼,等第二年考核達到規(guī)定要求,再補發(fā)全年津貼;連續(xù)兩次未達標,取消其教學能手稱號,并暫停一年申報資格。凡被舉報有第四條第7款所列情形之一者,自查實下月起自動取消縣教學能手名師職務。

2、凡調離教育工作崗位的,自調離下月起,自動脫離縣教學能手名師職務。

3、縣教學能手考核管理工作,由強師工程辦公室主持。

第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嘉善縣教育局。

教學能手評聘和考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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